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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代號:42050
類 科: 地政
科 目: 民法物權編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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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民法於民國 96 年增訂最高限額抵押權一節,試說明與分析普通抵押權與最高
限額抵押權於從屬性上之差異?(25 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 A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乙長年占有 A地西側三分之
一面積之土地以作為停車場之用,甲丙知悉,多年來亦無反對之意。請附具理由回
答以下問題:
甲欲將其應有部分出售予丁,開價新臺幣 300 萬元,此際乙丙有何權利可資主張?
(8分)
甲逕將其應有部分出售且移轉予丁,則乙丙得否主張該移轉行為無效?又乙丙此
時有何權利可資主張?(8分)
承上
,若丁取得甲之應有部分後,主張乙不得繼續占用 A地西側之土地作為停
車場之用。乙認為丁應受甲乙丙先前之默示分管契約拘束。乙、丁之主張,何者
有理由?(9分)
三、甲以其 A地為乙設定地上權,存續期間為 4年,每年地租新臺幣 10 萬元,上開約
定均已為登記。請附具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乙於地上權期限屆滿後繼續使用 A地,且甲並無反對意思,則甲乙間之地上權效
力為何?(12 分)
乙取得地上權後已有 1年未繳交地租,復將該地上權移轉予丙。丙取得地上權後
又經 1年半未繳交地租,甲有何權利可資主張?(13 分)
四、甲有建地 80 坪,甲乙於 18 年前訂立買賣契約,乙出價新臺幣 800 萬元購買。然甲
僅將該地交付予乙使用,且藉故遲未辦理移轉登記。乙於該土地上建有房屋一棟。
乙死後,其子丙將該建地與房屋出租予丁作為經營民宿之用。今甲主張該地仍為其
所有,向丁請求返還該筆土地。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