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紙筆測驗實施計畫
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目的:為使定期評量紙筆測驗合乎評量之專業性、價值性、公平性、公正性,並恪遵評量之保密與責任原則,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原則:教師應秉持專業,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命題內容應兼顧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
流程:含命題、繳交試題、審閱、印製、發卷、收卷、閱卷、成績統計及分數應用與補救教學之實施等項目(如附件一)。
規格:紙筆測驗(電腦卷)編製規格<設定原則可酌增減>
國語科:以B4或A3橫式直書方式編排,邊界設定上下左右2公分,
其他科:以B4或A3直式橫書方式編排,邊界設定上下左右2公分,
標題範例: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年級【ⓓ語文】領域【ⓔ國語】第【ⓕ1】次定期評量 版本:【ⓖ南一】第【ⓗ1】冊
(ⓐⓑⓒⓓⓔⓕⓖⓗ請視情況調整,ⓒ請用國字,ⓔ除語文領域的國語外,其他領域無此欄位,請用標楷體12~14號字、行距1.5倍行高)
高
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
一年級語文領域國語第1次定期評量
版本:南一第2冊 年 班 號 姓名:
4.編製、審題完畢請提交試題紙本、電子檔及審題記錄表於教務處。
實施期程:
流程
實施日期
辦理人員
一到六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一到五年級
第2次定期評量
六年級畢業考
命題
3月20~26日
5月27日~6月2日
4月29~5月5日
命題教師
初審與修正
3月27~31日
6月3~5日
5月6~9日
審題教師
命題教師
複審與修正
4月1~7日
6月6~13日
5月10~13日
審題教師
命題教師
命題教師
繳交試題與
審題記錄表
4月8日
6月14日
5月14日
印製
4月9~15日
6月17~23日
5月15~17日
教務處、總務處
測驗日期
4月16~17日
6月24~25日
5月20~21日
任課教師
成績統計及
分數應用
4月18~24日
6月26~27日
5月22~24日
教務處與
命題教師
學習成效檢核表交回
4月25日
6月28日
5月27日
教務處與
命題教師
附則:本校全體教職員工,應嚴守評量之安全防護及保密工作,不得有洩題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員: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一: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學生定期評量紙筆測驗作業參考流程及說明
一、試卷審閱印製流程:
命題 發卷 印製 複閱 繳交試題 審題 修正 收卷 閱卷 補救教學 成績統計及分數應用 教學 保管
二、說明
序號 | 項目 | 注意事項 |
1 | 命題 |
|
2 | 審題 |
|
3 | 繳交 試題 |
|
4 | 複閱 |
|
5 | 印製 |
|
6 | 保管 | 1. 學校專人專櫃統一保管,並做好安全措施。 |
7 | 發卷 |
|
8 | 收卷 |
|
9 | 閱卷 |
|
10 | 成績統計及分數應用 |
|
11 | 補救 教學 | 1.對於評量結果不理想之學生,教師與學校應積極規劃補救教學措施。 2.學校應積極協助弱勢學生提升學習成效。 |
◆試卷審閱相關表單使用說明:
1.審題記錄表→由命題教師連同試卷一起交由下次出題教師填寫。(第二次定期考查試卷則由第一次出題教師審題)
2.學習成效檢核表→由命題教師於評量結束後填寫。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定期評量試題
審題表
試題來源 | 年級:□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科目:□國語 □英文 □數學 □自然 □社會 版本:□康軒 □翰林 □南一 □其他 範圍:第 冊第 單元(課)~第 單元(課)或____________ 命題教師簽名: | ||
審題方式 |
| ||
注意事項 | 一、評量試題與審題表最後繳交期限為113/4/8 (一) 二、命題教師應主動將考題交給審題老師,並依下列方式進行 1.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如無需修訂(請於初審處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務處教學組。 2.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如需修訂(請簽名並填寫審題意見),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進行修訂,命題教師依據審題意見進行試題修訂後,再送請審題老師進行複審,複審試題如無需修訂(請於複審處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學組。 三、審題老師請注意試題的保密性,勿任意放置導致試題外洩。拿到考卷後並請立即進行審題,勿耽誤命題老師繳卷時間。 | ||
段考 試題上傳 |
| ||
試 題 審 核 (審核通過請打) | |||
初審 | 複審 | 審 核 項 目 | |
試題能清楚的表達題意,閱讀的難度能配合學生程度。 | |||
試題之取材分布均勻,且包括教材之重要部分。 | |||
命題內容兼顧事實知識、概念知識、程序知識、後設認知知識等層面。 | |||
試題文字簡潔淺短,題意明確,語法和標點符號正確。 | |||
試題注重基本原理之了解與活用,而非零碎知識之記憶。 | |||
試題能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避免艱深苦澀。 | |||
試題答案確定,不致引起爭論。 | |||
每個試題只問一個獨立且明確的問題,無兩個以上不同觀念在同一題出現。 | |||
題幹採用正面的敘述,無反面或雙重否定的文句。若用否定句時,已在否定字眼下加註雙底線。 | |||
選擇題的題幹本身為完整的敘述,無被選項分割成兩個部分或段落之情形。 | |||
選擇題少用「以上皆非」,且無使用「以上皆是」的答案之情形。 |
一 試題格式:
表頭標示 | □無誤 | □需修正: |
字體大小 | □字體大小適中 | □太小或過大,建議修正: |
字型 | □清晰易於閱讀 | □修正: |
空格、答題空間 | □適中,書寫空間足夠 | □建議修正: |
題號 | □大題數字順序正確 □各子題順序正確 | □需修正: |
版面配置 | □版面配置閱讀舒適 | □建議修正: |
二 試題內容
總分 | □100分 | □修正: |
各小題配分 | □配分合理 | □建議修正為: |
試題總量 | □適中,30分鐘可完成 | □過多或偏多□過少或偏少,建議修正為: |
難易度 | □適中 | □偏難□偏易,建議: |
題型 | □恰當 | □建議: |
文句與用字 | □文句流暢 □整張試卷無錯字 | □建議修正文句: □需修改錯字: |
圖表清晰度 | □清晰 | □不清晰題號,建議修正: |
題意 | □清晰 | □建議修正: |
答案 | □每題皆可找到正確答案 | □答案有誤或沒答案的題號: |
內容 | □融入素養導向 1.□強調真實的情境、真實問題。 2.□強調學科素養(學習內容、學習表現) □各單元配分恰當 □與教學內容相符 □各大題題目未重複 | □建議: □偏重或疏忽某單元,建議修正: □超出教學範圍,建議修正: □題目重複: |
☆初審教師簽名〈審題老師都要簽名〉:
☆初審回饋與建議:
☆複審教師簽名〈審題老師都要簽名〉:
☆複審回饋與建議: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
(■第一次□第二次)定期評量
學習成效檢核表
任教科目 | 班級 | |||
任課教師 | 本表請於 4 月 25 日下班前繳回教務處 | |||
評量內容 | 第 冊第 單元(課)~第 單元(課)或____________ | |||
評 量 結 果 分 佈 情 形 | 組 距 | 人數 | 百 分 比 | |
100(優) | ||||
90 – 99(優) | ||||
80 – 89(甲) | ||||
70 – 79(乙) | ||||
60 – 69(丙) | ||||
60以下(丁) | ||||
分 析 與 檢 討 | ||||
改 進 與 補 救 方 式 | ||||
學年主任/領域召集人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 長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定期評量試題
審題表(六年級)
試題來源 | 年級:□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科目:□國語 □英文 □數學 □自然 □社會 版本:□康軒 □翰林 □南一 □其他 範圍:第 冊第 單元(課)~第 單元(課)或____________ 命題教師簽名: | ||
審題方式 |
| ||
注意事項 | 一、評量試題與審題表最後繳交期限為113/5/14 (二) 二、命題教師應主動將考題交給審題老師,並依下列方式進行 1.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如無需修訂(請於初審處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務處教學組。 2.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如需修訂(請簽名並填寫審題意見),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進行修訂,命題教師依據審題意見進行試題修訂後,再送請審題老師進行複審,複審試題如無需修訂(請於複審處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學組。 三、審題老師請注意試題的保密性,勿任意放置導致試題外洩。拿到考卷後並請立即進行審題,勿耽誤命題老師繳卷時間。 | ||
段考 試題上傳 |
| ||
試 題 審 核 (審核通過請打) | |||
初審 | 複審 | 審 核 項 目 | |
試題能清楚的表達題意,閱讀的難度能配合學生程度。 | |||
試題之取材分布均勻,且包括教材之重要部分。 | |||
命題內容兼顧事實知識、概念知識、程序知識、後設認知知識等層面。 | |||
試題文字簡潔淺短,題意明確,語法和標點符號正確。 | |||
試題注重基本原理之了解與活用,而非零碎知識之記憶。 | |||
試題能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避免艱深苦澀。 | |||
試題答案確定,不致引起爭論。 | |||
每個試題只問一個獨立且明確的問題,無兩個以上不同觀念在同一題出現。 | |||
題幹採用正面的敘述,無反面或雙重否定的文句。若用否定句時,已在否定字眼下加註雙底線。 | |||
選擇題的題幹本身為完整的敘述,無被選項分割成兩個部分或段落之情形。 | |||
選擇題少用「以上皆非」,且無使用「以上皆是」的答案之情形。 |
一 試題格式:
表頭標示 | □無誤 | □需修正: |
字體大小 | □字體大小適中 | □太小或過大,建議修正: |
字型 | □清晰易於閱讀 | □修正: |
空格、答題空間 | □適中,書寫空間足夠 | □建議修正: |
題號 | □大題數字順序正確 □各子題順序正確 | □需修正: |
版面配置 | □版面配置閱讀舒適 | □建議修正: |
二 試題內容
總分 | □100分 | □修正: |
各小題配分 | □配分合理 | □建議修正為: |
試題總量 | □適中,30分鐘可完成 | □過多或偏多□過少或偏少,建議修正為: |
難易度 | □適中 | □偏難□偏易,建議: |
題型 | □恰當 | □建議: |
文句與用字 | □文句流暢 □整張試卷無錯字 | □建議修正文句: □需修改錯字: |
圖表清晰度 | □清晰 | □不清晰題號,建議修正: |
題意 | □清晰 | □建議修正: |
答案 | □每題皆可找到正確答案 | □答案有誤或沒答案的題號: |
內容 | □融入素養導向 1.□強調真實的情境、真實問題。 2.□強調學科素養(學習內容、學習表現) □各單元配分恰當 □與教學內容相符 □各大題題目未重複 | □建議: □偏重或疏忽某單元,建議修正: □超出教學範圍,建議修正: □題目重複: |
☆初審教師簽名〈審題老師都要簽名〉:
☆初審回饋與建議:
☆複審教師簽名〈審題老師都要簽名〉:
☆複審回饋與建議: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
(□第一次■第二次)定期評量
學習成效檢核表(六年級)
任教科目 | 班級 | |||
任課教師 | 本表請於 5 月 27 日下班前繳回教務處 | |||
評量內容 | 第 冊第 單元(課)~第 單元(課)或____________ | |||
評 量 結 果 分 佈 情 形 | 組 距 | 人數 | 百 分 比 | |
100(優) | ||||
90 – 99(優) | ||||
80 – 89(甲) | ||||
70 – 79(乙) | ||||
60 – 69(丙) | ||||
60以下(丁) | ||||
分 析 與 檢 討 | ||||
改 進 與 補 救 方 式 | ||||
學年主任/領域召集人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 長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定期評量試題
審題表(一到五年級)
試題來源 | 年級:□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科目:□國語 □英文 □數學 □自然 □社會 版本:□康軒 □翰林 □南一 □其他 範圍:第 冊第 單元(課)~第 單元(課)或____________ 命題教師簽名: | ||
審題方式 |
| ||
注意事項 | 一、評量試題與審題表最後繳交期限為113/6/14 (五) 二、命題教師應主動將考題交給審題老師,並依下列方式進行 1.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如無需修訂(請於初審處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務處教學組。 2.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如需修訂(請簽名並填寫審題意見),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進行修訂,命題教師依據審題意見進行試題修訂後,再送請審題老師進行複審,複審試題如無需修訂(請於複審處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學組。 三、審題老師請注意試題的保密性,勿任意放置導致試題外洩。拿到考卷後並請立即進行審題,勿耽誤命題老師繳卷時間。 | ||
段考 試題上傳 |
| ||
試 題 審 核 (審核通過請打) | |||
初審 | 複審 | 審 核 項 目 | |
試題能清楚的表達題意,閱讀的難度能配合學生程度。 | |||
試題之取材分布均勻,且包括教材之重要部分。 | |||
命題內容兼顧事實知識、概念知識、程序知識、後設認知知識等層面。 | |||
試題文字簡潔淺短,題意明確,語法和標點符號正確。 | |||
試題注重基本原理之了解與活用,而非零碎知識之記憶。 | |||
試題能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避免艱深苦澀。 | |||
試題答案確定,不致引起爭論。 | |||
每個試題只問一個獨立且明確的問題,無兩個以上不同觀念在同一題出現。 | |||
題幹採用正面的敘述,無反面或雙重否定的文句。若用否定句時,已在否定字眼下加註雙底線。 | |||
選擇題的題幹本身為完整的敘述,無被選項分割成兩個部分或段落之情形。 | |||
選擇題少用「以上皆非」,且無使用「以上皆是」的答案之情形。 |
一 試題格式:
表頭標示 | □無誤 | □需修正: |
字體大小 | □字體大小適中 | □太小或過大,建議修正: |
字型 | □清晰易於閱讀 | □修正: |
空格、答題空間 | □適中,書寫空間足夠 | □建議修正: |
題號 | □大題數字順序正確 □各子題順序正確 | □需修正: |
版面配置 | □版面配置閱讀舒適 | □建議修正: |
二 試題內容
總分 | □100分 | □修正: |
各小題配分 | □配分合理 | □建議修正為: |
試題總量 | □適中,30分鐘可完成 | □過多或偏多□過少或偏少,建議修正為: |
難易度 | □適中 | □偏難□偏易,建議: |
題型 | □恰當 | □建議: |
文句與用字 | □文句流暢 □整張試卷無錯字 | □建議修正文句: □需修改錯字: |
圖表清晰度 | □清晰 | □不清晰題號,建議修正: |
題意 | □清晰 | □建議修正: |
答案 | □每題皆可找到正確答案 | □答案有誤或沒答案的題號: |
內容 | □融入素養導向 1.□強調真實的情境、真實問題。 2.□強調學科素養(學習內容、學習表現) □各單元配分恰當 □與教學內容相符 □各大題題目未重複 | □建議: □偏重或疏忽某單元,建議修正: □超出教學範圍,建議修正: □題目重複: |
☆初審教師簽名〈審題老師都要簽名〉:
☆初審回饋與建議:
☆複審教師簽名〈審題老師都要簽名〉:
☆複審回饋與建議: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
(□第一次■第二次)定期評量
學習成效檢核表(一到五年級)
任教科目 | 班級 | |||
任課教師 | 本表請於 6 月 28 日下班前繳回教務處 | |||
評量內容 | 第 冊第 單元(課)~第 單元(課)或____________ | |||
評 量 結 果 分 佈 情 形 | 組 距 | 人數 | 百 分 比 | |
100(優) | ||||
90 – 99(優) | ||||
80 – 89(甲) | ||||
70 – 79(乙) | ||||
60 – 69(丙) | ||||
60以下(丁) | ||||
分 析 與 檢 討 | ||||
改 進 與 補 救 方 式 | ||||
學年主任/領域召集人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 長
高雄市正興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定期評量考試規劃
一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4.16 (二) | 一 | 國語 | 蔡欣穎 | 翁懿新 | 第1~6課 | |
4.17 (三) | 一 | 數學 | 蔡瓊花 | 錢萬儀 | 第1~5單元 | |
第2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6.24 (一) | 一 | 國語 | 翁懿新 | 蔡欣穎 | 第7~12課 | |
6.25 (二) | 一 | 數學 | 錢萬儀 | 蔡瓊花 | 第6~9單元 |
二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4.16 (二) | 一 | 國語 | 張淑琄 | 鍾旻容 | 第1~6課 | |
4.17 (三) | 一 | 數學 | 蘇千惠 | 林世媛 | 第1~5單元 | |
第2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6.24 (一) | 一 | 國語 | 鍾旻容 | 張淑琄 | 第7~12課 | |
6.25 (二) | 一 | 數學 | 林世媛 | 蘇千惠 | 第6~10單元 |
三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4.16 (二) | 一 | 國語 | 鄭叔弦 | 吳惠娟 | L1~L6+學習地圖1.2 | |
二 | 自然 | 曾喬嫈 | 黃昱瑋 | 第一、二單元 | ||
4.17 (三) | 一 | 數學 | 蔡幸娟 | 李政穎 | L1~L5+學習加油讚一 | |
二 | 社會 | 陳美慧 | 張秋雯 | 第一、二單元 | ||
第2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6.24 (一) | 一 | 國語 | 吳惠娟 | 鄭叔弦 | L7~L12+學習地圖3.4 | |
二 | 自然 | 黃昱瑋 | 曾喬嫈 | 第三、四單元 | ||
6.25 (二) | 一 | 數學 | 李政穎 | 蔡幸娟 | L6~L9+學習加油讚二 | |
二 | 社會 | 張秋雯 | 陳美慧 | 第三、四單元 |
四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4.16 (二) | 一 | 國語 | 蔡政軒 | 李姿青 | L1-L6+語文天地1.2 | |
二 | 自然 | 田麗娟 | 尤淑姿 | 第1~2單元 | ||
4.17 (三) | 一 | 數學 | 王靜旻 | 鄭玉梅 | 第1~5單元 | |
二 | 社會 | 李珮瑶 | 蔡宜紋 | 第1~2單元+ 第3單元第1小節 | ||
第2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6.24 (一) | 一 | 國語 | 李姿青 | 蔡政軒 | L7-L12+語文天地3.4 | |
二 | 自然 | 田麗娟 | 尤淑姿 | 第3~4單元 | ||
6.25 (二) | 一 | 數學 | 鄭玉梅 | 王靜旻 | 第6~10單元 | |
二 | 社會 | 蔡宜紋 | 李珮瑶 | 第3單元第2小節+ 第4~6單元 |
五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4.16 (二) | 一 | 國語 | 李奕萱 | 黃健銘 | L1-L6 | |
二 | 自然 | 黃昱瑋 | 尤淑姿 | 第1~2單元 | ||
4.17 (三) | 一 | 數學 | 徐莉琦 | 魏里芳 | 第1~5單元 | |
二 | 社會 | 黃健銘 | 朱彩萍 | 第1~2單元 | ||
第2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6.24 (一) | 一 | 國語 | 黃健銘 | 李奕萱 | L7-L12 | |
二 | 自然 | 尤淑姿 | 黃昱瑋 | 第3~4單元 | ||
6.25 (二) | 一 | 數學 | 魏里芳 | 徐莉琦 | 第6~10單元 | |
二 | 社會 | 朱彩萍 | 黃健銘 | 第3~4單元 |
六年級
第1次定期評量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4.16 (二) | 一 | 國語 | 彭惠群 | 黃子玲 | L1~L7+閱讀1 | |
二 | 自然 | 尤淑姿 | 林政德 | 第1、2單元 | ||
4.17 (三) | 一 | 數學 | 丁瑛瓔 | 周曼華 | 第1~4單元 | |
二 | 社會 | 林昱廷 | 朱彩萍 | 第1、2單元 | ||
畢業考 | ||||||
日期 | 節次 | 科目 | 命題教師 | 審題教師 | 命題範圍 | 備註 |
5.20 (一) | 一 | 國語 | 黃子玲 | 彭惠群 | L8~L11+閱讀2 | |
二 | 自然 | 林政德 | 尤淑姿 | 第3單元 | ||
5.21 (二) | 一 | 數學 | 周曼華 | 丁瑛瓔 | 第5~6單元 | |
二 | 社會 | 朱彩萍 | 林昱廷 | 第3、4單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