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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公約等格式與寫作方法為主」,為「購物清單、簡單參觀報告與心得的表達方式」。
2. 減量
部分學習重點對學生而言過多,需要減少分量,保留對學生關鍵且重要的項目。因此減量是減少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的部分內容。例如
在國語文學習表現上,「4-Ⅱ-1 認識常用國字至少 1800 字,使用 1200 字」,減量為「認識常用國字至少 1200 字,能使用常用國字至少 500
字」;「1-I-3 能聽懂簡單話語、生活短文、故事的訊息,有適切的表情和肢體語言」, 減量為「能聽懂簡單話語,有適切的表情和肢體語
言」。在學習內容上,「Ad-Ⅲ-3 故事、童詩、現代散文、少年小說及兒童劇,減量為「故事、短劇」;「Cc-V-1 文類(各時代文本)、文學
史、思想流派認知」,減量為「Cc-V-1 與文本相關的文類知識」。
3. 分解
有些學習重點的內涵較為龐雜,學生在一段時間內習得所有的項目內容有所困難。因此,將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為數個小目標或學習
內容,在同一階段或不同學習階段分段學習,以便學生的學習能夠循序漸進。例如在國語文學習表現上,「1-Ⅲ-3 判斷聆聽內容的合理性,
並分辨事實或意見」,成「判斷聆聽內容的合理性」、「聆聽時,能分辨事實或意見」;「2-I-3 與他人交談時,能適當的提問、合宜的回
答,並分享想法」,為「 與他人交談時,用合宜的語句回答問題」、「 與他人交談時,能適當地提問 」和「 與他人交談時,能分享想
法」。在學習內容上,「Ad-Ⅱ-2 篇章的大意、主旨與簡單結構」,為「篇章的大意」、「篇章的主旨」和「篇章的簡單結構」;「Bb-V-1 情志的
抒發與省思」為「Bb-V-1-1 情志的抒發」和「Bb-V-1-2 情志的省思」。
4. 替代
有些學生因其障礙的因素,無法以原來的方式達成學習目標,而需以另外一種方式達成原來的領域/科目之學習重點。例如在國語文學
習表現上,「6-V-3 能使用流暢、優美的文字寫作,提昇語文在生活與職場的應用能力」,對於有書寫困難的學生,可以用替代的方式來寫
作,而改成「能運用打字或語音輸入系統使用流暢、優美的文字寫作,提昇語文在生活與職場的應用能力」;「5-Ⅱ-9 能透過大量閱讀,體
會閱讀的樂趣」,對於有閱讀困難的學生,可以用替代的方式來閱讀,而改成「能透過報讀軟體進行大量閱讀,體會閱讀的樂趣」。
5. 重整
將該學習階段或跨學習階段之學習重點重新詮釋或轉化成生活化或功能化的學習目標與學習內容。例如在國語文學習表現上,「1-Ⅱ-3
聽懂適合程度的詩歌、戲劇,並說出聆聽內容的要點」,為「聽懂適合程度的日常生活短文、故事、短劇」。「6-Ⅱ-4 書寫記敘、應用、說明
事物的作品」和「6-Ⅲ-5 書寫說明事理、議論的作品」為「能用書寫的方式表達自己對日常生活的想法或感想」。
以上這五種調整方式,可以視學生的能力和需求, 彈性使用其中一種調整方式或多種調整方式。例如同時使用減量和,「4-Ⅱ-1 認識
常用國字至少 1800 字,使用 1200 字」,調整為「認識生活中常用國字至少 300 字,使用 150 字」。
若學生因障礙限制較大,在該領域/科目學習功能缺損嚴重而無法學習原學習重點,要先考量採方式或替代調整,若真的無法透過或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