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103年4月3日核定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及補助要點。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3年9月10日止。
獎勵對象:
績優學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101至102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課程教案: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2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績優教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1至102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含專兼任)。
績優行政人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於101至102學年度推動並實際參與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
績優研究計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含專兼任)、任職於民間團體之實際從事服務學習相關業務者、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獎勵方式:
由本署組成評審小組,審查核定後給予獎勵。實際獎勵名額屆時由評審小組視申請計畫之數量及內容決定,並得以從缺。另敘獎相關事宜由各權責單位辦理。
各組獎項及名額:
大專校院組 | 高中職組 | 國中小組 | ||||||
績優學校 | 金質 | 3 | 金質 | 3 | 金質 | 3 | ||
銀質 | 5 | 銀質 | 5 | 銀質 | 5 | |||
課程教案 | 特優 | 3 | 特優 | 3 | 特優 | 3 | ||
優等 | 5 | 優等 | 5 | 優等 | 5 | |||
佳作 | 10 | 佳作 | 5 | 佳作 | 5 | |||
績優教師 | 10 | 10 | 10 | |||||
績優行政人員 | 大專校院組 | 高中職組 | 國中小組 | 民間團體組 | ||||
10 | 10 | 10 | 10 | |||||
績優研究計畫 | 學生組 | 實務工作者組 | ||||||
特優 | 3 | 特優 | 3 | |||||
優等 | 5 | 優等 | 5 | |||||
佳作 | 5 | 佳作 | 5 |
獎勵內容:
績優學校:獎座乙座。
課程教案:特優獎金3萬元、優等獎金2萬元、佳作獎金1萬元,並頒發獎狀乙紙。
績優教師:每名獎金1萬元,並頒發獎狀乙紙。
績優行政人員:每名獎金1萬元,並頒發獎狀乙紙。
績優研究計畫:特優獎金3萬元、優等獎金2萬元、佳作獎金1萬元,並頒發獎狀乙紙。
審查說明:
所稱服務學習需為結合服務行動與學生學習目標之課程或活動,不包括單純從事勞動服務。
本署受理各校申請案後,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單位簡報或說明
各獎項評審原則請參閱附件1-5。
申請程序:
即日起至103年9月10日止,依據申請項目填寫相關附表,備文檢送「申請一覽表」乙份及申請文件(含申請獎項附表及相關文件各1式5份,詳參第八點)函送本署申請。公文主旨:申請103年服務學習獎勵計畫(各級學校請以「校」為申請單位,自行彙整申請項目後統一發文至本署辦理)。
請於截止日前送達(非以郵戳為憑,郵寄者請務必斟酌郵寄時間提前辦理),逾期不受理申請。
本案聯絡人:
績優學校、課程教案、績優教師及行政人員:國際及體驗學習組郭玲妙視察,電話:02-23976877,E-mail:[email protected]。
績優研究計畫:國際及體驗學習組王琳行政助理,電話:02-23566268,E-mail:[email protected]。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接受本署獎勵之計畫及相關文件,於公開發表時請註明接受「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獎勵」。本計畫之績優學校、績優教師及行政人員審查近二年之成果,故不得連續兩年獲獎。
得獎單位優先參與本署104年遴選代表團赴海外參加服務學習相關會議(遴選辦法另行公告)。
績優課程教案獎金由該門課程授課老師(一人以上則推派一人)為領獎代表,其他個人獎項則以該得獎人為領獎代表。獎金核撥予代表人,並以代表人為所得扣繳,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申請資料恕不退還。得獎者同意將相關資料之著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予本署作為業務推動使用,如印製成相關專輯或於網站公開刊載等,本署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次數及內容利用該成果,得獎者仍擁有該資料之著作權財產權,本署得將相關權利再授權第三人,以為推廣之用,不另支稿費。
得獎者應配合參與本署相關觀摩活動及研討會,進行經驗交流及成果分享。
得獎計畫如侵害他人著作權、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或曾獲其他獎勵,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獎勵資格外,同時依規定退還本署已核發獎勵金,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申請單位同意本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個人資料。
本署保留增修本計畫內容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本署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布。
應檢附資料:
申請項目 | 申請文件內容 | 說明 |
績優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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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教案 |
(1)課堂學習須有助於學生培養服務精神及檢討反思。 (2)配合課程目標,進行服務活動,結合鄰近社區及非營利組織尤佳。 (3)學生學習成效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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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教師及 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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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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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服務學習績優學校評審原則
審查項目 | 說明 |
1.學校推動之廣度與深度(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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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內外資源運用情形(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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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課程學習成效評量(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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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服務學習績優課程教案評審原則
評審項目 | 說明 |
1.內容規劃之完整性(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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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標達成度及計畫效益(25%) |
|
3.創新及資源整合(25%) |
|
4.其他(20%) |
|
附件3 服務學習績優教師評審原則
評審項目 | 說明 |
1.教學課程融入服務學習(30%) |
|
2.推動校內服務學習活動(25%) |
|
3.教師個人服務經歷(20%) |
|
4.其他(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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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服務學習績優行政人員評審原則
評審項目 | 說明 |
1.積極推動服務學習業務及活動(60%) |
|
2.其他(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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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服務學習績優研究計畫評審原則
評審項目 | 說明 |
1.研究主題重要性及創新性(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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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方法(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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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論述結構及撰作(20%) |
|
4.問題分析及發現(20%) |
|
5.研究結論及建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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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申請一覽表
申請項目(請勾選) | 推薦名單 | ||
績優學校 | |||
績優服務學習課程教案 | |||
績優教師 | |||
績優行政人員 | |||
績優研究計畫 | 學生組 | ||
學生組 | |||
實務工作者組 | |||
實務工作者組 |
(請經主管簽章並加蓋機關印信)
學校(民間團體)名稱:
承辦人: 單位主管:
聯絡電話:
E-MAIL:
服務學習績優學校申請表
學校名稱 (請填寫全名) | |||||
申請組別 | □ 大專校院組 □ 高中職組 □ 國中小組 | ||||
聯絡人姓名及 職稱 | |||||
聯絡人資料 | 電 話 | 手 機 | |||
地 址 | □□□ | ||||
計畫摘要及 具體成效 (1000字以內) | |||||
校長 | 單位戳章 | ||||
填表說明 | 1.本表所列各欄請詳填,不敷填寫,得另附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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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服務學習績優課程教案申請表
學校名稱 (請填寫全名) | |||||||
申請組別 | □大專校院組 □高中職組 □國中小組 | ||||||
課程或教案名稱 | |||||||
課程相關資料 | 開課年度及系級 | ||||||
授課教師 | |||||||
修課人數 | |||||||
必/選修 | |||||||
聯絡人姓名 | 職稱 | ||||||
聯絡人資料 | 電 話 | 手 機 | |||||
地 址 | □□□ | ||||||
計畫摘要及 具體成效 (1000字以內) | |||||||
單位主管 | 單位戳章 | ||||||
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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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服務學習績優教師申請表
學校名稱 | |||||||||||||||||||||||||||||||||||||||
申請組別 | □大專校院組 □高中職組 □國中小組 | ||||||||||||||||||||||||||||||||||||||
教師基本資料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聯絡電話: | 照片 | |||||||||||||||||||||||||||||||||||||
服務情形 | 服務單位: 職稱: 到校時間:自年月迄今,共計 年月。 擔任服務學習推動工作期間:自年月迄今,共計 年月。 | ||||||||||||||||||||||||||||||||||||||
辦理或推動服務學習具體事蹟或貢獻 |
(大專校院必填,高中職及國中小視情況填寫)
二、具體事蹟或貢獻:(1000字以內) | ||||||||||||||||||||||||||||||||||||||
證明文件 | □已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且教學課程採用服務學習相關證明文件( 件):例如課程大綱、教材等。 □參與服務學習師資培訓證明文件( 件) □其他具體事蹟或貢獻佐證資料( 件) | ||||||||||||||||||||||||||||||||||||||
學校推薦理由 | (800字以內) | ||||||||||||||||||||||||||||||||||||||
單位主管 | 單位戳章 | ||||||||||||||||||||||||||||||||||||||
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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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服務學習績優行政人員申請表
單位名稱 | ||||||||||||||||||||||||||||||||||||||||||||||
申請組別 | □大專校院組 □高中職組 □國中小組 □民間團體組 | |||||||||||||||||||||||||||||||||||||||||||||
推薦行政人員 基本資料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聯絡電話: | 照片 | ||||||||||||||||||||||||||||||||||||||||||||
服務情形 | 單位: 職稱: 任職時間:自年月迄今,共計 年月。 擔任服務學習推動工作期間:自年月迄今,共計 年月。 | |||||||||||||||||||||||||||||||||||||||||||||
辦理或推動服務學習具體事蹟或貢獻 |
(如無,請填無;民間團體組視實際參與情形填寫)
| |||||||||||||||||||||||||||||||||||||||||||||
證明文件 | □具體事蹟或貢獻佐證資料( 件) | |||||||||||||||||||||||||||||||||||||||||||||
推薦理由 | (800字以內) | |||||||||||||||||||||||||||||||||||||||||||||
單位主管 | 單位戳章 | |||||||||||||||||||||||||||||||||||||||||||||
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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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服務學習績優研究計畫申請表
作者姓名 | ||||
就職(學)機關學校 | ||||
單位(系所) | ||||
職 稱 | ||||
組 別 | □ 學生組 □ 實務工作者組 | |||
通訊資料 | 電話 | 手機 | ||
地 址 | □□□ | |||
研究主題 | □
服務學習之師資培訓及養成教育 □ 各國服務學習推動模式之探討 | |||
研究題目 | ||||
研究摘要 | (以1000字為限) | |||
指導教授 | (實務工作者組免填) |
本人同意將報名參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獎勵服務學習專題研究計畫徵選申請所填載及提供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聯絡電話、email、地址及學經歷等資料),無償提供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蒐集、儲存、分析及運用,以辦理審查相關作業。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機關必須明確告知對您權益的影響,如您未於填寫人簽名欄中簽名,青年署將不會審核您的資料。
此致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申請人簽名: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