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3年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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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頁
at6853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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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2-2682****
F12*******
02-2682****
F12*******
02-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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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1
11
3
113 8 1 114 7 31
113 7 30
63
12,000
1
2,000
***
*** 100
1
2,000
20
*** 20
64
1
內政部 113 7 8 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1302639334 號函修正
住宅租賃契約書
2
契約審閱權
住宅租賃契約於中華民國 113 7 20 經承租人攜回審閱 5(契約審
閱期間至少三日)
承租人簽章:
出租人簽章:
立契約書人承租人錢小華
出租人孫小中
【為所有權人□轉租人(應提示經原所有
權人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茲為住宅租賃事宜,雙方同意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標的
4.
7.
9.
16.
21.22.23.
不動產標示
(一)租賃住宅標示:
1、門牌新北市三峽區**街**號 3 (基地坐落民生段***地號)
2、專有部分建號***,權利範 1/1,面積共計 100 平方公尺
(1)主建物面積
三層 95 平方公尺,共 95 平方公尺,用途住家用。
(2) 附屬建物用途陽台,面 5 平方公尺。
3、共有部分建號***,權利範圍 1/100,持分面積 20 平方公尺。
4、車位:有(汽車停車位 1個、機車停車位__個)□無。
5、□有無設定他項權利,若有,權利種類:_______。
6、□有無查封登記。
(二)租賃範圍:
1、租賃住宅全部□部分 3 □房間 間□第 室面積 100 平方公尺
(如「租賃住宅位置格局示意圖」標註之租賃範圍)。
2、車位(如無則免填):
價登錄申報書對應欄位
16.
車位資訊、
23
車位清冊
(1)汽車停車位種類及編號:
地下第 1平面式停車位□機械式停車位,編號第__號。
(2)機車停車位:地上(下)第__層編號第__號或其位置示意圖。
(3)使用時間:
全日□日間□夜間□其他___。
3、租賃附屬設備:
價登錄申報書對應欄位
12.
□有無附屬設備,若有,詳如附件一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第二條 租賃期間
13.
租賃期間自民國 113 8 1 日起至民國 114 7 31 止。(租賃期間至
少三十日以上)
第三條 租金約定及支
15.
房地租金總額
16.
承租人每月房地租金為新臺幣(下同) 1 萬元整,車位租金為新臺幣 2,000
整,合計每月租金為新臺幣 1 2,000 整,每期應繳納 1 租金,並於
每月 5
□每期 前支付,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亦不得藉任
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繳付□轉帳繳付金融機構 戶名 帳號
□其他: 。
華錢
印小
中孫
印小
3
第四條 押金約定及返還(略)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約定
價登錄申報書對應欄位
24.
備註欄
:
租賃期間,使用租賃住宅所生之相關費用,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管理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租賃住宅每月 元整。
停車位每月 元整。
租賃期間因不可歸責於租賃雙方之事由,致本費用增加者,承租人就增
加部分之金額,以負擔百分之十為限;如本費用減少者,承租人負擔
少後之金額。
其他:租金內
(二)水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
(三)電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以用電度數計費:
每期依電費單之「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計收。
□每期每度_____元。但每度電費如有超過電費單之「當期每度平均
電價」,應於結算時退還溢收電費。
(備註公共設施電費未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辦分攤併入租
賃標的電費內者,出租人不得額外收取。)
□非以用電度數計費:
約定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備註:出租人所收取之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
單之每期電費總額。)
(四)瓦斯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
(五)網路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____。
(六)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
第六條 稅費負擔之約
24.
:
本契約有關稅費,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租賃住宅之房屋稅、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
(二)本契約租賃雙方同意辦理公證者,其公證費 元整。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4
□由租賃雙方平均負擔。
□其他: 。
(三)其他稅費及其支付方式: 。
第七條 使用租賃住宅之限制(略)
第八條 修繕(略)
第九條 室內裝修(略)
第十條 出租人之義務及責任(略)
第十一條 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略)
第十二條 租賃住宅部分滅失(略)
第十三條 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略)
第十四條 租賃住宅之返還(略)
第十五條 租賃住宅所有權之讓與(略)
第十六條 出租人提前終止租約(略)
第十七條 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略)
第十八條 遺留物之處理(略)
第十九條 履行本契約之通知(略)
第二十條 條款疑義處理(略)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略)
第二十二條 契約及其相關附件效力(略)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略)
附件(略)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姓名(名稱):
孫小中
簽章
一編號(分證明文件編號):
F12*******
(營業登記地):
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
通訊
聯絡
02-2682****
承租人:
價登錄申報書對應欄位
3.
姓名(名稱):
錢小華
簽章
一編號(分證明文件編號):
F12*******
(營業登記地):
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
通訊
中孫
印小
華錢
印小
5
聯絡
02-2682****
證人:
姓名(名稱): 簽章
一編號(分證明文件編號):
通訊
聯絡
動產紀業
1.
名稱(公司或號)
地政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
2-2682****
一編號:
5*******
負責人:
戴帝正
簽章
一編號:
F12*******
子郵信箱
動產人:
姓名:
陳大明
簽章
一編號(分證明文件編號):
F12*******
通訊
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
聯絡
02-2682****
證書號:
106 年**字第***號
子郵信箱
正戴
印帝
明陳
印大
6
民國 113 7 30
14.
附件一
租賃標的現況確認
24.
~
日期110年7月30
備註
1
□有包括未登記之增建加建
建部分:
壹樓 平方公尺□ 平方公尺。
頂樓 平方公尺。
□其他所: 平方公尺。
若為(未依加建之建
出租人應確加以明,使承租人得以
分認範圍之建被拆除
或其他危險
2
物型態:住宅大樓
11.
現況格局3房(間室)22
□無
10.
一、建物型態
(一)所有權無共有部分
包括獨棟連棟、雙併
(二)分所有建(五樓含以下
無電透天厝面(店鋪
辦公商業大樓住宅或型大樓
(十一層以上有電(十
以下有電(一房
、一
(三)其他特殊工廠
倉庫等型態
現況格局房間衛浴
有無間)
3
汽車停車位種類及編號:
地下第1平面式停車位□機械式停車
位□其他__。
23.
編號:第__號停車位 個,□有□
□有□無附分管協議及圖
機車停車位地上(下)第__層編號第__
號車位__個或其位置示意
圖。
4
有□無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有無其他消防設施,若有,項
(1)____(2)____(3)____。
有□無定期辦理消防安查。
非屬應設置火警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所有
權人應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定設置及
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7
5
□有滲漏水之情形若有滲漏
__。
滲漏
□由出租人修繕屋。
□由承租人修繕
□以現況屋。
□其他______。
6
□有輻射檢測?
若有,請檢檢測證明文件。
檢測□有□無射異常,若有異常
理:
□由出租人改善屋。
□由承租人改善
□以現況屋。
□其他____。
十一十三年領得使用執照之建
,應特別留檢測行政院子能委員
站已「現年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
屋查詢系統供民眾詢輻射資訊
欲進行改善應向行政院子能委員會
洽詢技術協助
7
鋼筋混凝土
氯離子含量檢測(海砂檢測事項);
若有,檢測:_________。
□有□無超過容許值含量,若有超過之
理:
□由出租人修繕屋。
□由承租人修繕
□以現況屋。
□其他____。
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以前CNS3090
鋼筋混凝土最大溶性氯離
子含量(依水溶法)容許值
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七年
月二十四日依建築法規工勘驗
之建參照八月二十二
修訂CNS3090檢測鋼筋
混凝土溶性氯離子含量(
溶法)容許值0.6㎏/m
3
三、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一百
一月十二日依建築法規工勘驗
之建築物鋼筋混凝土溶性
氯離子含量參照八七年六月二十五
修訂CNS3090檢測容許
值含量0.3㎏/m
3
四、一百一月十三日()以後依建
築法規工勘驗之建築物
混凝土最大溶性氯離子含量參照
一月十三日
CNS 3090容許值含量
0.15㎏/m
3
開檢測資料可向築主管機關申
不同時期之檢測差異租賃
雙方應自行注意。
8
本租賃住宅部分)是否曾發兇殺
、一氧化碳或其他非自死亡
事:
(1)權持有期間□有曾發生上列
事。
(2)於權持有前
8
□無上列事。
知道曾發生上列事。
知道曾否發生上列事。
9
水及否正常,若不正常
□由出租人修繕屋。
□由承租人修繕
□以現況屋。
□其他____。
10
□有大廈約或其他住戶應
事項若有□有□無約或其他
住戶應遵行事項。
11
有□無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若有
租賃住宅管理費為□月繳新臺幣___元□
______
其他租金內含
17.
18,
24.
停車位管理費為□月繳新臺幣___元□
繳新臺幣___元繳新臺幣___元□其他
___。
□有□無積租賃住宅停車位管理費
若有,新臺幣____元。
停車位管理費以清潔費名收取者亦同。
12
附屬設備項如下:
__視櫃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全設施__微波爐__機__
__排油煙____
件□瓦斯____
斯□其他 。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日期:民國113年7月30
中孫
印小
華錢
印小
9
附件二
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
出租____將後住宅租予租人____,並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住
宅租賃契約書在案茲同意承租人得於租賃期間將住宅轉租同意轉租範圍
及租賃相關事項如附明細表但承租人應於簽訂轉租契約後三十日內將轉
租範圍、期間、次承租人之姓名及通訊住址等相關資料告知本人。
出租人 (簽章)
承租人 (簽章)
民 國
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
租賃住宅標的
轉租之範
租賃起迄期間
有無提前
止租約之約
備註
10
□全部
□一部
月 日止
□有□無
(若有,
註明)
同意轉租範
圍如為一部
附該
部分位置示
意圖
□全部
□一部
民國
月 日止
□有□無
(若有,
註明)
附註:原住宅租賃契約於租賃期間有第十六條及第十條得提前止租約之事由外其他
得提前租約之事 。(
租賃雙方自約定)
附件三
承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確認書
承租人 向出租人 承租住宅,並於民國 日簽訂住宅
租賃契約書在案依本契約第 條第 項約定本租賃住宅由承租人負
責修繕項目及範圍之確認書如附明細表。(以下僅為例應由租賃雙方依
實際情形自行約定後確認之)
出租人 (簽章)
承租人 (簽章)
民 國
11
承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明細表
日期 月 日
租賃住宅範圍 設備或設施項 備註
室外
餐廳
房及衛浴設備
其他
附註:
1.
以上修繕及範圍出租人明填並由承租人確認如附屬設備或設施有不
及填時,得於其他
2.設備或設施未經租賃雙方約明確認由承租人負責修繕者,損壞係可歸責於承租人之
事由外,由出租人負責修繕
3.修繕聯絡方式:
□同本契約第 條出租人資料
12
□租賃住宅:(1)名稱:
(2)營業
(3)聯絡
(4)電子郵信箱
□其他聯絡方式:(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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