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
重點培育學校
(參考架構)
The BEST Program
(封面可自行設計)
註:
計畫書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雙面列印膠裝,14號字,固定行高21點,分別以中文、英文撰寫。
計畫書中文篇幅以30頁為限(附錄以3頁為限),英文亦同(不含封面、計畫摘要、目錄、表次、圖次、經費表、附錄及封底),計畫書封面可自行設計。
不收參考附件,如須相關附件說明請置於學校網頁,於計畫書中列明附件所在網頁或QR CODE即可。
中華民國110年7月
計畫指引
高教雙語政策願景與規劃重點
依據行政院「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高等教育階段將以「強化學生英語力,推動全英語授課(EMI),整體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為願景,透過「重點培育」及「普及提升」兩大策略,並輔以「增聘雙語人力」及「資源共享與校際合作」落實高教雙語教育政策。
重點培育目標為培養專業領域雙語專業人才,學校應優先建立學生英語學習之基礎,使學生在具備一定之英語能力基礎上,逐步推動「全英語授課」(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EMI),以英語為知識傳遞的媒介,教授各專業領域知識,包括經濟、工程、醫學、商學、人文等專業科目課程,建構大專校院雙語化教學與學習環境,從而提升我國大專校院學生之英語能力及大學之國際競爭力。
因此,請申請學校依據本部所訂之「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BEST)設定之整體目標和2024年績效指標(最低)之架構下,規劃學校第一階段2021-2026年(5年為期)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及強化全英語授課(EMI)之雙語專業人才培育計畫。
學校得以全校型或學院型為單位提報規劃內涵,惟學院型之計畫仍應以學校為提報單位,並應考量各該專業領域學院其培養之人才需有助於提升國家重點領域或產業競爭力者(如金融、經貿談判、專利智財、半導體、國際傳播、高科技、資訊工程(含資安)、建築、生醫、公共衛生等產業),並以學校整體雙語人才培育政策出發,納入整體學校資源與配套之規劃,並說明各該專業領域人才培育與前述國家重點領域或產業國際競爭力之關聯性與重要性。
大學應制定符合校務發展及特色的雙語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支持院校提升計畫應有明確具體、可行之推動策略、執行機制、配套措施及階段目標,在制定行動計畫和實施策略時,應取得師生(利害關係人)共識(「伍、一、三)。
組織
應設立校內跨單位之「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或同等單位,專責EMI推動事項及推動EMI與ESP(EAP/ESAP /EWP)教學與訓練所需資源,有明確的任務,以支持整個院校的英語教學發展。此單位應有足夠的資源,並與其他現有的英語教學單位或語言中心合作,確保學校或學院之EMI規劃符合組織之發展策略,並清楚讓全體師生知悉;同時應有完善之品保機制(包括規劃、追蹤與管考,以及EMI與非EMI課程應有相同之教學品保要求)(見「伍、一」)。
教師
為教師提供全面的培訓和支援,以支援有效的英語教學(見「伍、二」)。包括EMI訓練、師資聘任(含Mentor及TA之來源與規劃)、預期人數、薪資或補助、教學評鑑機制調整規劃、延攬增聘具有國外全英語授課經驗之國際教學人才;延攬之國際教學人才如何協助學校建構提升EMI環境與品質之規劃及預期成效、校內配套員額資源規劃等完整配套措施。
課程
提供給大學生和研究生足夠且高品質EMI課程,且EMI課程數及占所有課程百分比應逐年上升,並提供一定數量的EMI線上模組課程共享予全國(見「伍、六」)。請於計畫中提出相關課程規劃、每週課程、輔導人數安排、評量或檢核機制等;研發線上課程規劃包括分享校內EMI教師自製之課程、與國外大學合作開發之課程等。
學生
為學生提供所有必要的語言培訓和支援,以確保他們有必要的能力成功參與EMI課程,並訂有明確之英語學習相關規範,不同領域學生之學生專業英語能力評量與分級逐步提升策略、定期蒐集學生學習回饋並予採納、鼓勵與引導機制。(見「伍、三」)。
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簡稱CEFR) B2水準的國內大二學生的比例將逐年上升。預計在2024年:至少25%學生大二起英文能力達B2以上(大二指112學年度入學);2030年:至少50%學生大二起英文能力達B2以上(大二指118學年度入學)(見「伍、三」)
選修EMI課程的大二學生和碩士一年級學生的數量應逐年增加,並與2024年具體目標相一致:在2024年,至少有20%的大二及碩一學生(大二指111學年度入學、碩一指112學年度入學)所選的課程學分至少20%為EMI課程。
應根據表1自行設定大學生畢業時獲得EMI學分的百分比的遞增目標。畢業時,學生被授予「EMI課程結業證書」或於畢業證書上註記,說明其E1-E5的等級水準(見表1)。
認證等級 (EMI Level) | 基準 |
E1 | 修畢EMI課程達16學分(學士)或占畢業學分比例達12.5%以上。 |
E2 | 修畢EMI課程達32學分(學士)或占畢業學分比例達25%以上。 |
E3 | 修畢EMI課程達64學分(學士)或占畢業學分比例達50%以上。 |
E4 | 修畢EMI課程達98學分(學士)或占畢業學分比例達75%以上。 |
E5 | 修畢EMI課程達128學分(學士)或占畢業學分比例達100%。 |
資源共享
學校對於如何共享校內EMI資源予鄰近或英語教學資源較缺乏學校或老師之規劃,分享計畫實務經驗促進典範移轉,並協助培訓夥伴學校師資與TA,擴散計畫效益,自行質量化指標,以便逐年改善其分享資源的方式。(見「伍、六」)
重點培育學校應至少每年提供5門EMI線上模組課程(學院應至少提供3門),供全國運用。(見「伍、六」)
EMI係指在英語非母語的教育機構(non-English speaking institutions)提供的學習課程,其內容的傳遞、師生互動、學習及學術支持教材、學習成果展示與評量100%使用英語。相關原則說明如下:
著重於語言學習而非專業學科內容之英文課程不應列為EMI課程,惟ESL、EAP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或ESP (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s)課程之重要性應予以重視,且英文教師係推動EMI課程之重要支撐。換言之,大學推動EMI相關計畫時,應重視英文課程及英文教學。
對於EMI課程,內容的傳遞、學生和教師之間的互動、學習材料以及學習成果的展示和評估(如口頭陳述、作業或測試)都應100%使用英語。
在特定情況下學生間之互動可使用中文,例如於分組討論時得短暫使用中文以利創意發想與腦力激盪。但學生仍需以英文提出其討論成果,且當學生的英文能力有所提升或選擇更多EMI課程時,應鼓勵學生在課堂討論時更常使用英文。
同時,學生應該用英語介紹他們的討論結果,學生在課堂使用其他語言的方式與情況應予限定,學生在分組時之互動可使用其他語言,以利彼此間的理解與創意發想。但教師仍應確保至少70%班級溝通是以英文進行。
高品質的EMI課程應鼓勵學生儘可能地以英文進行口說與書寫。
計畫呈現內涵
校務發展計畫概要
簡要說明校務發展計畫,包括學校中長程發展願景與發展目標及與學校雙語人才培育目標之關聯性,並說明貴校規劃之雙語人才培育之遠景目標。
申請資格檢核暨現況分析
包括各項申請資格之檢核、學生教師及全英授課課程數據,以及現況評估,如簡要說明理念、申請理由、策略及使命、109學年度EMI現況。
計畫內容
說明學校推動本計畫之願景、整體推動架構、預期推動至2025年之績效目標,並填列績效指標表。
執行策略
說明學校在機構策略與管理、教師與教學、學生與學習、資訊公開、品質保證、資源共享與校際合作、其他配套措施等面向之具體推動策略。
管考機制
說明學校定期掌握計畫推動進度、績效指標與經費執行之作法,以及如何結合校務研究,以證據本位的原則確保計畫成效及品質,並據以回饋改進計畫執行。
經費需求與永續發展機制
包括學校預計申請之補助經費額度,以及預擬配合款之規劃,以及在機構策略與管理、教師與教學、學生與學習、資訊公開、品質保證、資源共享與校際合作、其他配套措施等面向之經費分配,並說明如何確保在本計畫結束後,能夠長期推動EMI之策略與機制。
人才延聘需求
包括學校申請員額補助(國立學校),以及預計投入EMI之教學助理人數,並說明國際教學人才協助擔任英語授課指導顧問角色(mentor),協助培訓英語教學師資,引導學校營造全英語專業領域之環境。
計畫摘要
請以一頁篇幅簡要說明學校推動本計畫之願景與策略。
校務發展計畫概要與校級雙語人才培育願景
請簡要說明校務發展計畫,包括學校中長程發展願景與發展目標及與學校雙語人才培育目標之關聯性,並說明貴校規劃之雙語人才培育之遠景目標。
申請資格檢核暨現況分析
申請資格檢核(Application Qualification Checklist)
說明: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達到以下A、B資格之一且符合C及D者,得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 佐證說明 | 自我檢核 | |||
A.全英語授課比率 | 近三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中任一學年度,其碩博士班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占全學年碩博士班課程總數比率達10%以上,或學士班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占全學年學士班課程總數比率達5%以上。 | 請列出106至108學年度間,任一符合資格之學年度: 博士班:學年度% 碩士班:學年度% 學士班:學年度% | 符合 不符 | ||
B.全英語授課學院數 | 至少20%學士班提供之必修課程中,有20%為全英語授課(EMI)課程。 | 共個學士班,其中個(%)提供之必修課程符合左欄條件。 | 符合 不符 | ||
C.規模 | 學生5,000人以上。 | 109學年度下學期學生數: 專科: 學士: 碩博: 總計: | 符合 不符 | ||
D.教與學能力 | 經學院自我評估教師英語授課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具有一定比例達相當程度者。 | 請提供教師教學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之質量化評估資料。 | 符合 不符 |
生師及全英授課課程數據(Data of students, lecturer, and EMI courses)
請列出全校學院,惟同時至多可申請3個重點培育學院,各院均應呈現106至108學年度數據(課程數及學分數採上下學期合計、人數採下學期數據、可自行增列學院)。
項目 | 學生 | 專任教師 | 課程 | 已申請重點培育學院(請打V) 並註明其人才培育對應之國家重點發展產業領域 | ||||||||
學院 | 本國 | 陸港澳 | 外國 | 外籍教師(具博士學位) | 本國教師 | 專任教師總數 | 曾開設EMI課程教師數 | 全英語授課(EMI) | 非全英語授課(EMI)課程數 | |||
具國外博士學位 | 不具國外博士學位 | 課程數 | 學分總數 | |||||||||
如:工學院(106學年度)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申請重點培育學院(人才培育領域:半導體) |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
工學院 (107學年度)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
工學院 (108學年度)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
合計 (106學年度)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
合計 (107學年度)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
合計 (108學年度)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專科: |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學士: |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碩士: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總計: |
現況評估(Current Status of EMI Teaching)
理念
請簡要說明學校在EMI措施以及參與本計畫之理念。
參與本計畫之理由
請就學校推動EMI之原因,進行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為1,排序至10(同等重要者請給相同排序)。
原因 | 排序 (1~10) |
提高本國畢業生的英語語言技能和就業能力 | |
提升國際生招生 | |
發展國際生交流 | |
通過跨國教育(Transnational Education, TNE)發展國際學術夥伴關係 | |
提升國際研究夥伴關係/產出 | |
吸引國際職員 | |
提高機構排名 | |
於全球教育領域中競爭 | |
其他(請根據需要添加行)。 |
說明學校EMI策略如何對接與支持學校之整體發展策略及使命。
各教育階段EMI課程占比
教育階段 | EMI課程占比(%) |
學士 | |
碩士 | |
博士 |
備註:本表係指全校該學制EMI課程數占該學制總課程數百分比。例如學士階段之占比%=x100
各教育階段EMI課程占比(按學院區分)
學院名稱 | 學士(%) | 碩士(%) | 博士(%) |
備註:本表係指該院該學制EMI課程數占該學制總課程數百分比。例如學士階段之占比%=x100
學生修讀EMI課程達20%以上比率
類別 | 學生所修學分20%以上為EMI課程之比率 | ||
本國人數(%) | 陸港澳人數(%) | 外國人數(%) | |
大二 | |||
碩一 |
備註:本表係指該項人數占該身分別之該年級全校日間學制總學生人數百分比。例如大二本國人數之占比%=x100
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英語力
年級 | 等級 | 本國人數(%) | 陸港澳人數(%) | 外國人數(%) |
大一 | B2 | |||
C1或以上 | ||||
大二 | B2 | |||
C1或以上 | ||||
大三 | B2 | |||
C1或以上 | ||||
大四 | B2 | |||
C1或以上 | ||||
合計 | B2 | |||
C1或以上 |
備註:
1.請於本表下方簡要說明採用之檢測方式,包括測驗名稱、測驗技能為何(例如聽說讀寫)。若學校採用測驗非屬目前國際通用之評量方式(例如IELTS、TOEIC、TOEFL等),請說明測驗名稱、內容及如何對照CEFR等級。
2.請以學校目前能掌握之數據填列,若無相關數據請備註說明。
3.本表係指該項人數占該年級全校日間學制總學生人數百分比。例如大一本國人數之占比
%=x100
說明現行學校如何確認學生聽說讀寫四種技能水準(CEFR)之作法。
尚未符合EMI定義之課程作法
對於校內部分課程原認列歸類為EMI,但未符合本部EMI定義之課程,請於下表勾選此類課程之現況。
活動類型 | 課程採用英語之比率 | ||||
25%以下 | 超過25%~50%以下 | 超過50%~75%以下 | 超過75%~未達100% | 100% | |
內容教學 (Content delivery) | ☐ | ☐ | ☐ | ☐ | ☐ |
學術/教學教材 (Academic / Teaching Materials) | ☐ | ☐ | ☐ | ☐ | ☐ |
學習成效之評量與展現 (Assessment and demonstration of learning outcomes) | ☐ | ☐ | ☐ | ☐ | ☐ |
課堂師生互動 (In-classroom lecturer/student interaction) | ☐ | ☐ | ☐ | ☐ | ☐ |
學生間互動 (Student/student interaction) | ☐ | ☐ | ☐ | ☐ | ☐ |
計畫內容
願景(Vision)
應包括學校推動雙語化教學之理念,以及對於培養專業領域雙語專業人才之展望,並應依據願景規劃推動架構、績效目標與執行策略。
推動架構(Promotion Framework)
請以架構方式呈現願景、績效目標與執行策略,並得採圖示呈現。
請以成果導向(outcome-based)為原則並參考各面向之說明,敘寫「預期推動至2025年之績效目標」,各面向可參考SGP設定自訂指標,至多以5個為限(不含部定指標),其餘請由校內自行管考,分年目標請填列於「肆、績效指標」。
整體(Unity):擬定符合學校校務發展特色之雙語計畫人才培育目標,規劃明確具體、可行之推動策略、執行機制、配套措施及階段目標,並取得師生(利害關係人)共識。
組織(Organization):設有校級專責單位,有明確任務,並配置充足專業人員及給予充分資源支持,並與其他英語教學單位或語言中心充分合作與明確分工。
教師(Teachers):對教師提供充分培訓及支持(如EMI培訓、TA、Mentorship、激勵措施、教學評鑑機制調整等)。
課程(Courses):EMI課程占全校(院)大學部、研究所課程之比例目標,並逐年提升。
學生(Students):
共同(Commonalities):
對學生提供充分培訓與支持,確保其有充分能力參與EMI課程(如前測、EAP及ESAP課程,協助提升至B2以上英語程度、確保學習成效、激勵措施等)。
自訂(Customized):
績效指標
請依據以下七大面向,對應「參、願景及策略-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化指標,各面向可參考SGP設定自訂指標,至多以5個為限(不含部定指標),其餘請由校內自行管考。
註:
1.本計畫適用學制為日間學制班別(專科部、二技及進修部無需列計)。
2.有關學生之部定績效指標係針對「本國學生」,學校可另針對陸港澳、外國學生設定自訂指標(選填、非強制)。
3.學生英語力提升情形:
(1)2024年:至少25%學生大二起(指大一結束時)英文能力達B2以上(大二指112學年度入學);
(2)2030年:至少50%學生大二起(指大一結束時)英文能力達B2以上(大二指118學年度入學);
(3)實施時已達前述目標者,應在推動時每年以一定成長率持續提升。
4.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EMI)課程情形
(1)2024年:至少20%大二及碩一學生所修學分20%為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大二指111學年度入學、碩一指112學年度入學);
(2)2030年:至少50%大二及碩一學生,所修學分50%為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大二指117學年度入學、碩一指118學年度入學)。
5.部定指標占比定義:
(1)學生英語力提升情形(學生大二起英文能力達B2以上比率)、大二及碩一學生所修學分20%以上為全英語授課:「%」係指該項人數占該年級全校日間學制總學生人數百分比。
(2)畢業時英語修課人數比例及等級目標:「%」係指該項人數占全校日間學制畢業生人數百分比。
6.前述目標為本計畫需實現之最低門檻目標,學校或學院得設定更高之目標。
執行策略
請對應現況檢討,以五年為期(110年至114年)提出執行策略,敘寫方式包括(但不限)以下面向與參考作法。
機構策略與管理(Institutional strategy and management):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組織結構(Organisational structure):
請提供主責單位、學術委員會以及負責實施和監督策略的人員,並應呈現上述人員之組織任務分工表。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資源配置(Resourcing):
就學校或學院層面(或涵蓋兩層面),說明如何提供資源以落實策略之執行。
相關內容請包含學校為協助全校EMI的成長與精進,建立統籌相關業務之校級專責單位所採取的步驟。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利害關係人參與(Stakeholder engagement):
說明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參與制定、監督及執行EMI策略與政策之規劃。應包括與教師、英語語言支援人員、行政/支持人員(如學生諮詢、圖書館)、學生以及內外部的EMI專家諮詢之規劃。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英語語言/雙語政策(English language / bilingual policies):
與提升目標之關係(Relation to growth targets):說明上述措施將如何支持學校達成目標。
教師與教學(Teachers and teaching):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英語能力(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說明招聘教師和TA之英語語言要求。為確保EMI之成功推動,教師之英語能力至少需達CEFR B2(C1為佳)。針對英語能力為B2之教師,學校應提供支援以協助其達到C1等級。TA亦需具備相當等級之英語能力。
請指出需要採取的任何具體行動(達到C1等級),以支持該領域的改進,以及對應之KPI與推動期程。
教學能力(Pedagogical proficiency):
說明學校招聘EMI教師時之教學要求,例如,英語教學經驗、EMI或教學培訓之佐證等。由於EMI之推動有賴互動教學法及高階教學技能之配合,EMI教師之過往教學經驗應能呈現EMI教學或曾接受相關教學法培訓之佐證。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能力發展(Capacity development):
說明為強化教師EMI能力所提供之支援。包括在國際班級(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class)教授EMI學術課程所需教學技巧之初步培訓、協助教師英語能力達到C1級、針對EMI新聘教師進行系統化管理。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教師支持(Teacher Support):
說明對EMI教師提供的持續教學支援及擬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如:提供英語的學術教學材料和資源、相關的教學技術和資訊技術支援、備課及英語文專家之語言支援等),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規劃時可參考以下作法:
與提升目標之關係(Relation to growth targets):說明上述措施將如何支持學校達成目標。
學生與學習(Students and learning):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英語能力(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說明招收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之英語能力要求。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英語支援(English language support):
說明提供給學生之英語學習支援,以協助學生成功參與EMI課程。包括現行的客製化EAP和ESP課程、提高英語語言能力(CEFR水準)之協助措施、定期測驗,以及其他激勵學生參加EMI課程之措施和適當有效的英語語言支援。
說明英語教學成效及提升教學品質所使用的英語測驗評量工具(應涵蓋聽說讀寫四種技能),以及如何對應CEFR架構等級之提升及精進策略。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國際生體驗(International student experience):
說明支持國際生體驗、融入校內及臺灣環境之協助措施。包括如何在臺灣及學校學習與生活、住宿資訊、先修課程、學伴計畫、學術單位介紹,以及任何能促進國際學生融入課堂內外之前期指導與建議。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學生參與(Student engagement):
說明在學校、教師、學程、課程等層面上,如何強化學生之學習體驗,以吸引學生投入EMI課程之學習。包括定期蒐集和回應學生對其EMI學習之回饋,以及讓國際生參與學生會的可能性。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與提升目標之關係(Relation to growth targets):說明上述措施將如何支持學校達成目標。
資訊公開(Information to students and the public):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對潛在學生提供之資訊(Information to prospective students):
對在校生提供之資訊(Information to current students):
說明學校如何向在校生提供有關EMI學習的資訊,以及可用的英語語言資源和支援。包括學生對其EMI學習提供回饋的機會、投訴或申訴管道,以及關於國際生參與學生組織的資訊。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對即將畢業學生提供之資訊(Information upon graduation):
說明學校於學生畢業時所提供有關學生在EMI學習之資訊。包括證明學生完成EMI課程之證書或成績單,包括取得EMI學分之比率(例如本計畫「英語修課等級認證基準」)。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與提升目標之關係(Relation to growth targets):說明上述措施將如何支持學校達成目標。
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課程開發和管理(Course development and monitoring):
說明學校或學院如何確保課程開發、核准、監督及檢討之標準程序,同樣適用於EMI課程。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評估機制(Assessment):
說明學校或學院如何確保EMI課程之學習成效,與相同或類似之非EMI課程能在相同標準下進行評估。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學生表現(Student performance):
說明如何監測學生在EMI課程中的成果,並將其與相同或類似之非EMI課程學生的學習成果進行比較。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利害關係人參與(Stakeholder engagement):
說明學校如何蒐集與回應利害關係人(包括教師及學生)之回饋意見,作為定期監測及精進改善過程的一部分。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與提升目標之關係(Relation to growth targets):說明上述措施將如何支持學校達成目標。
資源共享與校際合作(Sharing and collaboration):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說明如何與其他學校分享專業知能、經驗和優良作法,以協助推動國內EMI的成長與精進。應包括每年提供至少5個線上EMI課程,且開放全國學生修讀。
學校可設置專責的EMI校級單位來促進參與。
請指出需要採取的任何具體行動,以支持該領域的改進,以及對應之KPI與推動期程。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其他配套措施(Other initiatives for enhancement):
優勢與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說明目前在本面向之優勢和劣勢評估。
國際參與(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說明學校是否規劃進行國際活動,以發展或強化學校EMI量能。包括學生和教職員交流計畫、跨國教育(Transnational Education, TNE)夥伴關係、研究合作、內部活動或計畫的參與,或其他形式的國際參與。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企業/雇主參與(Engagement with industry / employers):
說明學校與產業界是否進行合作,以及如何與產業界共同協助發展EMI課程,提高學生就業所需之英語能力,以及強化EMI學生之就業能力。
說明所需採取之具體行動方案以協助落實相關精進計畫,並提出對應KPI及推動期程。
任何其他措施(Any other measures):說明學校規劃中但尚未落實的任何其他措施,以支持EMI提升計畫。
與提升目標之關係(Relation to growth targets):說明上述措施將如何支持學校達成目標。
管考機制
說明學校定期掌握計畫推動進度、績效指標與經費執行之作法,以及如何結合校務研究,以證據本位的原則確保計畫成效及品質,並據以回饋改進計畫執行。
單位:新臺幣元(NTD)
項目 年度 | 補助經費(A) Requested Budget | 學校配合款(F) Matching Fund (至少編列補助經費之10%) | 合計(G) Total | ||||||||
經常門(B) General Expense | 資本門(E) Capital (至多占補助經費10%) | 補助經費 小計(A=B+E) Requested Budget | |||||||||
人事費(C) Personnel | 業務費(D) Operating (D) | 小計(B=C+D) Subtotal | |||||||||
2021 (110學年度) | |||||||||||
2022 (111學年度) | |||||||||||
2023 (112學年度) | |||||||||||
2024 (113學年度) | |||||||||||
2025 (114學年度) |
填報 單位 | 會計 單位 | 學校 校長 |
經費細項表
單位:新臺幣元(NTD)
機構策略與管理 | 教師與教學 | 學生與學習 | 資訊公開 | 品質保證 | 資源共享與校際合作 | 其他配套措施 | 合計 (Total) | |
2021 (110學年度) | ||||||||
2022 (111學年度) | ||||||||
2023 (112學年度) | ||||||||
2024 (113學年度) | ||||||||
2025 (114學年度) |
註:兩張經費表之「合計」數應相等。
人才延聘
年度 | 增聘任EMI教學人才(其中國立學校擬請增占員額之國際教學人才另填附錄) | Mentor | TA | |
2021 (110學年度) | 人數 | |||
經費 | ||||
2022 (111學年度) | 人數 | |||
經費 | ||||
2023 (112學年度) | 人數 | |||
經費 | ||||
2024 (113學年度) | 人數 | |||
經費 | ||||
2025 (114學年度) | 人數 | |||
經費 |
永續發展機制
針對如何確保在本部資源挹注結束後,雙語計畫能夠長期自我維持之策略與機制說明。
國立學校可另申請員額提撥增聘具有國外全英語授課經驗之國際教學人才推動學校EMI教學,惟學校應相對提撥員額延聘EMI專任教師協助專業領域教學,請依2021年(110學年度)及2022年兩年(111學年度)需求填列以下表格。
新增延聘國際教學人才之員額申請表(私校免填)(Application Form)
申請員額
序號
擬任職院系所
職級
專長領域
擬要求之資格條件
(含學歷資格/語言條件經歷/學術條件/年資/學位/或其他)
擬起聘日
□110學年度(110年8月1日或111年2月1日)
□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或112年2月1日)
合計
申請員額:___名
學校提撥
序號 | 編制 | 擬任職院系所 | 職級 | 專長領域 | 擬要求之資格條件 (含學歷資格/語言條件經歷/學術條件/年資/學位/或其他) | 擬起聘日 |
□專任 □專案 | □110學年度 □111學年度 | |||||
合計 | 學校提撥員額:___名 |
(表格自行增列)
註:學校提撥員額與本部核撥員額比例至少為1比1,原則學校提撥1名預算員額,本部提撥1名員額,經本部審查通過後,本部得加碼核撥至多1名員額(總額度視學校申請與實際審查情形而定),若學校以「編制外專案教學人員」替代,僅限於第1年,且以1名為限,每校一年度至多申請5名員額,本次以每校兩年不超過10名申請員額為限。
具體作法(Approach)
本部另增撥之員額應聘任具全英語授課能力之國際雙語專業教學人才,用以協助學校進行該專業領域之英語教學、課程、研究及輔導等面向之提升,並可同時擔任英語授課指導顧問角色(mentor),協助培訓英語教學師資,引導學校營造全英語專業領域之環境。請就以下面向提供規劃內涵
1.目前學校員額運用情形
109年 預算員額數(a) | 進用情形(b) | 控留人數(c=a-b) |
|
|
|
2.財務面
2.1學校專任教職員人事費占學校校務支出比率
學校專任教職員人數(人) | 人事費(元) | 學校校務 支出(元) | 比率(%) | |||||
各專任教職員數 | 總計 | |||||||
教師 | ||||||||
研究人員 | ||||||||
職員 | ||||||||
其他 |
2.2學校循預算程序之撥款與學雜費收入占整體財務收入比率
學校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元)(A) | 學雜費收入(元) (B) | 學校校務基金總收入(元) (C) | 比率(%) ((A+B)/C*100%) |
擬延攬全英語授課國際師資與學校培育重點領域雙語人才之雙語政策連結。
前項需求員額表格內,學校運用該員額擬聘任之國際雙語專業教學人才之所需資格、條件、專業、具體協助學校提升英語教學品質角色、任務等規劃作法(並呼應「參、願景與策略-四、執行策略」說明)
學校整體配套措施及條件(包括所提供的設備及經費或配套資源等)。
績效指標、預期成效及影響預期成效(以五年為期描述)
預期成效及質量化績效目標(包含如何協助學校提升EMI教學品質)
分年目標:
分年目標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自訂績效評估基準 |
預期影響(例如對學生、學校、老師三個面向的影響)
學校搭配提供員額之運用;
學校提撥之員額亦應投入學校推動雙語教學相關系所或學院擔任全英語授課教學人員,併請說明學校提撥員額對於學校雙語教學推動之角色及任務,及其於系所與學院推動雙語教學之規劃。
其他:得提高本計畫執行成效之相關措施說明(無則免填)
參考資料: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全英語授課(EMI)指引
本指引歸納自英國文化協會(BC)與英國牛津大學全英語授課培訓(EMI Training)專家學者諮詢會之建議,係以學術研究與國外實務推動經驗為基礎,包括定義、教學目的、教學方法與基礎能力要求三大面向,供學校推動雙語化學習計畫參考,學校仍可視實際需求彈性調整教學規劃,不以本指引為限。
EMI操作型定義:EMI係指在英語非母語的教育機構(non-English speaking institutions)提供的學習課程,其內容的傳遞、師生互動、學習及學術支持教材、學習成果展示與評量100%使用英語。相關原則說明如下:
著重於語言學習而非專業學科內容之英文課程不應列為EMI課程,惟ESL、EAP或ESP課程之重要性應予以重視,且英文教師係推動EMI課程之重要支撐。換言之,大學推動EMI相關計畫時,應重視英文課程及英文教師。
就EMI課程而言,授課內容、師生互動、學生學習成效之呈現(例如口頭簡報或報告)及評量需以全英方式進行。學生間之互動在特定情況下可使用中文,例如於分組討論時得短暫使用中文以利創意發想與腦力激盪。但學生仍需以英文提出其討論成果,且當學生的英文能力有所提升或選擇更多EMI課程時,應鼓勵學生在課堂討論時更常使用英文。
學生在課堂使用其他語言的方式與情況應予限定,學生在分組時之互動可使用其他語言,以利彼此間的理解與創意發想。但教師仍應確保至少70%班級溝通是以英文進行。
高品質的EMI課程應鼓勵學生儘可能地以英文進行口說與書寫。
教學目的:EMI之目的應是培養學生畢業時,具備有在學術界或職場中流暢使用英語溝通、表達專業的能力。
教學方法:
教師語言意識、學生小組討論及國際學生參與,是EMI的三大成功關鍵,此外並提供針對師生的支持與互動建議如下。
教師語言意識:教師在教學過程必須具備高度的語言意識(language awareness),瞭解當下使用語言為英語而非中文,以同理心、學習者中心的角度進行教學。
學生小組討論:在教學過程中儘量給予學生小組討論交流的時間,鼓勵採英文討論(必要時可輔以中文進行,報告時則應採取全英文發表),增進學習參與感並有助教學成效。
國際學生參與:若能在教學分組或分班時加入國際學生,使學生組成多元化,將有助於促進學生自然而然地以英語進行討論,進而強化EMI效果。
強化協助措施:推動EMI課程時,必須提供學生更多英語學習之協助,例如同時提供學術英文課程(EAP)供學生修讀等,以確保學生能達到與中文學習相同的學習成效。
英語專業教師:英語專業教師扮演重要角色,雖然英文課不界定為EMI,惟EAP/ESP等課程係推動EMI之重要支援,學校除了提供英語能力教學課程外,可引導英語專業教師與專業系所教師合作開設EAP/ESP等課程,同步培養學生英語能力、專業能力。
明確說明原則:課堂一開始便應明確說明教學進行的原則,包括師生全英語互動、小組討論方式、報告與作業繳交規範等,讓學生有清楚的依循準據並建立正確的學習態度。
正向教學氛圍:全英語授課並非代表在教學現場禁止使用英語以外的語言,課堂應營造正向教學氛圍,避免造成教師或學生過度壓抑,反而對教與學帶來負面影響。
同儕觀課回饋:學校可視情況推動教師同儕觀課,觀課重點在於協助與回饋教學,而非督導或成效考核,目的是提供教師間友好的教學支持機制。
基礎能力要求:
教師:教師具備CEFR B2等級的說寫聽讀能力,是EMI的基本條件,以確保在課堂上能清楚教授專業知識,並流暢地與學生進行互動討論。
學生:
掌握起點能力:學校應在學生入學時即掌握其英語能力之評估,一方面有助瞭解能力成長變化,另方面可作為教學分班或分組之參考。
學科領域差異:一般而言,學生具備CEFR B2等級的能力,是EMI課程有效學習的起點,但依據學科領域略有差異,以理工學科撰寫實驗報告與人文學科撰寫申論報告為例,二者在說寫聽讀的能力要求上可能有所不同,課程規劃時可視情形彈性調整。
放寬學習門檻鼓勵修習並輔以支持系統:為了讓學生有更多機會培養專業的英語溝通能力,在學校提供完備的學習協助措施下,可適度放寬上述CEFR B2的學習門檻,開放學生嘗試全英語學習的可能性。並應同時提供學生英語能力提升及修讀EMI之充分語言及專業學習支持系統與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