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12學年度特教課程調整增能研習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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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112 學年度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
增能研習
數學領域場次
1
南投縣 112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6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62040
函。
三、 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配套計畫推動小組第4
會議決議。
貳、 目的
一、 為使普通教育各領域教師能瞭解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差課程調整內涵
與差異化教學,落實特殊教育學生適性教育,強化教師課程調整能力,
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 強化普通教育教師對於課程調整的能力並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
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替代方式彈性調整普通教育
課程目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提升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之專業知能。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二、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三、 承辦單位: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
四、 協辦單位:南投縣特殊教育輔導團
肆、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 各校務必推薦至少一名班級中有身心障礙學生且任課領域為數學領域
之普通班教師參加
二、 班級中有身心障礙學生之普通班教師。
三、 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伍、 實施方式
一、 辦理時間:112824日(週四)上午850分至下午420分。
二、 辦理地點本縣旭光高中科學館演講廳54243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
23號,旭光高中
2
三、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活動開始前1日,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報名進入【全國特殊
育資訊網】首頁→點選下方研習報名」→進入後於網頁上方找到「縣
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下拉式選單選擇【南投縣】→出現研習列表
後即可至本研習欄位點選【報名
四、 錄取人數150若報名超過預定人數則以各校一名並依報名先後順
序錄取。
五、 本案申請研習時數共計8小時全程參與教師核予8小時研習時數遲到
或早退者,依實核予研習時數。
六、 承辦人蔣昇翰中心主任;聯話:049-2562609049-2566501;傳
真:049-2567936
陸、 注意事項
一、 請準時入場。
二、 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 請參加教師或承辦人員務必於研習結束後轉知校內相關教師研習重要
事項。
四、 辦理場地車位有限,請參加人員於校外停車。
五、 考量因突發狀況導致說明會時間臨時變動請學員們於活動前一天務必
確認報名介面之緊急公告以了解相關最新訊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
宜,得隨時補充及修正之。
柒、 其他
一、 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
理敘獎。
二、 本案經費由本府特殊教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三、 本案奉核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3
南投縣 112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增能研習課程內容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及內容 主持人/講師/助理講師
112
8
24
0850
0900 報到及長官致詞 教育處長官
0900
1030 課程調整概論 講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詹孟琦 教授
1040
1210 課程調整應用實例 講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詹孟琦 教授
1210
1300 午餐 南投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1300
1430
《分組實務研討》
各領域課程綱要分析說明與
課程調整
數學領域-國中場
(特教資源中心會議室) 數學領域-國小場
(科學館演講廳)
講師
桃園市平鎮國中
劉建成 老師
助理講師
南投縣竹山國中
林恩歆 老師
講師
桃園市成功國小
呂美玲 老師
助理講師
南投縣雙冬國小
許瑞玲 主任
1440
1610
《分組實務研討》
各領域課程調整實作與回饋
1610
1620 綜合座談 教育處長官
附件一
午課程
一 二
、 、
課 課
程 程
調 調
整 整
概 實
論 例
日期:112.08.24
主講:詹孟琦 [email protected]
身心障礙學生課程調整
Part I: 課程調整的必要性
身心障礙學生課程的變革
課程調整的規定
Part II: 課程調整的實施
調整的原則、向度和方式
Part III: 常見身障生之特質與調整舉例
學障、自閉症、情障、視障、聽障
PART I
課程調整的必要性
1. 身心障礙學生課程之變革
2. 課程調整的規定
安置
可以進入學習的
場所
可以在學習場所
行動
可以和同學互動
(溝通)
可以和老師互動
(溝通)
可以有效參與課
程學習
可以表現學習成
物理環境 社會互動 課程學習
1. 身心障礙學生課程的變革
1-1. 落實融合教育
接納 課程學習
3
1. 身心障礙學生課程的變革
融合教室情境中,學生……
個別差異
如何使班上個別差異大的學生均能參與學習
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普通教育課程需要支持與協
適性揚才的教育理念與法令政策
1-2. 為何要進行課程調整?
4
資料來源:陳美芳、洪儷瑜(2013). 差異化教學策略 (國民小學與國
民中學補救教學平台),取自priori.moe.gov.tw/download/1-5.ppt
5
融合教室中的
課程調整
5
依學生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及學習
時數,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後為之
課程調整包含學習內容歷程環境
評量方式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
量方式實施辦法〉第4
身障教育適性課程:
學業學習+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資優教育適性課程:
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
量方式實施辦法〉第3
設計適性的課程、教材、教法
及評量方式
並融入IEP/IGP實施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
評量方式實施辦〉第2
課程教材教法
及評量方式應保持
彈性
適合特殊教育學生
身心特性及需求
特殊教育法〉第19
課調
法源
2.課程調整的規定
6
柒、實施要點
一、課程發展〉〉(二)課程設計與發展
應提供支持性輔助、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實施課程調整。
特殊教育學生的課程,必要時得調整部定必修課程,並實施教學。
學校與教師應提供適當之評量調整措施
八、附則
特殊教育學生之部定及校訂課程均得彈性調整(包含學習節數/學分數
配置比例與學習內容),並得於校訂課程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惟
不應減少學習總節數。
特殊教育班課程規劃需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送
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2.課程調整的規定:總綱
7
總綱提出課程調整之規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課程調整的項目和具體做法
課程調整適用對象
2.課程調整的規定:實施規範
身心障礙學生 資賦優異學生 身障+資優學生
通過鑑定而有特
殊教育與相關服
務措施之需求的
各類身心障礙
,包括:學障、
智能障礙、自閉
症、情障、視障、
聽障、腦性麻痺、
肢體障礙、多重
障礙、語言障礙、
身體病弱、其他。
通過鑑定而有特
殊教育與相關服
務措施之需求的
各類資賦優異
,包括:一般
性向、學術性向、
藝術才能、創造
能力、領導能力、
其他特殊才能。
同時通過身障
資優鑑定而有特
殊教育與相關服
務措施之需求的
雙重殊異學生
例如:學術性向
資優+學障、藝
術才能+自閉症。
8
PART II
課程調整的實施
1. 課程調整原則
2. IEP/IGP與課程規劃
3. 課程調整之向度
1. 課程調整原則
調整原則之決定
根據學生學習需要各領綱間差異
調整歷程
Step 1: 評估學生之身心特質學習需求
Step 2: 了解學生的起點行為和先備能力
Step 3: 分析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學習重點與學
生需求/能力之適配性
Step 4: 依學生的個別需求,進行四大向度之調整
學習內容學習歷 學習環境學習評量
依學生在各領域的學習表現,
分別決定學生該領域學習功
能之缺損程度
10
呈現與參與
學生能力
課程要求
一致
一般課程 調整課程
參與可能 另類課程
感官動作
情緒問題 認知問題
環境調整 課程目標
Accommodation
Modification
1-1. 課程調整決定流程
11
1-2. 課程調整決定流程~轉化至12年國教課綱
學習重點調整
適配
2-1
科目/學時
增減
12年國民
教育課程
學生能力
學習重點
適配 課程調整 學習內容調整
2
學習歷程調整
學習環境調整
學習評量調整
適配
1
調整後課程
Accommodation Modification
決定調整需求
2-2
12
13
程度 定義 需求
缺損
某領域
/科目之學習功能與
一般同齡/學生相近
學習輔具、環境與評量調
整、其他支持策略相關
服務
等協助+特需課程
輕微
缺損
某領域/科目的學習成就因
身障限制
,造成與一般
/學生有部分落差
1.同上
2.原班課程調整or外加式
課程(學科補救/特需)
3.普通班/社區/職場之融
合教育
嚴重
缺損
某領域/科目的學習成就因
身障限制
,造成與一般
/學生有嚴重落差
1.同上
2.彈性調整課程內容
3.抽離式教學 or集中式
特教班教學
4.增減節數/學分數
2. IEP/IGP與課程規劃~依學習功能
領域/科目
學習功能與一般同年齡
或同年級學生相較
無缺損
調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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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課程調整之向度
課程
調整
學習
內容
學習
歷程
學習
環境
學習
評量
15
1. 調整各領域/科目的學習重點(學習表現學習內容)
學習內容調整-
簡化
調
減量
分解
替代
重整
調整各領域/科目
節數/學分數
學習內容
學習功能缺損
2.提供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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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學習歷程調整
調整方式-簡化
降低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的難度
學習表現
舉例
學習內容
舉例
2--1 能以正確發
音流利的說出語意
完整的話
能以正確發音說出語
意完整的話。
能說出語意完整的話。
Be--2 在人際溝通方
面,以書信、便條、
對聯等之慣用語彙與
書寫格式為主。
在人際溝通方面,如書信、便條
的簡易慣用語彙及書寫格式。
簡單書信之慣用語彙及書寫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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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方式-減量
減少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的部分內容。
學習表現
舉例
學習內容
舉例
4--1認識常用國字
至少1800字,使用
1200
認識常用國字至少
1200
能使用常用國字至少
500
Ad--3 故事、童詩、
現代散文、少年小說
及兒童劇。
故事、短劇。
18
調整方式-分解
將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分解為數個小目標或學
習內容,在同一階段或不同學習階段分段學習
學習表現
舉例
學習內容
舉例
1--3 判斷聆聽內容
的合理性,並分辨事
實或意見。
判斷聆聽內容的合理性。
聆聽時,能分辨事實或
意見。
學習內容
Ad--2 篇章的大意、
主旨與簡單結構。
篇章的大意。
篇章的主旨。
篇章的簡單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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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方式-替代
以另外一種方式達成原來的領域/科目之
5--9 能透過大量閱讀,體會閱讀的樂趣。
能透過報讀軟體進行閱讀,體會閱讀的樂趣。
學習表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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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方式-重整
將該學習階段或跨學習階段之學習重點重新詮釋
或轉化成生活化能化的學習目標與學習內容
1--3 聽懂適合程度的詩歌、戲劇,並說
出聆聽內容的要點。
聽懂適合程度的日常生活短文、故事、短劇。
學習表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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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的難度
EX: 分析作品優缺欣賞作品特色
減少各階段之各領域/科目部分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的內容
EX: 改寫敘寫縮寫等方式寫作運用敘寫方式寫作
將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分解成幾
個小目標,不同階段或同一階段分開學習
以其他方式達成各階段之各領域/科目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
EX: 寫出大意說出大意/運用電腦輔具(電腦+語音輸入軟
)打出大意
將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重新詮釋
或轉化成生活化或功能化
EX: 等差數列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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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內容之調整原則與作法
1) 可視學生個別差異情形及需要採一種或多種調整方式。
2) 各領域/科目之節數/學分數之調整需經IEP/IGP會議決議並
由學校特推會同意後執行。
3) 根據學生需求參考《領域課程應用手冊》進行調整。
4) 若學生因障礙限制較大而無法學習之學習重點可採重整
方式調整,甚至將部分較難的內容刪除(刪除要謹慎)。
23
~學習內容之調整策略列舉~
(附件1)
24
教學方法
如工作分析、多
元感官、直接教
學、合作學習、
合作教學、多層
次教學或區分性
教學等
學習策略
如畫重點、關鍵字、提供閱讀指引、組織圖等
教學策略/活動
如講述、示範、發問、
圖解、操作、實驗、運
用多媒體、角色扮演等
3-2. 學習歷程調整
提供適性教材教育輔
助器材協助學習 彈性調整教學地點和情境
身心障礙生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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