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計畫申請說明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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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技職教育再造方案—

策略一、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

《 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



計畫申請說明會

會議資料







技職教育再造方案—

策略一、強化實務教師教學能力計畫申請說明會

時 間:100221日(星期一)

地 點: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目錄:


計畫申請說明會議程…………………………………p3


壹、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

作業參考手冊……………………………………p5


貳、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

研習服務申請計畫書格式………………………p41


參、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

研習服務申請計畫書範例(○○學校範例)p51


附件1、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

研習服務作業要點…………………………p71


附件2、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p77

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強化實務教師教學能力

計畫申請說明會議程

說明會日期:100221日(星期一)下午02時起

說明會地點: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圖書資訊大樓6樓國際會議廳

主持人:教育部技職司 李司長彥儀

議  程

主題: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

主持人/主講人

13:45-14:10

報到


14:10-15:20

100年度計畫書申請說明:

  • 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計畫

  •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計畫

  • 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計畫

教育部技職司蕭科長奕志

15:20-15:45

昂首踏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資訊平台使用宣導說明

(暫訂)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教育部技職司三科

15:45 -16:10

Q&A時間

教育部技職司

明志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賦歸


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強化實務教師教學能力

計畫申請說明會議程

說明會日期:100223日(星期三)下午02時起

說明會地點:明志科技大學

主持人:教育部技職司 李司長彥儀

議  程

主題: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

主持人/主講人

13:45-14:10

報到


14:10-15:20

100年度計畫書申請說明:

  • 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計畫

  •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計畫

  • 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計畫

教育部技職司蕭科長奕志

15:20-15:45

昂首踏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資訊平台使用宣導說明

(暫訂)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教育部技職司三科

15:45 -16:10

Q&A時間

教育部技職司

明志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賦歸


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計畫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作業參考手冊










教育部技職司


中 華 民 國 100 2



目錄

  1. 前言...........................................p.9

  2.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目的與效益...........p.10

    1.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目的.......................p.10

    2.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效益.......................p.10

  3.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內涵.................p.11

    1. 廣度研習(A-1......................................p.11

    2. 深度研習(A-2......................................p.12

    3. 深耕服務(B-1B-2.................................p.12

    4.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各方案對照表.................p.13

  4.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規劃...............p.14

    1. 建置學校推動組織及運作機制...........................p.14

    2. 訂定研習服務相關作業要點.............................p.14

    3. 學校公告訊息並向各科系宣導...........................p.14

    4.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協調各校研習主題...............p.15

    5. 學校與公民營機構合作規劃研習服務課程.................p.15

    6. 受理提交計畫申請書...................................p.16

    7. 學校審查校內計畫申請書(含研習服務機構評估或篩選)...p.18

    8. 學校函送年度計畫書報部申請...........................p.20

    9. 學校與研習服務機構簽訂合作契約.......................p.20

    10. 研習服務後效益評估事項...............................p.21

    11.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流程圖.................p.22

  5.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QA...................p.25



  1. 附件............................................p.27

    1. 附件1-○○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研習務作業要點...p.27

    2. 附件2-○○學校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申請表及計畫書.p.30

    3. 附件3-研習服務機構合作同意書.........................p.31

    4. 附件4○○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研習服務機構名冊......p.33

    5. 附件5○○科技大學教師研習服務機構評估參考書表......p.34

    6. 附件6○○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契約書

(廣度研習A-1適用)............................p.35

    1. 附件7-○○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契約書

(深度研習A-2、深耕服務B-1B-2適用)..........p.37

    1. 附件8-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活動成果報告

(方案A適用)...................................p.39

    1. 附件9-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深耕服務成效考核表

(方案B適用)...................................p.40


壹、前言

近來,政府積極推動「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即是希望藉此消弭或縮短大學教育與就業市場需求之落差,提升畢業生就業力,「強化務實致用特色發展」及「落實培育技術人力角色」定位下結合國家產業發展,培育具實作力、就業力及競爭力之優質專業人才,以期為再造臺灣經濟發展,奠定厚實基礎。「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共包含10項策略:在制度方面有「試辦五專菁英班紮實人力」及「強化實務能力選才機制」;在師資方面有「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及「引進產業資源協同教學」;在課程與教學方面有「擴展產學緊密結合培育模式」及「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在資源面包括「改善高職設備提升品質」及「建立技專特色發展領域」;在品管部分包括「建立符合技專特色評鑑機制」及「落實專業證照制度」。

技職教育重要特色之一在於產學實務緊密連結,師資與課程教學充分相互配合導入產業經驗。依調查資料顯示,97學年度技專校院具實務經驗教師佔專任教師數僅佔33%,比率似有未足因此「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深化技職教育之實務教學,培育具有實作力及就業力之優質專業人才加強技職教育與產業接軌,提供學生零距離之產業科技認知,縮短學校教育與業界人才需求之距離,實為當務之急。有鑑於此,為鼓勵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藉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商機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本部訂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鼓勵技專校院辦理教師寒、暑期及學期中至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及進行半年或1年帶職帶薪之深耕服務。

爰此,為積極推動「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因應國家發展與產業需,提升專業技術人才素質,增進技術職業教育品質,打造優質第二條教育國道健全學生就業進路最堅實穩定基礎,特依「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策略架構訂定本作業參考手冊,以有效協助各校推動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確實強化務實致用特色發展,落實技專校院培育人才為業界所用之教育目標


貳、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目的與效益

為縮短產學需求及專業技術落差、提升學生就業力及競爭力,技專校院除結合相關資源,聘請業界專家到校協同授課外,亦應就系科課程本身定位及發展之需要,增強各校專任教師之實務經驗與能力,並建立相關機制,以彰顯技職教育特色。

一、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目的

()鼓勵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

面對知識經濟蓬勃發展創新時代,新產品、新製程、新技術等實務知識日新月異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可使教師教學專業知能結合產業發展動態,持續學習不斷更新,以強化學校與業界的產學實務連結。

()藉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商機

教師研習服務之公民營機構需以回饋精神與研習服務教師之任職學校簽訂產學合作案,透過與業界產學合作,技專校院既可支援產業技術的升級,又能從中獲取回饋金,改善教研環境,為學生爭取就業機會,締造產、學雙贏的局面,產學合作加值成效實為技專校院不可或缺的助力。

()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

學校教師透過與業界互動,可以更新教學內容,學校亦可提供研究設備供雙方進行產學合作,透過「產」「學」密切互動,以「做中學、學中做」的方式培育務實致用人才。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效益

()對學生而言:

提高學生之實作力及就業力,並提瞭解職場現況學習如何應用專業知識與技能於實務理論與實務結合,培養符合就業市場需求之就業能力,達到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對教師而言:

提升教師的相關實務能力,提高實務教學品質,並藉由教師與業界交流的方式促進未來產學合作機會。

()對學校而言:

提升整體教學滿意度及學生實務學習成效,學生獲得優良的就業品質,創造未來與業界產學合作的更多機會。

()公民營機構而言:

加強技職教育與產業接軌,提供學生零距離之產業科技認知,縮短學校教育與業界人才需求之距離。


參、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的內涵

本部為使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藉由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商機,並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推動「技職再造方案—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並於981120日以台技(三)字第0980184354C號令發布訂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據以鼓勵教師赴公民營機構進行研習服務及主題研究,貼近產業現況並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

旨揭要點所稱之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係指技專校院辦理方案A之短期研習及方案B之深耕服務,其中方案A之短期研習,包含廣度研習(A-1)及深度研習(A-2);另方案B之深耕服務,可依辦理時間長短區分為深耕服務Ⅰ(B-1)及深耕服務Ⅱ(B-2),以下分別就本計畫之研習服務類型,說明如下:

一、廣度研習(A-1):

由技專校院配合教學領域及其自身重點特色,與公民營機構合作規劃辦理為期2天至7天之研習活動,每班學員約15人至20

廣度研習(A-1)係延續辦理多年之教師暑期研習活動,往年僅集中於暑假期間辦理,每年共約辦理40班次研習,且由學校提案申請核准後始開放教師申請報名。鑑於教師參與意願及成效良好,本計畫自99年起將擴大廣度研習辦理規模,由學校辦理為期2天至7之研習活動,每班學員約15人至20人,邀請更多企業提供實務研習機會,擴大教師參與規模。在時間上,放寬至寒假辦理及特殊產業得視季節性需要於學期中辦理。在對象上,除各校之專任教師外,可跨校邀集相關領域教師共同參與。

二、深度研習A-2

由技專校院配合教學領域及其自身重點特色,由3位至5位同校或跨校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教師組成研究團隊,與公民營機構共同訂定研題,進行為期3週至8週之研究或實驗活動

深度研習(A-2)為新規劃方案,乃因應企業人士反映往年廣度研習模式能強化教師貼近產業,達至產學橫向聯繫功能,惟因時間所限,於深度上略顯不足。爰此,為建立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或進行專題研究的管道與機制,本計畫自99年起新增辦理深度研習,3位至5位同校或跨校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教師組成研究團隊,與公民營機構共同訂定研題,進行為期3週至8週之研究或實驗活動。

三、深耕服務Ⅰ、Ⅱ(B-1B-2

技專校院任職滿2年以上之專任教師,以帶職帶薪方式,與申請研習服務之公民營機構共同訂定研究主題,進行為期半年1之研究或服務

深耕服務(B-1B-2)亦為新規劃方案,係鼓勵教師赴公民營機構進行長期的研究及服務,透過特定主題之共同研究促成產學合作計畫。其與教師借調企業並不相同,本方案之深耕服務係鼓勵學校支持教師以帶職帶薪方式,赴公民營機構進行半年或1年之交流與服務,由學校按月支付薪俸,教育部補助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此模式之教師全職於業界進行交流並針對特定主題進行共同研習服務,經核准參與本方案之教師,如符合每學期返校義務任教滿一學分以上且授課達十八小時者,得依其帶職帶薪服務時間採計升等年資。

服務時間結束返校後,可與企業延續前開研究服務結果進行深入合作。故而教師於公民營機構服務期間,形同產學合作之先期交流,教師於服務期間貢獻之研發技術或經營管理知識,公民營機構應以回饋之精神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案,並將研發或知識反饋教學。

四、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各方案對照表

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A-2)及深耕服務Ⅰ(B-1)與深耕服務Ⅱ(B-2),相關辦理方式,可參考如下對照表:

3-1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各方案對照表:

類別


項目

方案A:短期研習

方案B:深耕服務

A-1

A-2

B-1

B-2

廣度研習

深度研習

深耕服務Ⅰ

深耕服務Ⅱ

()研習服務領域

共分6類:工程、管理、醫農生技、文化創意、觀光餐飲及其他

不限定領域

()研習服務期間

每年寒暑假期間,特殊產業得視季節性需要於學期中實施

每年暑假期間

半年

一年

()經費補助

額度

補助學校經費,每項課程每人每日2,000

補助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之代課教師基本授課鐘點費

項目

講師費、講義費、餐點費、場地費、參訪實作現場之租車費、臨時工資及實作材料費

資料蒐集費、餐點費、場地費、影印印刷、臨時工資、實驗耗材費

補助4.5個月

補助9個月

()計畫書

審查指標

1.研習機構執行力

2.課程內容實務性、專業性、預期成效

3.計畫經費及時程合理性

4.研習機構創意及投入資源

(指研習課程之創意設計及研習機構所投入之資源投)

1.研習服務機構形象及口碑

2.研習服務主題及內容產業價值

3.預期成果對教學之助益

4.預期成果對研究之助益

5.預期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

()申請件數

A1A2每校每年各申請1件報部,並各補助1件為原則

B1B2每校每年各申請1人報部,並各補助1人為限

()申請時間

每年331日前,各校研提年度計畫書

每年531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規劃

本計畫鼓勵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包含「方案A:短期研習」及「方案B:深耕服務」之作業規劃,方案A之短期研習,包含廣度研習A-1)及深度研習A-2);方案B深耕服務,包含深耕服務Ⅰ(B-1)及深耕服務Ⅱ(B-2),其作業規劃說明及作業流程圖(參第22-24頁),說明如下:

一、建置學校推動組織及運作機制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應先瞭解本部所推動之「技職再造方案-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策略,並應有推動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專責單位,例如研發處、人事室或教務處等相關單位,其職責在訂定學校教師進修研習或服務之相關要點,及規劃校內審查機制,計畫申請書提報機制,以便教師在申請研習或服務時有一定之標準流程及作業程序,並協助彙整辦理教師進修研習或服務的事項。

二、訂定研習服務相關作業要點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應訂定研習服務相關作業要點,內容可包括目的、申請對象、辦理原則、計畫書內容、補助原則等相關內容,作業要點可由各校自行依校內研習服務進修方式而訂定(詳參附件1,第27)

參考範例

學校

範例說明或法規名稱

資料

某甲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及服務作業要點

附件1

三、學校公告訊息並向各科系宣導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應由專責單位負責向學校各系科公告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訊息,相關訊息可透過校園電子郵件公告、網頁訊息公告或於相關會議中向各系科宣導,以利有意願參與之教師及早準備相關研習服務申請計畫書,並向學校專責單位提交計畫申請書。


四、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協調各校研習主題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廣度研習A-1)時,教育部所設各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將主動協助各校廣度研習服務機構及研習主題之研擬,以避免各校廣度研習服務機構有過度集中之情形。另學校辦理廣度研習A-1倘有研習機構尋覓不易等相關問題,亦可向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尋求協助,各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將配合協助提供相關服務。

五、學校與公民營機構合作規劃研習服務課程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應配合各研習服務之定義規劃,內容請參考「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可針對教師專長、各系所特色或學校發展設計研習服務課程,以結合理論與實務,並提升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建議可參酌下列內容進行規劃:

(一)研習服務目標:

研習服務目標應以促進教師貼近產業發展現況,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藉以發掘產學合作潛在機會,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為目標。

(二)研習服務主題:

研習服務之研習主題或研究專題,應配合學校教學領域及其自身重點特色,配合研習服務目標,與公民營機構合作規劃。

(三)研習服務機構簡介:

規劃研習服務時,宜先行瞭解研習服務機構相關基本資料,包含資本額、員工人數、營業範圍、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

(四)研習服務時間地點:

研習服務之課程規劃,應敘明研習服務課程之地點,如敘明辦理廣度研習A-1)之地點,或進行深度研習A-2)、深耕服務Ⅰ、ⅡB-1B-2之研究位址或實驗活動場所。

(五)研習服務人員規劃:

研習服務之人員規劃,應敘明研習服務之人數或相關背景資料。

1.廣度研習A-1)宜敘明規劃參與研習之人數,深度研習A-2)則可由3位或5位同校或跨校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教師組成研究團隊。

2.深耕服務Ⅰ、ⅡB-1B-2)需於技專校院中任滿2年以上之專任教師,以帶職帶薪方式進行為期半年或1年之研究。


(六)研習服務課程規劃:

研習服務之課程規劃,應先擬定研習服務之課程表或研究架構。

1.廣度研習A-1)宜敘明表列課程表,深度研習(A-2)則宜敘明初步研究目標與內容。

2.深耕服務Ⅰ、ⅡB-1B-2)研究規劃,應能擬訂研習服務之研究架構,並敘明半年或1年之初步研究目標、研究內容及研究期程。

(七)研習服務預期效益:

應包含預期研習成果提升教師之實務能力、對教學及研究之助益、及學校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

六、受理提交計畫申請書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時,廣度研習A-1)由學校專責單位主動統籌規劃,或由學校各系科提出廣度研習A-1)計畫書申請案;深度研習A-2)及深耕服務Ⅰ、Ⅱ(B-1B-2)者,先由教師提交計畫申請書後,再由學校進行後續審查及評估事宜。另為利後續辦理研習服務之合作依據,學校或教師可先取得研習服務機構合作之同意書。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提交計畫申請書

1.廣度研習A-1):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廣度研習A-1)時,應由學校專責單位統籌規劃辦理27天研習活動,研訂研習主題及課程內容,並與研習機構聯繫相關研習事務。廣度研習(A-1)由專責單位統籌提交計畫申請書

2.深度研習A-2):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深度研習A-2)時,可視情形自行建立教師提出研習服務時所填寫之申請表單,同時附上研習服務之計畫書,由教師向學校專責單位提出申請表及計畫書,以利學校進行後續校內審查及評估該研習服務之價值性與實用性,及對學校及教師實務教學的貢獻度。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申請表、計畫書如附件(詳參附件230-31)

3.深耕服務Ⅰ、Ⅱ(B-1B-2):

教師申請赴公民營機構深耕服務Ⅰ、Ⅱ(B-1B-2)時,可由教師先行向系科提出申請表及計畫書,並簽會學校人事單位進行人事資格審查,以利後續循學校行政程序進行校內審議,及評估該研習服務之價值性與實用性,及對學校及教師實務教學的貢獻度,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申請表、計畫書如附件(詳參附件230-31)

參考範例

學校

範例說明或法規名稱

資料

某甲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申請表及計畫書

附件2



(二)研習服務機構合作之同意書

另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可先取得研習服務機構合作之同意書,作為日後研習服務計畫審查通過後,據以辦理研習服務之合作依據,同時藉此可瞭解研習服務機構所能提供的資源設備及合作意願,也可作為篩選機構的依據(詳參附件332)

參考範例

學校

範例說明或法規名稱

資料

某甲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研習服務機構合作同意書

附件3


七、學校審查校內計畫申請書(含研習服務機構評估或篩選)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A-1A-2B-1B-2)時,應針對研習服務機構建立評估或篩選機制,各校可依未來規劃自行制訂研習服務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亦可依研習機構之執行力、研習機構聲望口碑、研習機構參與意願、研習機構創意及投入資源、研習主題實務性及專業性等評核指標來篩選出合宜的研習服務合作機構。


(一)建立研習服務機構名冊: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宜建立研習服務機構基本資料表及名冊,表單內容由各校自行設計,可包含下列項目:機構名稱、負責人、聯絡人、聯絡電話、主要營業項目、公司簡介等(詳參附件433)

參考範例

學校

範例說明或法規名稱

資料

某甲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研習服務機構名冊

附件4


(二)研習機構評估參考書表: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可針對研習服務機構進行評估,並由學校自行設計相關評估表單,表單內容之評估項目可包括:研習機構之執行力、研習機構聲望口碑、研習機構參與意願、研習機構創意及投入資源、研習主題實務性及專業性等 (詳參附件534)

參考範例

學校

範例說明或法規名稱

資料

某甲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教師研習服務機構評估參考書表

附件5



(三)學校審查計畫申請書流程:

1.廣度研習A-1):

學校審查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廣度研習A-1)時,得由學校專責單位提出,或由學校各系科提出計畫書申請,並經學校審查後,再行辦理後續計畫書報部事宜。相關機制可由各校自行設計,建議應有之作業參考流程如下:

1)由學校專責單位統籌規劃研提計畫書,或由各系科研提計畫書;

2)送各校自訂之審查委員會審查;

3)審查通過者,陳請校長核定。

2.深度研習A-2):

學校審查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之深度研習A-2)計畫申請書時,應規劃建立一定的申請作業流程或機制,相關機制可由各校自行設計,建議應有之標準作業參考流程如下:

1)由教師提出申請書及計畫書;

2)經由學校系所、院同意;

3)送各校自訂之審查委員會審查;

4)審查通過者,陳請校長核定。

3.深耕服務Ⅰ、ⅡB-1B-2):

深耕服務B-1B-2)審查機制可由各校自行設計,惟因教師參與深耕服務Ⅰ、Ⅱ(B-1B-2),將有半年或1年期間,帶職帶薪至公民營機構進行研究或服務,並由學校聘請代課教師補足授課課程。建議學校除應有一定之標準作業流程,參考之流程如下:

1)提系、院級教評會審議通過;

2)送學校專責單位進行審查;

3)提校級教評會審議通過;

4)審查通過者,陳請校長核定。


八、學校函送年度計畫書報部申請

學校需依本部作業期程,函送年度計畫書報部申請。年度計畫書之撰寫,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A-2)及深耕服務Ⅰ、Ⅱ(B-1B-2)之計畫,請共同合寫於同一份年度計畫書中,年度計畫書可參酌本部提供之「計畫書格式」及「計畫書範例」,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年度計畫書格式

學校申請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時,應配合本部計畫申請作業期程,於規定期程內研提年度計畫書函報本部申請。可參考本部提供之「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書(格式)」,供各校計畫申請之參酌使用,亦可視學校特色需求自行撰擬計畫書報部申請(請詳參計畫書格式41頁)。

(二)年度計畫書範例

年度計畫書之內容,依據本部訂頒之「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規定,應包含項目如下:1.依據與目標、2.學校現況分析、3.研習服務規劃、4.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5.經費需求、6.預期效益。其中各項目內涵,可參考「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規定。本部為利各校撰擬年度計畫書,亦提供計畫書範例,供各校參酌(詳參計畫書範例51頁)。

(三)報部申請作業期程

4-1. 本計畫100申請作業期程如下表所示:

作業期程

申請作業項目

100年度331日止

年度計畫書報部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100年度430日前

審查各校計畫書

100年度531日前

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九、學校與研習服務機構簽訂合作契約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A-1A-2B-1B-2)時,應與研習服務的合作機構簽訂合作契約,契約內容可自行依各校需求制定,相關內容可包括研習/服務期間、研習/服務進度、研習/服務報告、協助項目、權利義務、成果發表、終止契約等項目,並需留意相關法律問題,以免爭議。廣度研習(A-1)之合作契約書由學校校方與研習服務機構之雙方共同簽訂;深度研習(A-2)及深耕服務ⅠⅡ(B-1B-2)之合作契約書,則由教師、學校校方與研習服務機構之三方共同簽訂(詳參附件6及附件735-38)

參考範例

學校

範例說明

資料

某乙技術學院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合作契約書(廣度研習A-1適用)

附件6

某甲科技大學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合作契約書

(深度研習A-2、深耕服務B-1B-2適用)

附件7


十、研習服務後效益評估事項

學校於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結束後,應針對研習服務成果進行後續的效益評估及瞭解,評估是否對教師的實務教學能力有所助益,同意可作為將來教師研習服務的參考依據,亦可請研習服務教師進行經驗交流分享,相關書表可由各校依需求自行設計,依研習服務屬性調整編製。

另依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規定,方案A廣度研習A-1)及深度研習A-2)應於每年寒、暑假結束(特殊產業視實際執行期程)後一個月內提報成果報告(詳參附件8,以3頁不含照片為限,參39頁)。另方案B深耕服務Ⅰ、ⅡB-1B-2),應於每季定期填報成效考核表(詳參附件940頁),相關資料留校備存。

參考範例

依據

範例說明

資料

本部作業要點附件一

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活動成果報告(方案A適用)

附件8

本部作業要點附件二

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活動成果報告(方案B適用)

附件9



十一、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流程圖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流程圖,可依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A-2)及深耕服務Ⅰ、ⅡB-1B-2)而作區分,如下各表所示:

(一)廣度研習A-1)作業規劃流程圖

























1. 廣度研習(A-1)之作業規劃流程圖

二)深度研習(A-2)作業規劃流程圖

2. 深度研習(A-2)之作業規劃流程圖


三)深耕服務Ⅰ、Ⅱ(B-1B-2)作業規劃流程圖

3. 深耕服務Ⅰ、Ⅱ(B-1B-2)作業規劃流程圖


伍、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QA

1:廣度研習(A-1)可接受跨校教師報名參與嗎?

A:可以。廣度研習(A-1)係延續辦理多年之教師暑期研習活動,往年僅集中於暑假期間辦理約40班次研習。本計畫自996月起將擴大廣度研習辦理規模,由學校辦理為期2天至7之研習活動,每班學員約15人至20人,邀請更多企業提供實務研習機會,除各校之專任教師外,亦可跨校邀集相關領域教師共同參與。

2:學校辦理廣度研習(A-1)倘有尋覓或評估研習機構等相關問題時,有何管道可以協助呢?

A:學校辦理廣度研習倘有研習機構尋覓不易等相關問題,可向本部所設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尋求協助,各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將協助提供相關服務,聯絡方式如下表:

區產中心

專案經理

聯絡電話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張 同

(02)2773-8988#6016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周春芳

(02)2730-1046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劉正章

(05)534-2601#2822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王嘉宏

(07)601-1000#1451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李正安

(07)381-4526#5004

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張喬博

(08)774-0541


2:研習服務期間之智財歸屬為何?

A:教師在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期間的智財產出歸屬,應於研習服務前與機構簽訂合作契約,同時於契約內明訂智財歸屬及研發保密


3:教師參與深耕服務Ⅰ、Ⅱ(B-1B-2期間的權利義務為何?

A:經核准參與深耕服務方案之教師,每學期應返校義務任教滿一學分且授課達十八小時;教師應於契約屆滿時立即返校服務,並於返校三個月內,提交服務報告;參與過本方案之教師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教師需促進合作之公民營機構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案(服務期間半者,每案至少新臺幣20元、服務期間一者,每案至少新臺幣30元)。

4:參與深耕服務Ⅰ、Ⅱ(B-1B-2)之教師,於半年或1年期間全職於研習機構進行交流服務與研究,此段期間可支領薪水嗎?

A:可以,本方案之深耕服務係鼓勵學校支持教師以帶職帶薪方式,赴公民營機構進行半年或1年之交流與服務,由學校按月支付薪俸。教師所遺課務,學校可以教育部補助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聘任代課教師授課。

5:參與深耕服務Ⅰ、Ⅱ(B-1B-2)之教師,於半年或1年期間全職於研習機構進行交流服務與研究,其升等年資可以採計嗎?

A:可以,惟經核准參與本方案之教師,需符合每學期返校義務任教滿1學分以上且授課達18小時者,得依其帶職帶薪服務時間採計升等年資,且教師應於契約屆滿時立即返校服務,並於返校三個月內,提交服務報告。








陸、附件

附件1 - ○○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研習務作業要點

(範例 - 僅供參考)

一、依據

O O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師赴公民營機構實務研習,以提升實務研究能量及教學品質,特訂定「O O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務及研習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目的

  1. 提供本校專任教師赴企業服務及研習增加實務經驗。

  2. 教師藉由企業服務及研習貼近市場,吸收產業資訊及實務經驗,有助提升教學及研

  3. 藉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機

  4. 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

三、研習及服務定義

()短期研習:係指教師赴公民機構進行之研習活動,分為下列兩種。

1.廣度研習:本校與公民營機構共同規劃為期27天之研習活動,學員約1520

2.深度研習:本校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教師35同校或跨校共同組成研究團隊參與之研習活動,為期38週。

()深耕服務:係指由本校甄選至公民營機構進行服務,為期半年或一年。

四、申請對象

()舉辦短期研習申請:以本校系()或由教師組成團隊為單位提出。

()參加短期研習或深耕服務申請:

1. 申請短期研習者,本校專任教師皆可提出。

2. 申請深耕服務者,須於本校任職滿2年以上之專任教師,始可提出。

五、申請舉辦短期研習原則

()研習領域:分為工程、管理、醫農生技、文化創意、觀光餐飲、其他等六大領域。配合各系所教學領域及其自身重點特色,與相關企業合作規劃辦理前述各領域研習課程。

()研習期間:每年寒、暑假期間為原則,特殊產業得視季節性需要於學期中實施。

()經費補助:

    1. 廣度研習補助課程以每人每日補助2,000上限。補助項目包括:講師費、講義費、臨時工資(上限98/人時)、雜支、場地費、參訪實作現場之租車費、實作材料費等;學員住宿及差旅費不予補助。每需提報3~5計畫書。

    2. 深度研習補助每項課程以每人每日補助新臺幣2,000元為上限。每需提報5~10計畫書。

3.上列教育部補助外,本校應支應自籌款,並不得低於教育部核定補助額度之10%

4.本校教師參加本校所舉辦的研習活動,本校補助教師之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應計入本校自籌款項中。

()舉辦單位申請時間:每年度於公吿時間內提出申請。

六、申請參加短期研習原則

()經費補助

1. 參加廣度研習者,得由本校補助交通費、旅館費及膳雜費,如主辦單位供有膳宿時,費用不得重複申報。

2. 參加深度研習者,依教育部訂頒之「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補助經費。

()教師義務

1. 參加廣度研習者,應於研習結束一週內檢附心得報告,並核銷補助費用。

2.參加深度研習方案者,應於研習結束二週內檢附於研習期間所完成之實體作品、個案研討或單元課程教材,並核銷補助費用。

七、申請參加深耕服務原則

  1. 服務型態:依服務時間長短分為兩類:

深耕服務I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務半年。

深耕服務II: 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服務1年。

  1. 教師權利

    1. 參與教師深耕服務期間帶職帶薪符合每學期返校義務任教滿一學分且授課達十八小時者,依其帶職帶薪服務時間採計升等年資

    2. 參與教師深耕服務期間得免受教師評鑑,但須由教師提出在企業服務及在校各項績效報告,由校長核定是否晉薪級。

() 教師義務

        1. 參加教師應與服務之公民營機構簽訂產學合作案並於服務期滿一年內執行完畢。

深耕服務I :每案至少20元以上()

深耕服務II: 每案至少30以上()

        1. 申請教師需提報10~20頁計畫書,並述明預期效益。

        2. 參加教師需與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契約及研發保密合約,並明研習期間之智財產出歸屬本校

        3. 深耕服務老師服務期間需返校義務授課每週1小時。

        4. 如因教學所需要求老師返校授課超過每週1小時,其授課鐘點不得超過每週四個鐘點,得支領鐘點費。

        5. 參與本服務方案之教師5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6. 參與教師應於深耕服務期滿1個月前申請歸建;教師於深耕服務期間放棄服務者,應先簽請校長核定後,於次一學期返校服務。

        7. 深耕服務教師於服務期間應遵守服務單位之相關規定。如教師在服務期間發生違法失職情事者,應自行負責,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經判決有罪確定者本校得予以停聘或不續聘。

()經費補助

教師留職留薪期間,本校得支給全薪(含本俸及學術研究費)不再補助教師其他費用。

()甄選方式

於申請公告期間,每院、組及中心各提出一名人選,經系(所)、院教評會審議通過,由技合處彙整後,陳報校長核定參加人員。

八、作業時程及計畫書內容

()作業時程:每年依公告時間申請

()計畫書內容:

申請舉辦短期研習或參加深耕服務,需依下列內容提出計畫書

  1. 計畫摘要(重點條列摘述計畫內容)

  2. 系所現況分析(請以表列式呈現)

  3. 本年度現有專任教師人數及具業界經驗之專任教師人數比例。

  4. 合作機構簡介:主要營業範圍、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活動之動機。

  5. 研習或服務內容:目標與任務詳細日程表、專業領域、期間、方式、人員名額、地點。

  6. 計畫實施後之影響及效益評估:應包含預期對教學之助益、對研究之助益、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教師申請深耕服務時應檢附與合作機構之產學合作計畫書與合約書。

  7. 經費需求表:辦理研習活動若有與課程相關之額外收費(如材料費等),請說明收費標準。

九、獲教育部通過之短期研習計畫或深耕服務計畫,教育部補助款項之核撥、結案報告及其管考,悉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十、本要點未盡事宜,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要點經本校校教評會通過,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2 - ○○學校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申請表

申請系所


姓名


職稱


申請人聯絡方式

1.電話: 2.E-mail

3.傳真:4.手機:

到校任職時間

年 月 日

本人於申請日期起算年內確無實際任職於產業界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連續1年以上之經驗。

申請研習服務

類別

方案A: □廣度研習 (A-1) □深度研習 (A-2

方案B: □深耕服務Ⅰ(B-1) □深耕服務Ⅱ(B-2

研習服務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工作天

公民營機構名稱


負責人


公民營機構地址


電話


傳真


公民營機構資料

1.常雇員工人數:

2.成立日期:

3.資本額:新台幣 萬元

4.年營業額:新台幣 萬元

5.股票上市狀況:□上市 □上櫃 □公開發行 □未公開發行

6.所屬產業別:□工程(光、機、電、化工與土木建築)□商業管理

生技醫療與農林魚牧 □文化創意設計與外語 □觀光餐旅服務

7.主要營業項目(請分列):

教師專長領域




教師授課名稱




教師曾進行之產學合作計畫年度


曾進行之產學合作計畫名稱


檢附資料

1.申請書 □2.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完稅證明影本 □4.契約書一式三份

申請人

系主任

院長

研發處





教務處

人事室

校長





    申請系所


    姓名


    職稱


    申請研習服務

    類別

    方案A: □廣度研習 □深度研習

    方案B: □深耕服務Ⅰ(半年) □深耕服務Ⅱ(一年)

    研習/服務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工作天

    公民營企業名稱


    實習機構提供研習/服務人員之協助項目


    (請以標楷體12字號書寫)

    1. 研習服務目標:

    2. 研習服務主題:

    3. 研習服務機構簡介:

    4. 研習服務時間地點:

    5. 研習服務人員規劃:

    6. 研習服務課程規劃:

    7. 研習服務預期效益:

    (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申請人簽章:

    附件3研習服務機構合作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OO 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爰甲、乙雙方承諾共同合作辦理(研習/服務名稱)(以下簡稱本研習/服務),並同意於審查通過後,依相關契約規定盡雙方的權利義務,辦理後續相關研習/服務作業,雙方同意之合作條款如下:


    1. 甲方負責研習/服務計畫內容。

    2. 乙方同意提供研習/服務場所、設備等。

    3. 本合作同意書之效力僅及於甲、乙雙方之合作意願,其他執行細則,待本研習/服務計畫審查通過後,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4. 連絡及通知:

    甲方計畫負責人 姓名:

    職稱: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乙方計畫負責人 姓名:

    職稱: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立同意書人


    學校名稱:

    代表人:

    地址:


    企業名稱:

    統一編號:

    代表人:

    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4 ○○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研習服務機構名冊


    編號


    機構名稱





    聯絡人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資本額


    員工人數














    附件5 - ○○科技大學教師研習服務機構評估參考書表


    編號


    機構名稱


    研習服務

    計畫主題




    評估時間


    評估項目:



    1.研習機構之執行力

    5 4 3 2 1

    2.研習機構聲望口碑

    5 4 3 2 1

    3.研習機構參與意願

    5 4 3 2 1

    4.研習機構創意及投入資源

    5 4 3 2 1

    5.研習主題實務性及專業性

    5 4 3 2 1

    整體評分


    5 4 3 2 1


    評估結論

          • 推薦不推薦


          附件6 -ΟΟ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契約書(範例,可自行調整)

          (廣度研習A-1適用)


          立合約書人

          甲方: ΟΟ科技大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Ο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甲乙雙方為進行教師赴公民營機構廣度研習(以下簡稱本研習)訂立本契約,由甲乙雙方共同規劃並辦理本契所約定相關事項。雙方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並依誠信原則履行:


          1. 研習活動規劃

          甲、乙雙方共同規劃能夠提升教師實務知織與經驗之研習活動。

          1. 研習計畫書撰寫

          甲方負責撰寫研習計畫書報部爭取補助,乙方配合提供必要之資料。

          1. 研習期間

          本研習之執行期間自中華民國_年_月_日起至中華民國_年_月_日止。

          1. 研習協助人員

          研習期間,乙方需提供連絡人員配合甲方協助計畫進行。

          1. 研習分工項目

          甲、乙雙方針對本研習所需之分工項目,需於申請計畫書內載明。

          1. 迴避責任

          本研習有關人員應遵守其它法律有關迴避之規定。

          1. 成果發表

          甲方應於本研習結束後三個月內辦理經驗分享。

          1. 一部無效

          本合約部分條款經法院判定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1. 生效日期

          本契約經雙方依法簽章後,自第1條所載研習/服務期間之始日起生效。

          1. 契約解釋及合意管轄

          一、本契約書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

          二、本契約衍生之法律爭議糾紛,經甲方同意後,得於○○市提付仲裁,並依中華民國仲裁法解決;若因本契約而涉訟時,雙方特此同意以台灣○○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 完整合意

          一、本契約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對本案完整之合意。任何於本契約簽訂前,經雙方協議但未記載於本契約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皆無拘束力。

          二、附件之效力與本契約同,但兩者有抵觸時,以本契約為準。

          1. 契約份數

          本契約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約人

          方:○○科技大學 (簽章)

          代表人:

          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印信)

          代表人:             (簽章)





          中華民國一百 年 月 日

          附件7 - ○○科技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契約書(範例可自行調整)

          (深度研習A-2、深耕服務B-1B-2適用)


          立合約書人


          甲方:○○科技大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教授(以下簡稱丙方)

          緣甲乙丙三方為進行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以下簡稱本研習/服務訂立本契約,由乙方提供研習/服務措施,與甲丙方合作辦理本契約所約定相關事項。雙方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並依誠信原則履行

          1. 研習/服務期間

            1. 本研習/服務之執行期間自中華民國日起至中華民國日止。

            2. 甲、乙、丙三方如因事實需要,認為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於執行期限內提出有關資料,徵得他方書面同意後為之,以變更一次為原則,延長後仍以寒暑假期間為限。

          2. 研習/服務進度

          甲方得視需要指派人員至乙方,了解乙方執行本研習之情形。乙方對該研習人員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1. 研習/服務報告

            1. 丙方應於第1條所載之研習/服務期間屆滿之1個月內,交付甲、乙方各一份有關本研習/服務結果之綜合報告。

            2. 研習/服務報告之型式應由丙方依甲方規定格式撰寫。

          2. 協助項目

          乙方應提供丙方本研習所需之措施,並於申請書內載明。

          1. 迴避責任

          本研習/服務計畫有關人員應遵守其他法律有關迴避之規定。

          1. 成果發表

          丙方應於本研習/服務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經驗分享。

          1. 終止契約

            1.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任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契約或不依本契約履行時,他方得以書面通知其於五日內改正。逾期未能改正者,他方得另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契約。

            2. 乙方擬終止本契約,應於終止日之十日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

          2. 一部無效

          本合約部分條款經法院判定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1.  生效日期

          本契約經三方依法簽章後,自第1條所載研習/服務期間之始日起生效。

          1. 契約解釋及合意管轄

          一、本契約書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

          二、本契約衍生之法律爭議糾紛,經甲方同意後,得於○○市提付仲裁,並依中華民國仲裁法解決;若因本契約而涉訟時,雙方特此同意以台灣○○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 完整合意

            1. 本契約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對本案完整之合意。任何於本契約簽訂前,經雙方協議但未記載於本契約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皆無拘束力。

            2. 附件之效力與本契約同,但兩者有抵觸時,以本契約為準。

          2. 契約份數

          本契約壹式參份,甲、乙及丙三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約人

          方:○○科技大學 (簽章)

          代表人:

          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印信)

          代表人:             (簽章)

          址:





          方:□□□

          任職系所及職稱:(簽章)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一百年 月 日

          附件8 - 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活動成果報告(方案A適用)

          校名:

          研習機構:

          方案名稱:例:A-1:○○研習課程(或活動)

          A-2:○○研習課程(或活動)

          研習主題:

          參與教師人數:

          本校教師參與人數: 他校教師參與人數:

          教育部補助經費: 學校自籌經費:

          參與教師姓名:

          研習時間:

          1.研習目標:

          2.研習成果對教師實務能力之提升情形

          3.研習成果對教學及研究之助益

          4.學校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

          (備註:每份成果報告以標楷體14號字A4三頁(不含照片)為限。)




          承辦單位:; 校 長:

          附件9 - 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深耕服務成效考核表(方案B適用)


          方案類別:□ 深耕服務Ⅰ(半年)

          深耕服務Ⅱ(一年)

          服務教師:(校名系所)

          (姓名)

          服務主題:

          服務機構:

          成效考核表

          (年第)

          編號

          預計服務成果

          實際服務成果

          進 度 達成%

          差異說明

          1





          2





          3





          4





          5





          6





          服務機構簽核: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學校

          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計畫書格式











          計畫聯絡人:

          計畫聯絡單位: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E-mail


          執行期程:10061日至101630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書

          (以不超過30頁為限)



          目錄頁次

          壹、研習服務資料表................................................................. p.

          貳、計畫書內容.........................................................................

          一、依據與目標.................................................................

          二、學校現況分析.............................................................

          三、研習服務規劃.............................................................

          四、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

          五、經費需求.....................................................................

          六、預期效益.....................................................................

          七、相關附件.....................................................................



          壹、研習服務資料表

          學校名稱:

          研習服務人、日數

          方案類別

          人數

          研習服務主題╱期程

          日數

          方案A

          短期研習

          A-1廣度研習

          主題:

          日~

          A-2深度研習

          主題:

          日~

          方案B

          深耕服務

          B-1深耕服務Ⅰ(半年)

          主題:

          日~

          B-2深耕服務Ⅱ(一年)

          主題:

          日~


          附註:

          1. 本計畫共3年,每年度逐年申請。本次申請之實施期程為10061日至101630日止。

          2. 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A-2,每校每年度各報部申請1案;深耕服務Ⅰ(B-1)及深耕服務Ⅱ(B-2),每校每年度各報部申請1人。

          3. 各申請學校有辦理本計畫之相關文件資料,可提供審查委員參考者,請置於計畫書附件

          4. 計畫書以A4、雙面列印(不超過30),並裝訂成冊。

          5. 計畫書書面15(含電子檔光碟1),請逕寄委辦單位

          貳、計畫書內容

          (計畫書內容之撰寫,可參酌本部所提供之範例)


          一、依據與目標





          二、學校現況分析:

          (一)本校近3年度(96年度至98年度)共選送名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詳細選送名單如後附件(請填寫於後附件1表格)。





          (二)本校近3年度(96年度至98年度)現有專任教師人數及具業界經驗(於公民營機構專職服務年資超過3年或兼職年資超過6年)之專任教師人數比例。

          年度

          專任教師人數(A)

          具業界經驗之

          專任教師人數(B)

          比例%

          (B/A)

          96




          97




          98




          【備註】各年度之教師人數,採上下學期教師人數之平均值。




          三、研習服務規劃:(請依四種研習服務方案分述,未申請之方案則免填)

          本校業與教師所赴之公民營機構共同規劃研習課程,及共同訂定研究主題,所提研習服務方案規劃,分述如下:

          (一)廣度研習(A-1

          1. 研習服務目標:

          2. 研習服務主題:

          3. 研習服務機構簡介:(含資本額、員工人數、營業範圍、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

          4. 研習服務時間地點:

          5. 研習服務人員規劃:

          6. 研習服務課程規劃:

          7. 研習服務預期效益:




          (二)深度研習(A-2

          1. 研習服務目標:

          2. 研習服務主題:

          3. 研習服務機構簡介:(含資本額、員工人數、營業範圍、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

          4. 研習服務時間地點:

          5. 研習服務人員規劃:

          6. 研習服務課程規劃:

          7. 研習服務預期效益:






          (三)深耕服務(B-1:半年)

          1. 深耕服務目標:

          2. 深耕服務主題:

          3. 深耕服務機構簡介:(含資本額、員工人數、營業範圍、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

          4. 深耕服務時間地點:

          5. 深耕服務主題內容:

          6. 深耕服務預期效益:


          (四)深耕服務(B-2:一年)

          1. 深耕服務目標:

          2. 深耕服務主題:

          3. 深耕服務機構簡介:(含資本額、員工人數、營業範圍、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

          4. 深耕服務時間地點:

          5. 深耕服務主題內容:

          6. 深耕服務預期效益:


          四、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

          依方案A之短期研習(A-1,A-2)及方案B之深耕服務(B-1,B-2)分別敘述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情形:

          (一)參與廣度研習(A-1)機構之評估及篩選情形:


          (二)參與深度研習(A-2)機構之評估及篩選情形:


          (三)參與深耕服務Ⅰ半年(B-1)機構之評估及篩選情形:


          (四)參與深耕服務Ⅱ一年(B-2)機構之評估及篩選情形:


          五、經費需求:(請以下列表格敘寫方式呈現)

          本校本計畫研習服務人力估算表、經費概算表、經費明細表三項如下:

          (一)表5-1.研習服務人力估算表

          人數、日數

          方案類別

          研習服務人數

          研習服務日數

          方案A

          短期研習

          A-1廣度研習

          A-2深度研習

          方案B

          深耕服務

          B-1深耕服務Ⅰ(半年)

          B-2深耕服務Ⅱ(一年)


          (二)表5-2.經費概算表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補助款

          學校自籌款

          (補助款之

          10%以上)

          () *() *金額

          總價()

          方案A

          短期研習

          A-1廣度研習

          * *2000

          A-2深度研習

          * *2000


          (鐘點費)*(時)*() *()*



          方案B

          深耕服務

          B-1深耕服務Ⅰ

          * 10* 4 * 4.5

          B-2深耕服務Ⅱ

          * 10* 4 * 9

          (A1+A2+B1+B2)

          承辦會計機關長官

          單位單位或負責人

          補助經費項目

          一、方案A-1:包括講師費、講義費、餐點費、場地費、參訪實作現場之租車費、臨時工資及實作材料費等。

          二、方案A-2:包括資料蒐集費、餐點費、場地費、影印印刷、臨時工資及實驗耗材費等。

          三、方案B-1:補助各校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研習服務期間為半年,補助4.5個月。

          四、方案B-2:補助各校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研習服務期間為一年,補助9個月。

          (三)表5-3. 經費明細表





          申請表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






          核定表


          申請單位: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計畫經費總額: 元,申請補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

          補助

          (學校提寫)

          學校

          自籌款

          (學校提寫)

          單價()

          數量/單位

          總價()

          用途說明

































          小計






          雜支


          雜支











          承辦 會計 機關長官

          單位 單位 或負責人


          備註:

          1、依行政院91529日院授主忠字第091003820號函頒對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為避免民間團體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捐助,造成重複情形,各機關訂定捐助規範時,應明定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提出申請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

          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部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

          3、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

          補助方式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 【補助比率%】

          酌予補助

          餘款繳回方式

          依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繳回□不繳回)

          其他(請備註說明)


          六、預期效益:

          應包含研習成果提升教師之實務能力、對教學及研究之助益、及學校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




          七、相關附件:

          各申請學校倘有辦理本計畫之相關文件資料,可提供審查委員參考者,請置於計畫書附件。

          附件1- 本校近3年度(96年度至98年度)選送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名單


          年度

          研習教師人數

          機構名稱

          96








          97







          98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科技大學

          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計畫書範例

          (僅供參考)










          計畫聯絡人:○○○

          計畫聯絡單位:○○科技大學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E-mail:○○○@○○○○○



          執行期程:10061日至101630

          中華民國 100 02 21

          ○○學校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書

          (以不超過30頁為限)



          目錄頁次

          壹、研習服務資料表................................................................. p.53

          貳、計畫書內容......................................................................... p.54

          一、依據與目標................................................................. p.54

          二、學校現況分析............................................................. p.54

          三、研習服務規劃............................................................. p.54

          四、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 p.65

          五、經費需求..................................................................... p.66

          六、預期效益..................................................................... p.68

          七、相關附件..................................................................... p.69

          壹、研習服務資料表

          學校名稱: ○○科技大學

          研習服務人、日數

          方案類別

          人數

          主題╱研習服務期程

          日數

          方案A

          短期研習

          A-1廣度研習

          20

          主題:自動化與驅動系統產品與技術研習

          100715~100716

          2

          A-2深度研習

          5

          主題:○○油紙傘之傘面創新設計與研發計畫

          10082~100831

          20

          方案B

          深耕服務

          B-1深耕服務Ⅰ(半年)

          1

          主題:休閒產業視覺創新體驗與品質價值提升之研究

          ○○年○月起至○○年○月止計1學期(半年)

          6

          B-2深耕服務Ⅱ(一年)

          1

          主題:○○系統平台研發計畫

          ○○年○月起至○○年○月止計1學年(1)

          12

          附註:

          1. 本計畫共3年,每年度逐年申請。本次申請之實施期程為10061日至101630日止

          2. 廣度研習(A-1)、深度研習(A-2,每校每年度各報部申請1案;深耕服務Ⅰ(B-1)及深耕服務Ⅱ(B-2),每校每年度各報部申請1人。

          3. 各申請學校有辦理本計畫之相關文件資料,可提供審查委員參考者,請置於計畫書附件

          4. 計畫書以A4、雙面列印(不超過30),並裝訂成冊。

          5. 計畫書書面14(含電子檔光碟1),請逕寄委辦單位

            貳、計畫書內容


            一、依據與目標:

            遵循教育部技職再造方案之策略,辦理教師赴公民營機構進行短期廣度或深度研習,及長期深耕服務,以鼓勵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並由本研習活動進行產學交流,以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提升教師實務教學能力


            二、學校現況分析:

            (一)本校近3年度(96年度至98年度)共選送74 名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詳細選送名單如後附件(附件1表格)。

            (二)本校近3年度(96年度至98年度)現有專任教師人數及具業界經驗(於公民營機構專職服務年資超過3年或兼職年資超過6年)之專任教師人數比例。

            年度

            專任教師人數(A)

            具業界經驗之

            專任教師人數(B)

            比例%

            (B/A)

            96

            252

            145

            58%

            97

            249

            107

            43%

            98

            250

            92

            37%

            【備註】各年度之教師人數,採上下學期教師人數之平均值。


            三、研習規劃:(請依四種研習服務方案分述,未申請之方案則免填)

            本校業與教師所赴之公民營機構共同規劃研習課程,及共同訂定研究主題,所提研習服務方案規劃,分述如下:

            (一)廣度研習(A-1

            1.研習服務目標:

            為提供技專教師實務經驗,OO科技大學與合作企業OO公司共同規劃,由該公司自動化暨驅動系統事業部提供研習課程,以了解自動化產業先進技術與應用系統。俾藉由研習活動吸收實務知識與經驗,並期能將研習所得反饋於教材製作於教學活動之實施。其研習目標如下:

            (1)提供技專教師赴國際大廠實務研習機會。

            (2)藉由實務研習反饋教學。

            (3)提供自動化領域產學交流平台,開發產學合作機會。

            2.研習服務主題:自動化與驅動系統產品與技術研習

            3.研習服務機構簡介:

            1)資本額:○○萬元

            2)員工人數:○○人

            3)營業範圍:O O公司透過全方位整合自動化,是唯一在所有產業領域的自動化方面,擁有獨特系列產品與系統的廠商,從對內到外向物流,涵蓋現場層級、生產控制層級,一直到連結公司管理層級,營業範圍如下:

            O O公司協辦自動化與驅動系統產品與技術研習

            公司

            營業範圍

            工業自動化系統

            低壓控制及配電設備

            感測器與通訊

            工程資訊系統

            O O PLM 軟體

            電子組裝設備

            大型驅動系統

            運動控制系統

            機械驅動系統

            標準驅動系統

            4)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

            a. 產學合作現況:

            b. 產學合作需求:

            5)參與研習之動機:OO公司冀藉由研習活動與技專教師建立交流平台,除分享最先進之自動化技術與產品資訊,並可藉由交流機會發掘對自動化控制系統應用研究有意願之教師,規劃進行產學合作。

            4.研習服務時間地點:

            1)研習時間:100715~100716(2)

            2)研習地點:715日 ○○科技大學;716日 ○○啤酒廠

            5.研習服務人員規劃:本次參與研習人員共計20人。

            6.研習服務課程規劃:如下表所示

            3.1 廣度研習課程規劃表

            研習內容

            辦理單位/主講人

            7/15

            8:30~9:00

            報到

            OO科大產學中心

            9:00~9:10

            長官致詞

            OO科大產學中心

            9:00~9:30

            OO公司自動化系統及產品介紹/全球化營運介紹

            OO公司自動化

            產品部門資深經理

            9:30~10:50

            安全系統及安全性整合之應用

            O O 公司自動化

            產品經理

            Break

            11:00~12:00

            RFID解決方案及應用

            OO公司自動化

            產品經理

            Lunch

            13:30~15:00

            啤酒廠製程控製系統與應用

            OO公司自動化

            資深產品經理

            Break

            15:10~16:30

            追日系統

            OO公司自動化

            資深產品經理

            7/16

            8:30~9:00

            報到

            OO科大產學中心

            9:10~11:00

            出發前往竹南啤酒廠

            OO科大產學中心

            11:00~15:00

            OO公司自動化產業應用參訪--

            OO啤酒廠之製程與包裝現場解說、導覽及用餐

            OO啤酒廠

            OOOOOO

            OO


            15:00~16:30

            返回OO科技大學

            OO科大產學中心


            (二)深度研習(A-2

            1.研習服務目標:

            為提供技專教師實務經驗,OO科技大學與OO紙傘廠共同規劃,提供○○油紙傘之傘面創新設計與研發研習課程,其研習目標如下:

            1再造客精神價值:

            近年來行政院客委會推動「再造客庄,活化客家經濟」,為傳統客家特色工藝文化產業注入新血,其推動之成效可觀, 而且未來客委會的施政方針會朝向「推動客庄文化造鎮,活化客家社會經濟」為重點工作之一。

            2)促進客家文化產業商機:

            客家文化人文薈萃,客家產業特色獨具,近年由行政院客家委員用心經營下百花齊放,其成果又以客家桐花文化活動最具代表。桐花意象與在地客庄文化之結合,特別凸顯地方特色,在桐花祭的帶領下,從客家生活工藝到客家美食,整體呈現客庄的文化活力,且客家文化產業成果不僅是地方社群文化再造之成功案例,並且是台灣現階段文化創意產業推廣重要成果之一。

            3)改善○○紙傘傳承之凋零:

            ○○最著名的文化產業實屬紙傘。早期○○紙傘廠都以「廣」字命名,如廣振興、廣德興、廣榮興、廣美興等。民國五○年代前,油紙傘與菸葉皆為○○的重要收入來源。輝煌時期,每年產銷量逾二萬把,產值估計超過四千萬元新台幣。後來,因為台灣工業的起飛,台灣成為洋傘王國;但在賺取大筆外匯之際,卻取代了油紙傘的經濟命脈,造成不少製傘廠被迫關門,家數減少,至今寥寥可數。

            4)藉由實務研習反饋教學並培育設計人才:

            本計畫「○○油紙傘傘面創新設計研發研習」即是以再造傳統手工油紙傘產業技術之提升與創新設計研發人才的培育為方向,以改善傳統文化產業面臨之困境為努力目標。



            2.研習主題:○○油紙傘之傘面創新設計與研發計畫

            客家油紙傘文化擁有美麗之文化特質,卻欠缺符合市場潮流之美感形式,因此,為改變消費者對紙傘之老舊印象,本階段著眼於傳統產業技術創新整合,重點在傘面設計創新與紙材研發,目的在於改變消費者對油紙傘之老舊印象。

            由文化消費市場之購買者角度分析而言,品質優良創新之產品是品牌與口碑建立之第一步,期望○○紙傘製作的設計與創新研發計畫,為地方帶動傳統產業再造與文化生根及認同,更是本計畫「○○油紙傘之傘面創新設計與研發計畫」案作為研習主題。本計畫案,不以產學合作促進地方發展為唯一前提,並視地方文化自信心重塑與再造傳統價值之傳承為最終期盼。

            3.研習服務機構簡介:

            (1)資本額:○○萬元

            (2)員工人數:○○人

            (3)營業範圍:

            a.油紙傘文化推廣與展覽

            b.團體油紙傘DIY教學活動

            c.手工油紙傘創作訂製

            d.網路油紙傘藝品銷售

            (4)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

            a.產學合作現況—

            b.產學合作需求—再造傳統手工油紙傘產業技術之提升與創新設計研發,改善○○傳統文化產業面臨之困境,使○○油紙傘具有市場競爭力。

            (5)參與研習之動機:

            油紙傘是○○最具代表性的手工藝,早期為雨傘及遮洋使用,也因工業進步,洋傘風行後,油紙傘業遂一蹶不振,○○也只剩五家紙傘慘澹經營。目前「○○紙傘」所開發的新作品突破傳統融合剪紙及版印,讓油紙傘不只是紀念商品,更加具有藝術性收藏價值。人感受到○○紙傘是一個堅持○○傳統文化的傳承手工藝術創作人令人佩服!因為台灣工業的起飛,台灣成為洋傘王國;但在賺取大筆外匯之際,卻取代了油紙傘的經濟命脈,造成不少製傘廠被迫關門,家數減少,至今寥寥可數。

            爰本計畫○○油紙傘傘面創新設計研發計畫」案,未來執行之重點為再造傳統手工油紙傘產業技術之提升與創新設計研發人才的培育為方向,作為改善○○傳統文化產業面臨之困境為努力目標,期望產學共同努力,延續美好的傳統文化精神,以文化創意軟經濟振興台灣產業。

            4.研習服務時間地點:

            1)研習時間:10082100831(4週,20)

            2)研習地點:○○縣○○鎮○○○○

            3研習廠商:○○○○紙傘工作室(主要配合機構)

            4協辦學校:○○科技大學


            5.研習服務人員規劃:本次參與深度研習人員共計5人。

            6.研習服務課程規劃:如下表所示


            3.2- 深度研習課程規劃表

            進度期程

            執行地點

            研習工作項目

            82日至

            88

            ○○染坊

            地址:○○縣○○鄉○○路○○號

            電話:○○-○○○○○○

            藍染技術研習與紙傘傘面複合媒材創作研習

            89日至

            815

            ○○紙藝工作

            地址:○○縣○○鄉○○路○○號

            電話:○○-○○○○○○

            紙藝創作與藍染技術結合傘面複合性媒材創作研習

            816日至

            831

            ○○紙傘工作室

            地址:○○縣○○鄉○○路○○號

            電話:○○-○○○○○○

            1.傘面視覺創新設計進階技術研討

            2.傘面視覺創新設計創作

            3.手工紙傘與藍染、紙藝複合性設計創作


            (三)深耕服務Ⅰ(B-1

            1.深耕服務Ⅰ目標:

            (1) 台灣產業發展與生活環境意識演變過程中,「設計」對產業與文化發展,一直扮演著舉足輕重角色,亦是企業追求創新重要策略,如何在知識經濟發展趨勢下,設計企業由傳統「資源型企業」轉為「創意型企業及體驗型企業」,進而提供更便捷商情資訊、更人性化服務技巧、更感官消費域場,與更能體驗生活情講調,乃休閒企業當務之急。

            (2)國內觀光產業發展,隨著國內週休二日的實施及提倡國民旅遊後,使得休閒的型態產生改變,對觀光產業類型與經營模式也隨之產生重大影響,而休閒產業所提供多樣性的資源便成為國內遊客休閒旅遊的首要選擇,如何利用運用企業品牌價值,以視覺設計塑造出來的情境,觸動人心,提供整體情境與活動氛圍,感動理性與感性,是研習服務的重要目標


            2.深耕服務Ⅰ研究主題:休閒產業視覺創新體驗與品質價值提升之研究

            3.深耕服務Ⅰ機構簡介:

            1)資本額:○○億元

            2)員工人數:○○人

            3)營業範圍:主要以經營遊樂設施及飯店為主,目前公司事業共分為主題樂園及旅館等2大事業群,主題樂園以○○為主,尚有數位科技娛樂玩國。由於主題樂園擴展的資本支出較高,因而公司將擴展主力放在渡假旅館與休閒農場的開發與經營。

            (4)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隨著產業結構的複雜化與擴大化,「品牌形象」開始扮演具體角色,因品牌所表現的文化個性,可以與客戶進行最直接的溝通,提供顧客品牌的「承諾」,並藉此得到顧客對該品牌的感受、感動與感情。「品牌形象」是由「品牌識別」所累積形成的,它抱括品牌精神的視覺表現、相關產品的包裝識別、員工服務的品質、及媒體廣告的整體表現,因此,急需要合作學校,研究提出策略、識別與形象的整合,作為顧客消費的依據。

            (5)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股份有限公司追求「創造高價值、高品質與高體驗三高經營政策」如何提供最大多數人的大眾,享受創造優質的休閒渡假品質之強大企圖心下,原有企業的產品、服務內容與品牌都應積極向上提升品質之改造與調整,需要產學合作學校,就視覺創新體驗與品質價值提升與創新予以研究,提出改進方法,以提升商業競爭力。


            4.深耕服務Ⅰ時間地點:

            1研究期間:○○年○月起至○○年○月止計1學期(半年)

            2研習地點:○○市○○鎮○○○○

            3研習廠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配合機構)

            4協辦學校:○○科技大學


            5.研習服務Ⅰ人員規劃:本次參與深耕服務人員共計1人。


            6.深耕服務Ⅰ研究程序(過程)及方法規劃:

            經濟發展迄今,已邁入體驗風潮,以市場的需求來解讀,體驗是來自服務中精莘而出,由於現今顧客已將性能、效益與品質視為理所當然,所需的是更進一步的情感、娛樂、文化消費等心靈層面的觸動,體驗不但是滿足人們的消費需求,亦是一種企業提升價值的趨勢,藉由服務、產品、場域與活動等整體塑造,維繫與顧客之間的關係,並重新定義產品與服務價值。本研究計畫,是針對○○股份有限公司各主要營運項目之視覺創新體驗品牌價值提升規劃如下圖:























            (四)深耕服務(B-2

            1.深耕服務Ⅱ目標:

            1)本研習服務目標,乃是配合研習服務機構○○○公司,希望能針對○○市場開發監控系統,提供給國內的廠商將自有產品連結在○○的平台上,不僅可以提高監控的品質,亦可以提高相關產業的競爭力。

            2)本研習服務將針對一套○○控系統進行研究開發,以對視訊內容作移動物體偵測與追踪並發出警告。這對於預防犯罪方面有重大的作用。

            3)現今社會中,為能得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監控系統逐漸成為極富商業價值之產品應用,使用者可以透過此系統達到監視及預防犯罪的目的。我們藉由此次研習服務機會,冀望日後的監控系統,透過所研發的技術,能夠達到更好的效能。

            4)目前攝影機輸入設備日愈普遍,而預防犯罪的意識也日愈提昇,因此未來監視系統的重要性將會大為提高。此種新監視系統,不僅可以選擇性地記錄監控區域所發生的特定事件,可以大幅減輕安全人員的工作負擔,並且提高監視的效果。由這些應用來看,此項研究的重要性顯而易見。

            5)促使教學研究與產業需求緊密配合,導入產業界經驗,提升教學品質與內涵。

            2.深耕服務Ⅱ研究主題:○○○○系統平台研發計畫。

            3.深耕服務Ⅱ機構簡介:

            ○○科技有限公司為一專業電子電路設計服務公司,並從事國內與國際貿易買賣。該公司擁有多位資深工程師,不僅精通○○○,並擁有○○器材產品設計之經驗,可提供各產業之公司與研究單位委託設計服務。同時為秉持技術傳承之精神,除從事委託設計服務外,並設計教學用之相關電路,以及提供相關之程式原始檔,可讓教學更完整與方便,並且專業技術得以延續。

            1)資本額:○○萬元

            2)員工人數:○○人

            3)營業範圍:該公司營業範圍為,提供軟體設計、電路設計及等平台規劃設計服務,承包企業與學界各種設計專案

            4)產學合作現況與需求:希望與學校共同合作研發○公司研發之平台規格製訂與其整體平台功能。

            5)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針對○○○研發,提供研發人員給予硬體之合作,以及實際之硬體電路與PCB開發協助。

            4.深耕服務Ⅱ時間地點:

            1)服務期間:○○年○月起至○○年○月止計1學年(1)

            2)服務地點:○○市○○鎮○○○○

            3研習廠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配合機構)

            4協辦學校:○○科技大學

            5.深耕服務Ⅱ人員規劃:本次參與深耕服務人員共計1人。

            6.深耕服務Ⅱ研究程序(過程)及方法規劃:

            本系統平台研發計畫研究的目的在於結合○○線傳輸、系統規格設計、電路設計、週邊量測設備。建構一個可依照個人需求○○的系統。平台為符合實際○○使用模式,主要以搭配現有國內廠商所研發並具有安規認證的市售產品為主,如此可以增加使用者的方便性。

            本開發研究的規劃以○○人員的行為為主,因此規劃使用了○○無線技術,不僅包含了○○部分,並包含○○的功能。本系統規劃使用○○系統,故其不僅可以用於一般居家環境,其並可適用大型○○場所與○○院等內部○○測裝置的無線傳輸使用,將達成功效如下:

            1)人性化:使用者無須改變其原本的生活習慣,不會因為對於高科技產品的隔閡,而造成排拒或難以使用的狀況。

            2)便利性:裝置使用○○網路傳輸,且採用電池供電,因此可以任意擺放,不用屈就於拉線問題。另外,主機中所記錄之○康資料,可提供給○○單位,供○○人員診斷資料,而做出適當的判斷。

            3)方便性:為促進未來相關產業發展,將搭配現有國內廠商所研發並具有安規認證的市售產品為主,亦可增加使用者購買的方便性。

            4)警示功能:在主機上,可即時監控使用者狀況,做初級判斷,當發生緊急狀況,將會對於家中人員、上班家人、緊急單位提出警示。

            5)提醒功能:在伺服器上將設計○○程式,可讓使用者,將自我所需要提醒事項記錄在上面,伺服器在該時間則會經由○○傳輸方式,將提醒訊息傳到裝置上,達到提醒功能。

            為能讓一般家庭皆能購買,因此平台規劃使用的網路系統,將會以『低價』、『可擴充性』、『高穩定性』、『便利性』為主。採用○○網路,不僅可以節省工程材料費用,同時因裝置可用電池供電,也可達到節能之功能。因此本計畫所規劃之系統,亦針對大空間、隔間與長距離解決訊號傳輸問題,需參與研習廠商提供相關設備及人力資源,研究系統規劃圖如下
















            四、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

            本校專責單位組成審核評估小組,針對研習服務機構之「研習機構之執行力」、「研習機構聲望口碑」、「研習機構參與意願」、「研習機構創意及投入資源」、「研習主題實務性及專業性」5個評估項目進行審查評估,評估達80分以上且為推薦者,並經提本校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成為與本校合作之研習服務機構。



            五、經費需求

            本校本計畫研習服務人力估算表、經費概算表、經費明細表三項如下:

            (一)表5-1.研習服務人力估算表

            人數、日數

            方案類別

            研習服務人數

            研習服務日數

            方案A

            短期研習

            A-1廣度研習

            20

            2

            A-2深度研習

            5

            20

            方案B

            深耕服務

            B-1深耕服務Ⅰ(半年)

            1

            6

            B-2深耕服務Ⅱ(一年)

            1

            12


            (二)表5-2.經費概算表

            ○○科技大學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補助款

            學校自籌款

            (補助款之

            10%以上)

            () *() *金額

            總價()

            方案A

            短期研習

            A-1廣度研習

            20 * 2 *2000

            80,000


            A-2深度研習

            5 * 20 *2000

            200,000



            (鐘點費)*(時)*() *()*



            方案B

            深耕服務

            B-1深耕服務Ⅰ

            795 * 10* 4 * 4.5

            143,100


            B-2深耕服務Ⅱ

            795 * 10* 4 * 9

            286,200


            (A1+A2+B1+B2)

            709,300

            125,800

            承辦會計機關長官

            單位單位或負責人

            補助經費項目

            一、方案A-1:包括講師費、講義費、餐點費、場地費、參訪實作現場之租車費、臨時工資及實作材料費等。

            二、方案A-2:包括資料蒐集費、餐點費、場地費、影印印刷、臨時工資及實驗耗材費等。

            三、方案B-1:補助各校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研習服務期間為半年,補助4.5個月。

            四、方案B-2:補助各校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研習服務期間為一年,補助9個月。

            (三)表5-3. 經費明細表




            申請表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






            核定表


            申請單位:OO科技大學

            計畫名稱: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

            計畫期程: 996 1 日 至 100 6 30

            計畫經費總額:835,100元,申請補助金額: 709,300元,自籌款:125,800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

            補助

            (學校提寫)

            學校

            自籌

            (學校提寫)

            單價()

            數量/單位

            總價()

            用途說明





            講師費

            1600

            100/小時

            160,000

            廣度及深度研習之講師費

            160,000

            0

            講義費

            200

            25/

            5,000

            廣度及深度研習之講義費

            5,000

            0

            餐點費

            80

            140/

            11,200

            廣度研習(20*2)及深度研習(5*4*每週5)之餐點費

            10,000

            1,200

            實作材料費

            (紙傘材料)

            3,000

            20/

            60,000

            廣度及深度研習之實作材料費

            60,000

            0

            租車費

            15,000

            10/

            150,000

            參訪實作現場之租車費

            45,000

            105,000

            鐘點費(B-1)

            795

            *每週(10小時)*4*4.5個月

            143,100

            深耕服務期間之代課教師鐘點費

            143,100

            0

            鐘點費(B-2)

            795

            *每週(10小時)*4*9個月

            286,200

            深耕服務期間之代課教師鐘點費

            286,200

            0

            小計


            672,400




            雜支


            雜支

            20,000

            1/

            20,000


            0

            20,000


            835,100


            709,300

            125,800

            承辦 會計 機關長官

            單位 單位 或負責人


            備註:

            1、依行政院91529日院授主忠字第091003820號函頒對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為避免民間團體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捐助,造成重複情形,各機關訂定捐助規範時,應明定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提出申請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

            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部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

            3、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

            補助方式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補助比率85

            酌予補助

            餘款繳回方式

            依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繳回□不繳回)

            其他(請備註說明)


            六、預期效益

            ()培育產業所需之人才

            藉由研習活動或或深耕服務,使教師貼近產業需求,了解產業實務面的需求,以協助培育符合產業需求的人才,且有利於該公司在相關領域的發展,對學校之聲望也有提升的作用。

            ()提升教師實務應用能力

            透過研習活動或深耕服務,協助相關領域教師實地參與產業界實務運作,提升學界教師與產業結合之實務能力演習,增進學界對國內產業環境實務上的認知,並透過實際場域實地操作及參與研發,實際提升學界教師與產業結合之實務能力,參與研習教師得參與業界實務經驗作為教學指導參考,有利於如何將理論落實於實務面,在教學上有正面之意義,也可作為實務課程教材開發之參考。

            ()發掘產學合作機會並協助企業解決問題

            透過研習或深耕服務與企業進行交流,可發掘學校與企業產學合作機會,並進一步協助企業解決現階段技術研發困境,進而建立長期產學伙伴關係,達到產業界與學界雙贏效應。

            附件1- 本校近3年度(96年度至98年度)選送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名單


            年度

            研習教師人數

            機構名稱

            96

            5

            OO科技

            OO化工、OO研究所

            OO科技

            彰化OO醫院

            97

            30

            中華民國OO協會

            OO產業生態博物館 OO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OO有限公司

            OO股份有限公司

            OO購物中心

            OO工業

            OO休閒農場

            OO自動化實業

            98

            39

            財團法人OO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OO原創藝術金工坊

            臺灣OO股份有限公司

            OO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O集團

            OO旅館集團

            台中市OO知識經濟協會

            台灣OO藝術研習工作室

            中華民國OO研究發展協會

            OO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

            附件一


            中華民國981125日台技(三)字第0980184354 C號令訂定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逹成下列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1. 鼓勵技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提升實務教學及研發品質

            2. 藉產學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商機。

            3. 建立產學長期互動模式,深耕產學合作。

            二、實施期程

            自九十九年月一日起至一0月三十日止。

            三、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技專校院

            四、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技專校院專任教師

            名詞定義:

            1. 廣度研習:

            技專校院配合教學領域及其自身重點特色,與公民營機構合作規劃辦理為期二天至七天之研習活動,每班學員約十五人至二十人

            1. 深度研習:

            技專校院配合教學領域及其自身重點特色,由三位至五位同校或跨校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教師組成研究團隊,與公民營機構共同訂定研題,進行為期三週至八週之研究或實驗活動。

            1. 深耕服務:

            技專校院任職滿二年以上之專任教師,以帶職帶薪方式,與申請研習服務之公民營機構共同訂定研究主題,進行為期半年之研究或服務。

            六、辦理原則

            方案A:短期研習

            1. 研習領域

            分為工程、管理、醫農生技、文化創意、觀光餐飲其他等六大領域。

            1. 研習期間:

            每年寒、暑假期間,特殊產業得視季節性需要於學期中實施。

            1. 經費補助原則:

            1.補助額度:課程每人每日以二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

            2.補助項目

            1方案A-1廣度研習):包括講師費、講義費、餐點費、場地費、參訪實作現場之租車費、臨時工資實作材料費等。

            2方案A-2深度研習包括資料蒐集費、餐點費、場地費、影印印刷、臨時工資及實驗耗材費等

            1. 審查指標

              1. 研習機構執行力(研習機構之聲望及參與意願)(百分之三十)

              2. 課程內容實務性、專業性預期成效(百分之四十)

              3. 計畫經費及時程合理性(百分之二十)

              4. 研習機構創意及投入資源(百分之十)

            方案B深耕服務

            1. 研習服務領域:不限。

            2. 研習服務期間

            教師以學期或學年為期間,以帶職帶薪方式至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其研習服務時間長短分為類:

            B-1(深耕服務I) :服務半年。

            B-2(深耕服務II):服務年。

            1. 經費補助原則

            1.補助各校教師研習服務期間代課教師之基本授課鐘點費,計算公式如下:

            兼任教授鐘點費×每週授課時數(十小時)×四週=每月之鐘點費金額。

            2.研習服務半年者,補助四點五個月。

            3.研習服務一年者,補助九個月。

            1. 學校、研習服務教師及公民營合作機構三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

            1.學校:教師以帶職帶薪至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期間,由學校按月支付薪俸。

            2.教師:

            1經核准參與本方案之教師,符合每學期返校義務任教滿一學分且授課達十八小時者,依其帶職帶薪服務時間採計升等年資。

            2教師研習服務機構簽訂研習服務契約及研發保密約,並明定研習服務期間之智財產出歸屬。

            3教師應於契約屆滿時立即返校服務,並於返校三個月內,提交服務報告。

            4參與過本方案之教師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3.公民營合作機構:

            教師研習服務之公民營機構需以回饋精神研習服務教師之任職學校簽訂產學合作案:

            B-1(深耕服務I) :年每案至少新臺幣二十元。

            B-2(深耕服務II):每年每案至少新臺幣三十元。

            (五)審查指標

            1.研習服務機構形象及口碑(百分之二十)

            2.研習服務主題及內容之產業價值(百分之三十)

            3.預期成果對教學之助益(百分之十五)

            4.預期成果對研究之助益(百分之十五)

            5.預期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百分之二十)

            七、作業時程及申請作業:

                1. 作業時程:

            .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告補助要點。

            1. 每年二月二十八日前:辦理學校計畫申請說明會及相關宣導

            2. 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各校研提年度計畫書。

            3. 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審查各校計畫書。

            4. 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二)申請作業:

            各公私立技專校院應審慎評估計畫之可行性及經費執行能力後,擬具計畫書,依本部公告期限提出申請

            1.方案A及方案B以校為單位一併申請。

            1方案A-1A-2每校每年以各申請件為限,補助一件為原則。

            2方案B-1B-2校每年以各申請二人為限,補助一人為原則。

            2.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以三十頁為限):

            1)依據與目標。

            2)學校現況分析:

            a.近三(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年選送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人數及機構。

            b.近三(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年現有專任教師人數及具業界經驗(於公民營機構專職服務年資超過三年或兼職年資超過六年)之專任教師人數比例。

            3)研習服務規劃:

            請依廣度研習及深耕服務四種方案分述,每種方案應包括:

            a.研習服務目標。

            b.研習服務課程或主題。

            c.研習服務機構簡介(資本額、員工人數、營業範圍、產學合

            作現況與需求、參與研習服務之動機、研習服務地點等)提供研習服務之公民營機構需參與課程規劃或共同訂定研究主題。

            4)研習機構評估及篩選機制。

            5)經費需求。

            6)預期效益:

            應包含研習成果提升教師之實務能力、對教學及研究之助益、及學校可創造之產學合作績效。

            、經費核撥及結報:

              1. 本計畫補助經費分期撥付:

                1. 期經費:學校依據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撥付第期經費(占總經費百分之七十)。

                2. 期經費:第期經費執行率達百分之七十以上時,得請撥第期經費。

              2. 本計畫為部分補助,依規定學校應提出相對之自籌款,並不得低於本部核定補助額度之百分之十。

              3. 本項經費專款專用,並於年度計畫執行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備齊成果報告書及經費收支結算表,送本部辦理結案(核實報支)。

              4. 本案之執行除依上述規定外,餘依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成效考核

              1. 本部得組成審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至研習服務機構實地訪視或抽查方案執行情形。

              2. 方案A應於每年寒、暑假結束(特殊產業視實際執行期程)後一個月內提報成果報告參見附件一,以三頁為限)。方案B應於每季定期填報成效考核表(參見附件二)。

              (三)學校應於本案執行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報整體成果報告。

              (四)學校應建立管考機制,依計畫確實執行,以達成計畫目標,其辦理成效納入本部相關獎補助經費核配參據:

                1. 國立學校:納入一00至一0二年校務基金績效型經費核配之參據;

                2. 私立學校:納入0一至一0二年私校獎補助評核指標項目。


              十、作業流程

              公告要點(草案)

              當年1月前





              辦理本案說明會

              當年2月前




              研提年度計畫

              當年3月前







              通過



              核定計畫

              當年5月前




              修正計畫書及

              核撥第1期款項

              當年6






              計畫執行



              撥付第2期款項

              (執行率達70%)







              附件二

              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定義

              支用說明

              一、人事費

              (一)計畫主持人

              (二)協同計畫主持人

              (三)兼任行政助理

              (四)專任行政助理




              (五)專任行政助理勞、健保費












              人月

              人月


              人月


              人月


              5,000元至8,000

              4,000元至6,000


              3,000元至5,000


              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若12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例編列年終獎金。



              核實編列




              凡委辦計畫所需人員之酬金屬之。


              人事費應併入所得並請受委託機關代扣繳稅款。

              1. 資格規定:請參考本部委託研究計畫辦理。

              2. 各委辦計畫人數以不超過4人為原則,但應業務需要,經機關首長同意,得酌予增列。

              3. 專兼任行政助理之聘用,應依各單位人員進用辦法進用與管理。

              4. 支用限制:

              (一)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部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

              (二)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除因執行跨校、跨領域及其他非屬本職職責之計畫,經本部同意者外,原則不予補助相關主持人費。

              (三)本項經費除經本部同意者外,不得流入;除情況特殊者,所須經費占總經費之比例以不超過50%為原則。

              (四)已按月支領固定津貼者不得重複支領本計畫之其他酬勞。

              (五)研究生兼職應按各校訂定之兼職規定辦理。

              (六)同一時間內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承接二項以上委辦計畫以及本部連續三次以上委託同一單位或人員辦理之計畫,應予列為計畫成效查核重點。

              (七)專任行政助理不得再兼任本部或其他機關委託計畫。

              二、業務費

              (一)出席費


              人次


              1,000元至2,000


              凡邀請個人以學者專家身分參與會議之出席費屬之。


              1. 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參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限。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不得支給出席費。又本機關人員及應邀機關指派出席代表,亦不得支給出席費。

              二、核銷時應檢附會議簽到紀錄。

              (二)稿費


              一、整冊書籍濃縮:每千字

              1.外文譯中文6901,040元,以中文計

              2.中文譯外文870元至1,390元,以外文計

              二、撰稿:每千字

              1.一般稿件:中文580元至870

              2.特別稿件:

              1. 中文690元至1,210

              2. 外文870元至1,390

              三、編稿費:

                1. 文字稿:每千字

              1. 中文260元至350

              2. 外文350元至580

              2.圖片稿:每張115元至170

              四、圖片使用費:每張

              1.一般稿件:230元至920

              2.專業稿件:1,160元至3,470

              五、圖片版權費:2,310元至6,930

              六、設計完稿費:

              1.海報:每張4,620元至17,330

                1. 宣傳摺頁:

              1. 按頁計酬:每頁920元至2,770

              2. 按件計酬:每件3,470元至11,550

              七、校對費:按稿酬5%至10%支給

              八、審查費:

              1.按字計酬:每千字中文170元,外文210

              2.按件計酬:中文每件690元;外文每件1,040

              凡委託本機關學校以外人員或機構撰述、翻譯或編審重要文件或資料之稿費屬之。

              一、依「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1. 稿費含譯稿、整冊書籍濃縮、撰稿、編稿費、圖片使用費、圖片版權費、設計完稿費、校對費及審查費。

              2. 稿費之支給,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公開方式辦理者,得不受上開支給標準之限制。

              3. 稿費中之譯稿項目,由各機關本於權責自行衡酌辦理。

              五、依行政院主計處93120日處忠字第0930000424號函釋專家學者於出 席會議前先行對相關文件所作審查,如係作為出席會議時發表意見之參考,則屬會前準備工作,與某些業務文件或資料,必須先經專家學者書面審查後再行開會之情況有所不同,不得在出席費外另行支給審查費。故應從嚴認定會前準備與實質審查之區別,於開會前確有實質書面審查之必要者,始得支給審查費。


              (三)講座鐘點費

              人節

              外聘-國外聘請2,400

              外聘-專家學者1,600

              外聘-與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構)學校人員1,200

              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人員800

              講座助理-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1/2支給

              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其實際擔任授課人員發給之鐘點費屬之。

              一、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辦理。

              二、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三、凡本部補助及委辦計畫,本部人員擔任之各類訓練班次,其鐘點費應依內聘講座標準支給

              四、專題演講人員各場次報酬標準,由各機關(構)學校衡酌演講之內容自行核定支給

              (四)裁判費

              人日






              人場

              國家級裁判上限1,500

              ()級裁判上限1,200

              ()級裁判上限1,000

              全國性競賽上限1,200

              ()競賽上限1,000

              ()級競賽上限800

              每場上限400

              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屬之。

              一、依「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辦理。

              二、主辦機關(構)學校應視各項運動競賽項目之範圍、難易複雜程度、所需專業知識訂定裁判費,最高以不超過上開支給標準數額為上限。

              三、主辦機關(構)學校之員工擔任裁判者,其裁判費應減半支給。

              四、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或其他酬勞。

              (五)主持費、

              引言費

              人次

              1,000元至2,000

              凡召開專題研討或與學術研究有關之主持費、引言費屬之。


              (六)諮詢費、

              輔導費、

              指導費

              人次



              得比照出席費編列。

              (七)訪視費

              人次

              1,000元至4,000

              凡至部屬機關學校瞭解現況,對未來發展方向提出建議,並作成訪視紀錄者屬之。

              半日以2,500元為編列上限。

              (八)評鑑費

              人次

              2,000元至6,000

              凡至部屬機關學校評估計畫執行情形、目標達成效能之良窳,並作成評鑑記錄者屬之。

              一、如審查委員赴各校評鑑已支領評鑑費,不得再以審查各校書面資料為由,重複支給書面審查費。

              二、半日以4,000元為編列上限。

              (九)工作費、

              工讀費

              人日

              每人每日784元或每小時98


              辦理各項計畫所需臨時人力屬之。

              一、應依工作內容及性質核實編列。

              二、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等,所需臨時人力以參加人數1/10為編列上限,工作日數以會期加計前後1日為編列上限。

              三、修正部分自10011日生效。

              (十)印刷費


              核實編列


              一、為撙節印刷費用支出,各種文件印刷,應以實用為主,力避豪華精美,並儘量先採光碟版或網路版方式辦理。

              二、印刷費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程序辦理招標或比議價,檢附承印廠商發票核實報支。

              (十一)資料蒐集費


              上限30,000

              凡辦理計畫所須購置或影印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或資料檢索等屬之。

              一、圖書之購置以具有專門性且與計畫直接有關者為限。

              二、擬購圖書應詳列其名稱、數量、單價及總價於計畫申請書中。

              三、檢附廠商發票核實報支。

              (十二)國內旅費、短程車資、運費


              人次


              短程車資單趟上限250

              凡執行計畫所需因公出差旅運費屬之。

              一、國內旅費之編列及支給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二、短程車資應檢據核實報支。凡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

              三、運費依實際需要檢附發票或收據核結。

              (十三)膳宿費

              人日

              1. 辦理半日者:膳費上限120

              2. 辦理1日(含)以上者:

              (一)參加對象為政府機關學校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250元或275元;每日住宿費上限為1,400元或1,600

              (二)參加對象主要為政府機關學校以外之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500元;每日住宿費上限為1,400

              (三)辦理國際性會議、研討會(不包括講習、訓練及研習會),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1,100元;每日住宿費上限為2,000元,外賓每日住宿費上限為4,000

              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所需之膳宿費屬之。

              一、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之辦理場地及經費編列應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規定辦理,其中膳費內應含三餐及茶點等,不得額外編列茶水飲料等費用。

              二、有關膳宿費規定,應本撙節原則辦理,並得視實際需要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

              三、各單位如於本項膳宿費以外再發給外賓其他酬勞者,其支付費用總額仍應不得超出行政院所訂「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

              (十四)保險費


              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及其他活動所需之平安保險費屬之。

              一、「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公教人員投保額外險,爰不能重複編列保險費,僅得為非上開與會人員辦理保險。

              二、每人保額應參照行政院規定「奉派至九二一震災災區實際從事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之公教人員投保意外險」,最高以300萬元為限。

              (十五)場地使用費


              核實編列

              凡辦理研討會、研習會所需租借場地使用費屬之。

              一、補助案件不補助內部場地使用費。

              二、本項經費應視會議舉辦場所核實列支。

              (十六)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


              以每月薪資6%為編列上限

              專任行政助理之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屬之。

              如委辦計畫所核定之經費項目中,包含聘僱專任行政助理,用人機關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或「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於每月薪資6%的範圍內擇一編列。

              三、雜支


              一、屬補助計畫者,按業務費之6%編列。

              二、屬委辦計畫者,按人事費及業務費合計數之6%編列。

              三、有關雜支已涵蓋之經費項目,除特別需求外,不得重複編列。

              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事務費用屬之。如文具用品、紙張、錄音帶、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誤餐費等屬之。


              四、行政管理費


              一、計畫期程不滿6個月者,得按業務費及雜支合計數之8%以內編列,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

              二、計畫期程達6(含)個月以上者,得按業務費及雜支合計數之10%以內編列,最高不得超過30萬元。

              三、有關行政管理費已涵蓋之經費項目,除特別需求外,不得重複編列。

              凡機關、學校、法人因辦理委託計畫所支付具不屬前述費用之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費屬之。

              1. 補助案件不補助本項經費。

              2. 本項經費除經本部同意者外,不得流入。

              3. 依本部83128日台83066545號函,行政管理費以領據結報。



              職教育再造方案

              策略一、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

              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教育部技職司三科 鄭淑真 小姐

              教育部技職司三科 陳宏彰 先生


              參考範例與建議,使本計畫更臻完善,本部特申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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