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司法特考 四等 法警(男、女) 刑事訴訟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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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調
調110
考試別
司法人員
四等考試
法警
刑事訴訟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30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20220
20320
頁次
1
1
一、刑事訴訟法第 8章之 1為「限制出境、出海」專章,其可分為逕行限制
出境出海(獨立型限制出境)替代羈押處分之限制出出海
押替代型限制出境)兩種類型。請說明「獨立型限制出境」與「羈押替
代型限制出境」概念為何?(25 分)
二、檢察官認 AB有共犯詐欺罪嫌疑。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 B時,明
B無作證義故意告知具結義務及偽證處罰命朗讀結文後 B
具結B因而陳述與 A共同施行詐術之細節。A起訴後,向法院主張
檢察官違法取 B對其之不利陳述予證據禁止請說明 A主張有無
理由?(25 分)
三、法院審理販毒案件。由審判長法官 A、法官 B、法官 C參與,於審理終
結前原參與法官 C更易為法 D嗣後於審判期日審判長 A僅諭
更新審理程序、書記官朗讀前次筆錄、引用前次審理筆錄,即命為辯論
結,行之
25 分)
四、A涉犯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 A已將犯罪
所得償還被害人,而未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經檢察官提起上訴,第二審
法院認一審判決未宣告沒收部分未洽,予以撤銷,除亦判決有罪外,並
諭知沒收犯罪所得。法第 342 背信罪屬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之案件(參見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第 1 5款),惟 A認其仍得因
審初次受沒收判決可提起第三審上訴依實務見解說明 A張有
無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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