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 司法特考 五等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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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五等考試
類科組 :各類科
科目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考試時間
1小時 座號:
※注意: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本科目共50 題,每題2分,須用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代號:3301
頁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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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民事訴訟法部分
1 甲食品公司生產並販售危害健康之產品,消費者乙號召其他買受甲公司上述產品之消費者共計 30
人,一起訴請甲公司賠償其損害。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此案之消費者有共同利益,得選定乙為全體起訴
選定乙為全體起訴,必須以文書為之
訴訟繫屬後,經選定乙為全體起訴,其他當事人脫離訴訟
選定乙之後,仍得更換或增減被選定之人
2 因租賃權涉訟時,其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其租賃定有期間者,以權利存續期間之租金總額為準
其租金總額超過租賃物之價額者,以租賃物之價額為準
未定期間者,動產以二個月租金之總額為準
未定期間者,不動產以二個月租金之總額為準
3 甲乙共有一寶石,出租予丙,租期屆滿後丙拒不歸還,甲乃訴請丙歸還該寶石予甲乙二人;甲獲勝
訴判決確定後,丙將該寶石處分給知情之丁。依法院實務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並非此訴訟之當事人,不受既判力所及 乙於判決確定前參加訴訟,始受既判力所及
丁並非此訴訟之當事人,不受既判力所及 甲若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既判力及於丁
4 甲於第一審法院起訴請求被告乙賠償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法院依甲之聲明為其勝訴之判決
下列何種情形不具備上訴利益?
法院酌定擔保金額,宣告甲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
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甲之損害範圍擴大為 250 萬元
法院斟酌乙之狀況,兼顧甲之利益,而於判決內命乙為分期給付
法院為甲應同時履行之附條件判
5 甲對乙分別有 AB二債權,甲合併起訴請求乙清償,第一審法院於甲乙言詞辯論後,合併判決甲
A債權敗訴,B債權勝訴。甲就其敗訴之部分合法上訴於第二審法院,乙捨棄上訴權後復為附帶
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在第二審欲撤回 B債權之起訴,須得乙同
甲若撤回 B債權之起訴,不影響 A債權之上訴
甲在第二審欲撤回 A債權之上訴,須得乙同
乙捨棄上訴權後所為附帶上訴,仍屬合法
6 甲以「為判決基礎之 A證物係偽造」為理由,對於第三審之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法院認無再
審理由,判決駁回;甲認為駁回再審之訴之確定判決,仍是以經偽造之 A證物為基礎。下列相關敘
述何者錯誤?
甲提起之再審之訴,專屬原第二審法院管轄
甲不得以同一事由,對於原確定判決,更行提起再審之訴
甲得以同一事由,對於駁回再審之訴之確定判決,更行提起再審之訴
甲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再審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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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甲、乙與丙三人之住所分別位於臺北市、桃園市與新竹市,某日甲乙二人於苗栗市因細故毆打丙成
傷,丙欲對甲乙共同起訴,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丙應向下列何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苗栗 新竹 桃園 臺北
8 下列關於訴訟能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受輔助宣告之人無訴訟能力,其訴訟行為須由法定代理人為之
外國人依其本國法律無訴訟能力者,於我國視為無訴訟能力
已經離婚之限制行為能力人,仍然有訴訟能力
無訴訟能力者,審判長不得許其暫為訴訟行為
9 甲公司之職員乙於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丙之權利;丙訴請乙賠償損害,並於第一審獲勝訴判決。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為輔助乙,於該訴訟繫屬中,得為參加
甲欲參加訴訟,應向訴訟繫屬之法院提出參加書狀,法院應將參加書狀,送達於兩造
若丙對於甲之參加,聲請法院駁回,法院審理此聲請之期間,甲不得為訴訟行為
若甲於第一審未參加訴訟,甲仍可參加訴訟為乙提起上訴
10 甲公司委任乙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訴請丙返還積欠之借款,在訴訟繫屬中,甲公司因合併於丁公司
而消滅。其訴訟應如何處理?
因為甲公司有訴訟代理人,訴訟程序得繼續進行
如果法院裁定無須停止,其訴訟程序得繼續進行
訴訟程序在丁公司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丁公司不聲明承受訴訟時,他造當事人丙應聲明令其承受
11 下列關於言詞辯論之敘述,何者正確?
當事人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法院得命分別辯論
分別提起之數宗訴訟,法院應分別辯論並分別裁判
命合併辯論之數宗訴訟,應合併裁判
當事人關於同一訴訟標的,提出數種獨立之攻擊方法者,法院不得命限制辯論
12 下列關於證據保全之敘述,何者正確?
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時,不得聲請為鑑定
保全證據之聲請,必須在起訴後,向受訴法院為之
保全證據之聲請,應釋明應保全證據之理由
保全證據應由當事人聲請,法院不得依職權為之
13 甲乙共有 A地,被丙無權占有,甲訴請丙返還該地予甲乙二人,受敗訴判決確定。乙提起第三人撤
銷之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
應以甲為適格之被告
乙須非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參加訴訟
法院認乙之訴為有理由而撤銷時,原判決於甲乙均失其效力
14 債務人接受支付命令送達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提出異議應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為之
提出異議時,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其異
若逾法定期間始提出異議,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若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
15 關於第二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第二審法院得以第一審法院行通常訴訟程序而廢棄
訴訟事件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或發交後,於第二審得再為附帶上訴
提起第二審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對第二審法院關於假執行之裁判原則上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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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關於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第三審法院原則上無須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之基礎
以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為上訴理由時,所舉違背之事實及以違背法令確定事實、遺漏事實或認作
主張事實為上訴理由時,所舉之該事實,第三審法院亦得斟酌之
第三審法院進行言詞辯論無須由兩造委任律師代理之
被上訴人得為附帶上訴
17 關於言詞辯論之準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院不得命當事人本人到場
受命法官得命當事人就準備書狀記載之事項為說明,但不得採不公開法庭之形式為之
準備程序原則上以闡明訴訟關係為止
僅須一造同意由受命法官調查證據,受命法官即得調查證據
18 就分別共有之不動產,共有人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得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為特別審判籍
不問標的價額多寡,一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須全體共有人一同起訴始具當事人適格
起訴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19 關於法院自由心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原告已證明受有損害而不能證明其數額,法院應直接認原告請求無理由
法院為判決時僅須斟酌調查證據之結果,無須斟酌全辯論意旨,依自由心證認定事實之真偽
法院得心證之理由須記明於判決
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真偽,可不顧慮經驗法則
20 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原告應負擔之對待給付得從訴訟標的之價額中扣除
以一訴附帶請求其孳息者,須併計算其價額
因債權之擔保而涉訟,以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
額為準
因地役權涉訟,如係以地役權人為原告,以供役地所增價額為準
21 關於民事訴訟裁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原則上如法官未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仍可參與判決
判決原則上無須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
裁定應經言詞辯論
駁回聲明或就有爭執之聲明所為之裁定,須附理由
22 關於破產財團之訴訟程序,當事人受破產宣告,在依破產法有承受訴訟人之前,發生如何之效果?
法院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訴訟程序當然停止
經當事人合意後,停止訴訟程序 訴訟程序無論如何不受影響、繼續進行
23 關於小額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得為上訴或抗告
當事人於小額事件第二審程序原則上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
當事人原則上得為一部請求
小額事件依法應行調解程序者,如當事人一造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法院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而
命即為訴訟之辯論,並得依職權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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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關於文書之真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私文書須經本人簽名始得推定為真正,如私文書經代理人簽名,則不得推定其為真正
外國公文書,經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大使證明者,推定為真正
就文書之真偽核對筆跡或印跡,法院不得命當事人或第三人提出可供核對之文書
文書依其程式及意旨得認作公文書者,不得推定其為真正
25 關於判決書之記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在通常訴訟程序中,就訴訟標的捨棄之判決,法院不得合併記載其要領
在通常訴訟程序中,就中間判決,法院不得合併記載其要領
在簡易訴訟程序中,就訴訟標的認諾之判決,法院不得僅記載判決主文
在小額訴訟程序中,判決書得僅記載主文,就當事人有爭執事項,於必要時得加記理由要領
乙、刑事訴訟法部分
26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事訴訟法上被告所享有之權利?
請求與共同被告對質 於訊問中保持緘默
於偵查程序中拒絕到場接受訊問 請求調查有利於己之證據
27 依刑事訴訟法,下列關於辯護人在偵查階段權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辯護人得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辯護人不得閱覽卷證
辯護人在偵查中得與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接見
檢察官實施勘驗時,如有必要,得通知辯護人到場
28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 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案件之時效已完成者 對於被告無管轄權者
29 住所於 A地的甲,於 B地行竊被捕,B地之檢察官乙向 B地之法院提起公訴後,B地法院發現該案
件於乙提起公訴前業已繫屬於 A法院,此時 B地法院應如何處理?
依刑事訴訟法第 304 條諭知管轄錯誤判決
依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諭知不受理判決
依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諭知免訴判決
除有其他原因外,B地法院應繼續審判並為實體上有罪或無罪之判決
30 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傳喚之法律效果說明,何者錯誤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
被告於停止羈押後,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場者,得命再執行羈押
鑑定準用人證之規定,因此鑑定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亦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
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
於沒收程序中,參與人經合法傳喚或通知而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31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或「抗拒搜索
者,得用強制力搜索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上開但書皆在強調國家機關實施強制偵查時,應
遵守下列那一項原則?
偵查不公開原則 強制處分法定原則 比例原則 法官保留原則
32 司法警察官率同數名司法警察在某 KTV 三樓包廂逮捕通緝犯甲,該等警員當時如欲執行附帶搜索,
下列何者不在其搜索之範圍內?
甲當時所穿著之外套口袋 甲放置於桌面之手拿包
甲身旁之購物袋 甲停放於 KTV 店家附設停車場之汽
33 案件雖經上訴,惟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依法如何處理?
應立即撤銷羈押,釋放被告 檢察官仍得向上級審法院聲請繼續羈押
上訴審法院得依職權裁定延長羈 應立即釋放被告,並視為已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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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之必要,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若犯罪嫌
疑人經合法通知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其法律效果如何
得逕行逮捕 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得報請檢察官核發傳票 無任何法律效果
35 警員甲於詢問依現行犯逮捕到案之乙時,因一時疏忽違背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3禁止夜間詢問之
規定而取得乙之自白筆錄。依法該筆錄之證據能力如何?
由法院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判斷之
若其違背顯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仍有證據能力
違背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3而取得之警詢筆錄,一律不得作為證據
此筆錄屬傳聞證據,原則上無證據能力
36 司法警察甲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乙將機車停在某超商門口,由其後座乘客丙持刀進入強盜。下
列強制處分,何者甲不得為之?
對丙進行逮捕
丙供述乙為其共同正犯,且因情形急迫,而對乙逕行拘提
立即搜索丙的身體
赴丙宅逕行搜索
37 甲因細故對乙施暴,造成乙左上臂撕裂傷,就醫縫合後已無大礙。乙念在與甲是老同事,在臉書上
表示原諒甲一時衝動,不追究甲任何責任。但乙妻丙嚥不下這口氣,前往地檢署以其個人之名義對
甲提出傷害罪告訴豈料知悉後乃具狀撤回丙之告上開丙所提出之告訴力究竟如何?
自始不生效力,被害人已明示不予追究,任何人均無告訴權
自始生效,丙之告訴權與乙之告訴權,各自獨立,互不相干
原本生效,但經乙撤回後,則失其效力
效力未定,須待檢察官裁量
38 以下關於「緩起訴處分」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於緩起訴期間內,不停止追訴權時效之進行
不論罪名為何,檢察官參酌刑法 57 條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均得為之
告訴人對於緩起訴處分,限於告訴乃論之罪始得聲請再議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就犯罪所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39 「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
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此一規定學理上稱之為?
卷證併送 起訴狀一本 起訴審查 退案審查
40 法院於審判程序中,若認為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法院應告知被告所變更之罪名
被告得就變更後之罪名請求調查證據
法院應就變更後之罪名給予被告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
法院應以裁定變更起訴法條
41 下列關於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證人受裁定者,亦得抗告
證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不得作為證據
審判長預料證人於被告前不能自由陳述者,得不給予被告詰問之機會
傳喚證人時應用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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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甲因遭乙橫刀奪愛而相約於咖啡廳中談判,言談間甲出言恐嚇乙要將其殺死,乙不予理會而慘遭甲
持菜刀殺害。法院在審理前揭恐嚇罪及殺人罪案件時,下列何者屬傳聞證據?
咖啡店店員 A作證陳述,談判當日曾聽聞甲揚言將要殺死乙
出售菜刀給甲的刀具店老闆 B作證陳述,甲曾向他購買殺死乙的那把菜刀
目擊證人 C作證陳述,他親眼看到甲將乙殺
第一個抵達現場的急救人員 D作證陳述,乙在死前明確地表示殺人兇手是甲
43 下列關於拒絕證言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因執行業務而知悉被告病情的醫生,得拒絕證言
就公務員在職務上應守秘密之事項訊問者,應得該管監督機關或公務員之允許。此一允許,除有
妨害國家之利益者外,不得拒絕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皆得拒絕證言
經合法傳喚之證人,縱因陳述而有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之虞,亦不得拒絕證言
44 受命法官在進行準備程序階段時,下列事項何者不得為之?
就起訴事實訊問被告是否認罪 曉諭當事人為證據調查之聲請
傳喚證人實施交互詰問 確定證據調查之範圍、次序及方法
45 以下關於簡式審判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被告於準備程序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
法院須徵得檢察官之同意後,始得裁定行簡式審判程序
不適用傳聞法則
仍須行言詞辯論程序
46 有罪之判決確定後,若以發現新證據為由,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提起再審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所謂新證據,限於判決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不包括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
及審酌者
必須因發現之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該有罪判決應受無罪或免訴、免刑或
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
聲請再審,原則上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
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者,法院如仍認為應諭知有罪判決者,不得重於原判決所諭知之刑
47 對於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刑事訴訟法上所提供之保障,下列何者錯誤?
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為應沒收第三人財產時,於提起公訴前應予通知,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該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行簡易程序或協商程序之案件,若法院裁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者,則適用通常程序審
對於本案之判決提起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關之沒收判決
48 下列那一種情形不在「不告不理原則」之支配範圍內?
被害人提起「自訴」 被告提起「反訴」 被害人提出「告訴」 檢察官提起「公訴
49 由我國刑事訴訟法觀之,在公訴案件中,下列何者不必然為訴訟主體?
被害人 法院 檢察官 被告
50 下列各罪間之關係,何者不是我國刑事訴訟法第 7條所指之相牽連案件?
甲先強盜、三個月後又殺人,強盜與殺人罪間
甲、乙、丙三人共同所犯之竊盜罪間
甲、乙兩人分別但同時在同一夜店內吸食毒品,各自成立之施用毒品之罪間
甲誣告乙傷害,誣告與傷害罪間
類科名稱: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
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科目名稱: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測驗題標準答案更正
考試名稱:
錄事、庭務員
單選題數:50題 單選每題配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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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題
B第2題 第3題 第4題 第5題 第6題 第7題 第8題 第9題 第10題
第11題 第12題 第14題 第15題 第16題 第17題 第18題 第19題 第20題
第21題 第22題 第23題 第24題 第25題 第26題 第27題 第28題 第29題 第30題
第31題 第32題 第33題 第34題 第35題 第36題 第37題 第38題 第39題 第40題
第13題
第41題 第42題 第43題 第44題 第45題 第46題 第47題 第48題 第49題 第50題
第51題 第52題 第53題 第54題 第55題 第56題 第57題 第58題 第59題 第60題
第61題 第62題 第63題 第64題 第65題 第66題 第67題 第68題 第69題 第70題
第71題 第72題 第73題 第74題 第75題 第76題 第77題 第78題 第79題 第80題
第81題 第82題 第83題 第84題 第85題 第86題 第87題 第88題 第89題 第90題
第91題 第92題 第93題 第94題 第95題 第96題 第97題 第98題 第99題 第10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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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第5題一律給分。
標準答案:答案標註#者,表該題有更正答案,其更正內容詳見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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