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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下列何者訴訟行為,應得民事訴訟之對造同意?
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後,原告於第一審判決前撤回起訴
訴之變更或追加,其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
上訴人於第二審終局判決前撤回上訴(被上訴人未為附帶上訴)
被告在第一審提起反訴
14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
本於原告捨棄所為之判決
命履行扶養義務之判決(起訴前最近六個月分及訴訟中履行期已到者)
就民事訴訟法第 427 條第 1項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15 訴訟繫屬後占有訴訟請求之標的物之下列人中,何者非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效力所及?
承租人 保管人 受任人 受寄人
16 下列何者不屬於強制調解事件?
調解租金之訴 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 因醫療糾紛發生爭執者 離婚之訴
17 甲起訴請求乙給付租金新臺幣 200 萬元,關於其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應由地方法院獨任法官審理
得向高等法院提起第二審上訴
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向最高法院提起第三審上訴
18 下列何種新攻擊防禦方法,在第二審不得提出?
因第一審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 當事人在第一審疏忽未提出者
事實發生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者 如不許其提出顯失公平者
19 關於民事訴訟之附帶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得由被上訴人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
第二審之被上訴人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仍得提起附帶上訴
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更審後,被上訴人仍得提起附帶上訴
第三審之被上訴人不得為附帶上訴
20 關於民事訴訟之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
須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始得提起
上訴人至遲應於提起上訴後 20 日內提出上訴理由
如上訴人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理由,法院應先命補正而未據補正後,始得以裁定駁回其上訴
21 關於民事訴訟再審之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係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所提起之訴訟
專屬於為確定判決之原法院管轄
應於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應以訴狀表明再審理由及關於再審理由並遵守不變期間之證據
22 第二審法院判決有下列何種情形者,非當然違背法令?
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
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 證據取捨,認定事實有疑義者
23 關於支付命令之聲請及核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專屬債務人住居所地、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法院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提出異議
支付命令得為公示送達,亦得對外國送達
24 夫對妻起訴請求判決離婚,若夫於判決確定前死亡時,關於該離婚訴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訴訟程序當然停止
夫之繼承人得聲明承受訴訟
妻為夫之唯一繼承人時,應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續行訴訟
視為訴訟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