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考 試 別:外交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外交領事人員類科國際法組
科 目:國際私法、條約法與條約締結法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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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國國民甲與我國國籍乙未婚生下丙子,約定由兩造共同行使負擔丙之
權利義務。民國 106 年(下同)間乙同意甲於 12 月20 日至隔年 1月10
日攜丙至 A國過聖誕假期,惟屆期甲未依約將丙送返我國。嗣後,乙至
A國探視丙,詎乙以護照遺失為由,向我國駐外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
並將 8歲之丙攜回我國,乙旋向我國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將丙交付予乙。
試問:若甲乙二人為丙之共同親權人,我國原為丙之慣居地,甲乙二人
非法移置丙之行為應如何評價?在甲乙雙方與丙互動均良好且環境俱
佳之情形下,法院應如何判斷?(40 分)
二、A國與 B國皆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之締約國。兩國間原簽訂許多雙邊協
定且已完成雙邊批准、換文與生效。然而,因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B國
宣布與 A國斷交,兩國政府不再進行正式外交層級之官方往來互動。試
從條約法公約之內容回答以下問題:
A國與 B國所簽訂之條約效力為何?及其是否繼續有效?(7分)
A國與 B國斷交後,若經雙方同意停止彼此間之多邊條約,應有何程
序?(8分)
若要廢止存在於兩國間之條約時,應履行何種程序?(15 分)
三、國際法轉換為內國法的程序,各國原則上皆須經由民意機構之審議程
序。在我國的實踐中,關於立法院就行政部門所簽署之條約,試從條約
締結法之規定說明:(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條約審議與備查之要件及程序為何?
就雙邊或多邊條約之不同類型中,立法院得否提出保留及其程序為何?
條約經立法院審議後,仍有何種程序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