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107年1月12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06607號函核定
109年6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87190號函核定
課程類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必/選備 | 類別備註 | ||
科學教育碩士班 | 科學教育博士班 | |||||
自然科學領域之專門學科知能 | 生物特論 | 生物學專題研究 | 3 | 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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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特論 | 物理學專題研究 | 3 | 必 | |||
化學特論 | 化學專題研究 | 3 | 必 | |||
地球科學特論 | 地球科學專題研究 | 3 | 必 | |||
學習環境經營與安全管理知能 | 國小自然科學實驗研究 | 2 | 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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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專業知能 | 科學教育基礎科目 | 科學教育導論 | 高等科學教育特論 | 2 | 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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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學習心理學 | 科學學習心理學特論 | 2 | 必 | |||
科學師資培育 | 科學教師專業發展 | 2 | 必 | |||
科學教學媒材與方法科目 | 科技創作與教學實務 | 科技創作與教學實務特論 | 2 | 必 | ||
科學教育評量 | 自然科教學評量研究 | 2 | 必 | |||
電腦與教學媒體在科學教育之應用 | 電腦與教學媒體在科學教育之應用 | 2 | 必 | |||
課程設計與發展知能 | 科學課程設計 | 科學課程設計與發展 | 2 | 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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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領域教學能力與專業發展知能 | 科學史 | 科學史特論 | 2 | 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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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科學教育 | 原住民文化脈絡與科學教學 | 2 | 必 | |||
科學創造力教學策略專題研究 | 科學創造力教學策略專題研究 | 2 | 必 | |||
其他課程說明 | ||||||
一、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共分為自然科學領域之專門學科知能、學習環境經營與安全管理知能、教學專業知能、課程設計與發展知能及跨領域教學能力與專業發展知能等五個類別,最低應修畢總學分數24學分,包括必備至少22學分,應修課程及學分數規定如下: 1.自然科學領域之專門學科知能:至少修習4門12學分。 2.學習環境經營與安全管理知能:至少修習1門2學分。 3.教學專業知能:至少修習3門6學分,包含必備課程2門4學分。 4.課程設計與發展知能:至少修習1門2學分。 5.跨領域教學能力與專業發展知能:至少修習1門2學分。 二、專門課程科目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不得重複採認學分。 三、取得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學分修習,除了本表規定之至少24 學分外,並應取得國小「教育專業課程」之「國民小學自然科學領域教材教法」或其相似科目至少2 學分。 四、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者,應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 五、現職國民小學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 節、年資至少5 年以上(包括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並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可免修習本專門課程學分,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 六、現職國民小學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 節、年資達1 年以上未滿5 年者(包括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曾修畢「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教學專業知能認證」2 學分或「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初階教學知能課程」2 學分及「學習環境經營與安全管理知能」類課程至少2 學分;或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36 小時研習及「學習環境經營與安全管理知能」類課程至少2 學分;或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72 小時研習,並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得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 七、前2 項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係指現職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以前2 項規定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申請期限至113 學年度(114 年7 月31 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