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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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丙以各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比例分別共有 A地。甲、乙同意將
A地處分予甲後,未同意甲、乙處分 A地的丙,得否主張該處分行為無
效?併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二、甲以其所有之 A地供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乙對甲之 B債權。其
後,乙將 B債權讓與予丙,但未將乙為 A地抵押權人之登記變更抵押權
人為丙之登記程序。甲於 B債權清償期屆至時,未能對丙為清償,丙得
否以其為抵押權人,對 A地實行抵押權而受償?(25 分)
三、甲將其所有相鄰之 A、B二土地中的 A地出售予乙,為方便乙開發其所
購得之 A地,甲於移轉 A地予乙時,並由乙於 B地上設定「以通行為
目的」之不動產役權。乙之債權人得否僅聲請查封拍賣乙在 B地所設定
之不動產役權?(25 分)
四、甲以其所有之 A地供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甲對乙所負之 X債務。其
後,甲得否再以 A地供丙設定普通地上權使其於 A地上建造建物?又
甲屆期未能清償 X債務時,乙有無依據得聲請併付拍賣 A地及丙基於
其地上權建造於 A地上之建物?(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