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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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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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
112/5/20-21
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項目
配分
項目
積 分 計 算 方 式
備 註
計算標準
上
限
第1至10個志願序30分
第11至20個志願序29分
第21個志願序以後均為28分
30
分
志願以群組方式計分,每10個志
願序為一群組,同一群組內之志
願序皆為同一積分。連續選填同
校不同類科者皆計為同一志願
序。
符合中投區免試就學區者10分
符合中投區共同就學區者10分
10
分
符合偏遠地區者1分;
符合中低收入戶者1分;
符合低收入戶者2分。
3分
1.偏遠地區學校係報主管機關
核准有案之偏遠學校,且國中
三年就讀偏遠學校者。
2.經濟弱勢(中低、低收入戶)係
領有當學年度鄉、鎮、市、區
公所證明文件者。
多元學
習表現
積分
(27 分)
均衡
學習
任一領域符合者3分;
四領域皆符合者12分。
12
分
1.科技、健體、藝文、綜合四領
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
(含)以上者。每一領域可得3分。
2.採計國中前五個學期。
德行
表現
社團(2分)、服務學習(3分)。
5分
1.社團及服務學習由國中認證。
2.任一學期參加一項校內社團
者給1分。
3.任一學期累積服務滿6小時者
給1分,未滿者不予計分,第
六學期採計至本區免試入學
委員會公告截止日。
無記
過紀
錄
無處分紀錄者及銷過後無懲處
紀錄者6分;銷過後無小過(含)
以上紀錄者3分。
6分
1.依銷過後計算。
2.採計至本區免試入學委員會
公告截止日。
獎勵
紀錄
大功每支3分;小功每支1分;
嘉獎每支0.5分。
4分
採計國中前五個學期。
「精熟」者每科得6分;
「基礎」者每科得4分;
「待加強」者每科得2分。
30
分
本積分為「國文」、「數學」、
「英語」、「社會」、「自然」
等五科之教育會考表現加總。
100 分
教育會考各考試科目之時間、題數與其命題依據
考試科目與題型
凡在九年一貫課程的範疇下,考生國中階段所有學習內容,均屬於國中教育
會考之測驗範圍。教育會考除寫作測驗只考 1篇作文、英語科聽力試題為 3選1
的選擇題型、數學科包含非選擇題型外,其他考試科目均為 4選1的選擇題型。
下表為教育會考各考試科目之測驗時間、題數與其命題依據。
考試
科目
測驗時間
題數
命題依據
國文
70 分鐘
45~50 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
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
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英語
閱讀 60 分鐘
40~45 題
1.「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英語/分段能力指標
2.國民中小學最基本之 1,200 字詞
聽力 25 分鐘
20~30 題
數學
80 分鐘
27~33 題 (選擇
題25~30 題;非
選擇題 2~3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數
學學習領域/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社會
70 分鐘
60~70 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
會學習領域/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自然
70 分鐘
50~60 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自
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自然學科/國
中階段能力指標
寫作
測驗
50 分鐘
1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
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國
中階段寫作能力指標,並參酌部分國
小階段寫作能力指標
各科等級描述
教育會考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學力表現。透過事先制定的標準,
各科將評量結果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整體而言,成
績「精熟」表示學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基礎」
表示學生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待加強」表示學生尚未具備該科
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
說明:
一、 「教育會考成績總點數」為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各科會考等級
示點數與會考寫作測驗級分點數之加總(總點數 111)。
二、 計算方式:
點數=國文點數+數學點數+英語點數+社會點數+自然點數+作文點數。
三、 範例:
若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為:
國文A+(點數 18)、數學A++(點數 21)、英語A(點數 15)、
社會A(點數 15)、自然B++(點數 12)、作文 5級分(點數 5)
則其「教育會考成績總點數」為 18+21+15+15+12+5=86
112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
積分採計
項目
積分
上限
積分採計項目說明
志願序
(1~30)
26
每五志願為一群: 第1-第5志願:26 分、第 6-第10 志願:
25 分、第 11-第15 志願:24 分、第 16-第20 志願:23 分、
第21-第25 志願:22 分、第 26-第30 志願:21 分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競
賽
7
15
簡章“國際、全國、區域及縣市"競賽項目:7-1 分
採計日期:國中就學期間至 108年5月(含)前為限
服
務
學
習
15
1.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 分,同
一學期同時擔任班 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2 分
採計。
2.班級幹部除副班長、副社長,其餘副班級幹部皆不採計。
3.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
社區服務 滿 1 小時 得 0.25 分
4.採計日期:國中就學期間至 108年5月(含)前為限
技藝優良
3
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90 分以上:3分、80 分以
上未滿 90 分:2.5 分、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1.5 分、60 分
以上未滿 70 分:1.0 分
弱勢身分
3
低收入戶:3分;中低收入戶、支領失業給付、特殊境遇家
庭:1.5 分
(符合一項即可)
均衡學習
21
三領域學習:健體、藝文、綜合:7分/領域 (五學期平均成
績及格)
國中教育
會考
32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A++、 A+、 A、 B++、 B+、 B、 C
6.4 分、6分、5分、4分 、3分、2分、1分
寫作測驗
1
寫作測驗分六級分:
6級分、5級分、4級分、3級分、2級分、1級分
1分、 0.8 分 、0.6 分 、0.4 分 、0.2 分、0.1 分
總積分
【上限】
101
會考科目違規每扣 1點,則扣該科積分 0.15 分, 至該科積
分零分為止。
預計112年6月
預計 112年7月
實際時程仍請以最後公告為準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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