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中投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

pdf
203.81 KB
2 頁
李祥菁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12 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
(113 學年度免試入學積分對照表尚未公布,均衡學習部分已依相關規定先修改
113 學年版,相關內容以中投區免試入學推動小組公告內容隨時補充之)
項目配分
積分計算方式/計算標準
上限
備註
志願序積分
(30)
110個志願序30
1120個志願序29
21個志願序以後均為28
30
志願以群組方式計分10個志願序為一
群組,同一群組內之志願序皆為同一積
連續選填同校不同科者皆計為同一志
願序。
就近入學
積分(10)
符合中投區免試就學區者10
符合中投區共同就學區者10
10
扶助弱勢
積分(3)
符合偏遠地區者1分;
符合中低收入戶者1分;
符合低收入戶者2分。
3
1.偏遠地區給分條件:應同時符合
(1)遠地區學校係報主管機關核准有案
之偏遠學校符合全校12()以下
或入學當學年度全校學生人數360
()以下者。
(2)國中三年就讀偏遠學校者。
2.經濟弱勢係領有參加免試入學當年度
鎮、、區公所中低低收入戶證
明之有效文件者。
(27
)
均衡
學習
任一領域符合者3分;
四領域皆符合者12分。
(110學年國中入學者,113
年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採用)
12
1.健體藝術、綜合科技四領域五學期
平均成績達60()以上者。
2.採計國中前五個學期。
德行
表現
社團(2)、服務學習(3)
5
1.社團及服務學習由國中認證。
2.任一學期參加一項校內社團者給1分。
3.任一學期累積服務滿6小時者給1分,未
滿者不予計分第六學期採計至本區免
試入學委員會公告截止日。
無記過
紀錄
無處分紀錄者6銷過後無懲
處紀錄者6分;銷過後無小過
()以上紀錄者3分。
6
1.依銷過後計算(不得功過相抵)
2. 3次警告折算1次小過。
獎勵
紀錄
大功每支3分;小功每支1分;
嘉獎每支0.5分。
4
採計至本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公告截止日
教育會考
表現積分
(30)
「精熟」者每科得6分;
「基礎」者每科得4分;
「待加強」者每科得2分。
30
本積分為「國文」「數學」「英語」
「社會」「自然」等五科之教育會考表
現加總。
112 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點數對照表
會考等級標示
+
+
點數
18
15
9
6
3
112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點數對照表
寫作測驗級分
6
5
4
3
2
1
點數
6
5
4
3
2
1
說明:
一、 「教育會考成績總點數」為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各科會考等
級標示點數與會考寫作測驗級分點數之加總。
「會考成績總點數 111 點」
國英數自社五科:共計 105 點,
每科由A++、A+、A、B++B+B至C共分 71級,
各級點數為級數的 3倍,依次為 21181512963點,
寫作測驗:61級分,分別為 61點。
5科+寫作測驗:最高計 111 (1056)
二、 計算方式:
總點數=國文點數+數學點數+英語點數+社會點數+自然點+作文點數
三、 範例:
若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為:
國文+(點數 18)、數學++(點數 21)、英語(點數 15)
社會(點數 15)、自然++(點數 12)、作文 5級分(點數 5)
則其「教育會考成績總點數」為 18+21+15+15+12+5=86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