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專業英語課程(ESP)及學術英語課程(EAP)方案」申請說明
112.12月版
本方案全校合計以10門為原則
為提升本校學生知識專業領域和職場專業之英語能力(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簡稱 ESP)及培育高等教育學術訓練所需之英語能力(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簡稱 EAP),藉以鼓勵教師外語授課和提升學生英語能力,推出此方案供授課教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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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申請資格:
教學方案實施學期為本校專任教師或約聘教學人員;
教學方案實施前一學期具教學評量有效問卷,且總平均達3.5分(由教學發展中心確認);
教學方案實施課程非屬:
已獲鐘點加計補助課程:全外語教學課程(EMI)、數位教學課程;
非講授類課程(如論文、書報討論、專題討論、專題研究、專題、演講、實習、實驗、實務專題、自主學習、服務學習等);
語文訓練課程、基礎必修英文/語、通識科目英文/語、英文/語能力檢定等課程。
符合上開全數項目,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附表1並提出申請。
補助原則:
每位教師每學期限申請1門課,補助業務費20,000元。
基於不重複補助,同一課程若已獲教學發展中心相關計畫、校內外單位補(獎)助者,以補助一項為限。
申請方案之教師應同意配合以下事項:
舉辦活動前,於本校活動報名系統公告;
活動結束後,於本校管考系統填報;
參與至少一次教學發展中心主、協辦之教師知能研習,研習證明不得與其他教學方案共用。如未能提供研習證明,應先補足研習證明,始得於後續學期執行本類教學方案;
於每學期第6週進行學習品保前測(未配合者,暫緩辦理核銷作業),第18週進行學習品保後測,測驗內容由教學發展中心學習品保組提供;
本方案所繳交之資料和影片得於遮蔽重要個資後,發佈於學校網站;
逾期未完成後測或繳交符合要求之成果報告等,經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電子郵件通知乙次,仍無法配合辦理,暫停後續學期相關教學方案之申請。
方案實施與經費核銷:
方案實施與成果:
教學方案實施學期間,於申請課程中導入至少8週ESP/EAP教學;
於學期結束後兩週內應繳交:
當學期教師研習證明影本;
成果報告如附表3;
於校外公開網站或影音平台,發佈3-5分鐘學生參與課堂活動影片(片頭與片尾應使用本校公告之格式,限mp4檔)。
經費核銷:
由開課系所協助核銷,相關支用規定請依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辦理,支用經費務必與該門課程之教學活動直接相關。
聘
請業師入班配合事項:
請依照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 ,並填覆申請表件。
課程若需安排業師入班並核銷業師鐘點費時:授課教師應於每次協同教學結束後,檢附「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之學生滿意度問卷調查表」(包含填答率達百分之八十及各題平均分數,併同原奉核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申請表件」及附表2辦理業師鐘點費核銷。
聘請業師上課時,授課教師應在場,始得核銷業師鐘點費。
若課堂活動須購買禮券予學生,總額以不超過5,000元為原則。
配合計畫期程(日歷年度),方案經費請配合下方期程提前規劃。
教學方案 實施學期 | 第一學期 | 第二學期 | |
執行期程 | 9月開學後(核定日)至12月20日止 | 2月開學後(核定日)至6月期末考週結束 | |
經費核銷 | 11月5日前 | 當年度10月前單據核銷完畢 | 各項經費支出需於7月15日前完成核銷 |
12月5日前 | 當年度11月前單據核銷完畢 | ||
12月10日前 | 1.完成當年度12月預定執行經費之控帳 2.由主計室統一收回所有餘額 | ||
其他規定- 執行講座 | 每學期第6週前至少完成1場 | ||
其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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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專業英語課程(ESP)及學術英語課程(EAP)方案申請表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教師姓名 | 所屬教學單位 | ||
符合申請資格(請於下表左方欄位勾選或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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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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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已獲鐘點加計補助課程:全外語教學課程(EMI)、數位教學課程; B.非講授類課程(如論文、書報討論、專題討論、專題研究、專題、演講、實習、實驗、實務專題、自主學習、服務學習等); C.語文訓練課程、基礎必修英文/語、通識科目英文/語、英文/語能力檢定等課程。 |
三、申請課程相關資料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課號 | 開課系所 | 預計修課人數 | ||||||||||||||||||||
學制 | □五專 □二技 □四技 □研究所 □進修二技 □進修四技 | |||||||||||||||||||||||
開課年級 |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 |||||||||||||||||||||||
開課班級 | □甲班 □乙班 □丙班 □____合開 | |||||||||||||||||||||||
必選修 | □通必□共必□專必□院必 □專選□一般□選修 | |||||||||||||||||||||||
課程類別(可複選) | □創新教學 □創新創業 □程式設計 □STEM █英文ESP、EAP □融入SDGs議題 | |||||||||||||||||||||||
方案預計實施日期 至少需實施8週 (如需更多實施週次請自行增加) | ||||||||||||||||||||||||
1 | 年 月 日 | 2 | 年 月 日 | |||||||||||||||||||||
3 | 年 月 日 | 4 | 年 月 日 | |||||||||||||||||||||
5 | 年 月 日 | 6 | 年 月 日 | |||||||||||||||||||||
7 | 年 月 日 | 8 | 年 月 日 | |||||||||||||||||||||
課程規劃 (相關內容至少1頁) | ||||||||||||||||||||||||
一、課程發展理念與特色。 二、課程內容與專業英語課程(ESP)或學術英語課程(EAP)之關聯性。 三、帶領學生落實專業英語課程(ESP)或學術英語課程(EAP)之相關規劃。 | ||||||||||||||||||||||||
預期教學成果(至少3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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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 成效評估 | 學習成效評量工具(如前後測、學生訪談、問卷調查等) | |||||||||||||||||||||||
影音成果報告與 課程數位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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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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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系所主管核章 |
附表2 「專業英語課程(ESP)及學術英語課程(EAP)方案」業師經費核銷表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教師姓名 | (不含兼任教師) | 所屬教學單位 |
二、申請課程相關資料
課程名稱 | 課號 | 學分數 | ||||
開課系所 | 開課學制 | □五專 □二技 □四技 □研究所 □進修二技 □進修四技 | ||||
開課學期 | 學年度第 學期 | 開課年級 |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 |||
課程類別 (可複選) | □創新教學 □創新創業 □程式設計 □STEM █英文ESP、EAP □ 融入SDGs議題 | 開課班級 | □甲班 □乙班 □丙班 □____合開 | |||
業師姓名 | 業師公司 | |||||
活動日期/時間 | 職稱 | |||||
講題 | ||||||
照片1 (清晰照片,須包含業師及授課教師、學生) | 照片2 (清晰照片,須包含業師及授課教師、學生) | |||||
說明: | ||||||
效益: |
已檢附業師申請表、業師評估表、8成填答率之學生平均問卷結果。
授課教師簽章: 開課系所主管簽章:
附表3 「專業英語課程(ESP)及學術英語課程(EAP)方案」成果報告書
授課教師 | |
課程名稱 | |
教師知能研習參與 | ※請貼上研習證明截圖 |
課程類別(可複選) | □創新教學 □創新創業 □程式設計 □STEM █英文ESP、EAP □ 融入SDGs議題 |
8週課程實施方案成果 (請列點之形式說明) | |
學生學習成效分析 (請列點之形式說明) | |
執行成果與收穫 (請列點之形式說明) | |
備註 | 繳交3-5分鐘課程教學活動成果影片連結 (片頭與片尾應使用本校公告之格式) |
授課教師簽章: 開課系所主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