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試題審閱印製流程:
(一)、審題:
由命題教師將試卷交由同學年同科目之任課教師進行審題作業,科任教師由同學年
或同年段之科任教師互審,於「回饋與建議」欄位(修正後印製、准予印製)勾選並
簽名。
(二)、修正:
需修正之試卷,請命題老師修正;准予印製之試卷交由教務處統一保存。
(三)、送印:
由教務處依據流程表中的印製實施日期將將核准印製之考卷送交總務處印製完成。
(四)、填寫成績統計表:
考完試後,請老師於定期評量後一週內至校務管理系統、教務處/線上常用表單填寫
成績與優異名單,後續填寫學習成效檢核表,並送達教務處審核學生定期評量表
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