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 公務人員升官等 薦任 移民行政 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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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
24360
全一頁
等 級
:
薦任
類科(別)
:
移民行政
科目
:
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考試時間
: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 A國與 B國決定將爭端送交聯合國國際法院解決,請引用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說
明國際法的淵源為何?(25 分)
二、甲將赴 A國擔任大使,他不是 A國國民也不在該國永久居留,請依據一九六一年訂
立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 31 條,向甲說明該條文內容,包括享有管轄豁免的
範圍,是否有作證之義務,有關執行處分的應注意事項,和是否接受派遣國的管轄
等問題。(25 分)
三、我國移民政策與法規除有一般外僑永久居留證之規定外,基於移民之攬才與國家發
展之政策考量,而有供專業或投資人士使用之外僑永久居留證(梅花卡)之設計與
規定,請說明得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梅花卡)之資格要件為何?又外國人經許可
在我國永久居留後,何種情形會喪失永久居留權?(25 分)
四、依司法院釋字第 708 號解釋意旨,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對於外國人之「收容」是否
有憲法第 8條人身自由應受司法程序保障之適用?又其與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
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上有何不同?試分別舉述理由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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