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服務學習課程,其類型及差異有那些?
A:
(一)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包含有服務學習(一)、服務學習(二)、服務學習(三)及「融入服務學習內涵之通識或專業課程」等項,其中除融入服務學習內涵之通識或專業課程依原課程規劃之學分外,其餘服務學習(一)、(二)、(三)課程均為必修0學分,說明如下:
課程類型 | 課程內容 | 修課規定 | 開課單位 |
服務學習(一) | 以維護學校公共空間環境整潔為原則,讓同學學習服務的精神,並培養愛護環境的態度。 | *必修0學分,上課時數每學期不得低於18小時。每門課最低實際服務時數為8小時。 *於大一修習。 | 各學系 |
服務學習(二) | 以校內外具服務性內涵之工作為原則,也可從事公共空間之清潔維護工作。 | *必修0學分,上課時數每學期不得低於18小時。每門課最低實際服務時數為8小時。 *大一至大四皆可修習。 | 各學系 |
服務學習(三) | 以融入學系專業性之服務為原則。亦可至校外社區服務或具人文關懷之弱勢、非營利機關團體服務、或各國中小課業輔導、或與本校學生社團結合、或選修校內行政單位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 | *必修0學分,上課時數每學期不得低於18小時。每門課最低實際服務時數為8小時。 *若修習2門以上之服務學習(三)課程,修課前得經系主任同意,抵免服務學習(二)課程。 *大一至大四皆可修習。 | 各學系或行政單位 |
融入服務學習內涵之專業課程或通識課程 | 系所及通識教育中心所開設之專業或通識課程。 | *除原規定授課時數外,須另外進行至少8小時之實際服務。 *修習及格學生可經學系主管同意,申請免修服務學習(二)或服務學習(三)課程。 | 各學系、研究所及通識教育中心 |
(二)同學可在本校「網路選課系統」進行選課,服務學習(一)、(二)及(三)雖以選修本學系所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為原則,也可經系主任同意後選修其他行政單位或社團所開之課程。其中服務學習(三)除由學系開設外,行政單位也可開設此類課程,開課代號為「(A6)服務學習SS」,此類服務學習(三)課程開放全校學生修讀。
(三)更多本校服務學習課程相關資訊,歡迎至服務學習網站查詢。
網址:http://service-learning.osa.ncku.edu.tw/bin/hom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