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如下表:
考試名稱
繳費方式
ATM
ATM
(
僅限個別報名考生使用
)
截止日期提早
天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第一次考試)
114
09
11
114
09
11
114
09
08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線上申請、審查結果上網查覽》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為「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
項目」,一律使用網路申請,受理期間為 114 年9月4日(四)至 9月11 日(四),
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
於報名系統點選「特殊應考服務需求欄」,填寫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
提醒考生,若欲申請「特殊項目」,須另至「試務專區」點選進入「應考服務」之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線上填寫,並將申請表件(應考服務需求表、
在校學習紀錄表、診斷證明書)郵寄至本會大考中心,以作為審查之依據。有關申請
注意事項或填寫方式,請參考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下載專區之
「115 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要點暨樣例說明」。
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申請,皆不寄發審查結果。審查結果查詢日期為 114 年 10 月
3日(五),請自行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
驗「試務專區」之「應考服務」查覽或列印。本會將於審查結果開放查詢當日,特別
針對下列考生發送簡訊通知,提醒上網查覽或列印審查結果:
1. 申請「一般項目」之「特殊試場」考生:請至試務專區之「應考服務」,點選
「一般項目」進入。
2. 申請「特殊項目」考生:請至試務專區之「應考服務」點選「特殊項目」進入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
如考生所填行動電話號碼已設定拒收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若有查詢
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日上午 9時至下午 5時,致電本會大考中心洽詢(電話 02-23661416
轉608)。
《考試時間表及場次》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預備時間為 10 分鐘,考試說明及正式考試為 50 分鐘,合計
60 分鐘。請留意,英聽考試開始鈴聲響畢即不得入場。逕行入場者,依據違規處理
辦法,該節不予計分。
考生之考試場次及試場座位,由本會安排及配置,考生不得指定或要求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