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高照顧負荷家庭盤點與關懷訪視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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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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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高照顧負荷家庭盤點
與關懷訪視評估執行情形
報告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心
住
手 網
守護
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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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一、高照顧負荷家庭定義
二、如何盤點高照顧負荷個案
三、社安網三級會議的運用
四、案例分享
五、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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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照顧負荷家庭定義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轉介標準
符合指標1.2任一項加上3-10中任一項
符合指標3-10中任3項
其他經專業人員評估有轉介之必要
依據衛生福利部所訂「長照服務對象
之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符
合高照顧負荷家庭者,進行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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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盤點高照顧負荷個案-身心障礙者
高照顧負荷家庭定義
1.參考長照服務對象之高負荷家庭照
顧者初篩指標。
2.依112年2月21日身心障礙者雙老
家庭支持整合服務計畫網絡聯繫
會議決議篩選高照顧負荷家庭案
件。(如:家中有2名身心障礙者、
精神疾病患者、符合高照顧負荷
指標之弱勢家庭)
曾進入服務體系
1.彙整111年度曾進入服務體系結案案件
並排除目前已在各服務體系之個案後,
篩選共計86案,由社工重啟訪視評估,
並提供後續服務。
2.後續服務:
(1)關懷案件:經訪視評估案家狀況穩定
目前無服務需求,定期關懷、提供福
利及活動資訊。
(2)資源轉介:評估案家需求,提供相關
福利補助、身障福利服務及長照服務
等資源。
未曾進入服務體系
1.案件篩選老老家庭共計85案,目前已完成評估
共計71案,符合高負荷家庭照顧者指標者共計
10案,目前已開案服務,餘14案為拒絕關懷或
尚待聯繫及評估。另外,雙老家庭及家有多名
身障者共計415案,業已陸續訪視評估中。
2.後續處理:
(1)經評估為高照顧負荷家庭照顧者,且有接受家
庭照顧支持服務之意願:由社工開案提供服務,
並視家庭其他需求提供適當協助及資源連結。
(2)經評估為高負荷家庭照顧者但無接受服務之意
願:由社工評估案家需求,提供關懷、協助連
結相關資源,並請相關單位密切注意照顧負荷
情形轉變。
5二、如何盤點高照顧負荷個案-精神病患
高照顧負荷家庭定義
依據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112年2
月17日函文訂定高照顧負荷者係為
精神照護管理資訊系統所收案家中
同住有2位以上精神病人之家戶。
曾進入服務體系
1.符合指標關懷對象共計488案,並由公
衛護理師、社區關懷訪視員與心衛社工
進行訪視,評估個案病情狀況及案家需
求,並進行照顧者壓力自我測驗量表施
測。
2.針對有高照顧負荷家庭提供相關資源通
報與轉介。
3.精神精神狀況不穩需醫療資源協助個案,
擬調升級數,透過提升訪視頻率,媒合
醫療資源,協助精神病人穩定病情。
未曾進入服務體系
1.未曾被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列管,但
經由網絡單位初篩評估有精神醫療需求
個案,轉介至衛生局後,將派案予桃園
療養院辦理之「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
護優化計畫」,提供醫療人員到宅訪視
與衛教評估,並提供為期3個月的追蹤
關懷訪視,案件數共計114案
2.如評估案家有高照顧負荷之情事,將依
心理健康司之規劃執行原則進行處遇服
務,服務方式同「曾進入服務體系」之
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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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盤點高照顧負荷個案-獨居老人
高照顧負荷家庭定義
依據獨居老人名冊進行評估分級
(1-3級),若具有急迫問題或危險
(如生命安全、急性疾病及重大壓
力事件等)之獨居老人則為第一級。
曾進入服務體系
1.經社工評估個案具有急迫問題
或危險之獨居老人,轉介家庭
服務中心及相關資源之個案共
計39案。
2.後續服務:
(1)提供每月2次關懷訪視及每月2
次電話問安。
(2)依個案需求,通報或轉介相關
單位介入,如:關懷e起來、
自殺防治中心、長照服務、家
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
未曾進入服務體系
評估為第二級個案數為46案,第三級
為2,991案,由社工定期提供:
1.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
2.針對個案之需求提供相關轉介管道,
如:經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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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盤點高照顧負荷家庭-脆弱家庭
高照顧負荷家庭定義
1.以脆弱家庭通報指標案件進 行篩
選。
2.脆弱面向:家庭成員有不利處境
需要協助。
3.脆弱性因子:
(1)家庭成員生活自理能力薄弱。
(2)疑似或罹患精神疾病致有特殊照
顧或服務需求。
曾進入服務體系
1.案件篩選共178案,由社工重啟訪
視,並依據「長照服務對象之高
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評估
是否有高照顧負荷之情事。
2.後續服務:了解照顧安排、資源轉
介、經濟協助及福利諮詢服務。
未曾進入服務體系
案件篩選共285案,由社工逐案關懷並評
估是否有高照顧負荷之情事。
1.有接受服務意願:轉介家照服務,評估
家庭社區支持系統,提供適當協助及資
源連結。
2.無接受服務意願:由社工評估案家需求,
提供關懷、協助連結相關資源,盤點現
有服務體系急社區支持系統,請相關單
位密切注意家庭照顧負荷情形轉變。
3.非為高照顧負荷家庭照顧者然有接受長
期關懷需求者:由社工評估連結里鄰支
持系統進行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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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盤點高照顧負荷家庭-本市成果
高照顧
負荷家庭 曾進入服務體系 未曾進入服務體系
身心障礙者
86案85案
精神病患 488案114案
獨居老人 39案二級個案46案
三級個案2,991案
脆弱家庭 178案285案
總計 791案3,52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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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級聯繫會議
主持:府一層長官
3次/年
區級聯繫會議
主持:區公所長官
各區3次/年
區級
個案研討會議
主持:家庭中心督導
各區4次/年
區級個案研討會議
•邀請里長、里幹事列席說明案家於社區中生活
情形並協助。
區級聯繫會議
•邀請里長、里幹事列席,針對需要網絡協助之
里民進行通報,網絡分工服務後於下次會議進
行報告。
府級聯繫會議
三、社安網三級會議的運用
.成果將於112年8月14日府級聯繫會議分享,
請各局處針對高照顧負荷家庭共同協力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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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享(1/3)
順利進行安置,
減輕照顧者之
照顧負荷
區級聯繫
會議提案
區級個案
研討
案例(一)
案主為65歲以上失能老人,居住社區中接受長
照服務,同住之照顧者具第一類中度身心障礙
證明,為高照顧負荷家庭。案主於社區中時常
呼叫警消至案家僅為協助其如廁及拿物品等,
鄰里亦通報社會局。透過跨局處協力合作,協
助案主入住機構接受照顧。照顧者持續於社區
由網絡進行服務。
四、案例分享(2/3)
案例(二)
案家曾於111年9月諮詢如何領取身心障礙鑑定本,社工提供長照服務資源,然案家婉拒。社工透過
高照顧負荷家庭盤點關懷案家,了解案三女由衛政公衛護士定期關心,鄰里亦知悉案家狀況。主要
照顧者甫於112年4月過世,家中成員為案主(78歲)及案三女(47歲,為身障者)及案外孫女(19
歲),社工提供喪葬補助資訊及評估家庭所需資源,並再次與案家說明照顧資源介入服務,經案家
同意後轉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111年9月提供案主福利服務
諮詢,評估案家需求後進行
諮詢歸檔
高照顧負荷家庭盤點,聯繫案
家了解家庭現況
經評估案家需求後,轉介高照顧負荷
家庭並請鄰里及網絡續予關心
四、案例分享(3/3)
原鄉部落之高照顧負荷家庭照顧資源
案例(三)
案主未滿65歲之身障者,同住家人為案姊及案母,每週一接受文健站供餐服務,案主每週
二至每週五接受日照中心照顧及交通資源,假日及夜間由部落及鄰里提供餐食服務,教會
提供短期喘息居住服務,減輕家屬照顧負荷,透過正式及非正式體系協力合作,協助案主
於社區中接受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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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總結
持續加強家庭照顧、脆弱家庭及長照服務宣導,從預防角度及
早發掘潛在服務需求家庭,即時引入相關資源,減輕照顧負荷,
並強化結合社區鄰里支持系統定期關懷,避免家庭陷入危機。
強化服務宣導 發掘潛在個案 提升照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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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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