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計畫徵件說明
教育部114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徵件說明
計畫總說明
教育部為回應社會變化及高教改革的需求,自107年起進行個別教師教學實踐研究經費補助,透過經費挹注方式導引教師有系統地研發有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作法,除強化大學的教學之外,並將學術研發的成果落實於未來人才的培育,同時結合教師多元升等及職涯規劃。
本計畫徵求重點在鼓勵大專校院教師從教學現場問題與挑戰出發,輔以相關文獻探討及觀察提出適用於解決教學現場實務問題之方法,例如融入課程設計、教材教法,引入教具或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並在教學過程中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檢證教學成效。本計畫依領域共分成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民生10個學門,大學社會責任(USR)、技術實作及情緒健康與福祉3個專案。
【專案計畫補充說明】
(一)「大學社會責任」專案
教育部自107年起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以下簡稱「USR計畫」),鼓勵各大學透過計畫推動,投入地方場域,與在地社區、居民、產業共同解決社會議題,提升學生對在地議題的關懷,並與地方協力推動社區與產業發展。在推動過程中,教師透過計畫或課程帶領學生進入場域,培養各類素養與能力,然而也同時遭遇到許多教學上的挑戰,因此自108年起,本計畫納入「大學社會責任」專案(以下簡稱「USR專案」)類別,希冀輔助並強化社會實踐議題與USR場域的教學。
本計畫與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計畫)分屬不同計畫。USR計畫以學校為行動者,著重大學在區域發展的功能與角色;本計畫則強調教師透過在地服務或社會實踐等課程設計,帶領學生了解在地特色與屬性,進行在地問題、需求或困境的議題探討。本計畫歡迎符合資格之教師提出申請,申請人不限於執行或參與USR計畫之教師,惟申請人應自我揭露「USR計畫」與本教學實踐研究計畫「USR專案」兩者之差異性,於計畫執行期間應開設符合USR精神之課程作為計畫配合標的。
(二)「技術實作」專案
教育部近年來為因應社會整體環境變化、學用落差、產業人才需求等相關議題,積極推動大專校院與產業接軌,培育具備國際競爭力之產業人才,因此鼓勵培養學生將知識與技術應用能力進行整合之教學創新。有鑒於此,自108年起納入「技術實作」專案類別,希冀協助並強化課程中融入場域實作、產學合作等元素之教學,鼓勵教師共同來因應這類課程所面臨的教學現場問題與挑戰。
(三)「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
面對社會與環境變遷的嚴竣挑戰,有關個體適應、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已不容小覷。教育部於111年7月起啟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之研議,112學年度下學期有42所高中進行試辦,而國內大專校院則早有逾40所已實施身心調適假。身心調適假目的為協助學生重視心理健康、覺察情緒,據113年年初統計,大學學生請假比率每學期約在5%-7%。
基於學生應透過引導以發展自我認識、情緒管理、人際關係技巧等,保持生命的正向思考與生活熱情,本計畫鼓勵教師提出有助提升學生情緒健康與福祉感受的課程設計。此課程設計宜關注個人、人際與環境面向,針對不同背景與發展階段之學習者狀態,設定教學目標、教學進度、教學場域,根據學理及研究證據,選取適當教材教法以進行教學與應用。透過個人身心安適之達成,從而促進家庭、社會健康和諧發展,向個人與集體的理想方向前進。
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之課程可包含、但不限於靈性、心靈、療癒、幸福感、福祉、情緒健康、情緒學習、自我覺察、正念、正向、韌性等主題。
二、計畫申請說明
請計畫申請人依據計畫配合課程所屬之開設學院/系所及課程的主題、內涵與屬性,選擇相關之學門提出計畫申請。
本計畫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與執行一件計畫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與執行,違者不予審查;多年期計畫因執行兩年度,故正在執行多年期計畫第一年者,本次亦不得申請。例:通過並執行113年度多年期計畫者,因執行期間為113及114兩個年度,故無法申請114年度計畫,應俟115年度計畫徵件時始可申請。
計畫申請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實際開設計畫配合課程(即計畫內容及授課計畫書所載之課程),並應為該課程實際主授者(至少一門),且該課程應為學校正式學制畢業學分所採計;多年期計畫申請人除應遵守上述規範外,另應於計畫執行的兩個年度分別開設至少一門符合上述條件之課程。
「通識(含體育)學門」特別說明:
除體育課程外,非通識課程請投件至其他領域學門。
「通識課程」泛指
各校通識中心(或主要負責通識課程單位)開設之課程。
校級共同課程。
各學院/系所開設且學校納入通識學分之課程。
「體育課程」則泛指各類體育相關課程,包含專業體育課程與一般體育課程。
若經計畫審查後判定須檢附研究倫理審查核准文件者,應於計畫執行前送合格之研究倫理審查單位審查,並檢附與計畫名稱和內容完全相同、完整涵蓋計畫執行期程之研究倫理審查核准文件才可執行計畫。
所有計畫審查文件中若有文獻引用(包括中英文文獻引用與自我引用)情事,請務必注意文獻引用之規範,並遵守學術倫理,如計畫書經審查發現違反學術倫理,將進行書面告誡、停權或追回補助費用等處分。
所有計畫審查文件內容若攸關受試者、受訪者或學生等資料,該資料應去識別化至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以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個資法§20、個資法施行細則§17)。
本計畫申請皆採線上系統辦理,送出前請確定所有資訊與上傳檔案皆正確,且檔案可正常開啟、內容無亂碼;若有異常致影響審查者,皆由申請者概括負責。
申請計畫格式請參考「申請計畫內容格式」。
三、「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容」格式說明
體例格式規範
以Word編輯器為主,中文字體以標楷體,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為準,字體大小為12 pt,字元間距為標準間距,行距為單行間距;邊界範圍上下左右各為2cm。
頁碼請以1、2、3標示於每頁下方中央。
計畫內容總頁數一年期至多25頁、多年期至多40頁(不含封面,含參考文獻、附件),超出部分將不予審查。
計畫內容檔案須含封面,檔案上傳格式須為PDF檔,並以30MB為限。
授課計畫書、協同主持人同意書請分別上傳檔案,檔案格式須為PDF檔,並以1MB為限。
計畫內容撰寫以中文或英文為限。
計畫內容中若有需要文獻引用(包括中英文文獻引用與自我引用),請注意文獻引用之規範。
計畫內容
計畫主持人部分(至多5頁,超出部分將不予審查)
近五年課程教學經驗與成果
如相關開設課程、學生學習表現、相關教材建構或發表、教學評鑑回饋等,並請說明上述教學相關成果與本計畫之關聯;如為年資未滿五年之新進教師,請說明任教後之課程教學經驗與問題之聯結。
※備註1:申請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者,須增敘申請人的社會、社區或在地參與經歷與本計畫之關聯。
※備註2:申請技術實作專案者,須增敘申請人將知識或技術轉化為實務或實作的經歷與本計畫之關聯。
※備註3:申請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者,須增敘申請人在研究或開設情緒健康與福祉相關議題經歷與本計畫之關聯。
協同主持人工作任務(若無則免敘此項)
計畫若有協同主持人者,請說明協同主持人的課程教學經驗、科學/技術能力或實務專業職能,以及協同主持人在計畫中所擔任的工作任務。
計畫執行內容部分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動機
本研究計畫動機
請以過去在課程教學現場的觀察或教學實務經驗出發,詳述申請本研究的原因、希望探討的教學議題或教學實務上欲解決之問題與背景,以及該研究議題的重要性與影響力。
※備註1:申請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者,須增敘融入場域之社會實踐為何適合解決教學現場實務問題,例如從過去教學的發現,或因其他以學生為核心之相關議題(如學生應具備哪些能力與素養、學用落差)等。
※備註2:申請技術實作專案者,須增敘計畫申請人過去教授實作技能課程時,或學生在修習實作技能課程時曾遭遇的困境或問題為何?分析並說明學生應具備那些基礎或關鍵實作技能?
※備註3:申請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者,須增敘計畫申請人過去授課時所遭遇或觀察學生情緒困擾或威脅其福祉之議題,分析此些議題所涉及的問題面向,並說明所開設之情緒健康與福祉感受課程可如何協助解決上述面臨之議題。
計畫延續或深化補充說明(若無則免敘此項)
曾獲本計畫補助,且欲延續、深化先前研究者,敬請增敘過去計畫資訊與研究重點,並針對研究主題、教學現場問題、教學成效評估等關鍵面向,明列過去執行計畫與本次計畫之差異處。
(請務必詳實填寫,並注意內容應避免自我抄襲、引註不當等不符學術倫理規範之情事。)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主題與目的
請以改善或提升教學品質或學生學習為核心,說明申請本研究的主題與目的。主題與目的可為進行創新/新興課程方案建構、教學方法探究、教材教具研發、教學效能提升、教學品質提升、學習評量改善,或學生學習成效促進等與教學相關之範疇。
※備註1:申請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者,須增敘計畫主題與目的將如何透過在地服務或社會實踐等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實踐方式,帶領學生瞭解在地特色與屬性,進行在地問題、需求或困境的議題探究,藉以提升學生對在地的認同感,以及嘗試問題解決的能力、方法與行動。
※備註2:申請技術實作專案者,須增敘計畫主題與目的將如何以透過業師協同或結合產學合作等做中學的課程規劃、設計與教學實踐方式,培養學生將所學知識轉化為實務技能之能力,提升學生實務應用的專業技能或就業準備度,以減少學用落差。
※備註3:申請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者,須增述計畫主題如何通過自我覺察、情緒管理、提升人際溝通技巧等課程內容的規劃設計,瞭解影響學生心理健康之因子,以促進學生正向心理、情緒健康與福祉感受之提升。
文獻探討
請說明針對本計畫研究主題所參考之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以及文獻與教學實務現場情形之間的對照與評析。
教學設計與規劃
請依據研究主題進行教學設計與規劃的說明,內容建議包含教學目標與方法、課程設計與規劃、成績考核方式、預計採用之學習成效評量工具等;若有課程特別關注之議題,亦請一併提出說明。
教學目標與方法
請簡述計畫各課程之名稱、授課對象(開課系所、系級與學制)、課程目標、教學場域,以及教學方法。
※備註1:申請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者,須增敘下列三項
①關注社會實踐之議題項目(如在地關懷、永續環境、產業連結與經濟永續、文化永續、健康促進與食品安全及其他社會實踐等)、
②計畫與聯合國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如消除貧窮、終止飢餓等17項目標)之關聯、
③場域與課程合作機制及項目。
※備註2:申請技術實作專案者,須增敘計畫配合課程之實作場域,以及實作教學模式。
課程設計與規劃
請描述計畫課程之設計與規劃,內容建議包含「課程安排」、「課程活動」、「課程進度」。敘述請注重課程設計內容彼此之關聯性,避免直接複製授課計畫書。
學生成績考核與學習成效評量工具
請詳述各課程將採用之學生成績考核與學習成效評量工具。
※備註1:申請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者,須增敘如何評量學生於配合計畫執行之場域實作任務。
※備註2:申請技術實作專案者,須增敘如何評量學生實作任務,以及預期學生產出成果。
研究設計與執行規劃
請針對本教學實踐研究目的與問題,建議說明研究問題意識、研究範圍、研究對象與場域、研究方法與工具的選擇原因、資料整理與分析的方法,以及實施程序等。
※備註: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特重課程經驗對於學生情緒健康與福祉的影響,請務必緊扣教學目標,具體陳述研究對象、研究工具與分析方法,以回應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意識
研究目標
請簡述本教學實踐研究擬關注或改善的目標,如課程架構與內容、教材研發或選用、教學資源應用、教學評量工具研發或選用、社群教師與協作方式等。
研究對象與場域
請簡述本教學實踐研究之對象(授課對象)與研究資料蒐集空間(授課空間)資訊,描述其特性,並說明研究之重要性。
研究方法與工具
請詳述本教學實踐研究將採用何種研究方法(如實驗法、行動研究法、問卷調查法、個案研究法等)及工具進行資料蒐集,以有效蒐集與檢視教學研究資料,並作為研究問題提出之回應。
研究實施程序
請簡述研究執行過程中的流程與程序。
預期完成工作項目與成果
請簡述本教學研究預期達成之研究成果或工作項目,例如「對於參與計畫之人員,預期可獲之訓練」、「預期完成之教學或研究成果」(如教材教具或教案、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專書、技術報告及其它富有質與量之預期成果)、「國家發展及其它等方面預期之貢獻」。
參考文獻
附件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以下為格式範例,本計畫全採線上系統申請,請依系統操作畫面為準)
計畫申請聲明書(系統端操作)
本研究計畫申請之內容,並未向貴部或其他機構(含政府機關或學校)重複申請補助(本計畫要點第9點第1款)。
本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於研究申請、執行或成果發表等階段,如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願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處置(本計畫要點第13點)。
本計畫申請人若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有關機關或委員會於計畫執行期間啟動調查或查證屬實,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者,願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處置(本計畫要點第13-1點)。
本研究計畫執行前,若經計畫審查後判定須檢附研究倫理審查核准文件者,應於計畫執行前送合格之研究倫理審查單位審查,並檢附與計畫名稱和內容完全相同、完整涵蓋計畫執行期程之研究倫理審查核准文件;其餘計畫案件則應檢附依研究計畫規劃之研究參與者招募方式及告知同意內容相關文件,才可執行計畫(本計畫要點第14點)。
本計畫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與執行一件計畫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與執行,違者不予審查;多年期計畫因執行兩年度,故正在執行多年期計畫第一年者,本次亦不得申請。例:通過並執行113年度多年期計畫者,因執行期間為113及114兩個年度,故無法申請114年度計畫,應俟115年度計畫徵件時始可申請。
本研究計畫所有資訊與檔案送出前,皆已確認資訊與檔案上傳正確且可正常開啟、內容無亂碼等影響審查情事;若有異常致影響審查者,皆由申請者概括負責。
本人已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上述文字,若有不實或違反事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遵守罰則。
計畫基本資料(系統端操作)
申請機構/ 服務系所(中心) (請填寫全銜) | 申請學門/專案 | ||||
次領域 | |||||
計畫主持人 姓名 | 計畫主持人 職稱 | ||||
協同主持人 姓名 | 協同主持人 職稱 | ||||
協同主持人 現任專職機構/服務單位 | 協同主持人 | □是□否 | |||
協同主持人之計畫任務描述 | |||||
本計畫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全程執行 期間 | 自114年8 月1 日起至 年月日 | ||||
計畫聯絡人 | 姓名:電話:(公) (宅/手機) | ||||
計畫聯絡人 通訊地址 | |||||
計畫聯絡人 |
備註:若有協同主持人,請附上協同主持人同意書。
研究計畫簡要資訊(系統端操作)
教學場域(可複選)
□實體教室
□校內實作空間(如實驗室、實習教室等)
□校外實作場域
□遠距教室或線上平台 □其他,_______________
教學方法(可複選)
□講述教學 □合作學習 □問題導向 □探究教學 □體驗學習 □專題實作
□協同教學(如校內多師、業師) □遠距或線上平台教學
□學習科技(如AR/VR等)融入實體課室教學 □其他,_______________
研究問題(可複選)
□大學生應具備之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
□系所基礎專業知識與能力培養
□實務/產業應用知識與能力培養
□開發/改善教學策略、評量工具
□提升學生學習興趣、態度與動機
□分析學生特質(學生多元背景特質、學習風格等)
□教學現場之學習情境重構(如師生關係與課程教學模式翻轉)
□其他,_______________
研究法(可複選)
□實驗法(含前實驗設計、真實驗設計、準實驗設計)
□個案研究法(含臨床個案研究)
□內容分析法
□行動研究法
□混合研究法
□調查研究法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對象(可複選)
技職校院—專業科系課程—五專學生
技職校院—專業系所課程-大學(含二專)學生
技職校院—通識課程-五專、大學(含二專)學生
技職校院—研究所學生(含在職專班)
一般大學—專業系所課程-大學學生
一般大學—通識課程-大學學生
一般大學—研究所學生(含在職專班)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系統端操作)
中文摘要 (以500字為限) | |
英文摘要 (限500字) | |
中文關鍵字 (限5個) | |
英文關鍵字 (限5個) |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容(系統端上傳PDF檔)
封面Cover Page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容
Project Proposal for MOE Teaching Practice Research Program
學門專案分類/Division:
申請年度/Project Period:114年度一年期多年期
(計畫名稱/Title of the Project)
(配合課程名稱/Course Name)
計畫主持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
協同主持人(Co-Principal Investigator):
執行機構及系所(Institution/Department/Program):(學校名/系所名)
計畫申請日期(Filing Date):113年12月 日
本文與附件Content & Appendix
(計畫名稱/Title of the Project)
計畫主持人部分
(至多5頁,超出部分將不予審查)
▪ 若有協同主持人,須於此處說明協同主持人工作任務。
計畫執行內容部分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動機
▪ 若為延續性計畫,須於此處明列過去執行計畫與本次計畫之差異。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主題與目的
文獻探討
教學設計與規劃
研究設計與執行規劃
預期完成工作項目與成果
參考文獻
附件
申請補助經費(系統端操作)
申請經費填寫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112年9月19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2854號函「重申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及經費支給事宜」規定辦理。
臺教高(五)字第1122202854號函「重申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及經費支給事宜」規定:
本計畫補助經費不含內部場地使用費。
執行單位本職工作,其人員除實際擔任授課者,得依規定支領講座鐘點費外,不得支領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費、諮詢費、訪視費及評鑑費等相關酬勞。
本計畫不得編列國外出差旅費。
本計畫不得編列獎金、禮券、現金券等費用。
本計畫重點為補助教師進行教學改進及創新研究,採取適當之研究方法及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並能於校內外推廣具有重要具體貢獻,爰設備費得衡酌研究執行之必要性及需求性編列,惟如屬單純提升教學設備、教材教具或教室修繕等,請改以高教深耕或其他補助費用支應。
行政院為確保遙控無人機資通安全,已對各公務機關使用之資通訊產品訂定相關原則;公共工程委員會亦修正「投標須知範本」,增訂機關採購取得或使用無人機專屬條款,各機關學校如需採購取得或使用遙控無人機,本部前以112 年2 月20 日臺教秘(二)字第1120017568號函(諒達)各校,倘以本計畫補助經費依採購法取得或使用遙控無人機及其服務(自行使用或委託法人從事),請確認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投標須知範本有關取得或使用遙控無人機之規定。
提高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博士生兼任教學人員費用措施:
依行政院112年8月1日核定之「因應高教人才斷層-提升教研人員待遇計畫」其措施二之二「提高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博士生兼任教學人員費用」,及本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 第9點第5款規定,為推動博士生在學期間擔任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意願,補助計畫內博士生擔任教學實踐研究兼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之薪資每人次每月新臺幣1萬元。
補助對象:
考量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性質包含教學及研究二面向,爰補助對象包含計畫內聘用之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助理及研究助理。
受補助者須為在學博士生,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留職停薪期間不在此限。
補助項目:
經審查通過後,於計畫原核定期限內,依學校與博士生兼任人員約用期間,每名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
學校聘用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薪資標準,如低於1萬元者,應先行修正校內規定,始得適用。本部依實際給付之金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1萬元(每月1人次),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天數按比例支給,勞健保、退休金之費用得另計。
申請方式:
教師於計畫申請時,應於計畫書及經費表內載明聘用博士生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期程、人事費用及工作內容等,審核通過之案件,本部將一併核撥全數費用(包含原有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及增核博士生兼任助理之經費),如教師未於計畫申請時編列者,事後將不予補助。
博士生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補助款為專款專用,學校應實際審核經費支用,如有未按職級及期程聘用者,經費不得流用,應全數繳還本部。學校於辦理核結時,需檢附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清冊等報資料報部檢核;約用資料及在學證明等資料留校備查。
其他配套措施
作業要點第9點第5款規定,聘用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經費,不計入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及人事費不得超過計畫總金額之百分之六十,並不核計行政管理費。
為鼓勵更多教師投入創新教學研究,作業要點第9點第2款規定,本計畫主持人費用每人每月最高至1萬2千元。
本措施後續將採逐年滾動檢討方式,配合政策需求適時調整內容,以充分發揮預期效益。
一年期
申請總經費表
金額單位:新臺幣
執行年次 補助項目 | 114年8 月~115年7 月 |
人事費小計 | |
業務費小計 | |
設備費小計 | |
合計 | |
人事費(博士生)小計 |
申請經費細目
金額單位:新臺幣
人事費 | ||||||
計畫主持人費 | ||||||
姓名 | 月數 (1) | 每人每月薪資 (2) | 健保補充保費 (3) | 小計 (1)×[(2)+(3)]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
兼任行政助理費 | ||||||
姓名 | 月數 (1) | 每人每月薪資 (2) | 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或健保補充保費)、勞退費用 (3) | 小計 (1)×[(2)+(3)]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
人事費小計 |
金額單位:新臺幣
業務費 | ||||
項目 | 單價 | 數量 | 小計 | 說明 |
出席費 | ||||
稿費 | ||||
講座鐘點費 | ||||
裁判費 | ||||
主持費、引言費 | ||||
諮詢、輔導、指導費 | ||||
訪視費 | ||||
評鑑費 | ||||
臨時工作人員/工讀費 | ||||
印刷費 | ||||
資料檢索費 | ||||
資料蒐集費 | ||||
國內旅費、車資、運費 | ||||
膳宿費 | ||||
保險費 | ||||
場地使用費 | ||||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 | ||||
臨時人員勞、健保 及勞工退休金 | ||||
設備使用費 | ||||
雜支 | ||||
研究倫理審查費 | ||||
教材費 | ||||
配合前表業務費增列項目填寫說明 | ||||
業務費小計 |
金額單位:新臺幣
設備費 | ||||
項目 | 單價 | 數量 | 小計 | 說明 |
設備費小計 |
備註:本表填寫請優先考量搭配學校資源並視實際計畫之必要性衡酌編列。
金額單位:新臺幣
人事費(博士生) | |||||
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費 | |||||
姓名 | 月數(1) | 每人 每月薪資(2) | 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 (或健保補充保費)、勞退費用 (3) | 小計 (1)×[(2)+(3)]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人事費(博士生)小計 |
備註:
補助對象:
考量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性質包含教學及研究二面向,爰補助對象包含計畫內聘用之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助理及研究助理。
受補助者須為在學博士生,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留職停薪期間不在此限。
補助項目:
經審查通過後,於計畫原核定期限內,依學校與博士生兼任人員約用期間,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
學校聘用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薪資標準,如低於1萬元者,應先行修正校內規定,始得適用。本部依實際給付之金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1萬元(每月1人次),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天數按比例支給,勞健保、退休金之費用得另計。
申請方式:
教師於計畫申請時,應於計畫書及經費表內載明聘用博士生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期程、人事費用及工作內容等,審核通過之案件,本部將一併核撥全數費用(包含原有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及增核博士生兼任助理之經費),如教師未於計畫申請時編列者,事後將不予補助。
博士生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補助款為專款專用,學校應實際審核經費支用,如有未按職級及期程聘用者,經費不得流用,應全數繳還本部。學校於辦理核結時,需檢附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清冊等報資料報部檢核;約用資料及在學證明等資料留校備查。
本項增撥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費,依作業要點第9點第5款規定「聘用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經費,每人次每月新臺幣一萬元,不受前點最高補助金額及第二款人事費上限之限制,並
不核計行政管理費。」
多年期
申請總經費表
金額單位:新臺幣
執行年次 補助項目 | 114年8 月~116年7 月 |
第一年 | |
人事費小計 | |
業務費小計 | |
設備費小計 | |
合計 | |
人事費(博士生)小計 | |
第二年 | |
人事費小計 | |
業務費小計 | |
設備費小計 | |
合計 | |
人事費(博士生)小計 |
申請經費細目(請於系統上分年度填列)
金額單位:新臺幣
人事費 | |||||
計畫主持人費 | |||||
姓名 | 月數 (1) | 每人 每月薪資 (2) | 健保補充保費 (3) | 小計 (1)×[(2)+3]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兼任行政助理費 | |||||
姓名 | 月數 (1) | 每人 每月薪資 (2) | 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或健保補充保費)、勞退費用 (3) | 小計 (1)×[(2)+(3)]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人事費小計 |
金額單位:新臺幣
業務費 | ||||
項目 | 單價 | 數量 | 小計 | 說明 |
出席費 | ||||
稿費 | ||||
講座鐘點費 | ||||
裁判費 | ||||
主持費、引言費 | ||||
諮詢、輔導、指導費 | ||||
訪視費 | ||||
評鑑費 | ||||
臨時工作人員/工讀費 | ||||
印刷費 | ||||
資料檢索費 | ||||
資料蒐集費 | ||||
國內旅費、車資、運費 | ||||
膳宿費 | ||||
保險費 | ||||
場地使用費 | ||||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 | ||||
臨時人員勞、健保 及勞工退休金 | ||||
設備使用費 | ||||
雜支 | ||||
研究倫理審查費 | ||||
教材費 | ||||
配合前表業務費增列項目填寫說明 | ||||
業務費小計 |
金額單位:新臺幣
設備費 | ||||
項目 | 單價 | 數量 | 小計 | 說明 |
設備費小計 |
備註:本表填寫請優先考量搭配學校資源並視實際計畫之必要性衡酌編列。
金額單位:新臺幣
人事費(博士生) | |||||
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費 | |||||
姓名 | 月數(1) | 每人 每月薪資(2) | 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或健保補充保費)、勞退費用 (3) | 小計 (1)×[(2)+(3)] |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人事費(博士生)小計 |
備註:
補助對象:
考量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性質包含教學及研究二面向,爰補助對象包含計畫內聘用之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助理及研究助理。
受補助者須為在學博士生,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留職停薪期間不在此限。
補助項目:
經審查通過後,於計畫原核定期限內,依學校與博士生兼任人員約用期間,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
學校聘用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薪資標準,如低於1萬元者,應先行修正校內規定,始得適用。本部依實際給付之金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1萬元(每月1人次),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天數按比例支給,勞健保、退休金之費用得另計。
申請方式:
教師於計畫申請時,應於計畫書及經費表內載明聘用博士生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期程、人事費用及工作內容等,審核通過之案件,本部將一併核撥全數費用(包含原有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及增核博士生兼任助理之經費),如教師未於計畫申請時編列者,事後將不予補助。
博士生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補助款為專款專用,學校應實際審核經費支用,如有未按職級及期程聘用者,經費不得流用,應全數繳還本部。學校於辦理核結時,需檢附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清冊等報資料報部檢核;約用資料及在學證明等資料留校備查。
依作業要點第9點第5款規定「聘用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經費,每人次每月新臺幣一萬元,不受前點最高補助金額及第二款人事費上限之限制,並
不核計行政管理費。」
研究倫理聲明(系統端操作)
本計畫申請人自行初步判定[備註1],在本研究計畫執行前,
應檢附研究倫理審查核准文件,
因涉及「從事取得、調查、分析、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人體研究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因研究對象涉及原住民、孕婦、身心障礙者、未成年人或收容人(《人體研究法》第12至15條、衛署醫字1020270485號、衛部醫字第1030013183號)。
無須檢附研究倫理審查核准文件,
但因研究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之知識性探索活動,將於計畫執行前檢附研究參與者招募方式及告知同意內容之相關文件[備註3]。
動物實驗附加聲明
本研究計畫涉及「動物實驗」:計畫執行前應送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審查核准通過,確保計畫符合動物實驗倫理「替代」(Replace)、「減量」(Reduce)及「精緻化」(Refine)之3R精神,將實驗設計最佳化。
※備註1: 本聲明僅為申請人初步就所申請之計畫判定計畫執行前是否需檢附倫理審查文件,但若經計畫審查後判定須檢附者,仍應於計畫執行前送合格之研究倫理審查單位審查,並檢附審查通過之核准文件才可執行計畫。 ※備註2: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 一、符合以下項目之一,應判定為人體研究,送審研究倫理(IRB/REC)並取得核准函: (一) 除學生外,涉及第三方之資料(病患、病歷、病患的檢查數據、實習現場、臨床技巧等)。 (二) 有生理資料:因教學實踐計畫而需要蒐集學生或他人之生理資訊(體育/體能測量數據、體檢、影像、生理訊號、MRI、眼動儀、彼此抽血等)。 (三) 心理資訊:焦慮、情緒、壓力等。 二、以下項目雖不涉及人體研究,仍建議送審研究倫理(IRB/REC)並取得核准函: (一) 教學方法研究,以常規教學與新課程內容進行比較,研究設計區分實驗組、對照組之研究計畫。 (二) 未來投稿之期刊會要求提供研究倫理(IRB/REC)核准證明者。 ※備註3: 「研究參與者招募方式及告知同意內容之相關文件」內容應包含研究機構名稱及經費來源、研究目的及方法、研究計畫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研究對象之權益及個人資料保護機制、研究資料之保存期限及運用規劃、研究對象得隨時撤回同意之權利及撤回之方式。 |
協同主持人同意書(無則免填)(系統端上傳PDF檔)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協同主持人同意書
本人____(請填寫個人姓名)___同意擔任__(請填寫計畫申請主持人姓名)__向
教育部申請____________(請填寫計畫名稱)____________之協同主持人。
註:協同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不得支領人事費用。
現任專職單位:
職稱:
姓名(本人親簽) :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近三年執行之計畫(系統端操作)
請填寫近三年各類研究計畫執行情形,包含但不限於校內、各級政府機關/機構(如國科會、經濟部、衛福部或縣市政府等)或產學合作等計畫。
若曾取得近三年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者,應明文列出。
若有配合執行校內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或教育部議題導向跨領域敘事力培育計畫者,應明文列出。
計畫名稱 | 計畫內擔 任之工作 | 起迄年月 | 補助或 委託機構 | 執行情形 | 經費總額 |
(舉例)OO大學教學精進計畫-如何OOOOOOOOOO | 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 111/01/01-113/12/31 | 教育部 | 尚未執行 執行中 已完成 | 200,000 |
授課計畫書(系統端上傳PDF檔)
一年期
授課計畫書
*開課時段 | 上學期下學期寒假暑假 其他(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授課教師 | 主授合授 (若為多人合授課程請詳列教師姓名與單位,並於課程進度表註記各教師負責部分) | |||
*開課系(所) | ||||
*中文課程名稱 | ||||
*英文課程名稱 | ||||
*課程屬性 | 系所/學程/學院必修(請填寫系所/學程/學院名稱___________) 系所/學程/學院選修(請填寫系所/學程/學院名稱___________) 共同科目 通識課程 其他(需為學校正式學制採計畢業學分之課程)______________ | |||
*學分數 | ________學分(如無學分數,請填「0」) | |||
*授課時數 | 總計________小時(______小時/週)(實習時數不計入) | |||
實習時數 | 總計________小時(______小時/週) | |||
*授課對象 | 專科生(________年級) 大學部學生(________年級) 碩士生 博士生 | |||
*過去開課經驗 | 曾開授本門課程曾開授類似課程第一次開授本門課程 | |||
*預估修課人數 | ||||
*主要授課語言 | 國語臺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英語其他(______語) | |||
*教學目標 | ||||
*教學方法 | *若課程使用EMI(English-Medium Instruction)教學,請加註說明。 | |||
*成績考核方式 | ||||
*課程進度 | 請簡述每週(或每次)課程主題與內容,自行依照所需增減表格 (若課程進行方式非以週進行,請以堂次進行填寫) | |||
週次(堂次) | 課程主題 | 內容【說明】 | 備註 | |
1 | ||||
2 | ||||
3 | ||||
. . . | ||||
. . . | ||||
16 | ||||
17 | ||||
18 | ||||
*學生學習成效 | ||||
*預期個人教學成果 | ||||
*學習成效評量工具(如前後測、學生訪談、問卷調查等) | ||||
其他補充說明 (如課程參考網址) |
備註:*為必填項目;本計畫如擬搭配其他課程,請依課程分別羅列。
多年期
授課計畫書
多年期第一年 | ||||
*開課時段 | 上學期下學期寒假暑假 其他(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授課教師 | 主授合授 (若為多人合授課程請詳列教師姓名與單位,並於課程進度表註記各教師負責部分) | |||
*開課系(所) | ||||
*中文課程名稱 | ||||
*英文課程名稱 | ||||
*課程屬性 | 系所/學程/學院必修(請填寫系所/學程/學院名稱___________) 系所/學程/學院選修(請填寫系所/學程/學院名稱___________) 共同科目 通識課程 其他(需為學校正式學制採計畢業學分之課程)______________ | |||
*學分數 | ________學分(如無學分數,請填「0」) | |||
*上課時數 | 總計________小時(______小時/週)(實習時數不計入) | |||
實習時數 | 總計________小時(______小時/週) | |||
*授課對象 | 專科生(________年級) 大學部學生(________年級) 碩士生 博士生 | |||
*過去開課經驗 | 曾開授本門課程曾開授類似課程第一次開授本門課程 | |||
*預估修課人數 | ||||
*授課語言 | 國語臺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英語其他(______語) | |||
*教學目標 | ||||
*教學方法 | *若課程使用EMI(English-Medium Instruction)教學,請加註說明。 | |||
*成績考核方式 | ||||
*課程進度 | 請簡述每週(或每次)課程主題與內容,自行依照所需增減表格 (若課程進行方式非以週進行,請以堂次進行填寫) | |||
週次(堂次) | 課程主題 | 內容【說明】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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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成效 | ||||
*預期個人教學成果 | ||||
*學習成效評量工具(如前後測、學生訪談、問卷調查等) | ||||
*其他補充說明 (如課程參考網址) |
備註:本計畫如擬搭配其他課程,請依課程分別羅列。
授課計畫書
多年期第二年 | ||||
*開課時段 | 上學期下學期寒假暑假 其他(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授課教師 | 主授合授 (若為多人合授課程請詳列教師姓名與單位,並於課程進度表註記各教師負責部分) | |||
*開課系(所) | ||||
*中文課程名稱 | ||||
*英文課程名稱 | ||||
*課程屬性 | 系所/學程/學院必修(請填寫系所/學程/學院名稱___________) 系所/學程/學院選修(請填寫系所/學程/學院名稱___________) 共同科目 通識課程 其他(需為學校正式學制採計畢業學分之課程)______________ | |||
*學分數 | ________學分(如無學分數,請填「0」) | |||
*上課時數 | 總計________小時(______小時/週)(實習時數不計入) | |||
實習時數 | 總計________小時(______小時/週) | |||
*授課對象 | 專科生(________年級) 大學部學生(________年級) 碩士生 博士生 | |||
*過去開課經驗 | 曾開授本門課程曾開授類似課程第一次開授本門課程 | |||
*預估修課人數 | ||||
*授課語言 | 國語臺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英語其他(______語) | |||
*教學目標 | ||||
*教學方法 | *若課程使用EMI(English-Medium Instruction)教學,請加註說明。 | |||
*成績考核方式 | ||||
*課程進度 | 請簡述每週(或每次)課程主題與內容,自行依照所需增減表格 (若課程進行方式非以週進行,請以堂次進行填寫) | |||
週次(堂次) | 課程主題 | 內容【說明】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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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成效 | ||||
*預期個人教學成果 | ||||
*學習成效評量工具(如前後測、學生訪談、問卷調查等) | ||||
*其他補充說明 (如課程參考網址) |
備註:本計畫如擬搭配其他課程,請依課程分別羅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