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3.12本校西灣學院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112學年度第4次中心會議通過
113.03.27本校西灣學院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112學年度第4次中心會議修訂通過
113.05.23本校西灣學院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112學年度第5次中心會議修訂通過
113.06.26簽奉核可
114.02.14~17本校西灣學院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113學年度第6次中心會議修訂通過
114.02.26簽奉核可
一、為鼓勵國立中山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參加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以下簡稱培力英檢),藉以瞭解自身英語程度,設定適合自己的學習策略,提昇英語能力,加強校園國際文化,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須全數符合):
(一) 本校在學之大學部學生及非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與僑生(不含非學位生)。(註)
(二) 於本校在學期間報考培力英檢,且取得聽說或讀寫測驗成績證明文件者。
(三)若其他系院有另立培力英檢獎勵,只能與本要點擇一申請。
(四) 曾獲本校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獎勵要點補助者仍得申請本獎勵,但相同項目不得重複獎勵。獲補助項目已包含聽說讀寫四項者不得申請。
三、獎勵標準及獎勵金額:
(一) 學生培力英檢聽讀或說寫測驗成績達到獎勵標準,得向西灣學院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申請獎勵金。(獎勵標準及獎勵金額如附件1)
(二) 每人在學期間培力英檢聽讀或說寫測驗分別以獲得一次達獎勵標準之獎勵金為限。曾獲本校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獎勵要點補助,且符合本點第一款規定者仍得申請,獎勵標準如附件1。
(三) 經費有限,以該年度額度發完為止。獎勵順序依申請文件送達本中心時間先後順序排序。
四、申請期間:
本中心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及10月1日至10月31日開放學生申請送件。(應屆畢業生專案申請期間將另行公告)。逾期未將完整申請文件送達本中心者,視同放棄申請。本中心得視實務需求調整申請期間,若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五、申請文件:
(一)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參與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要點申請表(如附件3)。曾獲本校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獎勵要點與曾獲本要點補助者,需在申請表上註記。
(二) 學生證影本乙份。
(三) 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單或證書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證後發還,影本留存)。
(四) 若考試成績證明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附足以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例:護照)以供驗證。
六、申請方式:
請於西灣學院網頁(或依本中心公告)下載申請表格,連同上述文件送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辦公室。獲補助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最新消息。
七、本要點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本中心得依年度預算決定實際獎勵名額。若計畫經費縮減或中止,得調降獎勵金額或停辦。
八、本要點經全英語卓越教學中心會議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一:英語系國家為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愛爾蘭、南非等國。
※附註二:由於依現行法規規定,學校不得以中央補助款作為陸生獎助學金,因此大陸學位生不列入申請資格身分。
附件1
培力英檢考試獎勵標準及獎勵金額表
測驗項目 | 主修非外文系學生 | 主修外文系學生 | ||
CEFR | 獎勵標準 | CEFR | 獎勵標準 | |
聽力測驗 | B2以上 | 100 分(含)以上 | B2+ | 115分(含)以上 |
閱讀測驗 | B2以上 | 100 分(含)以上 | B2+ | 115分(含)以上 |
口說測驗 | B2以上 | 280 分(含)以上 | B2+ | 310 分(含)以上 |
寫作測驗 | B2以上 | 280 分(含)以上 | B2+ | 310 分(含)以上 |
獎勵標準 | 聽讀或說寫測驗成績達CEFR B2以上 | 聽讀或說寫測驗成績達CEFR B2+以上 | ||
獎勵金額 | 聽讀或說寫測驗符合獎勵標準,各獎勵新臺幣2,000元,最高4000元 |
附件2
曾獲得本校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要點補助之學生
培力英檢考試獎勵標準與獎勵金額表
獎勵對象 | 主修非外文系學生 | 主修外文系學生 |
曾獲補助之 英語文測驗項目 | 「聽、讀」或 「說、寫」 其中之一 | 「聽、讀」或 「說、寫」 其中之一* |
獎勵標準 | 未獲補助之測驗項目, 2項成績皆達CEFRB2以上 | 未獲補助之測驗項目,2項成績皆達CEFRB2+以上 |
獎勵金額 | 新臺幣2,000元 | 新臺幣2,000元 |
註:
1. 學生曾獲本校參與英語文測驗(以下簡稱英檢)「聽、讀」 或 「說、寫」其中之一的補助,若於培力英檢的另2個項目取得符合獎勵標準之成績,仍得申請參與培力英檢獎勵。
例:主修外文系學生曾以多益聽力與閱讀測驗成績獲得英檢補助,若其在培力英檢的口說與寫作測驗2項皆取得CEFR B2+以上成績,仍得申請參與培力英檢獎勵金2,000元;若其培力英檢口說或寫作測驗成績未達B2+,則不予獎勵。
2. 學生曾獲本校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要點補助者,若曾獲補助之英檢測驗項目已涵括聽說讀寫四項(如:雅思、托福電腦化測驗、全民英檢等),不再獎勵補助其參與培力英檢之獎勵金。
附件3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參與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勵要點申請表
學年度學期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 (中) | (英) | ||||||||
學號 | 身分證字號 (居留證字號) | |||||||||
系所/年級 | 身份別 (學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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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 絡 | 方 | 式 | 手機: | E-mail: | |||||
報帳資料 | 戶籍地址: | |||||||||
本人帳戶(請擇一填寫)非郵局或台銀者,需扣除匯款手續費
帳號: | ||||||||||
應附證件 (請檢附右列證明 文件,依序排列與 本申請表一同繳 交) |
聽力測驗總分:____分、CEFR級數:____ 閱讀測驗總分:____分、CEFR級數:____ 口說測驗總分:____分、CEFR級數:____ 寫作測驗總分:____分、CEFR級數: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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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參與英語文測驗要點補助申請情形 | □ 曾獲得補助。測驗名稱:_____________ 測驗項目(請勾選,得複選):□聽讀 □說寫 □ 未曾獲得補助。 | |||||||||
本校學生參與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勵申請情形 | □ 曾獲得補助。測驗項目(請勾選,得複選):□聽讀 □說寫 □ 未曾獲得補助。 | |||||||||
學生所屬學系 核章 | 學生是否曾獲所屬系院訂立之培力英檢獎勵? □ 是。 □ 否。 學系核章: | |||||||||
審核意見(由承辦人填寫) | □ 審查合格,補助新台幣 元。 □ 審查不合格,不予補助。 | |||||||||
全英語卓越 | 全英語卓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