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薪資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50
1. 薪水、授課鐘點費、兼職酬金、工讀費、工讀助學金、各類學伴津貼。
2.年終獎金、考績獎金。
3. 公務員之各種補助費:結喪、生育、子女教育、健康檢查、休假旅遊補助費。
4. 生日禮金、教師節禮券。
5. 出席費、主持費、講座費、諮詢費、訪談費、一般審查費、打字費、海報設計費。
6.實驗受測費、問卷調查施測費。
生日禮金、教師節禮券、受測費及施測費等項目,請提供名單含身份證/
居留證號、姓名及金額,憑辦所得累計申報。
★租賃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51
1.房屋出租-民宿(免辦營業登記者)、場地租借(免開統一發票者)
2.土地出租
3.設備出租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❷/❺

★執行業務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9A
設計費9A90(卡片、程式)、建築師裝修(9A21)、律師(9A10)、技師(9A20)、會計師、
醫師、藥師、著作人、代書、工匠和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業務收入或
演技收入。
★執行業務所得稿費、演講費等-所得類別代號為9B
1. 稿費(出書-有版權)、演講費(公眾集會場所一般民眾可自由參加,非授課及講習
會)。
2. 教師升等著作審查費。
3. 畢業論文之指導費。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❸/❺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所得類別代號為91
各類競技比賽及抽獎獎金及獎品(例:新春團拜摸彩獎品、校運會比賽、減重比賽等)
★其他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92
施測費(發放禮券)、各類獎勵金、各項活動獎金或獎品、報名費、註冊費收據(社團
法人/協會/私立院校開立者)。
各單位辦理活動發放現金/現金禮券/商品禮券/獎品予參加者
請於各活動放入以下文字作為「領獎須知」,供活動參與者詳閱。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人所得全年度累計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併入個人之年度
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得獎人依法須扣繳10%稅金。得獎人如非居住183天以上之外籍
人士,一律按給付金額扣繳20%稅金。如得獎人未預繳本項稅金,視同放棄領獎權益。」
如為一次發放,直接以「印領清冊」核銷。
如為分次發放,除首次以「印領清冊」核銷外,後續應主動於活動結束一週內,填寫「實際給付歸戶清冊」憑辦所得申報。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❹/❺

★免稅所得:
1. 導師費。
2. 入學考試各項工作費、論文考試口試費。
3.研究獎助生獎勵津貼、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獎助金(科技/教育部撥付者) 。
4.加班費(註)、不休假加班費等不超過規定標準者。
5.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前三名獎學金、校外獎學金。
6.公費生各項津貼、實習津貼。
8.入會費、年費收據(社團法人、協會、私立院校開立者)。
9.鼓勵師/生進修證照獎勵金。
10.服務單位提供出國進修之獎學金及推薦參加進修的學分補助費。
(註)目前規定標準為每月不超過46小時,須經人事室查核確認。
★各項所得分類,請逕自本組網站-[所得稅專區]查詢。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❺/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