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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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當事人甲居住於某街巷18號之1,109年5月5日法院向甲送達時,無
人應門,乃將應送達之判決書正本寄存於當地警察派出所,並作送達通
知書兩份,然而誤黏貼一份於甲之鄰居乙之18號屋舍門首,另一份亦誤
置於18號屋舍之信箱。嗣後,甲由乙處得知上述寄存判決正本一事,乃
於同年月15日前往派出所領取判決書正本。請問,甲之上訴期間如何起
算?(25分)
二、原告甲提起訴訟後,認為審理其案件之乙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乃向乙
法官所屬法院聲請迴避,甲之聲請經裁定駁回,甲對該裁定提起抗告。
抗告程序中,乙法官仍指定言詞辯論期日,調查證據。甲主張在抗告程
序未終結確定前,乙法官應停止訴訟程序。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25分)
三、刑事訴訟法為保障被告之權益,充實其防禦權,以促成實體發現,確保
國家刑罰權之適當行使,設有辯護人制度。試就辯護人之權利、義務詳
細說明之。(25分)
四、為保障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人權,刑事訴訟法對於搜索原則上採令狀制
度。但於特殊狀況無令狀亦得搜索,試就無令狀搜索之規定詳細說明之。
(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