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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應考服務皆依審查結果提供。有關座位、特殊桌椅、行動服務、輔具或特殊試場
之安排等,請務必在考試前主動聯絡所屬考區,以便確認相關服務事項,考區聯絡電話請
詳見試場分配表。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日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致電本會大考中心洽詢
(02-23661614 轉608)。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自 10 月14 日(二)起可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 由本會受理申請期間(網路申請):10 月14 日(二)上午 9時起至 10 月15 日(三)
下午 5時止。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
「試務專區」,於「突發傷病服務」項下,點選進入「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進行
申請。
2. 由考區受理申請期間(填表後逕洽各考區):10 月16 日(四)至 10 月18 日(六)。請至
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下載專區」,下載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填妥後逕向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試場
分配表。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
有效證件正本,以供身分查驗。應試有效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
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另提醒:學生證、無照片
的健保卡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
考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的補救方式》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
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試
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考(分)區試務辦公室或試場,將依違規處理辦法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全面開放試場冷氣服務》
開放試場冷氣屬服務性質,各試場冷氣皆已完成檢測。若考試過程中發生冷氣服務
中斷時,監試人員會採取開窗或開電扇等措施因應,考生應繼續應考,且不得以冷氣故障
為由要求更換試場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