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 公務人員升官等 薦任 戶政 戶政法規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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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4
年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20550 全一頁
等級 薦任
類科(別) 戶政
科目 戶政法規(包括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與姓名條例)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戶籍法所稱戶籍資料為何?何謂現戶戶籍資料及除戶戶籍資料?(25 分)
二、我國人某女士於搭乘我國籍航空飛機飛往美國途中,於飛機飛至美國領空時生下一
子,為保障新生兒生命安全,飛機降落美國某機場後,將新生兒送至美國某醫院照
護,且美方表示,依該國國籍法規定,該新生兒具有美國國籍。有關該新生兒依國
籍法規定是否具有我國國籍?其回國後之身分登記及出生地登記,依戶籍法規定應
如何辦理?試析論之。25 分)
三、請分別說明國籍法對於我國人取得外國國籍,及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是採雙重
國籍或單一國籍制?並說明其理由。25 分)
四、請依姓名條例規定,敘明得申請更改姓名,及不得申請更改姓名之情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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