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任務與實施方式
(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更新-表1
表1-1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申請書-更新
*因受財政收支劃分法影響,本市114學年度社群經費補助有重大變更(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基準變動),補助經費調整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總經費50%;第2學期補助總經費50%。
*補助經費需分2期掣據與核銷(115年1月31日前完成第1次核銷;115年6月30日前完成第2次核銷),第一學期未使用完之經費需繳回,不得跨學期支應。務請依通過之原社群申請表,配合經費補助調整運作場次之分配 (第一學期經費將採核定後實支後付之核銷方式進行)。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社群運作日期:114/8/1至115/1/31,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社群運作日期:115/2/1至115/6/30。
114學年度臺中市 (填寫學校全銜)
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申請書
社群類別 | □學習共備 □ 共好實踐 □課程研創 □卓越共享 | ||||||||
社群名稱 | 是否為 跨校社群 | □是 □否 | |||||||
學等 | □國小 □國中 □高中職(含特教學校) □跨學等 | 社群人數 | 人 | ||||||
社群召集人 | 姓名 | 職稱 | |||||||
任教科目 | 聯絡電話 | ||||||||
電子郵件 | |||||||||
社群成員 | 序號 | 服務學校 | 姓名 | 任教科目 | 備註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社群任務 | 各級社群任務請參考首頁「114學年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任務與實施方式」 |
一、「教師精進四級社群」進度規劃表(請依社群任務、活動實施與次數規定填列,並請配合補助經費調整114學年度社群運作期程-第一、二學期補助經費各50%、50%)
場次 | 日期/ 時間 | 實施內容 | 實施方式 | 主持人/講座/專家學者諮詢輔導 | 地點 | 備註 (講座鐘點時數) | |
(範例) | 114年9月10日下午2時至4時 | 社群成員針對社群主題-學校閱讀特色發展融入彈性課程之討論設計與教案 | 共同備課 彈性課程設計 | 主持人: 社群召集人OOO | 會議室 | 0 | |
(範例) | 114年10月22日下午2時至4時 | 分享主題: 教師主導的公開授課 | 申請到校服務 | 主持人: 社群召集人/ 地方輔導群 | 會議室 | 0 | |
(範例) | 114年11月26日下午2時至4時 (預訂公開授課日期:114年11月24日) | 進行觀課前會談、觀課(錄影)與專業回饋 | 公開授課與 專業回饋 | 主持人: 社群召集人OOO | 會議室 (公開授課:三年3班) | 0 | |
1 | |||||||
2 | |||||||
3 | |||||||
4 | |||||||
… | |||||||
(最末次活動) | 辦理社群成果發表會 | 校內成果發表 | 主持人: 社群召集人OOO | 會議室 | 0 | ||
(請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 | |||||||
進度規劃表注意事項: 1. 請依申請之各級社群任務進行規劃,各級別活動實施方式、次數、內容須符合下項 < 二、「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申請書自我檢核表 > 之規範。 2. 「實施方式」可包括:共同備課、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素養導向課程與評量設計、創新實驗課程發展、同儕省思對話、主題經驗分享、教學媒材研發、專題探討(含專書、影帶)、行動研究、專題講座、校內/外成果發表、諮詢輔導/到校服務。(內容可與進度規劃前實施方式同) 3. 「實施內容」需與「實施方式」配合,請具體敘述填列。 4. 公開授課需安排於共同備課之後,第一、二場次與最後一場次之「實施方式」欄位請勿安排公開授課。 5. 若有以社群為單位欲申請到校服務者,須於社群進度規劃中排定期程(請於「實施方式」加註「申請到校服務」) 6. 內外聘講座內容與時數須具體列出,並與經費概算表申請之講授鐘點相符。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含觀課與觀課前後會談)不得編列講座鐘點費。 7. 本進度規劃表為社群審查重點項目之一。 8. 卓越共享社群每學年除辦理1場次校內社群成果發表會,需配合教育局之規劃於115年6月(預計) 進行1場次本市社群成果分享。 |
二、「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申請書自我檢核表
序號 |
檢 核 項 目 | □ 學習共備社群 | □ 共好實踐社群 | □ 課程研創社群 | □ 卓越共享社群 |
檢核勾選欄 (完成請填「V」) | |||||
社群運作總次數與期程合乎申請規定 | □≧6次 | □≧9次 | □≧12次 | □≧13次 | |
社群之運作及規劃與學生學習及教師教學具關聯性 | |||||
社群申請表「進度規劃」之期程,實施內容與方式欄位中需呈現於共備後至少進行1場次公開授課(含觀課與觀課前後會談) | |||||
於社群申請表「進度規劃」之期程中,需呈現以公開方式辦理1場校內社群成果發表會(請安排於最末場次) | |||||
5 | 於社群申請表「進度規劃」之期程中,需呈現至少完成1份素養導向教學活動設計(含評量) | ||||
6 | 於社群申請表「進度規劃」之期程中,需呈現至少完成1份彈性學習課程之規劃或跨領域教學活動設計 | ||||
7 |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填列完善(每格均需填寫、教具教材費品項略述表與核章均完成) | ||||
8 | 教師不得同時參與同類不同級別社群(但可同時參與其他四類社群,社群實施日期請錯開) |
【表1-2 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經費概算表-更新-114學年度第一學期50%】 □學習共備 □共好實踐 □課程研創 □卓越共享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教師精進四級社群」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經費概算表 單位:元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 | |
外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2,000 | 1.依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外聘講座鐘點費:專家學者2,000元/節,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學校人員1,500元/節;內聘講座鐘點費:隸屬主辦機關、學校人員1,000元/節。 2.其中同一社群單一成員擔任社群內講座,不得支領超過講座鐘點費總額50%(若僅編列1節內聘講座則不限)。 3.總節數應與「社群進度規劃表」中講座鐘點時數相符。 | |||
節 | 1,500 | |||||
內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1,000 | ||||
外聘諮詢費 | 人次 | 2,500 | 外聘專家學者 | |||
二代健保補充費 | 1 | 式 | 講座鐘點費與外聘諮詢費之 2.11% | |||
講座交通費 | 趟 | 覈實支應 | ||||
印刷費 | 份 | 含影印、紙張、資料印製、成果發表手冊編製等,每份以100元為上限。 | ||||
教具教材費 | 1 | 式 | 1.教具教材費係指社群活動需要使用之教具與教材費用,得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 2.補助最高不得超過申請總經費20%。 3.請自行增列附件略述購買之品項及單價,並檢附於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之後。 | |||
膳費 | 人次 | 100 | ||||
雜支 | 1 | 式 | 不超過業務費5%,勻支時亦同。 | |||
合計 | 1.各項經費均屬業務費得相互勻支。 2.每格數量、單價均需填寫數字(無則填「0」或刪除經費項目)。 | |||||
總計 | □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整 □新臺幣伍仟元整 □新臺幣壹萬元整 □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整 |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教具教材費品項略述
項目(品名)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用途) | |
(請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 | ||||||
合 計 | 元 | 備註: 請具體說明其需求的必要性,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教具教材費各項目經費可相互勻支。 |
(表1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請整份核章掃描後,將掃描電子檔上傳GOOGLE表單申請,正本留校存檔)
承辦人或召集人承辦主任會計主任校長
【表1-2 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經費概算表-更新-114學年度第二學期50%】 □學習共備 □共好實踐 □課程研創 □卓越共享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教師精進四級社群」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經費概算表 單位:元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 | |
外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2,000 | 1.依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外聘講座鐘點費:專家學者2,000元/節,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學校人員1,500元/節;內聘講座鐘點費:隸屬主辦機關、學校人員1,000元/節。 2.其中同一社群單一成員擔任社群內講座,不得支領超過講座鐘點費總額50%(若僅編列1節內聘講座則不限)。 3.總節數應與「社群進度規劃表」中講座鐘點時數相符。 | |||
節 | 1,500 | |||||
內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1,000 | ||||
外聘諮詢費 | 人次 | 2,500 | 外聘專家學者 | |||
二代健保補充費 | 1 | 式 | 講座鐘點費與外聘諮詢費之 2.11% | |||
講座交通費 | 趟 | 覈實支應 | ||||
印刷費 | 份 | 含影印、紙張、資料印製、成果發表手冊編製等,每份以100元為上限。 | ||||
教具教材費 | 1 | 式 | 1.教具教材費係指社群活動需要使用之教具與教材費用,得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 2.補助最高不得超過申請總經費20%。 3.請自行增列附件略述購買之品項及單價,並檢附於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之後。 | |||
膳費 | 人次 | 100 | ||||
雜支 | 1 | 式 | 不超過業務費5%,勻支時亦同。 | |||
合計 | 1.各項經費均屬業務費得相互勻支。 2.每格數量、單價均需填寫數字(無則填「0」或刪除經費項目)。 | |||||
總計 | □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整 □新臺幣伍仟元整 □新臺幣壹萬元整 □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整 |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教具教材費品項略述
項目(品名)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用途) | |
(請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 | ||||||
合 計 | 元 | 備註: 請具體說明其需求的必要性,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教具教材費各項目經費可相互勻支。 |
(表1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請整份核章掃描後,將掃描電子檔上傳GOOGLE表單申請,正本留校存檔)
承辦人或召集人承辦主任會計主任校長
更新-表2
表2-1
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申請書-更新
*因受財政收支劃分法影響,本市114學年度社群經費補助有重大變更(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基準變動),補助經費調整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總經費50%;第2學期補助總經費50%。
*補助經費需分2期掣據與核銷(115年1月31日前完成第1次核銷;115年6月30日前完成第2次核銷),第一學期未使用完之經費需繳回,不得跨學期支應。務請依通過之原社群申請表,配合經費補助調整運作場次之分配 (第一學期經費將採核定後實支後付之核銷方式進行)。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社群運作日期:114/8/1至115/1/31,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社群運作日期:115/2/1至115/6/30。
114學年度臺中市 (填寫學校全銜)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社群名稱 | 是否為 跨校社群 | □是 □否 | |||||||
學等 | □國小 □國中 □高中職(含特教學校) □跨學等 | 社群人數 | 人 | ||||||
社群召集人 | 姓名 | 職稱 | |||||||
任教科目 | 聯絡電話 | ||||||||
電子郵件 | |||||||||
社群成員 (不含召集人,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社群成員1/2以上(取整數)需為第2年、第3年分發之初任教師) | 序號 | 服務學校 | 姓名 | 分發學年度 | 任教科目 | 是否通過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 |||
1 | □是 □否 | ||||||||
2 | □是 □否 | ||||||||
3 | □是 □否 | ||||||||
4 | □是 □否 | ||||||||
5 | □是 □否 | ||||||||
6 | □是 □否 | ||||||||
社群任務 | 各級社群任務請參考首頁「114學年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任務與實施方式」 |
一、「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社群進度規劃表(至少6次,請配合補助經費調整114學年度社群運作期程-第一、二學期補助經費各50%、50%)
場次 | 日期/ 時間 | 實施內容 | 實施方式 | 主持人/講座/專家學者諮詢輔導 | 地點 | 備註 (講座鐘點時數) |
(範例) | 114年9月10日下午2時至4時 | 社群成員針對社群主題-學校閱讀特色發展舉辦專題講座 | 專題講座 | 內聘講師: OOO | 視聽教室 | 2 |
(範例) | 114年10月22日下午2時至4時 | 專業實踐分團輔導員到校協同初任教師專業成長 | 申請到校服務 | 主持人:社群召集人OOO/ 專業實踐分團輔導員 | 會議室 | 0 |
(範例) | 114年11月26日下午2時至4時 (預訂公開授課日期:114年11月24日) | 進行觀課前會談、觀課(錄影)與專業回饋 | 公開授課與 專業回饋 | 主持人: 社群召集人OOO | 會議室 (公開授課:三年3班) | 0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辦理社群成果發表會 | 校內成果發表 | 主持人: 社群召集人OOO | 會議室 | 0 | |
(請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 | ||||||
進度規劃表注意事項: 1. 請依社群申請類別填寫。各類別活動實施方式、次數、內容須符合下項< 二、「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申請書自我檢核表 >之規範。 2. 「實施方式」可包括:共同備課、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素養導向課程與評量設計、創新實驗課程發展、同儕省思對話、主題經驗分享、教學媒材研發、專題探討(含專書、影帶)、行動研究、專題講座、校內/外成果發表、諮詢輔導/到校服務。(內容可與進度規劃前實施方式同) 3. 「實施內容」需與「實施方式」配合,請具體敘述填列。 4. 公開授課需安排於共同備課之後,第一、二場次與最後一場次之「實施方式」欄位請勿安排公開授課。 5. 請規劃申請1場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到校服務主題三: 教師專業成長,並安排相關議題,並於社群進度規劃中排定期程(請於「實施方式」加註「申請到校服務」) 6. 內外聘講座內容與時數須具體列出,並與經費概算表申請之講授鐘點相符。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含觀課與觀課前後會談)不得編列講座鐘點費。 7. 本進度規劃表為社群審查重點項目之一。 |
二、「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社群申請書自我檢核表
檢 核 項 目 | 檢核勾選欄 (完成請填「V」) | |
1 | 社群之運作及規劃與學生學習及教師教學具關聯性 | |
2 | 社群運作次數與期程合乎申請規定(≧6場次) | |
3 | 社群召集人須為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之專任教師,並以具有教學輔導教師或進階評鑑人員(專業回饋人員)資格者、輔導團/群人員身分者為優先。除召集人外,社群成員1/2以上(取整數)需為第2年、第3年分發之初任教師為原則。 | |
4 | 每學年針對夥伴教師需求安排至少2場次專題講座,主題與課程教學、班級經營及親師溝通相關,或依初任教師共學需求安排適當主題 | |
5 | 規劃申請1場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到校服務並安排教師專業發展相關議題 (務請於114年4月申請,主題三:教師專業成長 | |
6 | 社群申請表「進度規劃」之期程,實施內容與方式欄位中安排1場次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含觀課與觀課前後會談,公開授課需安排於共同備課之後 | |
7 | 於申請書中填列社群成員通過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之情形 | |
8 | 於社群申請表「進度規劃」之期程中,呈現以公開方式辦理1場校內社群成果發表會(請安排於最末場次) | |
9 |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填列完善(每格均需填寫、教具教材費品項略述表與核章均完成) |
【表2-2 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經費概算表-更新-114學年度第一學期50%】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經費概算表
單位:元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 | |
外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2,000 | 1.依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外聘講座鐘點費:專家學者2,000元/節,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學校人員1,500元/節;內聘講座鐘點費:隸屬主辦機關、學校人員1,000元/節。 2.其中同一社群單一成員擔任社群內講座,不得支領超過講座鐘點費總額50%(若僅編列1節內聘講座則不限)。 3.總節數應與「社群進度規劃表」中講座鐘點時數相符。 | |||
節 | 1,500 | |||||
內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1,000 | ||||
外聘諮詢費 | 人次 | 2,500 | 外聘專家學者 | |||
二代健保補充費 | 1 | 式 | 講座鐘點費與外聘諮詢費之 2.11% | |||
講座交通費 | 趟 | 覈實支應 | ||||
印刷費 | 份 | 含影印、紙張、資料印製、成果發表手冊編製等,每份以100元為上限。 | ||||
教具教材費 | 1 | 式 | 1.教具教材費係指社群活動需要使用之教具與教材費用,得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 2.補助最高不得超過申請總經費20%。 3.請自行增列附件略述購買之品項及單價,並檢附於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之後。 | |||
膳費 | 人次 | 100 | ||||
雜支 | 1 | 式 | 不超過業務費5%,勻支時亦同。 | |||
合計 | 5,000 | 1.各項經費均屬業務費得相互勻支。 2.每格數量、單價均需填寫數字(無則填「0」或刪除經費項目)。 | ||||
總計 | 新臺幣伍仟元整 |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教具教材費品項略述
項目(品名)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用途) |
(請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 | |||||
合 計 | 元 | 備註: 請具體說明其需求的必要性,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教具教材費各項目經費可相互勻支。 |
(表2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請整份核章掃描後,將掃描電子檔上傳GOOGLE表單申請,正本留校存檔)
承辦人或召集人承辦主任會計主任校長
【表2-2 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經費概算表-更新-114學年度第二學期50%】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經費概算表
單位:元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 | |
外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2,000 | 1.依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外聘講座鐘點費:專家學者2,000元/節,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學校人員1,500元/節;內聘講座鐘點費:隸屬主辦機關、學校人員1,000元/節。 2.其中同一社群單一成員擔任社群內講座,不得支領超過講座鐘點費總額50%(若僅編列1節內聘講座則不限)。 3.總節數應與「社群進度規劃表」中講座鐘點時數相符。 | |||
節 | 1,500 | |||||
內聘講座鐘點費 | 節 | 1,000 | ||||
外聘諮詢費 | 人次 | 2,500 | 外聘專家學者 | |||
二代健保補充費 | 1 | 式 | 講座鐘點費與外聘諮詢費之 2.11% | |||
講座交通費 | 趟 | 覈實支應 | ||||
印刷費 | 份 | 含影印、紙張、資料印製、成果發表手冊編製等,每份以100元為上限。 | ||||
教具教材費 | 1 | 式 | 1.教具教材費係指社群活動需要使用之教具與教材費用,得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 2.補助最高不得超過申請總經費20%。 3.請自行增列附件略述購買之品項及單價,並檢附於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之後。 | |||
膳費 | 人次 | 100 | ||||
雜支 | 1 | 式 | 不超過業務費5%,勻支時亦同。 | |||
合計 | 5,000 | 1.各項經費均屬業務費得相互勻支。 2.每格數量、單價均需填寫數字(無則填「0」或刪除經費項目)。 | ||||
總計 | 新臺幣伍仟元整 |
臺中市_______________(請寫學校全銜與社群名稱)
教具教材費品項略述
項目(品名)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總價 | 備註(用途) |
(請依需求自行增列使用) | |||||
合 計 | 元 | 備註: 請具體說明其需求的必要性,依社群實際運作得調整購買項目,教具教材費各項目經費可相互勻支。 |
(表2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請整份核章掃描後,將掃描電子檔上傳GOOGLE表單申請,正本留校存檔)
承辦人或召集人承辦主任會計主任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