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0
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代號:
30550
等 別: 薦任
類 科: 戶政
科 目: 戶政法規(包括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與姓名條例)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全一頁
一、請就我國民法親屬編、戶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有關結婚(婚姻)成立要件、登記、效力分述之。(20 分)
二、請將外國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入國、居留、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之申請
項目與受理機關,以橫式流程說明之。(20 分)
三、中央研究院翁院長集結各界領袖意見,於今(100)年 8月共同簽署「人才宣言」,
其中提及外籍人才延攬的困境有:外籍人士來臺工作,因為須先放棄自身國籍才能
入籍,以致於外籍人才幾乎不可能取得我國公民權。請說明國籍法有關外國人以專
業人士在臺工作之身分,申請歸化的規定;(10 分)並試就現行規定如何調整因應
申述之。(10 分)
四、請列出初設戶籍登記之情形及申辦方式。(10 分)
五、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歸化,以中文姓名登記之規定為何?(10 分)
六、請列出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