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梯次數位學習課程認證申請表單 
(請注意:以下部分填寫完成後轉成PDF檔案,其中「自評摘要」請於「填表人」處簽名後,置於自評表電子檔中,亦可使用電子簽章,並透過線上申請上傳檔案。)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
填寫說明 | 1.內容說明欄中,請依審查指標具體說明實施情況。 2.附件對照說明欄中,請提供所填內容在教學平臺相對應存放之位置(網址)及提供書面附件資料以茲證明。 |
審查規範 | 規範1:課程說明(3項必) 規範2: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5項必) 規範3:學習者與課程內容之互動(2項必1項選) 規範4:師生互動與學習者之間互動(3項必1項選) 規範5: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3項必2項選) 共5項規範,20項指標(16項必4項選) |
認證評等 |
等級。
(1)必備指標必須全部達A等級(含)以上。 (2)各項規範平均必須達A等級(含)以上。 |
送審紀錄 | 請依課程送審紀錄勾選最近一次送審之年度、梯次及審查結果及對應之課程實施改善說明。 |
□ 審查結果為「未通過」,且期別為超過3年者,無須填寫課程實施改善說明表。 □ 審查結果為「未通過」,且期別為3年以內者,應填寫「課程實施改善說明表」,並提供函復報告電子檔(.pdf)做為附件以供參考。(函復報告電子檔請上傳至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站之課程認證申請網頁之其他文件項下) |
一、規範1:課程說明
規範 | 屬性 | 品質內容敘述 | 內容說明 | 附件對照說明 (含對應網頁連結與路徑) | 自評 | ||
A+ | A | B | |||||
規範 1 : 課程說明 | 說明:規範1之所有指標,必須呈現於學習平臺的課程網頁上,以供審查。 | ||||||
必 | 1-1課程網頁說明課程總學習目標、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 A+:課程網頁列出課程總學習目標、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三者,且說明適當。 A :課程網頁列出課程總學習目標、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三者中的二項,且說明適當。 B :課程網頁僅列出課程總學習目標、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三者中的一項,或說明不適當。 | 請敘明相關佐證說明 | 登入後,點選 「課程介紹」=> 「教學目標」=> 「目標說明」。 (網頁路徑必須詳述操作步驟,以利審查委員上網審閱。) | ||||
必 | 1-2課程網頁說明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 A+:課程網頁呈現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且說明適當。 A :課程網頁呈現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且說明尚適當。 B :課程網頁未呈現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或說明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須以週次呈現。 | ||||||
必 | 1-3課程網頁說明課程成績的評量標準。 A+: 課程網頁說明各種考試、作業、學習歷程紀錄等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且說明適當。 A :課程網頁說明各種考試、作業、學習歷程紀錄等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且說明尚適當。 B :課程網頁未說明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或評量比率、標準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學習歷程紀錄,指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從事各項學習活動所累積的資料,如教材瀏覽時間、瀏覽次數、參與上課紀錄、議題討論發言、作業繳交、測驗成績等,申請者須提供相關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
自評陳述(請就本自評表未列但有助審查委員審查之項目做說明) | |||||||
二、規範2: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
規範 | 屬性 | 品質內容敘述 | 內容說明 | 附件對照說明 (含對應網頁連結與路徑) | 自評 | ||
A+ | A | B | |||||
規範 2 : 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 | 1.規範 2所指之課程內容包括數位教材、測驗、作業,及同步、非同步、實體面授等教學活動之內容。課程內容須呈現於學習平臺的課程網頁,以供審查。 2. 課程內容的正確性由申請者切結負責;課程內容之智慧財產權的取得等事宜,由申請學校切結負責。 | ||||||
必 | 2-1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符合課程名稱及單元學習目標。 A+: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符合課程名稱,並完全涵括單元學習目標。 A :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符合課程名稱,並大致涵括單元學習目標。 B :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未符合課程名稱,或未涵括單元學習目標。 申請者須檢附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對應單元學習目標之檢核清單。 | 登入後,點選 「課程介紹」=> 「教學目標」=> 「目標說明」。 (網頁路徑必須詳述操作步 驟,以利審查委員上網審 閱。) | |||||
必 | 2-2教師依據學習目標,選用多種適當的教學活動。 A+:教師依據學習目標提供五種以上的教學活動,且教學活動適當。 A :教師依據學習目標提供三種以上的教學活動,且教學活動適當。 B :教師未提供或僅依據學習目標提供一或二種教學活動,或教學活動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之教學活動,指教師為達成學習目標,運用非同步或同步方式帶領學生所從事的活動,如講述、演示、指定作業分組報告、同儕互評、議題討論、示範操作等。教學活動須包含一種以上的合作學習策略。申請者應提供教學活動與合作學習策略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教學活動須包含一種以上的合作學習策略。申請者應提供教學活動與合作學習策略之實施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
必 | 2-3 課程內容提供實例,協助學生理解。 A+: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有提供適當的實例。 A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提供適當的實例。 B :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有提供適當的實例,或實例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實例,指生活實例、個案、或練習範例。申請者應提供實例之佐證資 料,以利審查。 | ||||||
必 | 2-4 教師在單元中提供檢核學習成效的教學活動。 A+:三分之二以上單元運用適當教學活動,提供學習者檢核其學習成效。 A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運用適當教學活動,提供學習者檢核其學習成效。 B :未達二分之一單元運用適當教學活動,提供學習者檢核其學習成效。 本規定所寫檢核學習成效的教學活動,包括作業、線上測驗、案例研討、角色扮演、線上討論、練習等。申請者應提供檢核學習成效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
必 | 2-5 課程提供學習指引,適合自學。 A+:課程各單元皆提供適合自學的學習指引。 A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提供適合自學的學習指引。 B :課程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提供適合自學的學習指引。 本規定所寫自學,指由學習者擔負學習責任的主動學習方式。例如,學習者能在沒有或少量的教師引導下,藉由課程內容提供之訊息與學習指引,循序漸進達成學習目標並完成學習任務。所指學習指引,指在「課程內容」中提供的導引功能,期能幫助學習者有效進行學習。導引功能包括如何閱讀,如何完成作業、測驗、練習,如何參與討論等導引學習者進行自主學習的方式。 | ||||||
自評陳述(請就本自評表未列但有助審查委員審查之項目做說明) | |||||||
三、規範3:學習者與課程內容之互動
規範 | 屬性 | 品質內容敘述 | 內容說明 | 附件對照說明 (含對應網頁連結與路徑) | 自評 | ||
A+ | A | B | |||||
規範 3 : 學習者與課程內容之互動 | 說明:規範 3 所指之課程內容,包括數位教材、測驗、作業,及同步、非同步、實體面授等教學活動之內容。課程內容於學習平臺上呈現時,應能充分支援學習者的學習活動。 | ||||||
必 | 3-1 課程內容有重點提示。 A+: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有三種以上適當的重點提示方式。 A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兩種且適當的重點提示方式。 B :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提供重點提示,或重點提示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的重點提示,指利用各種媒體特性或運用各種方式標示課程內容的重點,以幫助學習。 | ||||||
必 | 3-2 課程內容有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 A+: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有適當的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 A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尚適當的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 B :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有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或練習、課後反思活動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指課程內容中的作業題、自我評量題、練習題等。 | ||||||
選 | 3-3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適當,符合學分數要求。 A+: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適當,且達學分數要求。 A :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尚適當,能大致達學分數要求。 B :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不適當,未達學分數要求。 申請者須檢附課程內容學習份量(如時間)之檢核清單,並以單元架構形式呈現。 | ||||||
自評陳述(請就本自評表未列但有助審查委員審查之項目做說明) | |||||||
四、規範4:師生互動與學習者之間互動
規範 | 屬性 | 品質內容敘述 | 內容說明 | 附件對照說明 (含對應網頁連結與路徑) | 自評 | ||
A+ | A | B | |||||
規範 4 : 師生互動與學習者之間互動 | 說明:規範 4 所指之師生與學習者間之互動情形,需提供學習平臺完整之佐證與統計資料以供審查。 | ||||||
必 | 4-1 師生在非同步教學中能針對議題積極參與討論。 A+: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且師生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 A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且師生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 B ::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或師生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不佳。 本規定所寫師生間討論的質與量,可依學習者及教師的發言數、發言內容、交互討論程度來衡量;授課教師應針對議題有適度的引導或回應。 | ||||||
必 | 4-2 學習者間在非同步教學中能針對議題積極參與討論。 A+: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且學習者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 A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且學習者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 B :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或學習者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不佳。 本規定所寫學習者間討論的質與量,可依學習者間的發言數、發言內容、交互討論程度來衡量。 | ||||||
必 | 4-3 同步教學中,教師引導學生進行意見發表與交流。 A+:有六分之一以上的授課週次實施同步教學,教師運用線上帶領技巧引導師生或生生交互討論,討論適當且熱絡。 A :有九分之一以上的授課週次實施同步教學,教師運用線上帶領技巧, 引導師生或生生交互討論,討論尚適當和熱絡。 B :未有同步教學,或在同步教學中,教師未運用線上帶領技巧,或討論未能切題,或討論不熱絡。 本規定所寫同步教學,授課方式多元,例如教師授課、教師翻轉教學、學生分組報告、專題成果發表等。 | ||||||
選 | 4-4 課程網頁有授課教師、助教、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授課教師辦公室時間。 A+:提供詳細的授課教師、助教與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授課教師辦公室時間。 A :僅提供簡短的授課教師、助教與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授課教師辦公室時間。 B :未提供授課教師、助教與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線上辦公室時間。 本規定所寫課業輔導數位連絡方式,泛指各種適當的數位連絡工具,如線上社群軟體、電子信箱、線上辦公室時間等,並有佐證資訊。線上辦公室時間指教師公告時間,學習者可以在此約定時間上網與教師或助教作即時互動;申請者須提供上線紀錄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申請者須提供線上辦公室時上線紀錄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
自評陳述(請就本自評表未列但有助審查委員審查之項目做說明) | |||||||
五、規範5: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
規範 | 屬性 | 品質內容敘述 | 內容說明 | 附件對照說明 (含對應網頁連結與路徑) | 自評 | ||
A+ | A | B | |||||
規範 5 : 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 | 說明:規範 5 所指之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需提供學習平臺完整之佐證與統計資料,以利審查。 | ||||||
必 | 5-1 課程提供線上評量活動。 A+:全部單元均有提供適當的線上評量活動,評量內容符合單元教學目標。 A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提供適當的線上評量活動,評量內容符合單元教學目標。 B :未達二分之一之單元有提供線上評量活動,評量方式不適當,或未能符合單元教學目標。 本規定所寫之「單元」,以一般教科書的「章」或課程的「週」為依準。「線上評量」指學習者可以直接在線上作答,並能在作答完畢獲得回饋。例如線上評量、單元測驗、牛刀小試、小試身手等。 | ||||||
必 | 5-2 課程的線上評量活動提供評閱結果與回饋。 A+:線上評量能提供適當且正確答案與清楚的解說回饋等評閱結果。 A :線上評量能提供尚適當且正確答案與清楚的解說回饋等評閱結果。 B :線上評量僅提供對錯及正確答案,並無解說回饋;或評閱結果、解說回饋不適當。 | ||||||
選 | 5-3 教師應用學習者的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 A+:教師應用五種以上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且應用適當。 A :教師應用三種以上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且應用尚屬適當。 B :教師未提供或僅應用一或二種學習者的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或應用不適當。 | ||||||
必 | 5-4 課程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 A+:課程於期中及期末時,在線上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且評鑑題目適當。 A :課程於期中或期末時,在線上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且評鑑題目適當。 B :課程於期中、期末時,均未在線上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或評鑑題目不適當。 本規定所寫之學習管理系統服務功能,應具備教學實施、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又稱學習平臺)。 申請者須提供線上評鑑問卷內 容(含課程滿意度)之佐證資 料,以利審查。 | ||||||
選 | 5-5 課程評鑑結果,顯示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 A+:課程評鑑結果顯示,三分之二以上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 A :課程評鑑結果顯示,二分之一以上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 B :未實施課程評鑑,或課程評鑑結果,未達二分之一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 本規定所寫之課程評鑑結果,申請者須提供評鑑問卷統計結果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 | 請說明修畢本課程的學生數,以利審查。 | |||||
自評陳述(請就本自評表未列但有助審查委員審查之項目做說明) | |||||||
自評摘要表
檢核規範 | 申請認證必要條件確認 | 收件承辦人確認 |
規範1:課程說明 | □已具備 □缺件退回 | |
規範2: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 | □已具備 □缺件退回 | |
規範3:學習者與課程內容之互動 | □已具備 □缺件退回 | |
規範4:師生互動與學習者之間互動 | □已具備 □缺件退回 | |
規範5: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 | □已具備 □缺件退回 | |
(須為授課教師) | ||
備註:本表單紅色框線處為認證單位填寫,申請人請勿填寫
課程實施改善說明表
本次送審課程之開課期間:學年度學期
曾經認證未通過之課程,有關教學或學習活動缺漏,需完成實施方能符合指標規範者,應重新實施後始能再次送審。
上次評比為B之指標(例:指標4-1) | 屬性 (必/選) | 上次評比為B之指標審查建議 | 本次課程對應審查建議所實施之具體事實及改善說明(請併同說明是否能符應109年8月修正指標) |
<指標佐證資料>
登
入後,點選「課程介紹」=>「教學目標」=>「目標說明」。(網頁路徑必須詳述操作步驟,以利審查委員上網審閱。)
回指標1-1
(各指標附件資料需提供正確的指標返回書籤連結,如:回指標1-1按下即可返回指標1-1附件對照說明)
指標1-2(必)
指標1-3(必)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1-3「數位學習科目成績考評標準說明」(釋例)
類別 | 百分比 | 說 明 | 計分參考 | 備 註 |
平時成績 (學習歷程記錄) | 40% | 教材瀏覽時間 | 每週均能依週次進度閱覽教材,閱覽時間累計達學分授課時數。 | 標準由授課教師自訂,並能公告執行。 |
瀏覽次數 | 每週均能閱覽課程公告、教材內容、討論區等資訊。 | |||
議題張貼(發言) |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均能張貼發言,發言內容質與量均佳。 | |||
議題回應 | 二分之一以上單元均能針對同儕發言給予回應,回饋質與量均佳。 | |||
自我評量 | 每週均能依週次進度進行自我評量,以了解當週教材認知理解的程度。 | |||
其他 | ||||
作業 | 20% | |||
期中考(含報告) | 20% | |||
期末考(含報告) | 20% | |||
合計 | 100% |
註記:成績考評標準由授課教師依科目性質、教學目標與課程內容自訂。由於是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因應指標1-3所提學習歷程紀錄,提供計分供授課教師參考。
回指標1-3
指標2-1(必)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2-1「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對應單元學習目標之檢核清單」
課程名稱:生活防災 學分數:2 週數: 18 週
週次 | 單元名稱 | 授課教師 | 單元學習目標 | 單元課程內容 | 單元教學活動 | 授課方式 | 備註 |
釋例 | 颱洪災害及其防救 | 王大明老師 | 1.了解颱洪發生的原因 2.認識重大的颱洪事件 3.說出颱洪災害前、中、後之防救措施 | 1.颱洪災害發生原因 2.颱洪災害重大事件 3.颱洪災害防救 | 針對課程內容設計單元教學活動,如講述、演示、指定作業分組報告、同儕互評、議題討論、示範操作等。 | 1.閱讀線上教材 2.線上同步教學 3.非同步議題討論 |
週次 | 單元名稱 | 授課教師 | 單元學習目標 | 單元課程內容 | 單元教學活動 | 授課方式 | 備註 |
回指標2-1
指標2-2(必)
指標2-3(必)
指標2-4(必)
指標2-5(必)
指標3-1(必)
指標3-2(必)
指標3-3(選)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3-3「課程內容學習份量檢核清單」
課程名稱:物聯網概論 學分數:2 週數:18週
單元 (章、週) | 第二層(節) | 單元主題 | 媒體型態 | 單元時間 | 單元學習總份量 (時間加總) |
釋例 2(物聯網) | 2-1 什麼是物聯網? | 2-1-1 從網際網路到物聯網 | 影音 | 16:31 | 113分04秒 |
2-1-2 物聯網三層架構 | 影音 | 14:49 | |||
2-1-3 物聯網應用的例子 | 影音 | 13:13 | |||
2-2 物聯網的未來發展 | 2-2 物聯網的未來發展 | 影音 | 15:56 | ||
2-3 延伸學習 | 2-3-1 30個關鍵字讓你搞懂物聯網 | 外部鍵結 | - | ||
2-3-2 工業物聯網 | 外部鍵結 | - | |||
2-4 再談感測器 | 2-4-1 感測器與物聯網 | 影音 | 2:10 | ||
2-4-2 什麼是NFC? | 影音 | 6:03 | |||
2-5 物聯網實做 | 2-5-1淺談物聯網應用與實作 | 影音 | 9:39 | ||
2-5-2 簡單的控制管理 | 影音 | 8:49 | |||
2-5-3 什麼是Arduino? | 影音 | 21:43 | |||
2-5-4 學習Arduino的好網站 | 外部鍵結 | - | |||
2-6 物聯網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 2-6 物聯網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 影音 | 6:11 | ||
2-7 PPT友善下載 | 2-7 PPT友善下載 | RAR,12MB | - | ||
2-8 測驗二 | 2-8 物聯網 | 測驗,10題 | 10:00(授課教師自訂) |
課程名稱: 學分數: 週數: 週
(章、週) | 第二層(節) | 單元主題 | 媒體型態 | 單元時間 | 單元學習總份量 (時間加總) |
1-1 | |||||
1-2 | |||||
1-3 | |||||
1-4 | |||||
2-1 | |||||
2-2 | |||||
2-3 | |||||
2-4 | |||||
3-1 | |||||
3-2 | |||||
3-3 | |||||
3-4 | |||||
4-1 | |||||
4-2 | |||||
4-3 | |||||
4-4 | |||||
課程整體學習總份量 | |||||
註記:
本指標所指課程內容,包括數位教材、測驗、作業,及同步、非同步、實體面授等教學活動之內容,教材內容份量建議能達學分數二分之一。
授課單元可與授課週次連結,比照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對應單元學習目標之檢核清單設計。
授課單元如教科書(章),章下有節、單元主題,各節、單元主題應以單元架構形式呈現,設計單元模組編號更有助於教材的編制與統整。
本表格依課程性質、教學目標與教材設計規劃,排定課程教學內容,並能以週次呈現為佳,以利審查。
回指標3-3
指標4-1(必)
指標4-2(必)
指標4-3(必)
指標4-4(選)
指標5-1(必)
指標5-2(必)
指標5-3(選)
指標5-4(必)
指標5-5(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