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閱卷召集人:陳昌明(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系名譽教授)
本次參與閱卷的委員,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教育系或通識教育中心之教
師,共計155人,分為12組,每一大題6組,採分題閱卷。除正、副召集人統籌閱卷事宜外,
並置協同主持人,負責各組閱卷工作。正、副召集人及協同主持人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
文系之專任教授。
1月29日、1月30日,由正、副召集人分別與兩組所有協同主持人,就3,000份抽樣之答
題卷(來自北、中、南、東各區),詳加評閱、分析、討論,草擬評分原則。每題分別選
出「A+」、「A」、「B+」、「B」、「C+」、「C」等六級之標準卷、試閱卷及測試卷若
干份,並擬定評分原則,製作「閱卷參考手冊」,供2月1日試閱會議時,各組協同主持人
說明及全體閱卷委員參考之用,並作為正式閱卷之評分參考。
本次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二大題,每題25分,共50分。第一大題以測驗知性統整判
斷能力為主,第二大題以測驗情意感受抒發能力為主。測驗時間為90分鐘。
第一大題分二小題,第一小題要求考生根據兩段文章內容,說明「標籤」概念使用於
人身上的正面與負面作用。第二小題要求考生透過生活中「貼標籤」或「被貼標籤」的實
例,說明對標籤現象的看法。第一小題,能確切說明標籤正面與負面作用,敘述完整,表
達清晰者,可得A等,對應分數為4或3分,視文字或作答精確程度而微調得分;僅能略為說
明正面與負面作用,文字欠周延者,則得B等,對應分數為2分;僅能略涉題旨,無法清楚
說明正面與負面作用者,則得C等,對應分數為1分。第二小題,能以適切事例,完整表達
對「標籤」現象的看法,論點明確,詮釋深入,結構嚴謹,文辭暢達者,得A+級(19-21分);
能以適切事例,具體表述對「標籤」現象的觀點,結構允當,條理分明,文辭流暢者,得
A級(15-18分);能表述對「標籤」現象的觀點,論述尚稱適當,結構合宜,文辭通順者,得
B+級(12-14分);能大致表述對「標籤」現象的觀點,但論述平平,文辭尚稱通順者,得B
級(8-11分);稍涉題旨,觀點敘述不清,結構鬆散,文辭欠通順者,得C+級(5-7分);立論含
糊,敘寫雜亂,文辭不通,得C級(1-4分)。空白卷、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者得0分。其
次,審視字數是否符合要求,錯別字是否過多,斟酌扣分;未遵守作答區之規定,從第二
大題作答區開始寫作第一大題者,扣1分。
第二大題要求考生以「縫隙的聯想」為題,透過森林的縫隙出發,結合生活經驗或見
聞,書寫自己的感思與體悟。能具體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結構嚴謹,文辭
洗練,情感雋永者,得A+級(22-25分);能清楚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結構完
整,文辭暢達,情感深刻者,得A級(18-21分);能適當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
內容稍欠深刻,唯情感表達合宜,結構清楚,文辭通順者,得B+級(14-17分);大致能適當
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內容較乏深刻,結構尚可,文辭平順者,得B級(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