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
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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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住所在 A國的 B國人甲男因經商之故,在我國擁有多筆存款及債權,
經朋友介紹結識在我國短期留學的 C國人乙女並陷入熱戀,某日兩人一
同旅行至 C國時,臨時決定於 C國結婚,婚後並一起定居於 A國,其結
婚之方式違反 A國及 C國法律之規定,但符合 B國法律之規定。半年後
甲因意外事故去世,甲並無任何子嗣,甲的父母丙、丁及乙對於應如何繼
承甲留於我國的遺產發生爭執,丙、丁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乙
之繼承權不存在。假設有關繼承之準據法,A、B、C三國之國際私法皆
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另一方面,有關結婚之方式,
A國國際私法規定,結婚之方式依舉行地法;B國國際私法規定,結婚之
方式依當事人任一方之本國法,皆為有效;C國國際私法規定,結婚之方
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亦為有效。試問:
我國法院對於本件繼承權的問題,應如何適用法律?(20 分)
假設訴訟進行中,丙丁主張由於乙和甲的結婚方式違反 A國及 C國法
律之規定,故乙非甲之合法配偶而無繼承甲遺產之權利,則我國法院
對於甲乙婚姻是否有效成立的問題,應如何適用法律?(20 分)
二、關於條約之解釋,依據國際法學說與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請回答下列問題:
條約解釋機關有那些?(10 分)
條約解釋的方法或規則有那些?(10 分)
當兩國際條約之規範相衝突時,如何解釋何者之效力為先?(10 分)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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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據我國條約締結法與我國相關學理,試回答下列問題:
條約之主辦機關為何?(10 分)
條約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國家安全或外交考量者,其主辦機關辦理與
國會審議程序為何?(10 分)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 3條
規定,「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
之解釋」,此是否使得我國「法院」在實務運作上,需受兩公約人權事
務委員會解釋之拘束?(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