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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
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代號:20120 
等    別: 普通考試 
類    科: 地政士 
科    目: 土地法規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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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土地法第 104 條之規定,基地出賣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茲試
問出租之共有基地共有人之一出售其應有部分時,基地承租人有無依同樣條件優先
購買之權?如有,其理由為何?如無,其理由又為何?另此法律所定優先購買權之
屬性為何?是否需所有權人與第三人間有買賣土地或房屋契約之存在為要件?抑或
所有權人出賣不動產時,僅需將自己所定價格通知優先購買權人為已足?理由為何?
請分別詳述之。(25 分) 
二、何謂照價收買?現行主要相關土地法律,如我國憲法、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等,
均有照價收買的規定。茲請問所敘各該法律在照價收買制度設計上有何基本政策作
用?對實際執行情形有何評論?試分述之。(25 分) 
三、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應有之負擔,如所有權人係領
取現金補償者,應如何辦理?又所稱「應有之負擔」,其內容為何?試分述之。
(25 分) 
四、甲為依地政士法之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之執業地政士,除於臺北市設立一處事務所
執業外,另為擴展業務,再於他處設立分事務所。請問此種情形,甲有無違反何項
規定?會否受到何種懲戒?試分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