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測國寫評分原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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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閱卷召集人:林啟屏(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教授)
本次參與閱卷的委員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教育系或通識教育中心之教師共計
222分為12每一大題6採分題閱卷除正副召集人統籌閱卷事宜外並置協同主持人,
負責各組閱卷工作。正、副召集人及協同主持人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之專任教授。
129日,由正、副召集人與所有協同主持人3,000份抽樣之答案卷(來自北、南、東
各考區)詳加評閱分析討論草擬評分原則每題分別選出A+」、A」、「 B+B」、
C+、「C」等六級之標準卷各1份、試閱卷各15及測試卷若干份,並擬定評分原則,製作閱
卷參考手冊,供212日試閱會議時,各組協同主持人說明及全體閱卷委員參考之用,並作為正式
閱卷之評分參考。
本次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二大題每題25,共50分。第一大題測驗知性統整判斷能力
二大題測驗情意感受抒發能力。測驗時間增加為90分鐘。
第一大題分二小題,第一小題要求考生根據國民健康署的兩份圖示,說明欲針對18()以下
學生進行減糖宣導時列出最優先宣導對象及其理由第二小題要求考生對於「中小學校園禁止
含糖飲料」提出看法與論述贊成或反對立場均可能依據圖示正確說明宣導對象理由具體而清
晰,且對「中、小學校園禁止含糖飲料」言之有理,論述清晰,文辭精練者,得A+(22~25)
條理分明,論述扼要文辭暢達者,得A(18~21)能依據圖示說明宣導對象與理由惟敘述欠
具體清晰,但對「中、小學校園禁止含糖飲料」論述合理,文辭得宜者,得B+(14~17);論述
普通,文辭平順者,得B(10~13)略涉及宣導對象或理由惟未引用圖示資訊或說明紊亂
且對「中、小學校園禁止含糖飲料」論述空泛,文辭欠平順者,得C+(9~6);論述雜亂,文句
不通者,得C(1~5)其次,再視字數是否符合要求,錯別字是否過多,斟酌扣分;未遵守作答
區之規定,從第二大題作答區開始寫作第一大題者,扣1分。
第二大題亦分二小題第一小題要求考生閱讀甲乙二文之後「分別說明陶潛對於人子
公對於阿啟伯的善意」第二小題要求考生以「溫暖的心」為題寫一篇文章,分享自己的經驗及
體會能同時說明陶潛對於「人子」外公對於阿啟伯的心情解讀深刻,文辭優美,且文章能深
刻描述經驗,及從經驗中所獲得的體會,敘寫生動,結構謹嚴,文辭優美者,得A+(22~25)
能同時說明陶潛對於「人子」外公對於阿啟伯的心情解讀適切文辭順暢,且文章能適切描述
經驗及從經驗中所獲得的體會,敘寫細膩結構穩妥,文辭順暢者,A(18~21)能同時說
明陶潛對於「人子」外公對於阿啟伯的心情解讀穩妥文辭平順,且文章能充分描述經驗
從經驗中所獲得的體會,敘寫具體,結構適當,文辭平順者,得B+(14~17);能說明陶潛對於
「人子」或外公對於阿啟伯的心情解讀大致合理文辭尚可,且文章能描述經驗及從經驗中所
獲得的體會敘寫平實文辭大致通順者,B(10~13)說明陶潛對於「人子」或外公對於阿
啟伯的心情解讀不切情理文辭不佳,且文章經驗及體會敘寫浮泛或偏離焦點文辭欠通順者,
C+(9~6);無法掌握題旨,解讀不當,文辭拙劣者,C(1~5)。另外,視標點符號之使
用與錯別字之多寡斟酌扣分未遵守作答區之規定從第一大題作答區開始寫作第二大題者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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