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獎補助要點。
目的:
在國際化的世界潮流下,培育國際化人才列為優先教育目標,為增進我國青年國際視野及加強全球移動力,推動大專校院於課程中融入Gap Year概念,由教師設計明確學習主題,透過課程讓學生有完整且制度化的學習,並引導學生依課程主題、所學專業,自主規劃赴海外壯遊體驗學習,探索認識自我,豐富人生閱歷,培養獨立人格,爰規劃本計畫,擴展青年國際體驗學習多元管道。
國際體驗學習內涵設計及規劃原則:
應為全校跨系所在學生均可參與。
核心概念:設計應以教育、體驗及學習為主,融入Gap Year概念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並應強化學生問題解決、生活美學、知識累積、跨科整合、多元創新與團隊合作六大前瞻能力,以因應未來挑戰。
規劃原則:結合既有或開設新課程,應包括跨文化各面向、融入Gap Year概念與課程學習主題相關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規劃設計、海外活動安全等核心內容,並訂定為全校性選修課程,修業期間應至少1學期(含)以上,並於加退選前宣傳並辦理至少1場說明會,開放予全校學生參與。課程應由教師設計明確學習主題,透過系統化設計可達成國際體驗學習目標之內容,除校內課堂學習,尚須配合課程目標,提供多元的海外支援等資源或管道,協助學生自行規劃赴海外進行國際參與及交流相關活動,並應評量學生學習成效。
教師提案內容:企劃案應包含計畫目的、執行期程(分別以106學年度上、下學期為執行期程,最遲分別於107年3月15日、107年9月30日前完成)、執行方式、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目前辦理具國際體驗學習計畫現況及成效、課程相關內容(須包含課程大綱、選拔修課學生出國之評選辦法及加退選前宣傳及說明會規劃,其中評選辦法須規定若修課學生中有弱勢家庭、原住民、新住民身分之學生,應有至少2名以上之保障名額)、計畫預期效益評估、效益延續性及具體作法、可提供之海外協助支援等資源或管道、學校團隊資源整合程度、安全管控機制及經費需求等,並應設定績效目標值,績效目標包含質化指標與量化指標。若學生國際體驗學習型態係屬留學、交換學生、實習、透過學校服務學習課程進行之國際志工、透過民間機構代辦媒合之國際志工、參與國際會議或活動者,因教育部及所屬另有專案計畫補助辦理,不在本計畫申請範圍。另學生赴海外體驗學習期間應至少2週(含)以上,須獲家長同意並投保保險,且修習同一課程之各組學生(得分為個人組及團體組,團體組人數不得多於4人)不得同時間均於同地點、企業或機構進行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
申請對象及補助條件:
申請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
補助條件:由申請學校開設具國際體驗學習內涵之全校性選修課程,修讀前開課程並經遴選實際赴海外體驗學習之學生人數不得低於25人。
獲補助出國壯遊體驗學習之學生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我國設有戶籍者,並於學校就讀1學期以上且修讀本計畫課程之18至30歲在學學生,不包括於本國就讀之境外生(外籍生、僑生、陸生、港澳生),亦不包括曾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
如符合下列身分之一者,可獲本署額外提供補助款,請依申請額外補助款文件檢核清單(附件1)檢附相關文件:
為弱勢家庭學生者,須提供身分證字號並檢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附件2,以持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為補助對象)。
為原住民身分學生者,須檢附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
為新住民身分學生者(包含本人或其子女),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以戶政事務所提供「記事不省略」之戶籍謄本為主或新式戶口名簿,如有註記本人或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本人或父母一方外籍配偶之原生國籍)。
補助原則:
每校補助額度最高以每一學期新臺幣80萬元為限,且各校應提出的自籌款(非本署補助款均屬自籌款)不得少於所提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
補助項目得包含開設課程、出國學生之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等各項經費,其學生實際補助額度分配由學校自訂標準。前開學生海外體驗生活費依「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由各校出具收據按日折算生活費(一年以365日計算)辦理經費核銷。
各校所提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身分學生,額外補助款以補助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費用為原則,每校以2人且每人以新臺幣5千元為補助上限。
申請作業:
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
第一次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06年4月26日提出申請,執行期間為106學年度上學期。
第二次申請:自106年7月3日起至106年9月11日提出申請,執行期間為106學年度下學期。
教師依申請格式擬訂計畫書(附件3)及相關文件,由學校具函向本署提出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予受理:
未依申請計畫檢核清單(附件4)檢送申請資料。
逾申請期限提出申請。
審查原則:本署得組成審查小組,就各校所送計畫書進行書面初審,再請各提案學校開課教師出席簡報複審,以核定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包括下列各項:
申請計畫之需求性、可行性及績效目標值設定,績效目標包含質化指標與量化指標(20%)。
課程內容與國際體驗學習之符合性及完整性(30%)。
開設課程及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以新南向國家為主,促進學生未來南向發展機會(10%)
學習成果之預期效益性及效益延續性(20%)。
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0%)。
教師及學校團隊資源整合程度(10%)。
經費編列、請撥、執行及結報: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以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訓練講習與研討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等相關規定辦理。
經費請撥:補助款於審查通過後採一次全數撥付,獲補助學校應具函,檢送領據及指定匯款帳戶資料,函請本署辦理經費核撥事宜。惟額外補助費部分,請各校先行墊支,俟結案時依實核撥。
106學年度上學期之申請案件:預計於106年11月份撥款。
106學年度下學期之申請案件:預計於107年2月份撥款。
經費執行:各校因業務實際執行需要,須變更計畫預算規模或調整經費支用項目者,應函送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附件5),報本署辦理變更。
經費結報:獲補助學校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一個月內備函,依據結案文件檢核清單(附件6)檢送計畫執行成果報告(如附件7)及由出國學生組別中選出至少3個推薦案等相關結案資料,函送本署申請結案事宜。支出原始憑證請依據會計相關法規自行審慎留存,以備查核,最遲之結案日期分列如下:
106學年度上學期之申請案件:應於107年5月30日前結案。
106學年度下學期之申請案件:應於107年9月30日前結案。
補助款減少標準:
自行籌措經費需占所提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自籌款未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本署將依原核定補助比例減少核撥補助款。其中,額外補助款不受前開及第6點第1項之規定「各校應提出的自籌款不得少於所提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限制。
計畫內容若有抄襲、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計畫規定或其他法令者,本署得不予核撥補助款,並追回已核撥補助款。
未辦理計畫經費變更且實際支用規模未達核定預算者,本署將依原核定補助比例減少補助額度,並追回已核撥補助款。
計畫總經費支出明細表如有異常開支項目或不合理之金額,經本署詢問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者,則減少核撥異常項目或不合理金額。
各校執行成果中,若修讀本計畫課程且實際赴海外體驗學習人數未達25人,本署得依未達成比例減少補助額度,並追回已核撥補助款,惟若開設課程及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以新南向國家為主(以整學期課程大綱三分之一以上授課內容與新南向國家相關,且赴新南向國家體驗學習學生人數占出國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為認定標準),則前開25人調降為23人。
逾期未完成結案者,除書面申請延期獲本署同意者外,本署得註銷並追回已核撥補助款。
成果競賽:
獲補助學校於107年10月16日前完成校內競賽初選,並由出國學生組別中選出至少3個推薦案,再由本署續以複審作業,若經通知學校學生須出席簡報,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優勝團隊預計選出5組,每組優勝團隊應提供3至5分鐘簡介影片與心得分享,並將致贈獎金2萬元,佳作數組並致贈獎金1萬元,惟本署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力,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入選成果競賽決審團隊皆應參加本署辦理之成果分享暨表揚會,成果競賽得獎者須上臺分享。另獲得優勝者,本署將致贈開課教師感謝狀,並函知學校優予獎勵。
獲補助學校須自行辦理2場30人以上公開分享會,並將分享會資訊於辦理二週前函知本署,本署得派員出席。
督導及查核:
本署得視需要隨時不定期進行查核,了解補助經費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成效。
執行不力者查有未確依本計畫規定辦理、計畫執行延宕未能積極辦理、經費未確實依補助用途支用等,依其情節輕重,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獲補助者,如有變更原計畫內容等情形,應備函本署,並徵得本署書面同意始得變更。
獲補助者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得從事與原計畫內容不相關活動,違反者除追繳補助款項,嗣後不得再提出其他補助申請案件。
受補助經費中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同一計畫如已獲本署其他專案經費補助,不得再依本計畫重複提出申請補助。重複申請案件經本署查證屬實,取消其補助資格,原補助經費應繳回撤案,且二年內不得再向本署提出其他補助申請案件。
獲補助者自籌款編列或申請補助資料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違反者除追繳補助款項,二年內不得再依本計畫提出其他補助申請案件。
獲補助者執行本署核定之計畫內容,如有不法,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其他事項:
本署得視計畫成效,規劃辦理成果發表會,以分享執行成果或進行經驗交流等,獲補助學校應派員參與。
獲補助經費之學校應建立管理考核機制,依計畫確實執行,以達計畫目標,經查未依計畫辦理或有違反規定情事者,本署得要求限期改善,並列入下年度是否續予補助之重要依據,必要時,得要求繳回尚未執行或全部之經費。
計畫如涉及個人資料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得作其他使用。
本署有權將本署補助之方案或計畫,轉作本署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於本署相關網站公布補充。
附件1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申請額外補助款文件檢核清單
檢核 | 應備文件 | 內容 | 說明 |
1.公文1份 | 未檢附公文,不予受理 | ||
2.領據1份 | 需有經手人、會計、負責人蓋章 | ||
3.參與計畫學生清冊1份 | 附件7之2,請提供參與本計畫學生清冊1份 | ||
4.撥款帳戶影本 | 請檢附學校之指定撥款帳戶影本,勿檢附學生之個人帳戶 | ||
5.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 附件2,各校申請額外補助款之弱勢家庭學生須填寫 | ||
6.戶籍謄本影本 | 各校申請額外補助款之原住民或新住民身分學生須檢附 |
備註:各校申請學生額外補助款,請於學生實際出國年度申請核撥。支出原始憑證,請依據會計相關法規,自行審慎留存,以備查核。
附件2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您好:
為參加「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之確認經濟弱勢身分等需要,本人同意提供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使用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人資料。惟僅限使用於本計畫必要之範圍內,且本人個資必須採取安全妥適之保護措施與銷毀程序,非經本人同意或法律規定,不得揭露於第三者或散佈。
此致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立同意書人】
姓名: (簽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同意書相關諮詢連繫窗口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
承辦人:蕭心怡
聯絡電話:(02)7736-5582
Email:ak5457@mail.yda.gov.tw
附件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全銜)辦理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申請計畫書
計畫名稱:
單位全銜:
教師姓名(職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3之1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申請摘要表
計畫名稱 | |
申請學校 | |
計畫學習主題 | |
一、計畫目的 | |
二、執行期程 | |
三、執行方式 | |
四、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至少4項) | |
五、目前辦理具國際體驗學習計畫現況及成效(簡要說明) | |
六、課程相關內容 | |
七、計畫預期效益評估(簡要說明,應設定績效目標值) | |
八、效益延續性及具體作法 | |
九、可提供之海外協助支援等資源或管道 | |
十、學校團隊資源整合程度 | |
十一、安全管控機制 | |
十二、經費需求 | 所需經費總計新臺幣 元 |
1.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申請補助預估 元 ( %) 2.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預估 元 ( %) 3.學校自籌經費 元 ( %) | |
單位: 承辦人(職稱): 聯絡電話: e-mail: |
申請計畫書內容說明:
申請學校選定具國際體驗學習內涵之課程,應依下列事項研訂申請計畫,該教師所提企劃案應具明確教育、壯遊體驗及學習主題:
計畫目的。
執行期程:以學期或學年為計畫執行期程。
執行方式:包含教師與工作團隊成員之職掌分工、執行期程、前往地點、執行方式、學生赴海外國際體驗學習型態等。若學生國際體驗學習型態係屬留學、交換學生、實習、透過學校服務學習課程進行之國際志工、透過民間機構代辦媒合之國際志工、參與國際會議或活動者,因教育部及所屬另有專案計畫補助辦理,不在本計畫申請範圍。
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至少4項,例如若以海洋為課程主題,擬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為比較2國海洋環境發展、海洋資源、海洋運輸及觀光產業等。
學校目前辦理相關國際體驗學習計畫之現況及成效。
課程相關內容:
課程名稱、課程目標、整學期每週課程大綱及學習成效評量等。
研發相關教材、選拔修課學生出國之評選辦法及成效評估、師生學習互動網站等,其中評選辦法須規定評選委員中應包含外聘委員,並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選拔;若修課學生中有弱勢家庭、原住民、新住民身分之學生,應有至少2名以上之保障名額。
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加退選前宣傳及說明會規劃(於加退選前應針對全校學生宣傳本課程為全校跨系所學生均可選修,後續並應辦理說明會,向修課學生說明本課程將選拔修課學生出國壯遊體驗學習之評選辦法及獲選學生相關補助款標準、額度等)、辦理國際體驗學習相關講座、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等。
上開課程相關內容中,課程大綱、選拔修課學生出國之評選辦法及加退選前宣傳及說明會規劃為必要提供之申請文件。
計畫預期效益評估:
應設定績效目標值,績效目標包含質化指標與量化指標,並就課程內容(包括課程名稱、修課人數、師資名單)、研發相關教材數及課程學習成效等進行評估。
效益延續性及具體作法:自申請當學年度起二學年度內提升具國際體驗學習內涵課程,其開課品質及數量之願景及規劃。
可提供之海外協助支援等資源或管道。
學校團隊資源整合程度:相關國際體驗學習之單位(例如國際事務處、教務處或通識教育中心等)運作模式,可整合學校資源及協助。
安全管控機制。
經費需求:編列開設具國際體驗學習內涵課程之經費,並得酌編相關配套措施之經費,各校應提出相關配合款,其配合款不得少於所提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另已獲教育部其他單位相關經費補助者,應註明補助單位名稱及額度。併附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3之2)。
附件3之2
附件一之一 | ▓申請表 |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 | ||||||||||||
□核定表 | ||||||||||||
申請單位: | 計畫名稱: | |||||||||||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署申請補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 ||||||||||||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 ||||||||||||
經費項目 | 計畫經費明細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核定情形 (申請單位請勿填寫) | ||||||||||
單價(元) | 數量 | 總價(元) | 說明 | 計畫金額(元) | 補助金額(元) | |||||||
人 事 費 | ||||||||||||
小計 | ||||||||||||
業 務 費 | ||||||||||||
雜支 | ||||||||||||
小計 | ||||||||||||
設備及投 資 | ||||||||||||
小計 | ||||||||||||
合計 | 本署核定補助 元 | |||||||||||
承辦 主(會)計 機關學校首長 單位 單位 或團體負責人 | 青年署 青年署 承辦人 單位主管 | |||||||||||
備註: 1、同一計畫向本署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署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署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署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3、申請補助經費,其計畫執行涉及需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者,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贊助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 補助方式: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指定項目補助□是□否) 【補助比率 %】 | |||||||||||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請敘明依據) □不繳回(請敘明依據) |
附件3之3
著作利用同意書
(以下簡稱甲方)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提案申請106年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甲方保證《 (請填提案計畫名稱) 》圖文或影像(以下簡稱本著作)為自行原始創作,如侵權確定,概由甲方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並願依規定取消獲補助資格,並繳回補助款。
甲方《 (請填提案計畫名稱) 》圖文或影像之著作財產權,無償同意乙方可不限次數、年限、地區、方式、媒體/ 載體加以發表利用,或運用至各項公益宣傳、推廣、展覽、網站及出版時使用,個人部落格及網站內容,乙方亦可作連結及轉載,不另行支付費用。甲方保證前開著作之著作財產權,確有同意利用之權利。
甲方: (學校名稱)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乙方: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授權代表人:
地 址:10055臺北市徐州路5號14樓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4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申請計畫檢核清單
檢核 | 應備文件 | 內容 | 說明 |
1.公文1份 | 未檢附公文,不予受理 | ||
2.審查資料1式8份 | (1)申請計畫書 | 附件3 | |
(2)申請摘要表 | 附件3之1 | ||
(3)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 | 附件3之2,並已完成用印 | ||
(4)著作利用同意書 | 附件3之3,並已完成用印 | ||
3.申請計畫檢核清單 | 附件4,請自行檢核並勾選確認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經費第 次調整對照表 | |||||||
執行單位名稱: | |||||||
計畫名稱: | 所屬年度: |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核定函日期文號: | 計畫期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全額補助□部分補助 | 教師: | ||||||
單位:新臺幣元 | |||||||
經費項目 | 調整前核定計畫 | 調整後之計畫 | 調整數 | 調整原因說明 | |||
青年署核定 | 青年署核定 | 青年署核定 | 青年署核定 | 青年署核定計 | 青年署核定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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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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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 | 主(會)計單位: | 機關學校首長(或團體負責人): | |||||
備註: | |||||||
一、本表請隨函檢送乙份。 | |||||||
二、請另附調整後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並註明係第幾次調整。 |
附件5
附件6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結案文件檢核清單
檢核 | 應備文件 | 內容 | 說明 |
1.公文1份 | 未檢附公文,不予受理 | ||
2.結案資料1式3份 | (1)成果報告 | 附件7 | |
(2)成果摘要表 | 附件7之1 | ||
(3)參與計畫學生清冊 | 附件7之2 | ||
(4)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 | 附件7之3,並已完成用印 | ||
(5)總經費支出明細表 | 附件7之4,並已完成用印 | ||
(6)計畫心得報告 | 附件7之5,每位學生均須撰寫至少1篇心得報告,並提供照片(須含圖說)及活動短片(3至5分鐘)之電子檔 | ||
(7)著作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 附件7之6,每位學生均須填寫並簽名1份 | ||
(8)意見調查表 | 附件7之7,每位學生均須填寫1份 | ||
(9)意見調查表統計 | 附件7之8 | ||
(10)出國區域人數統計表 | 附件7之9 | ||
(11)光碟1片 | 含上述所有文件、活動照片JPEG檔案及活動短片 | ||
3.提供至少3個推薦案 | 獲補助學校於107年10月16日前完成校內競賽初選,由出國學生組別中,選出至少3個推薦案 | ||
4.結案文件檢核清單 | 附件6,請自行檢核並勾選確認 |
備註:支出原始憑證,請依據會計相關法規,自行審慎留存,以備查核。
附件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全銜)辦理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成果報告
計畫名稱:
單位全銜:
教師姓名(職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7之1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成果摘要表
計畫名稱 | |||||||||
申請學校 | |||||||||
計畫學習主題 | |||||||||
一、計畫目的 | |||||||||
二、執行期程 | |||||||||
三、計畫方式 | |||||||||
四、課程相關內容 | |||||||||
五、經費分配 | 總計新臺幣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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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果摘要(請簡要說明) | |||||||||
(一)計畫執行前學校辦理情況及成效 | |||||||||
(二)計畫執行後學校辦理情況及成效 | |||||||||
(三)效益延續性及具體作法 | |||||||||
七、檢討及建議 | |||||||||
單位: 承辦人(職稱): 聯絡電話: e-mail: |
成果報告內容說明:
獲補助經費之學校應於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依下列事項填具成果報告:
計畫目的
執行期程
計畫方式
課程相關內容
經費分配:詳列計畫總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7之4),併附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7之3)。
成果摘要:
計畫執行前學校辦理情況及成效。
計畫執行後學校辦理情況及成效:
是否達到設定之績效目標值,績效目標包含質化指標與量化指標,並就課程內容(包括課程名稱、修課人數、師資名單)、研發相關教材數及課程學習成效等進行評估。
出國學生參與名單及統計出國區域及體驗型態之人數。
效益延續性及具體作法。
檢討及建議。
心得圖文:每位學生均須撰寫至少1篇心得報告,由學生撰寫參與本計畫出國體驗過程中富意義、教育性故事或心得感想(須含學生姓名、系級等基本資料,並簡略說明計畫內容,附件7之5),並提供照片(須含圖說)及活動短片(3至5分鐘)之電子檔,其中活動短片請註明本署補助,如有配樂需有音樂版權同意書。
光碟1片:含上述所有文件、活動照片JPEG檔案及活動短片。
附件7之2
○○○○(學校名)參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學生清冊(結案)
序號 | 就讀系所及年級 | 學生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年月日 | 出國時間 | 體驗國家 | 計畫簡介 | 是否具 額外補助款身分 | 機票票價 (申請額外補助款者需填寫) |
1 | (範例) 中文系二年級 | 王小明 | A123456789 | 93.8.8 | 106.8.8- 106.8.25 | 泰國 | 是; 原住民身分 | 15,000 | |
2 | |||||||||
3 | |||||||||
4 |
附件7之3 | |||||||||||||||||||||||
執行單位名稱: | 所屬年度: | ||||||||||||||||||||||
計畫名稱: | 教師: |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核定函日期文號: | 單位:新臺幣元 | ||||||||||||||||||||||
計畫期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 百分比:取至小數點二位 | ||||||||||||||||||||||
經費項目 | 青年署核定 | 青年署核定補助金額 | 青年署 | 青年署 | 實支總額 | 計畫結餘款 | 依公式應繳回 | 備註 | |||||||||||||||
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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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查填以下資料: | |||||||||||||||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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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常門 □資本門 | |||||||||||||||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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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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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款繳回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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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計畫規定(□繳回□不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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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繳回□不繳回) | |||||||||||||||
是否適用彈性經費支用規定(註七) ( □是 □否),勾選「是」者,請查填下列支用情形 | 是否有未執行項目( □是 □否),金額 元 | ||||||||||||||||||||||
| 可支用額度(元) | 實支總額(元) | □其他(請備註說明) | ||||||||||||||||||||
彈性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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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機關分攤表: | *部分補助計畫請查填左列支出機關分 | ||||||||||||||||||||||
| 分攤機關名稱 | 分攤金額(元) | 攤表,其金額合計應等於實支總額 | ||||||||||||||||||||
1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
| *執行率未達80%之原因說明 | ||||||||||||||||||||
2 | 機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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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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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 | 主(會)計單位: | 機關學校首長(或團體負責人): | |||||||||||||||||||||
一、本表請隨函檢送乙份。 | |||||||||||||||||||||||
二、本表「青年署核定計畫金額」係計畫金額經本署審核調整後之金額;若未調整,則填原提計畫金額。 | |||||||||||||||||||||||
三、本表「青年署核定計畫金額」及「實支金額」請填寫該項目之總額(含自籌款、教育部及其他單位分攤款)。 | |||||||||||||||||||||||
四、本表「依公式應繳回青年署結餘款」以全案合計數計算。 | |||||||||||||||||||||||
五、若實際繳回金額與依本表公式計算之金額有差異時,請於備註說明。 | |||||||||||||||||||||||
六、計畫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八十者,請於備註敘明原因。 | |||||||||||||||||||||||
七、各大專校院之科技計畫、邁向頂尖大學等專案計畫中屬研究性質者,或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列管之計畫,始得適用彈性經費支用規定。 |
附件7之4
總經費支出明細表
計畫期程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
經費來源 | 計畫總經費:新臺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一)青年發展署補助經費:新臺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自行籌措經費:新臺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自行籌措經費需占總活動金額20%以上) (三)其它單位(單位名稱)補助經費:新臺幣______________元 | |||||||
計 畫 總 經 費 支 出 明 細 | ||||||||
名稱 |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單據日期 | 備註 | |
總計 |
承辦單位:會計單位:機關負責人:
備註:支出原始憑證請依據會計相關法規自行審慎留存,以備查核。
附件7之5
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學生心得報告格式
學校名稱 | 系級 | ||
出國地點 | 出國期間 | ||
計畫名稱 | |||
姓名 | 性別 | ||
生日 | |||
備註 | 1.心得分享:每位學生均須撰寫至少1篇心得分享,撰寫學生參與本計畫出國體驗過程中富意義、教育性故事或心得感想,每篇心得字數2,000個字以上。 2.活動照片:每位學生提供至少5張,每張照片均須含圖說。 3.活動短片:每位學生提供3至5分鐘之活動短片電子檔,請註明本署補助,如有配樂需有音樂版權同意書。 |
【心得分享】
一、撰寫大綱(摘要)
二、心得內容
(一)前言:參與本計畫前之自我期許
(二)企劃內容:簡述企劃重點或特色
(三)參與本計畫之心得及花絮,例如:
1、WHAT?
在籌備或是參與過程中,我負責的工作是什麼?最有成就感或印象最深刻的人、事、物是什麼?
2、SO WHAT?
我學習到什麼?我所見到的與聽到的帶給我什麼感想與啟發?
3、NOW WHAT?
這些經驗帶給我自己的影響是什麼?我能做什麼?
4、整體活動的感受、收獲及花絮
(四)建議
1、未來自我期許及可行動落實之計畫
2、對青年署規劃未來活動的建議
(五)展望:未來期望自己會有什麼方向的發展?
(六)活動照片:5張照片加圖說
三、撰寫格式(word檔)
(一)紙張規格:A4大小、橫式書寫
(二)行距:行高24
(三)字型:標楷體
(四)字體大小
1、大標:18號字體
2、小標:16號字體
3、內文:14號字體
(五)字數:2,000字以上
四、圖檔
(一)照片:至少5張
(二)格式:jpg檔,每張至少1MB
五、短片
每位學生提供3至5分鐘之活動短片電子檔,請註明本署補助,如有配樂需有音樂版權同意書,檔案名稱請註明「校名-作者姓名-編號.檔案類型」(例如:○○大學-王小明-01.JPG)。
附件7之6(團體全部成員皆需填寫並簽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著作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為辦理/參加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之各項行政業務需要,本人同意提供貴署相關執行人員就著作權授權予貴署使用,授權內容說明如下:
著作財產權之授權標的與聲明:
一、授權內容:計畫相關內容,無償授權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進行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以電子形式透過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編製於網站內容,以提供讀者進行瀏覽、列印等。
二、著作權聲明: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授權,著作人仍擁有上述著作之著作權。立書人擔保本著作係為著作人之原創性著作,有權依本授權書內容進行各項授權,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立同意書人】
姓名: (必填)電話(手機):
地址:
E-mail:
中華民國106年 月 日
附件7之7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意見調查表
親愛的夥伴您好:
感謝您熱情參與本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希望在這趟旅程中大家收穫滿滿,笑容滿滿,也更進一步認識不一樣的自我。為了解您壯遊體驗學習後的成長轉變,耽誤您5分鐘寶貴的時間填寫此份問卷,並請在合適的空格內打ˇ,若您有其它的看法,也歡迎寫下來,謝謝!
基本資料 | ||
1 | 性 別 | 男 女 |
2 | 最高學歷 | 大學(專) 碩士 博士 |
活動後一般能力之學習 | ||
1 | 提升您的探索思考能力,培養面對狀況的適應及應變能力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2 | 提升您的自信心及正面思考能力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3 | 改變價值觀,並能從多元面向認識自我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4 | 參與計畫後,感覺有自我成長及改變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活動後六大前瞻能力之學習 | ||
5 | 提升您的規劃能力,並能順利發現並解決問題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6 | 讓您體驗不同風土民情,提升生活美學的能力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7 | 讓您對於計畫學習主題有深入的了解,累積更多相關知識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8 | 引發您拓展及整合其他興趣或領域,幫助您思考規劃未來生涯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9 | 讓您勇於嘗試新的人事物,提升多元創新的能力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10 | 認識更多的朋友,增進溝通表達能力,並提升您的團隊合作能力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11 | 整體來說,參加本計畫幫助您上述強化問題解決、生活美學、知識累積、跨科整合、多元創新與團隊合作六大前瞻能力,以因應未來挑戰 | □很認同 □認同 □有點認同 □有點不認同 □不認同 □很不認同 |
12 | 對參與計畫之意見或建議 |
填寫完畢,感謝您提供的寶貴意見。
敬祝大家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附件7之8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意見調查表統計
基本資料 | |||||||||||||||
1 | 性 別 | 男 | 女 | ||||||||||||
3 | 最高學歷 | 大學(專) | 碩士 | 博士 | |||||||||||
活動後一般能力之學習 | |||||||||||||||
編號 | 項目 | 很認同 | 認同 | 有點認同 | 有點不認同 | 不認同 | 很不認同 | 總人數 | 效益度 | ||||||
1 | 提升您的探索思考能力,培養面對狀況的適應及應變能力 | ||||||||||||||
2 | 提升您的自信心及正面思考能力 | ||||||||||||||
3 | 改變價值觀,並能從多元面向認識自我 | ||||||||||||||
4 | 參與計畫後,感覺有自我成長及改變 | ||||||||||||||
活動後六大前瞻能力之學習 | |||||||||||||||
5 | 提升您的規劃能力,並能順利發現並解決問題 | ||||||||||||||
6 | 讓您體驗不同風土民情,提升生活美學的能力 | ||||||||||||||
7 | 讓您對於計畫學習主題有深入的了解,累積更多相關知識 | ||||||||||||||
8 | 引發您拓展及整合其他興趣或領域,幫助您思考規劃未來生涯 | ||||||||||||||
9 | 讓您勇於嘗試新的人事物,提升多元創新的能力 | ||||||||||||||
10 | 認識更多的朋友,增進溝通表達能力,並提升您的團隊合作能力 | ||||||||||||||
11 | 整體來說,參加本計畫幫助您上述強化問題解決、生活美學、知識累積、跨科整合、多元創新與團隊合作六大前瞻能力,以因應未來挑戰 |
註:本表單位為「人」,各項效益度部分,請以「有點認同」以上選項人數,除以總人數計算。
附件7之9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出國區域人數統計表
項 目 別 | 出國人數 | |||||
合計 | 男性 | 女性 | ||||
人數 | 比例 | 人數 | 比例 | |||
出國 區域 | 亞洲 | |||||
歐洲 | ||||||
美洲 | ||||||
非洲 | ||||||
大洋洲 |
學生成果報告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