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年交通
事業郵政、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 級:薦任
類科(別):戶政
科 目: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兩岸關係法規)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請分析大陸配偶參選立
法委員、擔任公務員、大學教授之限制。(25 分)
二、請試述我國吸引專技移民之法規及未來修法方向。(25 分)
三、請試述依新增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條之 3規定,對
曾任何種職務者,增加赴陸限制?不得參與之活動為何?(25 分)
四、請試述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規定之差異,並請分析是否
應衡平修法改為一致?(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