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三芝區三芝國民小學定期評量試題命題審閱與試後分析實施要點
112.10.02 行政會議通過
一、 依據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2月22 日新北教國字第 10702924921 號函。
2. 新北市國民小學定期評量標準作業程序。
二、 目的
1. 健全審題機制,維護評量之公平性,保障學生權益。
2. 透過同儕檢視與意見交流,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
3. 藉由評量結果分析,提供教師調整一般教學與補救教學策略。
三、 命題、審題教師
1. 命題教師:由任課教師進行命題。
2. 審題教師:以同一年級或同領域的教師負責初審,教學組長、教務主任負責複審,並提
出修改建議。
四、 實施流程
五、 各流程具體說明
1.教學組於「校務行政系統—題庫管理—命題老師設定」模組設定命題老
師。
2.命題時,老師應依教學內容設計命題,坊間出版社之試題得供參考,不
得直接引用。
3.可參考雙向細目表(附件一)。
4.做好相關命題保密事宜,防止各種可能發生的困擾。
5.考前所有練習題應避免洩題之可能性。
6.使用個人電腦,應有保密措施,若使用學校公用電腦出題,離開電腦
前,應確認試題檔案全部清除。
7.命題完成之後,依據命題審核項目(附件二),請自我檢視試卷內容無
誤,再送交給學年或領域老師進行初審
學年初審
(校務行政系統
—題庫管理—
試卷複審模組)
1.請學年主任召集學年老師(或領域老師共同約定時間)共同審題,依據命
題審核項目(附件二)進行初審,若有修正,請修正完畢之後,再交由全
體學年教師或原審題老師進行複審。
2.命題老師得將試題影印給學年初審,審畢須將試題回收銷毀。
3.學年複審無誤之後,請學年老師上網填寫審查表。(有需要時,得填寫
其他回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