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司法人員
等 別:四等考試
類 科 組:法警
科 目:刑事訴訟法概要
考試時間:
小時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
一、A與眾人深夜飆車競駛,被警察以現行犯逮捕。凌晨 2時許,A被帶至
警局,員警先告知 A可拒絕夜間詢問,因 A明確表示同意詢問,警員開
始製作筆錄。警詢經過 1小時,A頻頻打呵欠,並說「非常睏」、「忍不
住了」。警察為了不讓 A入睡,持續拍觸 A肩膀,A遂在半睡半醒之間
作出不利之自白。請分析其自白有無證據能力?(25 分)
二、A是鄉公所課員,涉嫌透過 B收賄。警察受理某人告發,為調查案情始
末,以證人身分通知 B到警局接受詢問,有製作不利於 A之警詢筆錄
(下稱筆錄)。檢察官以 A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提起公訴。地方法院審判期
日證據調查時,審判長未傳喚 B到庭,僅提示並宣讀該筆錄,並訊問 A
是否同意筆錄有證據能力,A表示「沒有意見」。地方法院勘驗詢問錄
音,審酌筆錄製作過程並無不法情事,遂採為 A有罪判決之證據。A之
後上訴高等法院,改而主張筆錄無證據能力。請依實務見解分析 A之主
張有無理由?(25 分)
三、A、B是中華民國人民。A得知 B因違反銀行法案件被通緝而藏匿在泰
國,欲返國又恐遭羈押,遂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在泰國對 B佯稱熟識
我國司法人員,可安排返國歸案而不被羈押,致 B陷於錯誤,在泰國陸
續支付 A美金共 4萬元。嗣 B從泰國搭機回臺灣,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
後為法務部調查局人員逮捕歸案,方知受騙而報案。檢察官對 A提起公
訴,法院以 A於我國領域外犯普通詐欺罪,無我國刑法之適用,認無行
言詞辯論必要,逕諭知不受理判決。請分析法院審判是否合法?(25 分)
四、被告 A因涉犯組織犯罪罪名,於偵查中經檢察官向地方法院聲請裁定羈
押獲准。A對該羈押裁定並無意願提起抗告,惟 A之配偶 B認為 A受
冤枉,主動為 A之利益提出抗告。請分析抗告是否合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