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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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有關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登錄之規
定如何?試說明之。(25 分)
二、我國業已於民國 110 年7月1日修正施行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部分),
其中第 14 條之 4有關房地合一稅之稅基及稅率規定如何?試分別說明
之。(25 分)
三、試依住宅法第 3條規定說明「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之定義?另
同法第 16 條規定「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部分,其地價稅應如何
課徵?(25 分)
四、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3條規定,所指危險及老舊建
築物之適用範圍為何?試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