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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某日夜間甲當街對乙搶奪皮包,丙路過目擊部分情節,審判中丙到庭作證當晚見到甲搶乙皮包之事實,
被告甲主張:「證人丙有深度近視而當晚未配帶眼鏡,於夜間應看不清楚搶奪行為人是否為被告甲,
不能單憑證人之證詞認定被告之犯罪事實」等語,試問:該抗辯係針對證人證詞之何種問題而主張?
證據能力 證據能力及證明力
證據資格 證明力
45 甲為公務員,涉嫌收受廠商賄賂,甲被檢察官拘提到案,惟否認涉案辯稱對案情來龍去脈不清楚,檢
察官乃向法院聲請羈押,試問: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若羈押亦有其必要,可否基於被告
所涉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裁定羈押?
可以,因為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為法定羈押原因
不可以,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
可以,因為犯收受賄賂之重罪,一定會逃亡或串證
不可以,除了所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還必須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
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46 檢察官基於偵查技巧之運用,於臨時開庭訊問被告程序中,遇有被告不願配合供出實情時,立即請書
記官暫時關閉錄音錄影設備,俾向被告曉以大義,待溝通完畢後,檢察官始命書記官接續錄音錄影,
此種做法是否適法?
適法,因臨時開庭訊問被告程序屬於急迫情況,依法不必全程連續錄音或錄影
不適法,因訊問被告,依法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
適法,只不過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而已
不適法,因為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不得作為證據
47 關於訊問或詰問證人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只能在訊問前先行具結,不容許訊問後才補行具結
結文應命證人簽名,不得以蓋章或按指印代之
結文應命證人朗讀,但若證人不能朗讀時,應命通譯或庭務員朗讀,於必要時並說明其意義
證人係以科技設備訊問者,經具結之結文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法院或檢察署,再行補
送原本
48 關於刑事訴訟之上訴,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提起上訴
檢察官亦得為被告之利益提起上訴
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但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
宣告死刑、無期徒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
49 下列何項第二審判決之違誤屬於判決當然違背法令而可執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
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之宣示者
單一案件中有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者
數罪中之一罪有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者
單一案件中潛在性事實未受請求予以判決者
50 關於經第一審判決之案件是否可以提起上訴第二審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協商程序判決原則上不能上訴
簡易判決原則上不能上訴
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原則上不能上訴
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原則上不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