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2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2年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
20550
等別(級): 薦任
類科(別): 戶政
科 目: 戶政法規(包括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與姓名
條例)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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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民法規定,離婚類型如何?其中何種離婚須辦理離婚登記?其要件為何?(13 分)
戶籍法中關於離婚登記之規定如何(12 分)?
二、何謂反致?我國國際私法對於反致之適用範圍有無特殊限制?(25 分)
三、按國籍法規定,我國國民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某甲現服役於我國海軍,
擬歸化為 A國籍。依 A國規定,甲須先放棄我國國籍。請問,甲是否可以喪失
國籍?(25 分)
四、何謂國籍的積極衝突?我國國際私法以何種方式解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