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與收據核銷實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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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查詢各款項入帳明細
二、所得稅業務
(外僑人士預扣所得稅)
三、如何正確使用領款收據
四、收據核銷程序
大綱
一、出納支付網路查詢系統 /
一、出納支付網路查詢系統 /
請依起訖期間及經費性質對應頁面查詢
一、出納支付網路查詢系統 /
因涉及所得稅扣繳申報,請以印領清冊方式核銷,
所得格式選取項目如下:
憑證可黏貼或裝訂於清冊作為附件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
所得類別 格式代號
薪資所得 50
執行業務所得 9A
執行業務所得-稿費、演講費 9B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 91
其他所得 92
免稅所得 00
薪資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50
. 薪水、授課鐘點費、兼職酬金、工讀費、工讀助學金、各類學伴津貼。
.年終獎金、考績獎金。
. 公務員之各種補助費:結喪、生育、子女教育、健康檢查、休假旅遊補助費。
. 生日禮金、教師節禮券。
. 出席費、主持費、講座費、諮詢費、訪談費、一般審查費、打字費、海報設計費。
.實驗受測費、問卷調查施測費
生日禮金、教師節禮券、受測費及施測費等項目,請提供名單含身份證/
居留證號、姓名及金額,憑辦所得累計申報。
租賃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51
1.房屋出租-民宿(免辦營業登記者)、場地租借(免開統一發票者)
2.土地出租
3.設備出租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
執行業務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9A
設計費9A90(卡片、程式)、建築師裝修(9A21)、律師(9A10)、技師(9A20)、會計師、
醫師、藥師、著作人、代書、工匠和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業務收入或
演技收入。
★執行業務所得稿費、演講費-所得類別代號為9B
. 稿費(出書-有版權)、演講費(公眾集會場所一般民眾可自由參加,非授課及講習
)
. 教師升等著作審查費。
. 畢業論文之指導費。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所得類別代號為91
各類競技比賽及抽獎獎金及獎品(:新春團拜摸彩獎品、校運會比賽、減重比賽等)
其他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92
施測費(發放禮券)、各類獎勵金、各項活動獎金或獎品、報名費、註冊費收據(社團
法人/協會/私立院校開立者)
各單位辦理活動發放現金/現金禮券/商品禮券/獎品予參加者
請於各活動放入以下文字作為「領獎須知」,供活動參與者詳閱。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人所得全年度累計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併入個人之年度
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新台幣20,010()以上,得獎人依法須扣繳10%稅金。得獎人如非居住183天以上之外籍
人士,一律按給付金額扣繳20%稅金。如得獎人未預繳本項稅金,視同放棄領獎權益。」
如為一次發放,直接以「印領清冊」核銷。
如為分次發放,除首次以「印領清冊」核銷外,後續應主動於活動結束一週內,填寫「實際給付歸戶清冊」憑辦所得申報。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
免稅所得:
. 導師費。
. 入學考試各項工作費、論文考試口試費。
.研究獎助生獎勵津貼、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獎助金(科技/教育部撥付者)
.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等不超過規定標準者。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前三名獎學金、校外獎學金。
.公費生各項津貼、實習津貼。
.入會費年費收據(社團法人、協會、私立院校開立者)
.鼓勵師/生進修證照獎勵金。
10.服務單位提供出國進修之獎學金及推薦參加進修的學分補助費。
()目前規定標準為每月不超46小時,須經人事室查核確認。
各項所得分類請逕自本組網站-[所得稅專區]查詢
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項目 /
二、預扣所得稅 /
依國籍別與所得類別預扣所得基準表
112/1/1起,外國人/大陸人士預扣所得稅6%18%門檻為$39,600
格式
得類別
扣所得稅
&居留證(同一年度
日超過 183 請書)
國人()/
陸人士(台許可證)
50
資所得
>$84,501
5%得稅
<=
當年
本工資
*1.5
>
9A
行業務
所得
>=$20,010
10%得稅
>$5,000
20%
9B
91
/競賽/
會中獎
>=$20,010
10%得稅
20%
92
其他所得
預扣所得稅
20%
外僑人士所得扣繳事宜
一、各聘人單位核發薪資者,請留意其是否同年度內(1/1~12/31)居留超過183
以上,若有,則可申請適用國內「居住者」之扣繳率5%;若無或未申請者,
視同未達183天則依所得金額預扣6%18%稅率計算。
二、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身分判斷每年11日起重新計算,請於每年二月重新填寫
此表單。
二、預扣所得稅 /
三、領款收據 /
領款收據使用方式:
係指以現金方式給予者,請受領人填寫領款收據
若係以匯款方式給予,則無需填寫收據,但須提
供受領人金融帳戶資料,除非原已留有帳戶資訊
三、領款收據 /
111/1/1起兼職所得未達25,250元,
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四、收據核銷程序 /
免用統一發票統編從缺者,核銷內容涉及所得
非屬費用(如誤餐費、差旅費、郵電費或雜費等)
加會出納組併計所得。
免用統一發票統編從缺者,核銷內容涉及所得
非屬費用(如誤餐費、差旅費、郵電費或雜費等)
加會出納組併計所得。
四、收據核銷程序 /
四、收據核銷程序 /
住民宿,因無統編及發票,須申報個人所得
請以印領清冊方式核銷,所得格式為租賃所得51
所取得之收據及民宿登記證作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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