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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閱卷召集人:陳昌明(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系名譽教授)
一、本次試題概述
114 學測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二大題,每題 25 分,共 50 分。第一大題
以測驗知性統整判斷能力為主,分二小題,第一小題要求考生根據文章內
容,說明「擬社會互動」的特徵;第二小題要求考生透過社群媒體各種樣
態的「擬社會互動」,闡述「擬社會互動」的正、負面影響。第二大題以測
驗情意感受抒發能力為主,要求考生以「關於 52 赫茲,我想說的是……」
為題,抒寫自己的 52 赫茲故事。
二、閱卷工作
(一)閱卷委員組成
本次參與閱卷的委員,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教育系或通識教
育中心之教師,共計 159 人,分為 12 組,每一大題 6組,採分題閱卷。除正、
副召集人統籌閱卷事宜外,並置協同主持人,負責各組閱卷工作。正、副召集
人及協同主持人均為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之專任教授。
(二)閱卷程序
2月6日、2月7日分別召開第一大題與第二大題評分標準訂定會議,由
正、副召集人分別與兩組所有協同主持人,就 3,000 份抽樣之答題卷(來自北、
中、南、東各地區),詳加瀏覽、分析、討論。每大題分別選出「A+」、「A」、
「B+」、「B」、「C+」、「 C」等六級之標準卷、試閱卷及測試卷若干份,並擬定
評分原則,製作「閱卷參考手冊」,供 2月9日試閱會議時,各組協同主持人
說明及全體閱卷委員參考,並作為正式閱卷之評分參考。
2月9日經過試閱會議並凝聚評分共識後,開始正式閱卷。閱卷時,每份
試卷皆由二位委員進行第一閱與第二閱之獨立評分,成績為二閱分數之平均。
如果第一閱與第二閱分數差距超過預設的差分標準,會進行第三閱(正、副召
集人或協同主持人);若第三閱分數相較於第一、第二閱分數超出預設之標準
時,由閱卷正、副召集人及一位資深協同主持人,共同進行第四閱,決定其最
後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