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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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訴訟法第 8章之 1為「限制出境、出海」專章,其可分為逕行限制
出境、出海(獨立型限制出境),及替代羈押處分之限制出境、出海(羈
押替代型限制出境)兩種類型。請說明「獨立型限制出境」與「羈押替
代型限制出境」概念為何?(25 分)
二、檢察官認為 A、B有共犯詐欺罪嫌疑。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 B時,明
知B無作證義務,卻故意告知具結義務及偽證處罰,命朗讀結文後命 B
具結,B因而陳述與 A共同施行詐術之細節。A被起訴後,向法院主張
檢察官違法取得 B對其之不利陳述,應予證據禁止。請說明 A主張有無
理由?(25 分)
三、法院審理販毒案件。由審判長法官 A、法官 B、法官 C參與,於審理終
結前,原參與法官 C更易為法官 D,嗣後於審判期日,審判長 A僅諭知
更新審理程序、書記官朗讀前次筆錄、引用前次審理筆錄,即命為辯論
並宣示辯論終結,定期宣判。請說明法院踐行之訴訟程序是否合法?
(25 分)
四、A涉犯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但以 A已將犯罪
所得償還被害人,而未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經檢察官提起上訴,第二審
法院認一審判決未宣告沒收部分未洽,予以撤銷,除亦判決有罪外,並
諭知沒收犯罪所得。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屬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之案件(參見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第 1項第 5款),惟 A認其仍得因二
審初次受沒收判決,而可提起第三審上訴。請依實務見解說明 A主張有
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