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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考科(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
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本次參與閱卷的委員,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教育系或通
識教育中心之教師,共計 162 人,分為 12 組,每一大題 6組,採分題閱
卷。除正、副召集人統籌閱卷事宜外,並置協同主持人,負責各組閱卷工
作。正、副召集人及協同主持人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之專任教授。
2月3日、2月6日,由正、副召集人分別與兩組所有協同主持人,
就3,000 份抽樣之答案卷(來自北、中、南、東各考區),詳加評閱、分析、
討論,草擬評分原則。每題分別選出「A+」、「 A」、「 B+」、「B」、「 C+」、「 C」
等六級之標準卷、試閱卷及測試卷若干份,並擬定評分原則,製作「閱卷
參考手冊」,供 2月7日試閱會議時,各組協同主持人說明及全體閱卷委
員參考之用,並作為正式閱卷之評分參考。
本次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二大題,每題 25 分,共 50 分。第一大題
以測驗知性統整判斷能力為主,第二大題以測驗情意感受抒發能力為主。
測驗時間為 90 分鐘。
第一大題分二小題,第一小題是站在福爾摩斯立場,指出華生犯的兩
個錯誤,請考生根據文章內容回答。第二小題要求考生分析福爾摩斯、華
生不同的生活態度,並說明自己比較傾向哪一邊。第一小題,能確切分析
兩個錯誤,文字流暢,內容完整,為 A等,對應分數為 4或3分,視文字
或作答精確程度而微調得分;能大致掌握兩個錯誤,內容不夠完整,則得
B等,對應分數為 2分;未能掌握兩個錯誤,解讀有誤,敘述混亂,則得
C等,對應分數為 1分;空白卷,或僅抄錄題幹,或文不對題,得 0分。
第二小題,能分析二人生活態度差異,並清楚表達立場,言之有物,論述
深刻,文辭洗練,且具思辨深度,得 A+級(19-21 分);能分析二人生活態
度差異,並清楚表達立場,條理分明,論述清晰,文辭暢達,得 A級(15-
18 分);大致能分析二人生活態度差異,並表達立場,論述合理,文辭得
宜,得 B+級(12-14 分);大致能分析二人生活態度差異,但立場表達模糊,
論述尚稱合理,文辭平順,得 B級(8-11 分);未能分析兩人生活態度差異,
論述空泛,文辭欠通順,得 C+級(5-7 分);未分析兩人生活態度差異,論
述雜亂,文句不通,得 C級(1-4 分)。空白卷,或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
幹,得 0分。其次,再視字數是否符合要求,錯別字是否過多,斟酌扣分。
第二大題要求考生以「花草樹木的氣味記憶」為題,書寫花草樹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