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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分
為了學測的計分方式,大考中心成立專題研究計畫,由時任考試院考
試委員的譚天錫教授主持,邀請各界學者專家研擬計分方式(譚天錫、李
子 墉 、 李 白 飛 、 林 光 賢 、 林 邦 傑 、 林 福 來 、 曾 憲 政 、 黃 耀 瑩 , 1992)。 研究
採 文 獻 分 析 、 座 談 討 論 、 資 料 處 理 分 析 等 方 法 。 有 關 成 績 分 級 方 式 的 各 種
文獻,都儘可能蒐集、分析,並歸納可以採行的觀點與方法。學界人士對
成績分級的看法,則利用考試中心所舉辦的多次研討會來廣徵意見。對於
研究計畫進行的細節,也經由研究小組成員及相關的專家學者座談研討,
進行腦力激盪。
至於資料處理分析方面,計畫進行之初,即向聯招會索取 79 學年度大
學聯招全體考生成績電腦資料檔,作為研究的最基本素材。選擇了第一類
組考生的考試成績作為初步研究的對象,因為第一類組考生人數最多約為
82,000 人,資料數量大固然增加處理上的困難,但比較能反應實際狀況下
所可能產生的問題,以利預謀防範之道。
該計畫一共模擬了分數十等分法、實際分數二十等分法、STANINES
(0.5σn , 0.4σn)
等10 種 計 分 法 。 所 模 擬 的 10 種 等 級 法 , 可 說 是 集 合 了
考試中心同仁的建議與專家學者之創見。雖然並非全數具有學理根據,但
經由不斷的嘗試模擬,逐漸得到一些經驗與規準,再經由討論研究與論辯
等方式,確定各項規準之可行性,以求得較佳的等級法。資料處理過程中,
使用了統計與迴歸分析等方法,用各種尺度來衡量不同的等級法,並比較
其 優 劣。之後經 過 不 斷 的 研 究 分 析 與 討 論,認 為 等 級 數 不 宜 太 多,以 10~20
級為宜、不同科目應採用相同的等級法、方法必須簡單易懂,考生可以很
容易驗證自己的等級分數等要件。
推甄方案初期,因有一校一系一人的限制,預估考生不至於太多,因
此認定採用浮動十 級 分 法 最 為 適 當。參 加 推 甄 考 生 自 83 學 年 度 的 7,404 人
至86 學年度增至 47,816 人,當時預估報考學測人數逐年增加,會超過十
萬 人,因此為 了 能 區 分 考生的 學 力,根 據 大 考 中 心 改 革 建 議 書( 大 考 中 心,
1992) 有 關 級 分 的 建 議 , 認為以 十 五 級 分 較 為 合 宜 。 至 於 十 五 級 分 究 竟 該
採甚麼方式作為區分,大考中心成立「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級分意
義 初 探 」專 案( 蕭 次 融 、 姚 霞 玲 、 連 秋 華 、 黃 淑 琴 、 劉 澄 桂 , 1997), 探討
浮動十五級分法、分數十五級分法、人數十五等分法、固定十五級分法等。
以0.5 或0.4 個分數標準差為一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