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540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地政
科 目: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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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於民國(下同)80 年8月8日在自己名下之 A地上興建一幢 B屋,未及完成 B
屋之保存登記,甲即前往外國經商,鄰人乙於 81 年1月1日擅自搬入 B屋居住迄
今。試問:
㈠甲於 103 年3月3日返臺,依物權請求權,請求乙返還 A、B時,乙得否抗辯甲
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消滅?(20 分)
㈡乙得否於 102 年2月2日主張依時效取得,請求登記為 A、B之所有權人?(20 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 A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登記為各三分之一。試問:
㈠甲、乙得否未經丙之同意,將 A地設定抵押權於丁?(15 分)
㈡丙得否未經甲、乙之同意,將其對 A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戊?(15 分)
三、甲、乙婚後生有二男 A、B及一女 C,A、B、C成年後,A與D女結婚生有二子 a、
b,C與E男結婚生有一女 d,B未結婚生子;某日甲、A、B一同搭機遇難身亡,
皆未留下遺囑。試問:甲、B之遺產依法應如何繼承?(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