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測國寫評分原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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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閱卷召集人:陳昌明(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系名譽教授)
本次參與閱卷的委員,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教育系或通識教育中心之教
師,共155人,分12每一大題6採分題閱卷除正副召集人統籌閱卷事宜外
並置協同主持人,負責各組閱卷工作。正、副召集人及協同主持人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
文系之專任教授。
129日、130由正副召集人分別與兩組所有協同主持人3,000份抽樣之答
題卷(來自北、中、南、東各區),詳加評閱、分析、討論,草擬評分原則。每題分別選
出「A+」、「A」、「B+」、「B」、「C+」、「C等六級之標準卷試閱卷及測試卷若
干份,並擬定評分原則,製作「閱卷參考手冊」,供21日試閱會議時,各組協同主持人
說明及全體閱卷委員參考之用,並作為正式閱卷之評分參考。
本次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二大題,每題25分,共50分。第一大題以測驗知性統整判
斷能力為主,第二大題以測驗情意感受抒發能力為主。測驗時間為90分鐘。
第一大題分二小題,第一小題要求考生根據兩段文章內容,說明「標籤」概念使用於
人身上的正面與負面作用。第二小題要求考生透過生活中「貼標籤」或「被貼標籤」的實
例,說明對標籤現象的看法。第一小題,能確切說明標籤正面與負面作用,敘述完整,表
達清晰者可得A對應分數為43文字或作答精確程度而微調得分僅能略為說
明正面與負面作用,文字欠周延者,則得B,對應分數為2;僅能略涉題旨無法清楚
說明正面與負面作用者,則得C,對應分數為1。第二小題,能以適切事例完整表達
「標籤」現象的看法論點明確詮釋深入結構嚴謹文辭暢達者A+(19-21)
能以適切事例,具體表述對「標籤」現象的觀點,結構允當,條理分明,文辭流暢者,得
A(15-18)能表述對「標籤」現象的觀點論述尚稱適當結構合宜文辭通順者
B+(12-14);能大致表述對「標籤」現象的觀點,但論述平平,文辭尚稱通順者,得B
(8-11)稍涉題旨觀點敘述不清結構鬆散文辭欠通順者C+(5-7)立論含
糊,敘寫亂,文辭通,得C(1-4)。空白卷、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者得0分。其
次,審視字數是否符合要求,錯別字是否過多,斟酌扣分;未遵守作答區之規定,從第二
大題作答區開始寫作第一大題者,扣1分。
第二大題要求考生以「縫隙的聯想」為題,透過森林的縫隙出發,結合生活經驗或見
聞,書寫自己的感思與體悟。能具體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結構嚴謹,文辭
洗練情感雋永者A+(22-25)能清楚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結構完
文辭暢達情感深刻者A(18-21)能適當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
內容稍欠深刻,唯情感表達合宜,結構清楚文辭通順者,B+(14-17);大致能適當
書寫生命中對於縫隙的感思與體悟內容較乏深刻結構尚可文辭平順者B(10-13
)內容不切情理結構欠佳文辭浮泛者C+(6-9)無法掌握題旨敘寫雜亂
文句不通者,C(1-5)空白卷、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者得0。另外,視標點符
號之使用與錯別字之多寡,斟酌扣分;未遵守作答區之規定,從第一大題作答區開始寫作
第二大題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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