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實踐歷程檔案計畫」
一、
為精進本校英語文知能訓練重點與英文畢業門檻實施內涵,
學年度起,「國立中山大
學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培育辦法」增列「英語實踐歷程檔案」於「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
學生英語文能力標準」。本校學士班學生申請參加「英語實踐歷程檔案」,並完成集點要求,即通過
本校「英語文能力標準」。
二、
「英語實踐歷程檔案」(以下稱本計畫)之規劃與執行單位為本校
(以下稱
中心)。申請日期為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與 3 月 1 日至 3 月
日。
三、
申請資格:本校非外文系大學部一般學位生(不含在職生、專班生、交換生)及非英
語系國家之外籍學位生與僑生。
四、
欲參加者需攜帶「英語實踐歷程檔案申請表」及學生證正本與影本(影本浮貼於申請
表上,正本勘驗後歸還)至
中心申請。
五、
學士班學生於申請參加本認證之後,在學期間參加下列英語學習相關之活動且達標
者,得獲得相對應之認證點數。
一) 完成指定任務:
依照通識英文級數於全英中心選讀指定書籍一本,閱讀完畢後,繳交全英中心提供的
學習單予全英中心行政人員批改,通過後即可獲得 2點。
二) 依照通識英文級數自習本校線上英語自學軟體 Live ABC 或 Live CNN 等的指定課
程後,完成指定考試並達通過標準,一回試卷可獲得 2 點。(此項目每週集點上限為
20 點)。
三) 修讀本校以英語授課之講授類選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每門可獲得 60 點,此課程
之學分不得採計於學生應修畢業學分內。(不得為必修課,且須為最低畢業學分數以
外加修之選修課)
四) 參加校內外英語文相關競賽者,憑主辦單位頒發的參賽證明可獲得 20 點;得獎
者,憑主辦單位頒發的獎狀再加 30 點。
五) 參加本校認可之校外英檢考試,繳交成績單即可獲得 20 點;若達等同於 CEFR
級B1 以上成績可再加碼
20
點。此
項目只能採計一次。
六) 參加全英中心舉辦之相關英語增能活動,一次可獲得 5點。
(七) 參加各學院舉辦之英語學習角落(English Corner)活動,憑各院學習單證明,每次可
獲得
點。此項目至多採計
點。
六、
參與「英語實踐歷程檔案」計畫之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累計滿 100 點視同通過本校
「英語文能力標準」。參與本計畫者,需於每學期結束 3 週內持專用護照與相關證明文件
主動交予全英中心,以進行期末點數認證,寒假所集點數併入下學期計算;暑假開放集
點,可作為一學期計算。未進行期末點數認證者,當學期點數不予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