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聯合國憲章》第 2條第 4項明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
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
獨立。」請分析本條意涵。(25 分) 
二、請說明下列兩個實例適用的是國際法上的何種制度或是原則,並請解釋說明這二種
制度或是原則的內容: 
1929 年義大利與教廷訂立了《拉特朗條約》,規定義大利須禁止在梵蒂岡城附近
建築可以俯視梵蒂岡的建築物。(12 分) 
1986 年國際法院對布吉納法索與馬利邊界糾紛案中,採取的劃界原則顯示二國應
尊重在獲得獨立時的邊界。(13 分) 
三、1926 年8月法國船蓮花號在公海上與土耳其船波茲考特號發生碰撞,後者沉沒並有
人喪生,蓮花號將土船人員救助後,航入土耳其的君士坦丁堡。土國依土耳其刑法
第6條起訴法國一位船員,判處其監禁及罰款,但法國認為土國無管轄權。雙方後
來同意將爭執提交常設國際法院解決,1927 年9月法院判決土國勝訴。本案為國際
法著名的蓮花號案,但是其有關海上碰撞的刑事管轄之判決與後來 1982 年海洋法公
約的規定不同。因此,請分別依照常設國際法院蓮花號案的判決和 1982 年海洋法公
約的規定詳細說明下列問題:即關於公海上發生碰撞時,法律上應負責之人到底應
由何國法院管轄?(25 分) 
四、承認(recognition)是國際法上特有的制度,在國內法中並無相似的制度。請回答下
列問題: 
(5分) 
須經過其他國家承認才能成為國際法的主體,成為國際
社會的成員,在學者間有二種主張,請說明之。(10 分) 
1983 年11 月15 日土裔人民宣布成立「北賽普勒斯土族聯邦國」(Turkish Republic 
of Northern Cyprus)。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同月 18 日通過第 541 號決議,認為此獨
立宣告法律上無效(legally  invalid),且要求各國不予承認。請問此種不承認
(non-recognition)的意義與法理為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