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

pdf
162.96 KB
7 頁
moejsmpc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
104 616 日臺教社()字第 1040077625A 號函公告修正
(封面)
契約審閱權 定型化契約書(以下簡稱本契約)於中華民國○○年○月○日經學生
(甲方)攜回審閱○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為五日)
學生簽章:
短期補習班簽章:
(內文)
立約人 學生:(以下簡稱甲方)
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約定下列各條款共同遵守:
甲方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收受本契約。
就讀班級
班級名稱:
修業期間及開課日:
自中華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分___),開課
日為○○年○月○日。
前項期間或開課日之認定以甲乙雙方約定為準未約定者依實際
開課情形認定。
課程科目與時數
課程科目內容:
每週授課時數 小時,上課時間如課程表(附件一)。
學生簽章:
保證班保證內容
保證內容為:
保證期間為:
師資
乙方聘請擔任各科目教學人員如下:
科目名稱
教學人員姓名
乙方無正當事由不得任意更換教學人員更換時應以相同專業資格者
為限。
上述乙方更換教學人員之人數不得超過原聘總教學人員
人數,但乙方所聘總教學人員人數在二人以下者,以一人為限。
上課地點
2
乙方應依規定於經核准之班址教室上課。
前項經核准之上課地點為(應詳列門牌號碼)但如遇停水停電
或不可抗力之災害乙方得調動上課地點及教室各科目上課教室及時數
如下:
科目名稱
上課教室
每週時數
全部時數
上課人數上限及合班
為提供良好學習環境及兼顧教學品質,乙方開設供甲方就讀之班級,
其上課人數不得逾 人。但共同科目於訂約時已經乙方聲明及告知甲方
須合班上課者,不在此限惟其人數及每人教室使用面積標準,得違反
各級主管機關訂定之法令規定。
乙方開設供甲方就讀之班級其實際開班人數未達第一項所定人數上
限之三分之二者,經通知並得其同意後得與其他同類班級合併開班,
合併後之上課人數不得逾第一項所定人數上限。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者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退費乙方應按
甲方實際繳納之費用依尚未上課時數比例核算應退費用加 (不得
低於 10%)退還甲方。
甲方不同意合班或業者開班延期者,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繳之費用。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如教學人員請假、排課錯誤等),使某課程
一節或數節之既定上課時間暫時有所調動,致學生時間無法配合而缺課
,乙方應予以補課或提供該節課之錄音帶錄影帶供學生補課用,或經
比例計算後返還該節課程費用等。
收費手續
(一)繳費項目及金額(附件 2)
1.繳費總金額
(1)學費
(2)雜費
(3)講義費
(4)代辦費 (附件 3)
(5)其他 元(應敘明項目名稱,例:名費、訂位金、保
險費…等)
以上均應明列內容、金額及計算方式。
2.繳費項目未明列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
3.因繳費上課而獲得之贈品(價值不得逾繳費總金額 20%),於契
約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返還該贈品亦不得向
甲方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乙方
以贈送修業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者應將各該期限合併納入
契約範圍。
(二)繳費方式
3
□一次全部繳納。(○○年○月○日前繳交)
□分期繳納。
1.修業期限逾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者,應分為二期;逾一年
者,應分為三期,每期不得逾六個月。
2.分幾期與繳納時間、金額應明列,例如:第一期應於○○
年○月○日繳交 第二期應於○○年○月○日繳
元。
□辦理銀行消費者信用貸款分期支付:總金額___,期數___
月付金___,甲方知悉並同意下列事項:
1.充分瞭解本次購買補習課程之費用係以 (貸款機構
名稱)消費者信用貸款(以下稱「消費貸款」)作為支付方
式,並瞭此係指定途之專貸款申貸款項將依甲方
之指示逕予撥款至前開乙方指定帳戶。
2.理消費貸款,經核准後七日內得隨時不附任何理由以書
面通知乙方及貸款機構解除或終止該筆貸款契約。
3.理消費貸款需遵守貸款契約之約定,依約定按期繳款,
否則將衍生信用問題。
4.理消費貸款,中途辦理退費時乙方貸款機構依貸款
契約得收取之費用外,不得額外收取費用。
5.如遇乙方歇業、停業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時甲方得依金融
監督管委員「消性無擔保貸款型化約應記載事
項」之規範處理。
6.乙雙方如終止或解除契約,或乙方能證明因可歸責於甲
方之事終止或解契約者應由貸款金融機構逕向甲
方收取已獲之分期款,消費貸契約亦同終止或解
除。
本人充分瞭解並知悉辦理消費者信用貸款
所需遵守之約定所為消費貸款如有消費糾
紛或爭議,將影響個人日後信貸聲譽。
學生簽章:
(三)乙方得於簽約前提供甲方試聽機會(形式不拘)
(四)乙方收取費用應開立正式收據交由甲方收執。
學生簽章:
十一 退費手續
(一)依教育部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及各直轄市()
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如直轄市、()政府訂定更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者,從其規
定。
4
(三)退費方式與期限
□現金(含匯款)
□信用卡
□即期支票
□其他(_______)
甲乙雙方所約定之退費方式應於辦理解約手續後一個月內執
行完竣。如各級主管機關訂定更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者,從
其規定。
(四)課程開始後始報名插班者,應以報名後最近一次上課日作為
前項所稱開課日(○○年○月○日;未填列時以學生實際第
一次上課日為開課),並以該課程剩餘期間作為總課程時
數。 學生簽章:
十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得終止契約:
(一)甲方於補習期間無故缺席超過總時數 分之 者。
(二)甲方互毆盜、他違法行為,乙方查明,情節
(三)甲方經查有吸毒、販毒、或運送毒品行為。
甲方有第一項違規情事時,乙方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事人(甲方
為未成年者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及家長) 學生簽章:
十三 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退費:
(一)無正當事由,變更原訂課程、科目、時數、上課地點或更換
教學人員超過三分之一人數者,乙方應依甲方已繳金額費用
%(不得低於 30%)退還甲方。
(二)乙方申請停辦止招生或廢止設立之處
分者,應按處分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費用
予甲方。
(三)教室經政府機關公共安全檢查列為危險建築物勒令停止
使用者,依尚未上課時數核算應退還費用予甲方。
學生簽章:
十四 資料保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
作不當利用,其法律效果,依相關法律辦理。
十五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定,為有利甲方之解釋。
5
十六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及相關廣告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一式二份,
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
本契甲乙方同意約定存期 (不得少於稅捐稽徵期
限所定五年)
十七 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
之。
附件:
(一) 課程表
(二) 收據
(三) 代辦費用明細表
(四) 膳宿提供
立約書人 學生(簡稱甲方):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地址:
法定代理人:(甲方未成年者,應經法定代理人簽名) 關係:
身分證統一編號:
姓名:
聯絡電話:
地址:
短期補習班(簡稱乙方):
負責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設立人(或設立代表人)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核准立案名稱全名:
核准字號:
地址:
傳真:
電子郵件:
網址:
中華民國
6
附件一 短期補習班每週課程表
星期
時間
第一節
00~00
第二節
00~00
第三節
00~00
第四節
00~00
第五節
00~00
第六節
00~00
第七節
00~00
附件二
本收據係修業期間自 日至 日止之費用
學生姓名:
實收金額:新臺幣 元整
學費
雜費
講義費
代辦費
班主任 會計 出納 經收人
附件三
)代
學生姓名:
實收金額:新臺幣 元整
7
附件四
膳宿提供
乙方
□(一)住宿提供
1.住宿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至民國 ○○年○月○日止。
2.宿舍房間為 人房,面積計 坪。
地址為:
(請詳列具體門牌號碼)附□衛浴設備,□冷氣,□電話,□其他。(請註明
套房或公共用
3.住宿費用計新臺幣 元整。
包括:□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其他
不包括:□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其他
□(二)膳食提供
1.供膳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至民國 ○○年○月○日止。
2.每餐費用及供膳餐別(請打V)
元早餐。
元午餐。
元晚餐。
3.膳食費用計新臺幣 元整。
□(三)膳宿費用之付款方式:
1.一次繳清。(民國○○年○月○日前繳清)
2.分期付款:
(1)每期(每期間隔 日為繳款日)支付新臺幣 元整,共計 期。
(2)每月(當月 日為繳款日)支付新臺幣 元整,共計 個月。
甲方得隨時終止本膳宿提供,但應於 日前(不得高於 2星期)通知乙方。甲方
已繳膳宿費用金額,乙方應按未供膳宿日數比例於終止後 日內(不得逾 7日)
退還。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