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考試簡章8月5日公告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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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新聞稿 114.08.04
115 學年度考試報導
115 學年度考試簡章於 114 85日(二)公告與發售
115 考試簡章於 85(二)公告與發售》
115 學年度考試簡章(以下簡稱本簡章) 114 85日(二)公告與發售簡章內容
包含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以下簡稱英聽)、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以及分科測驗
項考試之測驗說明、試務作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等部分。請考生務必詳閱簡章,並
於各項考試所定期間內,完成報名或應考服務申請相關作業。
紙本版考試簡章發售日期自 114 85(二)起至 115 712 日()止惟學
補習班集體網路訂購至 114 10 18 (六),每本 60 元。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出版/訂購」簡章專區訂購或至本會大考中心一樓服務台購買網路版考試簡章於 114
85(二)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簡章專區供查覽列印或下載有聲版考試簡章於
114 85日(二)公告於簡章專區。
115 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115 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及考試日程如下:
考試名稱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第一次考試)
114 09 04 ()~
114 09 11 ()
114 10 18 ()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第二次考試)
114 11 05 ()~
114 11 11 ()
114 12 13 ()
學科能力測驗
114 10 28 ()~
114 11 11 ()
115 01 17 ()~
115 01 19 ()
分科測驗
115 06 03 ()~
115 06 16 ()
115 07 11 ()~
115 07 12 ()
115 學年度各項考試日期、考科與測驗時間》
英聽舉辦兩次,考試日期分別為 114 10 18 日(六)及 114 12 13 日(六)
考生可以自由選考,成績擇優使用。英聽各場次自預備鈴響起共計 60 分鐘,包括預備時間
10 分鐘與考試時間 50 分鐘。
學測考試日期自 115 117 日(六)至 119 日(一),共計三日。考試科目包括
國文、英文、數學 A、數學 B、社會、自然共 6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
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國綜)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
測驗(以下簡稱國寫)各科考試時間國文考科之國綜國寫節次各 90 分鐘英文數學 A
數學 B考科各 100 分鐘;社會、自然考科各 11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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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考試日期自 115 711 日(六) 712(日),共計二日。考試科目包括
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共 8科,考生可自由選考
各科考試時間均為 80 分鐘。
《各項考試考試題型》
英聽皆為選擇題,全卷共 40 題,包含五大題「圖片聽解」「對答」「簡短對話」「短文
聽解」與「長篇聽解」,除「圖片聽解」包括部分多選題外,其餘皆為單選題。
學測國寫全為擇題考科科均有選擇題數學考科
並皆包括混合題型或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為題組同時包含選擇(填)題及非選擇題的題型
《各項考試答題卷形式及注意事項》
英聽為 A4 版面答題卷。學測與分科測驗部分,學測國寫為一張 A3 正反面答題卷,僅作
非選擇題且發放時不對其餘各科均為一張 A3 正反面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擇
題,發放時會對折為 A4其中第壹部分為選擇題作答劃記區第貳部分為混合題型或非選擇題
作答區。
答題卷上皆有簽名欄位英聽於考試開始鈴響後,依播音指示於「確認後考生簽名」欄內
簽名;學測及分測驗可於認後。簽
請用 2B 軟心鉛筆或黑色墨水筆以正楷簽全名請考生切記,若
「提早簽名」都會扣分唷
《各項考試之成績表示》
英聽成績採等級制,由高至低依序為:A」、「 B」、「 C」、「 F」共四等級。
學測成績採級分制使用於繁星推薦檢定與比序、申請入學檢定、篩選與採計,以及分發
入學檢定時,各科最高為 15 級分;若用於分發入學採計時,各科最高為 60 級分。
分科測驗成績採級分制,各科最高為 60 級分,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
有關學測成績級距計算與示例,以及 15 級分制與 60 級分制成績之對應,請參見本簡章
6-7 頁;分科測驗成績級距計算請參見本簡章第 11 頁。
115 學年度主要調整說明
一、調整報名與試務作業
1. 考試試務作業增列相片或數位相片檔之規格說明
2. 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列印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需依據考生提供的證明
文件審查是否符合資格,並逐級核章後傳真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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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更改基本資料
1.
考生於考試後如需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請在簡章規定之更改截止日期前
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當學年度各項考試資料更改申請表,填妥表格
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2. 考生於簡章規定之更改截止日期後,如需更改「基本資料」為避免影響後續升學權益,
請務必先向欲參加之聯合招生管道或個別招生單位提出申請另請依本簡章「附錄五、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測驗服務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第七項之規定,向本會辦理更正,以確保考生資料之正確性。
三、優化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補充說明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於系統申請之路徑明列各項考試延長時間原則
之說明;特殊試題補充電子試題 Word 格式搭配螢幕報讀軟體(NVDA)不含圖之說明,
以及可能有因部分題目設計而不必作答之試題種類;明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新增「A3
面特殊答題卷(選項劃記)」及「A3 版面特殊答題卷(選項自填)」兩種。
四、調整成績複查申請費用
每節次作業費 50 元,每生郵寄作業費 35 元。
五、修訂違規處理辦法
115 學年度微調違規處理辦法。請考生考前務必詳讀本簡章內第三部分試場規則及違規
處理辦法,以免因違規被扣減成績
六、新增附錄
1. 新增附錄七「禁止攜帶入座具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常見樣例」
2. 新增附錄八「常見不可使用之直尺樣例」
《使用英聽、學測、分科測驗成績之招生管道》
本會辦理的英聽學測、分科測驗三項考試成績,可用於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與分發
尚有許多其他入學管道或國外大學也會使用。建議考生報考前多留意相關招生簡章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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