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計分與級分制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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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測與級分
蕭次融、朱惠文
83
1992
學測旨在測驗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的基本學科能力,因此配合當時
教育部的課程標準高一通識高二試探高三分流的理念設計為國文
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考科。測驗範圍為高中前四學期的必修課程,
10
以及簡化考試,並考慮各學科的授課時數,將歷史、地理、三民主義等三
學科合併為一考科,名為社會考科;另將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
四學科合併為自然考科,如此簡化成為現今的學測
生的基本能力作為進入大學初步篩選之用其計分方式不需要分分較,
當時聯考以百分法,計至小數點第二位,精準到萬分之一,用以分發考
1992
認為
為了能順利推動新的大學入學方式的推甄方案,大考中心舉辦數次研
是在 83
時至今日,學測仍維持測試學生的基本學力,提供大學校
系作為兩階段選才的第一階段,以便大學校系再以
出一定人數的考生,參加大學校系自辦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以下針對當時級分的設計、浮動十五級分與考後的數據分析作介紹,
希望提供讀者對級分的意義與設計的用意以及實際應用的結果,有進一步
的認識。
學科能力測驗是配合教育部的課程標準(課綱)設計的旨在提供國內大
學校系初步篩選考生使用。自
1994
年首辦以來,歷經
23
屆,至今也有國外大
學採用學測成績作為選才的參考資料現在的學測成績採用浮動
15
級分法
此其級分以及五標較不受試題難易之影響,每年均相當穩定。至於滿級分是
考科均為
15
級分的交集與考生得分的分布情況有關與試題難易度的關係也
不大,考生要得滿級分極不容易,必須是各考科全能的高材生。
2
一、級分
為了學測的計分方式,大考中心成立專題研究計畫,由時任考試院考
試委員的譚天錫教授主持,邀請各界學者專家研擬計分方式(譚天錫、李
耀 1992 研究
文獻,都儘可能蒐集、分析,並歸納可以採行的觀點與方法。學界人士
成績分級的看法,則利用考試中心所舉辦的多次研討會來廣徵意見。對於
研究計畫進行的細節,也經由研究小組成員及相關的專家學者座談研討,
進行腦力激盪。
至於資料處理分析方計畫進行之初即向聯招會索取 79 學年度大
學聯招全體考生成績電腦資料檔,作為研究的最基本素材。選擇了第一類
組考生的考試成績作為初步研究的對,因為第一類組考生人數最多約為
82,000 人,資料數量大固然增加處理上的困難,但比較能反應實際狀況下
所可能產生的問題,以利預謀防範之道。
該計畫一共模擬分數十等分法、實際分數二十等分法、STANINES
0.5σn , 0.4σn
1
10 10
考試中心同仁的建議與專家學者之創見。雖然並非全數具有學理根據,但
經由不斷的嘗試模擬,逐漸得到一些經驗與規準,再經由討論研究與論
等方式確定各項規準之可行性以求得較佳的等級法資料處理過程中
使用了統計與迴歸分析等方法,用各種尺度來衡量不同的等級法,並比較
之後 10~20
級為宜、不同科目應採用相同的等級法、方法必須簡單易懂,考生可以很
容易驗證自己的等級分數等要件。
推甄方案初期,因有一校一系一人的限制,預估考生不至於太多,因
此認定採用浮動 83 7,404
86 學年度增至 47,816 人,當時預估報考學測人數逐年增加,會超過十
人,因此 考生 力,根 心,
1992 認為
採甚麼方式作為區分,大考中心成立「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級分
1997 探討
浮動十五級分法數十五級分法人數十五等分法固定十五級分法等
1
0.5 0.4 個分數標準差為一等級
3
藉由不同學科的相互討論與模擬,以及考量計算方式簡單易懂、級分人數
分布、鑑別力與考生備考壓力等,最後提出浮動十五級分法。
二、浮動十五級分
現行的十五級分制採用八十八學年度後修正的浮動十五級分法,分別
說明如下:
1. 滿
分以各該科試題本之規定為準。
2. 生(
進位,取為整數)的平均原始得分(A 15,並取至小數第二
位,第三位四捨五入,作為各該科之級距L)。
3. 級分:原始得分 0分為 0 15 0
滿 100 分,而到考考生的
得分前 1%考生 A90 15 6分,級距 L
6分。以此級距可得原始得分與級分的關係,如圖 1與圖 2
1 原始得分與級分的關係L=6
由圖 1 0 6分, 1
6分且小於或等於 12 分, 2級分,依此類推,得分大
78 小於或等於 84 者,得 14 級分 6
分大於 84 15 15 16 相較其他
間隔 6來得大
另舉一例以解釋級分與試題的難易關係不大。若某科的試題太難
生得分前 1%的平均原始分數只有 75 ,則除以 15 5分,亦即級距 L
5分。以 5 級距計算 分,結 原始分與級分的關係如圖 2
0
0
6
78
84
1
2
14
15
級分
12
100
6
6
6
16
6
18
3
4
2 原始得分與級分的關係L=5
2同樣表示原始得分與級分的關係其與圖 1 原始
分前 1%考生的平均分數 A只有 75 L5
15 30 分,
樣很有可能會影響得 15 75 滿
15 級分的間隔大到級距的 6倍。1與圖 2
為了方便說明,故原始得分與級距均只取整數,但實際計算時,依簡章規
定,計算至小數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如表 1
1105 學年度學測原始分數與級 151413 中的
「間隔」特指 15 級分的原始分數間隔,例如國文科15 級分間隔為
108.00 78.83 29.17
。可見 15 5.63 大了許多。
這種浮動十五級分法計分方式 點:
1. 1% 平均 A 自然調整試題難易
不定的困擾。
2. 由於 A 15 級分的間隔相當大可使考生不需要挑戰
1 84 滿 100 均得 15 級分。因此可降低挑
戰得最高分的壓力。
3. 參見近幾年學測考後數據由原始分數轉換為級其成績的呈現均相
當穩定,請參見以下說明。
1 105 學年度學測原始分數與級分對照表
考科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級距
5.63
6.34
6.48
8.53
8.36
間隔
29.17
11.23
9.27
24.57
10.95
15
78.83 - 108.00
88.77 - 100.00
90.73 - 100.00
119.43 - 144.00
117.05 - 128.00
14
73.20 - 78.82
82.43 - 88.76
84.25 - 90.72
110.90 - 119.42
108.69 - 117.04
13
67.57 - 73.19
76.09 - 82.42
77.77 - 84.24
102.37 - 110.89
100.33 - 108.68
0
0
5
65
70
1
2
14
15
級分
10
100
5
5
5
30
5
15
3
5
三、考後數據分析
() 分布圖與五標
3105 學年度學測各科原始分數與人數分布圖。國文與社會科的
曲線幾近標準的鐘形曲線,而其他三科的分布圖相似,中間均有一相當
的平原。就分發考生的鑑別度而言,英文、數學與自然考科較佳,分開了
15 15 級分的右方曲線所包含的
面積較小,表示得 15 級分的考生人數較少。
3 學測 105 年各科原始分數分布圖
4為學測 101~105 年五科級分
級分人數分布曲線幾近重疊,說明了學測
五標的級分與 15 見表 2與表 3例如 105 總級分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105
分數
國文考科
15級分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分數
英文考科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分數
數學考科
15級分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8 16 24 32 40 48 56 64 72 80 88 96 104 112 120 128 136 144
分數
社會考科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8 16 24 32 40 48 56 64 72 80 88 96 104 112 120 128
分數
自然考科
15 級分
15 級分
15 級分
6
標分別為 6256453528;而 104 6357473628
的總級分五標相近。這種學測級分穩定的情形,也可由 科的五標(表
2
4 101-105 年學測總級分人數分布圖
2 101 ~105 年各科成績 ,可
移動。尤其表中英文的頂、前、後、底等四標,五學年來完全一致,均為
141264 使 稍微移動的社會考科其五標 105 年為 1312
1087104 年為 14131197;而 103 年與 101 1413
1198 ,與 104 相比只有底標, 7 8級分
因此表 2的數據,應可澄清外界的誤會:「各科的各種(標),也像浮標一
樣年年變動。」,但事實驗證並非如此。
2 學測 101~105 年各
考科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總級分
105
頂標
13
14
12
13
13
62
前標
12
12
10
12
11
56
均標
10
9
7
10
9
45
後標
9
6
4
8
6
35
底標
7
4
3
7
5
28
104
頂標
13
14
12
14
13
63
前標
13
12
10
13
11
57
均標
11
9
7
11
9
47
後標
10
6
4
9
6
36
底標
8
4
3
7
5
28
103
頂標
13
14
13
14
13
65
前標
12
12
11
13
11
59
均標
11
10
8
11
9
49
後標
9
6
5
9
6
37
底標
7
4
3
8
5
28
102
頂標
13
14
12
14
13
63
前標
12
13
10
13
11
57
均標
11
10
7
11
9
47
後標
9
6
4
9
6
36
底標
7
4
3
7
5
27
0.0
0.5
1.0
1.5
2.0
2.5
3.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級分
105
104
103
102
101
7
101
頂標
14
14
13
14
14
65
前標
13
12
11
13
12
59
均標
11
10
7
11
9
49
後標
9
6
4
9
6
37
底標
7
4
3
8
5
28
() 各考科得 15 級分與滿級分人數
測每一考科 15 級分,因此滿級分係指五考科的級分和為 75 級分。
3是近 5 15 滿 以及
百分比
3 5 15 級分、滿級分人數與其百分
年度
15 級分
滿級分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人數
百分比 (%)
105
2740
6193
2815
4591
5947
138
0.10
104
4402
6850
2984
6496
6005
182
0.13
103
4138
7728
6749
5975
7084
295
0.20
102
3777
7713
2882
5054
4566
163
0.11
101
4749
8372
5867
5902
7299
288
0.19
滿 /當年度到考考生人
由表 3的數據可看出影響滿級分人數最大的考科是數學其次是國文
這是因其人數較少變動的影響就較明顯其他三考科的 15 較多
且每年變動不大。因為級分如同前述是換過的,而且採用修正過的浮動
十五級分法,成績前 1%的平均原始分數 A與級距 L是浮動的,隨試題的
難易度以及考生得分情況而異表中滿級分人數最多的是 103 年的 295 人,
但也只不過約為到考考生的 0.2%。這 當年數學15
6749 ,而 105 年的 138 0.10%也是
因為數學得 15 級分的人數五年來最少,只有 2815 滿
是五考科均 15 級分,這種五科均 15 級分的交集,105
能受到數學與國文兩考科的影響相較其他考科數學與國文得 15
105 2740 2815 人,
來人數最少的一年。
() 各考科 15 級分的交集
以現行的級分制觀之,各考科的 15 級分 測能15
分的考生都是該 不同考科均 15 級分考生
似可推 、英、社會考科均得 15
8
學生 、數、自
15 科得 15 級分考生
交集,可以 學生的學習傾向。表 4為各 15
表中編號 15分別為各單 15 1為自然考科
15 級分 5947 2為社會考科15 4591
其餘依此類推。
4 各考科 15 級分的各種交集的人數
編號
交集情形
交集
科目數
人數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1
V
1
5947
2
V
4591
3
V
2815
4
V
6193
5
V
2740
6
V
V
2
1880
7
V
V
1592
8
V
V
815
9
V
V
2092
10
V
V
1625
11
V
V
908
12
V
V
912
13
V
V
786
14
V
V
382
15
V
V
1096
16
V
V
V
3
671
17
V
V
V
953
18
V
V
V
703
19
V
V
V
442
20
V
V
V
457
21
V
V
V
311
22
V
V
V
202
23
V
V
V
551
24
V
V
V
465
25
V
V
V
240
26
V
V
V
V
4
378
27
V
V
V
V
184
28
V
V
V
V
311
29
V
V
V
V
209
30
V
V
V
V
151
31
V
V
V
V
V
5
138
9
4編號 6~15 考科均得 15 交集情形 10
編號 6 科均15 級分的交集人 1880
是編號 14 的國文與數學兩科 15 382
集的 10 種情形中人數最少,說明105 滿 國文
與數學
三考科交集10 ,其 22 的國文、數學、社會
三考科,其 202 5情形
26 30,其中人數最多的是不含國考科編號 26 378
少的是不含自然考科的編號 30 151 編號 31 15 級分
的交集,人數只有 138 人, 國文15 級分2740
滿 由表 3中的 105 年的滿級分人數百分比
0.1%,可看出約只有千分之一的考生得滿級分
四、使用學測的大學
學測自民國 83 年試辦以來,已歷經 23 。除了為我國大學校院選才
之用之外,日本立命館大學很早就採用學測選拔台灣留學生。近年來日本
的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等;韓國的延世大學等;大陸的北京大學、清華
大學、交通大學等 157 所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
等多所名校也承認大考中心的學測成績。至於歐洲的大學,例如德國的柏
2013 提出 學測達到 53
指考並獲得某所大學錄取,確定在台灣具有進入高等教育資格者就具備申
請法國高等學院預備班的條件之一(中時電子報2015 西
紐約大學,加拿大的多倫多大學等名校也使用學測。另外,世界有名的
UCAS(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透過
英國文化協會」,經由教育部於 105 116 QIP
請大考中心填寫有關學測與指考的考科以及成績計算方式,期望深入了
解學測與指考後,也有可能採納大考中心舉辦的考試,這些均有助於學測
與指考的發展。大考中心多年來的努力,已獲各方肯定,之後更待各界的
勉勵與鞭策。
10
參考文獻
蕭次融、姚霞玲(1992)
入學考試中心。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992)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書
方案。台北: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譚天錫等(1992)等級試分與分發模擬研究報告。台北:大學入學考試中
心。
蕭次融等(1997)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級分意義初探。台北:大學
入學考試中心。
黃亞琪(2013 822 )15
商業週刊
1344
簡立欣(2015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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